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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熱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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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熱門8篇)

篇1:公司制度

第一章 管理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 制度和各項決定。

第三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爲。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爲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爲員工提供學習的條 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爲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 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爲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 公司爲員工提供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第十五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十八條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條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第二十條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第二十一條 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 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第二十三條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創新貢獻。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二十四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

第二十六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第二十九條 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第三十一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 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二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 、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第三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爲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第三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三十六條 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 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 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條 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第三十八條 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第三十九條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 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第四十條 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條 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第四十二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

第四十三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 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第四十四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 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四十五條 爲進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人事行政工作有章 可循,照章 辦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 工資、獎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條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四十七條 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可將材料報審,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第四十九條 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三節 辭職、辭退、開除

第五十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五十一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

第五十二條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 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四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 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並由自己承擔責任。

第五十五條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節 文件收發規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擬稿人擬稿,文件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第五十七條 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後打印。

第五十八條 打印文件校對後,送擬稿人核稿人審查合格,方能複印、蓋章 。

第五十九條 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第六十條 經簽發的文件原稿有專人負責存檔。

第六十一條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簽收人應於接件當日即按文件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在接後即時報送。

第五節 文件打印、複印管理規定

第六十二條 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六十三條 打印文件,應按文件收發規定由主管領導簽署,傳真、複印由部門簽署。

第六十四條 打印文件、複印文件等資料,均需分類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第六十五條 電傳、傳真、文件、複印件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遲誤而致工作失誤、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公司全體員工應愛護各種設備,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種設備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六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六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六十八條 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呂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六十九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第五章 研發部管理制度

爲逐步完善和加強對公司產品研發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財、物資源,縮短產品研發週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降低成本,根據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發部規則制度。

第七十條 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管理公司產品整體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第七十一條 承擔公司對新員工的實習培訓,讓新員工對研發方面的知識儘快瞭解。

第七十二條 研發部主管負責研發部日常事務和管理,對新產品開發制定一個開發計劃和對部門所有工作承擔責任,負責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以便了解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研發部主管負責培養和考察新員工。對新員工專業知識的培訓,每月對新員工進行考覈,以便了解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研發部主管負責監督該部門員工的工作進展情況並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務。每週一次週會,瞭解各個員工上一個星期內的工作情況,佈置這個星期的工作任務。

第六章 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條 對於業界、自己公司在業界裏的立場、服務、地理條 件等,要有客觀的認識,以採取適當的銷售途徑政策。

第七十四條 獨自的系統化。參與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無論採取那項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關係。任何公司經營、服務以盈利爲前提,以公司利益爲主。

第七十五條 不要以過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發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來決定銷售途徑。

第七十六條 不要僅憑藉負責的業務員或顧客等的意見或批評來下判斷;必須根據客觀而具體的市場調查,來決定銷售途徑。

第七十七條 效率不高的銷售途徑,應果斷地廢止,重新編制新的銷售途徑。關於這一點,銷售部的經理,必須向上司進言。

第七十八條 交易條 件和契約的訂定必須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書面形式。

第七十九條 銷售經理必須調查研究,並努力企劃更有效率的銷售途徑。

第八十條 紙上談兵是無法知道確實的效果的。所以,應該在危險性較小的範圍內,先試行看看。

第七章 保衛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條 認真落實醫院的各項規章 制度,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勤奮工作,成爲一支思想作風過硬,業務素質精良的保安隊伍。

第八十二條 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落實防範措施,保障醫院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第八十三條 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職責,定期與不定期對醫院各崗位,特別是重點崗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八十四條 經常對醫院各病區、科室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發生要及時上報。

第八十五條 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條 認真調解處理各種治安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條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的法規、規程,協助領導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條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科室對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第六章 安全生產製度

爲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 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八十九條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思想,認真執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條 對新進公司的職工必須先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九十一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鬧、嬉笑,酒後嚴禁進入工作場地。

第九十二條 進入工作場所,必須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勞保用品,嚴禁穿拖鞋,裙子上崗。

第九十三條 生產者必須瞭解自己使用的設備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否則不準隨便使用。

第九十四條 電器設備與線路如發生故障,必須交由專業人員檢查修理,不允許私自拆裝修理。

第九十五條 不準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業,嚴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時必須有專業人員現場指揮。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過抓鉤承受能力時必須焊吊鼻。

第九十六條 不準在高壓線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風力達六級或六級以上時不準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業。

第九十七條 切割焊接進入工作艙實施工作,首先要檢查好線路,無破損漏氣時方能工作,工作完畢後立即將線具撤出艙外。

第九十八條 進入狹窄密制艙進行切割焊接打磨時,必須做好通風,設立防護員。

第九十九條 各隊長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後有檢查,特別是對於本隊人員要作到心中有數及時清點好人數,不在時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條 要把工作場地的環境衛生搞好,工作完畢及時清理好現場方能離崗。

第一百零一條 下班後要拔下各種氣線接頭(氣割炬必須裝配回頭截止閥)。使用氣割氣焊工具必須裝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條 禁止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作業,技工帶徒工作業時,應負責好指導和監督。

第一百零三條 倉管員要做好倉儲管理,嚴禁任何人員帶火種進入庫房。辦公室人員下班後要關束好一切燈火。

第一百零四條 各隊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區,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猜賭偷盜,害羣之馬,立即驅逐。

第一百零五條 各級領導、一切工作人員必須以嚴謹的工作態度,科學的工作方法指導工作,使安全生產進入正常軌道。

第七章 倉庫管理制度

爲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材料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保證倉庫材料供應不延誤工程項目的進度,較準確做好各工程項目成本決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條 爲防止公司材料資產流失,公司用於工程項目的一切所購買材料物品都必須先入庫後才能從倉庫領出,禁止不入庫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條 倉庫所有物品進行分類建立帳冊。

第一百零八條 倉庫所有物品必須根據材料的屬性和類型安排固定位置進行規範化擺放,儘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貼上物品識標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條 倉庫必須建立起分類的入庫帳本和各工程項目的出庫帳本。所有帳目當天發生當天入帳完畢,禁止隔天做帳。

第一百一十條 與倉庫發生各種業務關係的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倉庫管理作業流程》進行辦理各種業務。

第一百一十一條 倉庫每季度進行一次倉庫清理、整理和資產整體盤點並將盤點情況上報公司。盤點時,禁止不對實物實盤,僅抄襲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條 做好倉庫物品的安全保護工作。根據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類材料,防止材料變形、變質、受潮等現象發生。

第一百一十三條 認真做好材料採購工作。採購員要認真審閱採購單的採購要求,嚴格按採購要求按時將材料購回倉庫,避免材料長時間不到位而延誤工程進度。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希望全體員工嚴格執行此制度!

篇2:公司制度

大家知道公司制度範本要怎麼寫呢?有哪些優秀的範文可以借鑑的?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覈,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覈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覈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覈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覈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覈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爲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爲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爲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覈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覈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覈工具見《工作績效考覈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覈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覈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覈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覈,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覈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爲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爲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爲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爲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爲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爲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爲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爲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爲公司爲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爲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篇3:金融公司制度

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1 在遵循國家勞動、人事、社會保險、薪資福利等政策法規的前提下,科學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使薪酬體系設計適應公司發展戰略需要、體現企業經營價值。

1.2 讓本管理辦法成爲激勵員工創造績效的有效機制,充分發揮薪酬吸引、激活、留住公司發展所需人才的作用。

第二條 公司執行統一的薪酬標準。

第三條 薪酬管理原則。

3.1 市場導向。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市場原則,做到對外富有競爭力,對內具有激勵性,強調公平、公正;員工薪酬與社會消費水平、行業薪酬動態、公司經營效益、部門(項目)收益和個人績效考覈等因素相結合。

3.2 公平原則。以崗位和績效爲基礎,體現職務、責任、貢獻與效益的同比例增減,實現責權利的統一;薪酬體系方案設計、運作過程和執行結果嚴密而公正。

3.3 經濟原則。實行工資總額動態控制,平衡股東利益最大化和人力資源資本化的關係,通過管理創新逐步提高員工的薪酬滿意度;重視公司的實際承受能力和合理的利潤積累;公司實行福利待遇的市場化、貨幣化。

3.4 合法原則。員工薪酬應依法納稅。員工應繳個人所得稅由公司財務部集中代繳。公司提供合法的避稅方案。(可以刪除)

3.5 靈活原則。根據人才供求關係和社會薪酬發展動態,對員工付薪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即同一級別員工由於處在不同崗位、積累的從業經驗技能不同、市場人才稀缺程度不同,而付薪有所區別,但原則上調整後的工資不超過原崗位工資的50%。

3.6 保密原則。公司薪酬標準爲公司商業祕密(崗位工資、福利費用爲祕密級、績效工資爲絕密級)。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之規定,禁止相互打聽、議論或對外泄露公司薪酬,一經發現,對責任人雙方給予書面嚴重警告一次。

第二章 薪酬委員會

第四條 薪酬委員會是研究、制定和實施公司薪酬政策的專設業管理機構。

第五條 薪酬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5.1 薪酬委員會由5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組成,向公司總裁負責。

5.2 薪酬委員會委員由公司總裁辦提名,總裁任命。

5.3 薪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總裁指定的委員擔任,負責主持薪酬委員會工作。

5.4 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亦不再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委員會未達到人數規定時,應及時補足。

第六條 薪酬委員會的職責。

6.1 研究、制定和實施公司薪酬政策、計劃和方案;

6.2 對公司薪酬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3 審批特殊人員的薪酬政策;

6.4 審批公司離職人員的賠償方案並監督實施;

6.5 審覈職級在五級以上新進人員的薪酬標準;

6.6審覈薪酬調整方案及相關調整人員;

6.7 研究、制定、實施公司激勵機制和激勵方案;

6.8 研究、制定、實施公司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6.9 確保公司任何人員不能自行制定薪酬;

6.10 公司總裁交辦的其他有關薪酬方面的工作。

第七條 薪酬委員會主任職責。

7.1 召集、主持薪酬委員會會議;

7.2 主持薪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3 審覈、簽署薪酬委員會的報告或其他重要文件;

7.4 代表薪酬委員會向公司總裁報告工作;

7.5 薪酬委員會主任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 薪酬委員會工作方式和程序。

8.1 薪酬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以現場會議方式,及時召開。

8.2 薪酬委員會會議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

8.3 薪酬委員會會議決議或意見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通過方爲有效。

8.4 薪酬委員會主任認爲必要時,可以邀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人員均對會議所議事項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擅自披露任何有關信息。

8.5 公司總裁辦承擔薪酬委員會的祕書職能,主要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溝通協調、會議記錄及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8.6 薪酬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應向公司總裁報告,公司總裁有一票否決權。

第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各部門應積極配合薪酬委員會的工作。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薪酬採取崗位工資制,按照3P(Position、People、Performance)原則付薪:即區別不同的崗位、同一崗位不同的技能、不同的績效付薪。

第十一條 公司的薪酬結構組成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費用、保險、住房公積金和獎金。

第四章 崗位工資

第十二條 崗位工資是對職位、等級和員工工作能力的一種定價。在確定崗位工資時以業界平均工資水平、對公司承擔的職責輕重的相對貢獻大小和員工能力高低三個方面爲依據。(應另行對崗位描述及職責要求做出說明)

第十三條 崗位工資等級分爲十級(見附表)。每一崗位工資等級所對應的級別內,依據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工作職責績效熟練等因素程度,將該等級的崗位工資劃分爲四個層次薪等。各層次薪等適用於:

13.1 第一薪等。業務部門:新招的應屆畢業生;或工作績效未完全達到職位要求的;服務支持職能部門:初次就職;或有一定經驗且工作績效基本達到職位要求。

13.2 第二薪等。業務部門:初次就職;或有一定經驗且工作績效基本達到職位要求;職能服務支持部門:足夠經驗且工作績效能充分達到職位要求。

13.3 第三薪等。足夠經驗且工作績效能充分達到職位要求,部分工作績效超出本職級要求。

13.4 第四薪等。主要工作方面的績效持續超出職位要求;已具備隨時晉升的能力。

第十四條 員工職級薪等的審批權限。

14.1 員工職級在五級以下(含五級)的,由部門總經理提出意見,經總裁辦審覈,公司總裁審批;

14.2員工職級在五級以下(含五級),且跳級至五級以上的,由總裁辦提出意見,經薪酬委員會審覈,公司總裁審批;

14.3 員工職級在五級以上的,由總裁辦提出意見,經薪酬委員會審覈,公司總裁審批。

第十五條 員工內部調換崗位,按新崗位的到任時間確定崗位工資變動的時間。前半月到任的,當月按新崗位工資執行;後半月到任的,次月按新崗位工資執行。

第五章 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 績效工資是公司員工績效考覈與工資掛鉤部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考覈成績確定。

第十七條 績效工資應充分體現效益原則、貢獻原則、獎懲崗位重要性原則。

第十八條 公司績效工資的計發。

18.1 發放標準。員工月績效工資爲月崗位工資的10%。(可以刪除)季度績效工資=月崗位工資×10%×3。

18.2 發放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統一發放上個季度的績效工資。

18.3 各部門的季度績效工資由薪酬委員會根據員工績效考覈結果、獎懲警告性質與次數等因素,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報總裁批准後發放。

第十九條 績效工資爲公司絕密級祕密,以密封薪資袋的形式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每年按稅後利潤總額的2%提取董事長基金。 在年終由董事長在年終授予對爲公司做出有重大貢獻或績效考覈傑出的員工及部門予以特別獎勵。

第二十一條 根據經營業績狀況和行業工資競爭水平,公司可適時調整各部門績效工資的分配比例和分配形式。

第六章 定額費用

第二十二條 定額費用包括:固定費用、特殊費用和員工工作餐。固定費用包括:伙食費用、交通費用、通訊費用、制裝費用、職務費用。特殊費用包括:節日費用、旅遊費用、婚慶費用、喪葬費用。

第二十三條 適用範圍。固定費用和特殊費用只適用於已轉正員工;員工工作餐適用於工作日當天出勤的全體員工。

第二十四條 固定費用標準及明細。 (單位:元)

職級伙食費用交通費用通訊費用制裝費用職務費用合計

一級***500

二級***500

三級***1000

四級***1000

五級***1500

六級***2500

七級***3000

八級***3500

九級***010005000

十級***02000105000

第二十五條 特殊費用。

25.1 節日費用。根據公司經營業績,公司選擇重要節假日爲已轉正員工發放節日費用,以寄同樂之情。

25.2 旅遊費用。根據公司經營業績,公司爲已轉正員工擇期安排集體舉行短途或長途旅遊。 。

25.3 婚慶費用。員工結婚時,公司一次性給予1000元的婚慶費用。員工憑《請假申請單》(請假事由爲婚假時),向公司財務部申請婚慶費用。

25.4 喪葬費用。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時,公司一次性給予1000元的喪葬費用。員工憑《請假申請單》(請假事由爲喪假時),向公司財務部申請喪葬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餐。公司爲工作日當天出勤的員工提供中午工作餐(參加業務招待的員工除外)。工作餐標準爲每人每餐11元。

第二十七條 除節日費用和旅遊費用外,其它定額費用的發放,均由員工個人按財務部有關規定以相應費用額度憑發票按月報銷。公司作爲定額費用進行覈算。自駕車員工需與公司簽訂“車輛使用協議書”後,按照定額報銷個人交通費。

27.1 爲了準確、均衡覈算公司和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支出情況,並實際反映公司的稅務計繳情況,費用額度的報銷,原則上當月費用當月報銷,不跨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跨月時,需要由財務總監批准。

27.2 至年底報銷費用仍未足額的,未足額部分與次年一月份工資一併計發,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七章 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

28.1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公司爲符合參保條件的員工辦理“五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8.2 繳納標準區別不同級別,採取不同的繳納標準。

28.3 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承擔,公司每月從其工資中稅前代扣代繳,並將保險費統一劃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8.4 考慮適時開展醫療、意外等商業保險項目。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員工的社會保險由公司總裁辦統一辦理投保事宜。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公司爲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區別不同級別員工,住房公積金採取不同的繳納標準,其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承擔,公司每月從其工資中稅前代扣代繳,並統一劃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人賬戶中。

第三十一條 非北京市籍員工且已在外省市繳納社保的,在出示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和全額繳費發票後,可以向公司總裁辦申請“自行異地繳費,公司部分報銷”的繳費方式。

第八章 獎金

第三十二條 公司根據當年效益,決定是否發放獎金。

第三十三條 公司獎金分爲年底雙薪或年終獎金兩種形式發放。

33.1 年底雙薪。每年12月公司向已轉正員工加發1個月的崗位工資。試用期員工和年底前離職的員工不享有年底雙薪。

33.2 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公司向已轉正員工發放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分配方案由薪酬委員會研究、制定並實施。

第九章 薪資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薪資發放採取月薪制,每月支付一次,按出勤情況支付。

第三十五條 每月10日是公司薪資支付日,發放上月1日至上月30日(或31日)的工資。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支付員工薪資的,須於發薪日前三個工作日通知所有員工,並公告變更後的發薪日期。

第三十六條 由總裁辦指派專人進行薪資覈算,由財務部直接匯入員工工資卡內。

第三十七條 本人或直系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因生育、疾病、結婚、喪葬或其他災害需要用款時,可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裁辦審覈,總裁批准後,可提前支付工資。提前支付工資的標準以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爲限,即:提前支付工資數額=月工資÷21.75×實際工作天數。

第三十八條 在支付工資時,需從工資中代扣以下部分:

38.1 個人所得稅;

38.2 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

38.3 受工會委託代收的工會會費;

38.4 應返還的公司借款;

38.5 違反公司規定而扣除績效工資中的款額。

第三十九條 新錄用員工,第一個月在公司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按其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資,具體計算方法爲:當月工資=(當月工資÷21.75)×(實際工作天數+ 入職後的法定節假日天數)。

第四十條 對於轉正人員,從試用期滿當日起,將覈定其轉正工資,當月工資按下述公式進行覈定:轉正當月工資= 試用期月工資+(轉正後月工資-試月期工資)÷21.75×轉正實際工作天數。

第四十一條 試用期工資按崗位工資80%支付,享有績效工資,不享有福利費用和獎金。

第四十二條 員工對工資產生異議、或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工資與實際金額不符時,員工有權向總裁辦申請薪酬複覈。

第十章 薪酬調整

第四十三條 公司於每年3月1日調整一次薪資,調整原則是:

43.1 同行業薪資的水平上漲或下調;

43.2 政府公佈的消費品物價指數上漲或下調;

43.3 公司上一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及相應的支付能力。

第四十四條 原則上,員工轉正半年後方有資格調薪,調薪分爲覈定調薪、整體調薪、臨時調薪三種。

44.1 覈定調薪是指對上一年度績效考覈成績優秀員工進行的。由總裁辦提出申請,經薪酬委員會審覈,公司總裁批准後執行;

44.2 整體調薪是指根據公司總體薪資水平進行的一次調整。整體調整由會總裁辦提出方案,經薪酬委員審覈,公司總裁批准後執行;

44.3 臨時調薪是指爲公司做出突出貢獻員工,由總裁辦提出申請,薪酬委員會審覈,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五條 員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本着易崗易薪的原則,應在崗位變化的第二個月按照覈定的新崗位工資發放。崗位工資可升可降。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經總裁批准,可將公司急需的高級人才納入特聘系列,該系列員工的薪酬可在公司薪酬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一定額度,具體約定在公司與其本人簽署的聘用合同中。

第四十七條 公司臨時聘用人員,其薪酬視市場行情由總裁辦確定。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總裁辦制定,經薪酬委員會審覈,批公司總裁批准,解釋權歸屬總裁辦。

第四十九條 薪酬委員會每年對本辦法進行一次修正,以確保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4:金融公司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工資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配體系,結合本企業現階段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工資管理制度。

第二條:薪酬體系指導思想:通過建立符合公司現階段發展需要的薪酬激勵體系,在企業內部引導形成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發展,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

第三條:薪酬體系設計原則:實行因事設崗、因崗設人、以崗定薪、強化員工責、權、利意識。

第四條:公司實行保密工資管理,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情況保密,嚴禁向他人泄露,對因泄露個人工資情況造成不良影響,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納入工資層級管理體系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資體系

第六條:工資結構

n 工資構成:現階段公司本工資體系包括崗位工資、津補貼、獎金三部分,具體介紹如下:

Ø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對企業的重要性及影響程度分別確認各崗位工資數額;

Ø 津補貼:是指企業內部規定的各類津貼,如飯補、通訊補、交通補貼等;

Ø 獎金:是與任職者、所在部門及公司的整體業績密切相關,體現了公司爲“業績和能力付薪”的設計理念。

n 崗位系列劃分:爲有利於公司團隊的培養和穩定,結合行業薪酬特點,同時也爲體現崗位的激勵導向、保證體現崗位激勵的有效性和市場競爭力,根據不同崗位性質、特點設置不同的崗位,公司崗位分爲二大層級:管理層系列、執行層系列:

Ø 管理層系列:

² 公司總裁、副總裁、總監;

Ø 執行層系列:

² 部門經理、主管、專員。

n 工資結構:根據公司現階段實際情況,公司工資結構包括崗位工資+補貼+獎金。

Ø 整體結構:按上述工資構成劃分標準,整體設置如下:

崗位工資標準表

管理層級崗位

層級崗位名稱工資收入帶寬

12345

管理層B2-1董事長***4200045000

B2-2總經理14000***300026000

B2-3副總經理***1300014000

執行層C2-1部門主管***010000

C2-2技術人員***04500

n 注:紅色數字爲此崗位工資的中心基準值

n 工資計算:根據上述工資結構,員工月度工資、年度工資及獎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薪=各月工資收入之和+津補貼

=月崗位工資×12+獎金+津補貼

第七條:崗位工資

n 崗位工資是工資體系的構成部分,是公司對員工基本價值的認可和體現,同時也符合公司“以崗定薪”的原則。

n 崗位工資層級設計:綜合分析現有崗位、人數、現有工資體系及公司近中期發展需求,並進行設計。

第八條:補貼:是指企業參照行業內企業的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補貼,是指交通、午餐、通訊補貼等三項。

第九條:補貼標準

n 交通補貼:

1、交通補貼標準的分類原則

(1) 公司配備車輛人員,不享受此補貼;

(2) 公司職員自帶車輛;

(3) 公司職員不帶車輛;

(4) 享受交通補貼的員工,公司不再報銷任何市內所發生的交通費用。

2、交通補貼標準劃分

職員級別自帶車輛(元/月)不帶車輛(元/月)

總裁25001200

副總裁1500800

總監1200600

經理800400

主管500250

專員300150

3、如果員工自帶車輛需要與公司簽訂《車輛使用協議》,在沒有簽訂之前按照不帶車輛發放。

n 午餐補貼:20元/天,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n 通訊費補貼:通訊費補貼是針對公司業務需要而設立的,因此享受通訊補貼的員工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標準如下:

總裁:1000元/月、副總裁:600元/月、總監:400元/月

經理:300元/月、主管:200元/月。

第十條:獎金

n 爲完成公司制定的總體發展規劃以及當年度經營目標,公司會在本年度末將下年度的經營目標下發給部門或者個人,每年年底根據本目標的完成情況發放獎金,如果連續兩個年度部門或者個人未能完成指標,公司有權做出解散部門、辭退部門成員等措施,獎金髮放的相關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加班處理

n 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員工加班,因特殊工作需要節假日加班時,經所在部門經理認可,報公司總裁批准,可以採用調休的方式處理。

第三章 工資計算及給付

第十二條:工資計算

n 年度結算薪酬期間從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止,正式員工月工資計算期間爲從本月1日到本月30日(或31日);

n 員工工資爲稅前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各類社會保險費用、按照公司相關考勤規定扣減的薪酬、其它國家或公司規定的款項等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剩餘部分發放給員工;

第十三條:工資發放

n 發放方式:工資既可直接將工資(含獎金、津貼)全部匯入員工的銀行帳戶或直接採取發放現金的形式,也可兩者同時結合,由企業自行確認;

n 月度工資發放時間:

Ø 正式員工的工資原則上實行月工資制,於當月發放工資,上月的考勤作爲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0日;

Ø 工資支付日如遇到國定假日或雙休日時,則提前一日發放,若遇連續假期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個工作日發放;

Ø 因不抗拒原因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須於支薪日前10個工作日通知公司所有員工,並公告變更後的支薪日期。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工資處理

n 工資發放差錯處理

Ø 因虛報導致誤算超額領取工資時,須在發現後立即退還;

Ø 因其他原因導致誤算的工資,公司在員工下月的工資中進行調整;

Ø 員工對個人工資如有疑問,可向人事行政部查詢自己工資信息。

n 員工離職工資處理

Ø 工資計算期間員工被解僱或申請離職時,工資支付截止日期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日期爲限;

Ø 工資結算:崗位工資和津貼依據當月出勤日數乘以日崗位工資與日津貼計算;

Ø 對於員工向企業預支、賠償金、借款、違約金等單方面的欠款,員工需按照約定賠付,否則企業將以工資抵扣;如若員工在此期間離職,欠款尚未償付,企業具有追索權及扣留員工離職證明的權利,直至完全償付;

Ø 如有其他約定,按合同約定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非正式員工工資管理:對於公司已有的聘用人員、外部兼職人員與顧問人員、勞務工、臨時工等非正式員工的薪資,不納入本工資體系,採用公司原有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對於員工由於婚喪假、產假、工傷、造成缺勤現象按國家勞動法規定及公司相關制度發放。

第十七條:對於員工病假、事假、曠工、年休假及探親假造成缺勤計算方法:

n 病假的計算辦法

Ø 司齡不滿一年(含一年),發崗位工資的70%;

Ø 司齡在1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發崗位工資的80%;

Ø 司齡在3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發崗位工資的90%;

Ø 司齡在5年以上的發崗位工資的100%;

Ø 長期病假又不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範圍的按國家有關勞保條例辦理。

n 事假的計算辦法

Ø 按事假時間每天扣發當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n 曠工

Ø 礦工一天每天扣發三倍日工資。以此類推,七天扣完;

n 年休假及探親假

Ø 年休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Ø 年休假探親假期間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午餐補貼及交通補貼。

第四章 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工資調整概述

n 工資調整的一般原則:爲保證公司員工隊伍的穩定性和創造力,本工資體系在結合市場並適應企業發展需求的同時也兼具一定的公平性、競爭性、有效性、激勵性及合法性;

n 工資調整類別:結合投資行業現狀及一般企業的常規性調整,主要包括崗位/人員變化、普調工資、新進員工等三種類型;

n 工資調整基數:每年將參考北京市市場的工資水平變化情況和企業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年度的工資調整,工資調整基數以月崗位工資爲基礎。

第十九條:工資常規調整管理

n 崗位調整變化:員工因工作崗位發生變動,工資將隨之變動,達到崗動薪動。其工資調整辦法如下:

n 普調工資:是指公司對於所有員工整體工資的調整,調整基數以崗位年薪爲基礎。

n 新進員工工資管理:對於新進員工處於試用期及通過試用期的轉正工資確認辦法如下:

Ø 在試用期內:試用期人員工資,根據相應崗位工資的80%發放,並享受津貼待遇,試用期的期限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Ø 轉正工資:員工通過試用期,進入相應崗位工資層級,並依據規定支付正常的崗位工資與獎金;

Ø 延長試用期:對於未通過試用期考評,而進入延長試用期的員工,其待遇與試用期相同。

Ø 特殊人員:對公司或各公司引進的重要、關鍵、緊急性人員,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按上述試用期員工流程規定。

具體流程:由直接主管提出,報人事行政部審覈後,公司總裁批准,確定崗位工資層級。

第二十條:津貼調整:

n 津貼按照北京市當年物價的變動進行相應的調整;

n 企業內部津貼一般不做變動,如需調整須由公司總裁批准後予以實施。

第二十一條:工資調整流程:

n 正常調整流程:崗位變動工資調整,原則上由直接主管提出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審覈後,經公司總裁批准後執行;

n 異常情況: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對工資總額的監督、檢查,當公司在工資運行中出現反常時(如,工資總額超出當年預算,或公司整體工資水平與市場相差較大等情況時),人事行政部門報經公司總裁批准同意後,可予以適當的調控,保證工資體系的合理性。

第五章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有關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如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調整,以國家規定爲準。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總裁批准並公佈後予以正式實施。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正式實施日起,在此以前公司所發的關於薪酬方面的文件,一律以此文件爲準。

篇5:裝修公司制度

一 人事考覈

1、考覈分爲試用期轉正考覈、項目考覈、年度考覈、其它專項考覈。其中職員試用期轉正考覈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出具考覈意見。

2、項目考覈

<1>項目考覈週期:自項目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尾款全部收回爲一個週期。

<2>在項目週期內,項目負責人負責分配項目內容並考覈項目參與人員。項目週期結束且項目內容全部歸檔後,由董事長與該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質量進行考覈後,進行項目獎金的發放。

3、年度考覈

<1>年度考覈主要圍繞年度獎勵工資進行。

<2>具體考覈標準按《目標責任制》進行。對年度業績突出人員,公司視經營情況給予重獎。

4、其它專項考覈。是指對一些單項、或某個階段、某個方面工作進行的考覈。考覈辦法根據情況臨時制定。

二 晉升/降職

1、公司鼓勵員工敬業、協同、創新,併爲工作敬業、進取創新、業績出色、能力出衆的員工提供晉升和發展的機會。

2、員工工作表現欠佳或完全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嚴重影響工作進行時,公司有權對員工工作崗位進行合理調整,調整後如還不能勝任,但不至於做辭退處理的情況下,公司將對其做出降職處分。

3、員工在接到人力資源部下發的晉升或降職通知書後,於一個周內辦妥交接手續,併到新崗位報到。

三 離職

1、在試用期內,如公司認爲員工不合格,或員工本人認爲不適應所從事的崗位,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須提前3天給予公司書面通知。

2、試用期後,如公司和員工之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有其它約定,以《勞動合同》約定爲準。

3、合同期滿後,如果員工考覈不合格;工作表現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或因人員調整;或因個人的意願離開公司,公司給予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4、辭退規定:

<1>由該員工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辭退員工申請意見書,說明正當理由,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人力資源部與員工面談,並做好談話記錄,審覈員工前一階段的績效考評成績。

<3>人力資源部將審覈意見呈報總經理進行審批,並將總經理意見反饋給所在部門。

<4>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員工本人辭退時間及辦理相關手續。

<5>因違犯公司有關符合解聘規定的,由人力資源部徵求部門經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5、自動離職:

凡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公司視爲員工自動離職,並按以下3種方式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電話通知、發送電子郵件、發送快遞信件。送達3天之後視爲員工知悉通知內容,如若員工仍然不辦理辭職手續,公司有權扣除勞動者工資,扣除後的餘額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6、員工辭職(或辭退)經批准後,依據《員工離職單》內容,到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行政部、財務部等分別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各部門經理待其歸還所有公司物品、結清一切賬目後方可簽字確認。否則公司有權扣除勞動者工資,扣除後的餘額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並保留對此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四 附則

1、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改並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修改權亦同。

3、本制度經總經理覈准後,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篇6:裝修公司制度

員工日常行爲管理規定

爲規範公司員工管理及制度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1. 保持辦公區的清潔衛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切實體現現代企業員工的精神面貌,展現公司現代企業的社會公衆形象。

2. 女士上崗前要着淡妝,保持衛生乾淨,不宜佩戴過多飾品,不宜豔妝濃抹,要統一配穿高跟鞋(嚴禁穿拖鞋),夏天穿工服裙子要配長筒襪(禁止穿超短裙)。領口過低、過短的衣服工作時間不易穿着。

3. 男士上崗前不能留鬍鬚,保持面部乾淨,頭髮長不能過耳朵,夏天男士不能穿短褲上班。長袖襯衣要塞在褲腰內,袖子最好不要捲起。根據情節程度決定處罰。

4. 鞋襪:鞋面應保持清潔,顏色以單色無圖案爲準,男士不穿使腳部過於暴露的鞋子,如拖鞋、涼鞋等,女士穿裙裝的鞋跟以半高跟爲宜,配以與膚色相近的長筒絲襪。男士襪子必須爲深色。

5. 上班前使用香水不易過濃刺鼻,將香水塗在耳後、膝蓋內側、手腕內側。

6. 上班時間,員工不得吃零食、睡覺、扎堆聊天、不得在店面內吸菸,違者每次罰款50元。

7. 上班時間嚴禁上網聊天(私人網頁、QQ聊天、QQ空間、遊戲),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元。

8. 辦公時間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嬉鬧、扎堆聊天,違者每次罰款20元。

9. 員工盡心盡力服務好客戶,不得無故讓客戶吃請,情節嚴重者每次罰款100元,嚴重者開除。

10. 接待來訪人員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客戶來店面時應說:“您好!”。如有工作應暫停起立打招呼。若讓對方等候時間過長應道:“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11. 工作期間必須禮貌用語,早晨上班與同事第一次詳見應主動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再見”等用語。同事之間交談不得語言粗俗,帶有攻擊和侮辱性質。

12. 辦公環境乾淨整潔、室內物品、辦公用品、辦公時及離開辦公桌後須保持桌面擺放整齊有序,不得雜亂無章,發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13. 員工要求廉潔自律,有貪污受賄等經濟違規者,一經發現沒收當月工資立即開除,並在本市或本行業有關媒體曝光。

14. 員工之間團結互助,有惡意擾亂辦公秩序及其他員工情緒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沒收當月工資。

15. 員工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區,違者罰款100元。

16. 打接私人電話時要長話短說,禁止用公司電話私人聊天,違者罰款20元。

17. 當要求別人接電話時,不得遠距離大聲喊叫,應當走至近前輕聲告知,違者罰款20元。

18. 對待工作應積極主動,不得拖延,並主動彙報工作進展情況,按時完成任務;工作拖拉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者,每次罰款100元,並警告一次,多次拖拉者勸退。

19. 請示、彙報工作時應帶全資料,接受任務後,如發現承接的工作在執行上有困難,應及時、直截了當的提出來,如不提出仍不按時完成任務造成損失者,依照事情嚴重程度做出經濟及行政處理。

20. 沒有特殊情況不服從上一級領導管理,先說服教育,仍無理由不改者,扣除當月工資的20﹪,並記過一次,情況嚴重者開除。

21. 調離原工作崗位,應主動與各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工作不完善不全面者扣除當月工資的50﹪,離職人員離職後下個月度結清當月工資,如在離職前未交接的沒收當月全部工資。

22. 愛護公共設施,本部門使用區域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損壞,負責人照原價賠償,並記過一次。

23. 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留宿,違者罰款100元。

24. 每個員工學會禮貌用語、文明辦公,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的各項規定;上班時間要講普通話,接打電話要用標準語言,違者一次各罰款50元。

25. 員工下班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燈、電器和電腦,收檢好文件、資料,抽屜、文件櫃箱等,違者罰款50元,辦公室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如有丟失,自負。

26.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保證公司所有財產的安全,值班期間關好門窗、電燈、電腦及電器等違者每次罰款50元,並記過一次,值班期間財產損壞的由值班人員照原價賠償。

27. 值班期間要使用值班交接表,確保公司事務的正常運轉,值班期間不能按時到崗均按遲到處分,值班人員應處理好值班期間的一切事宜,及時做好信息記錄及傳達工作,如發現因值班人員失職而造成工作失誤及損失的,依照損失輕重做出處罰,並警告一次。

28. 不得在公司設計談判區及辦公區睡覺,不得工作期間坐姿不端,一經發現,每次罰款部門負責人50元。

29. 公司來客(包括工長、施工人員)一律熱情接待,及時解決問題,如有冷漠對待或態度不好者違者罰款100元。

30. 認真做好日報週報及月度總結,員工違者每次罰款50元,主管罰款100元。

31. 員工請假要避開週六和週日,各部門來合理安排員工休假時間。

32. 同事之間溝通須真誠,溝通須注意方式和語氣,不得惡言攻擊,諷刺等。

33. 員工被投訴的,每次扣除100元,每月投訴達2次者(含2次),扣除工資全額的30%。

34. 工作期間禁止飲酒,如飲酒無論任何程度或情況每次罰款100元整。

35. 客戶談判時,必須執行客戶談判環境管理制度,否則每次對店面負責人處罰100元。

36. 營銷人員和設計師及任一員工,不得未經公司同意對客戶私自承諾,否則因承諾內容引起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

以上制度必須嚴格認真遵守,如違反按照相關條款處罰,如本月累積三次及以上違反者:除罰款外也將記入崗位考覈,罰款財務列專戶,用於員工獎勵及集體活動基金。

此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篇7:建築公司制度

爲貫徹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方針特定本制度如下:

項目經理是建築施工過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項目的質量法人代表,對承建的項目質量負總責。爲了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應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驗收標準,不得隨意降低質量評定標準。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術力量,各級技術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三、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特點,落實質量保證體系。

四、杜絕不符合國家建材標準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對外物件要有相應資質的工廠加工,到場後經檢驗合格方能進行施工,對分包工程納入標準質量管理體系監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工程技術難點、疑點的技術處理,實行各項技術交底工作,嚴格執行自檢、互檢.職能部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落實各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使技術管理資料歸檔存查。

七、組織落實質監站對單住工程的總體質量評定工作。

八、組織落實竣工移交驗收工作將質量好、工期短的建築產品奉獻社會。

項目經理責任制

一、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足。

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覈批准後,組織交底與實施。

四、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責任制,承包責任要有安全指標(輕、重傷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五、負責組織對本施工區內的主要監建設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安全技術檢查、鑑定與驗收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廠前的第—級培訓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活動,並有記錄資料入檔。

七、負責組織每週一次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發生事故後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困,實施改進措施。

九、嚴格按規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主要用於保證和提高勞動安全生產,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規定和上級指示、決議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貫徹措施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必須把安全生產列爲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每週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討論安全生產動態,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有關部門檢查執行情況。

四、加強對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經費,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六、必須按上級要求,設置符合條件的專(兼)職安士管理(檢查)人員並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

七、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必須做到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限期整改不留隱患

篇8:建築公司制度

目 錄

總則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六章證明函管理制度

第七章會議管理制度

第八章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九章公司車輛管制度

第十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通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借款和報銷制度

第十三章員工招聘、制動、離職等制度

第十四章計算機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技術部門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項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項目經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章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章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十五章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九章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第三十章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章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章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章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章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章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章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章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章職業病預防措施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章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四十章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章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四十二章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章庫房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章倉庫防火制度

第四十六章售後服制度

總 則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 、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爲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按“薪酬方案”規定的分配製度,爲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爲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行政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按時間順序按時登記文件收發管理臺賬。

三、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啓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啓的外)均由行政辦登記簽收 。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覈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3. 公文的編號保管

(1)行政助理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啓文件,公司領導啓封后,也應交行政辦人員辦理正常手續。

(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行政助理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4. 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行政部門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行政助理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爲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立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行政辦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爲加速文件運轉,行政辦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5.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 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還交行政辦人員,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行政辦人員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文件閱完後,應送交行政助理,切忌橫傳。

(4)行政助理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並徵得行政助理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第二章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季度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季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行政人員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預算,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本部門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及複印件均由行政人員歸檔並輸入電腦,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2、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3、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八、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領導。

九、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爲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投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衆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及相關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行政辦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係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爲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後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並留好印章樣圖。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後交由行政行政辦備案,並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覈准後送交行政辦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過總經理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理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門在啓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行政辦)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並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1)公章:公章由公司總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行政辦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覈准後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籤批,蓋章後經手人需將籤批申請表交由行政辦公室,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行政辦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2)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於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行政辦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經理審批,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籤批,經手人需將籤批後申請表交由行政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行政辦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分公司經理覈准後交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公司經理覈准後,籤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後,交由行政辦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公司經理覈准後,交由行政辦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範疇:

對於公司主要印章管理,採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行政辦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公司經理)籤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3)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4) 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及時歸還。

(5)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籤批後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籤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6)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於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爲。

(7)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後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證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證照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二、證照是指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批文等。

如: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書、稅務登記證、經營許可證等等。

三、證照的使用包括借用、複印等。

四、證照使用必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單》。

五、證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覈→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總經理覈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借用完畢後,應在時限內歸還證照保管人。

六、證照複印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覈→主管副總經理覈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如證照複印件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證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則須總經理覈准。

八、證照複印件必須加蓋“再複印無效章”。

證照保管人必須做出登記,認真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

第六章 證明函管理制度

一、證明函的範圍包括: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

二、公司證明函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三、使用證明函必須填寫《證明函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覈准後方可。

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須經總經理覈准。

五、使用證明函必須做好登記,填寫《證明函使用登記表》。

六、嚴禁開出空白證明函或外借證明函。

七、證明函開出後,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迅速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造成損失;如證明函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行政辦。

行政辦應妥善保管證明函存根。

第七章 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公司領導、或總經理指定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行政做好會議記錄。

2、開會時間: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總經理可提議隨時召開。

3、會議主持:由總經理主持或由總經理委派人員主持。

4、會議要求:

(1)凡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各部門須以書面形式上報行政,經行政呈領導審閱認可,由總經理審定是否爲會議議題。

(2)凡提交會議研究有關經營決策、銷售策略、設備更新、項目投資等重大問題必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反覆醞釀,並提出方案供領導決策時參考。

5、會議主要內容:

會議着重討論研究公司各階段行政工作,如安全生產、經營管理、項目投資、成本控制、資金運作、更新改造、後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6、會後工作:

(1)行政辦公室應根據辦公會議形成的決定,三天內下達“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事項通知單”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2)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其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必須以“決定事項通知單”或“會議紀要”爲依據,在限期內認真執行落實。如有特殊情況,難以執行時,應提前將具體原因和情況反饋到相關部門或公司分管領導。

(3)無特殊情況,對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拒不執行,拖延不辦或不按原則執行的,公司將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總經理辦公會議下達的決定內容由行政負責解釋。

(5)有關部門必須將決定的執行情況於下達決議之日起限期內反饋。行政應對總經理辦公會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跟蹤調查、並督促辦理,以確保公司政令的暢通。

第八章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爲規範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節約不必要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消耗。現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就辦公用品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採購、印刷品印製:

1、公司日常所用辦公用品,應由行政負責統一採購,經批准購買專屬辦公用品或工索具應由行政派員陪同。

2、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應按“購物申請清單”中各項內容要求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後,送行政待辦。

3、行政應將“購物申請單”彙總分類,依據財務審批權限規定報批。除生產急需用品外,應集中辦理採購,不得一事一辦。

4、行政採購物品應在有關人員陪同下辦理,但陪同採購人(證明人)和驗收人不得爲同一人。

5、採購人員應認真負責,精挑細酌,力爭做到價廉物美,經久耐用。

6、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行政統一印製。

二、領用:

1、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核籤後,到行政簽字後,方可領取。

2、除筆墨紙張外,凡屬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複領用時,一律交舊換新。

三、保管:

1、辦公用品應由行政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放置統一保管。

2、保管員應認真維護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發生潮、鏽、蛀、黴等。

3、保管員應在每季度末向經理彙報物品消耗情況和臺帳記錄。

第九章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公務用車,由各負責人部門先向行政辦公室申請,填寫“用車登記”,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行政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統籌安排用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急後一般的原則;先滿足緊急公務和接待任務,後安排其他事務的原則。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第十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需向行政說明去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同意。

二、作息時間:每週工作五天。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如有調整,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爲準。

三、考勤

1、本公司員工應準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一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到崗者爲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爲早退。遲到及早退的扣款,以分鐘計算,每分鐘扣款¥1.00元,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2、無故超過15分鐘上班或提前15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無故超過30分鐘上班或提前30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全日論;無故不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處理;在工作時間內未經准許,擅自離開工作場所或外出者,以曠工論。

3、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辦負責。

四、事假

1、全年事假14日,全月3日爲限;事假請假單位以2小時爲單位。

2、事假扣當時工資(按所請事假的時間計算)。

五、病假

1、員工每次病假以3天(含)爲限;超出天數視爲事假。

2、病假扣當日工資50%(3(含)天之內),試用期人員不享受病假工資。

3、連續兩日(含)以上者應附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可先口頭請假,並於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六、婚假

轉正員工享有婚假。符合男滿二十五週歲女滿二十三週歲年齡的婚者婚假十天。未滿者只享有三天婚假。

七、喪假

1、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公司給與6天喪假。

2、非直系親屬(指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時,公司給與3天喪假。

3、其他親屬的喪事如有必要參加,按事假處理。

4、其親屬在外地的喪事,公司可根據路程遠近,給與相關的路程假。

八、產假/陪產假

1、休假按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2、申請此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供《孕婦體檢手冊》。

九、年假

1、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員工,可享有年假10天。

2、病假累計兩個月以上者,不享有此假。

3、享有醫療期、產假的員工不享有當年年假。

4、年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每次休假不能少於1天。

5、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不能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對員工未休的年假天數,將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200%支付年假工資報酬。

第十一章 通訊管理制度

爲提高辦事效率,精減話費,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特訂立本規定。

一、固定電話:

1、部門因業務或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應由所需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送呈行政辦公室,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辦公室聯繫裝機事宜。

2、各部門安裝固定電話後不得隨意移動,在使用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如使用不當應照價賠償。

3、內線電話主要用於機關各部門間的短暫聯繫或傳達通知等,嚴禁談心或長時間通話,否則,一經發現處罰20元。

4、禁止拔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未經許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經濟處罰。

5、業務需要拔打長途,應嚴格控制和掌握通話時間,杜絕電話裏吹牛談心。

6、因各部門電話由其負責人監督管理,並有權拒絕非本部門人員使用電話。

7、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本規定,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電話使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嚴重不負責的處罰20元。

二、移動電話(根據情況而定)

第十二章 借款和報銷的制度

爲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公司的規範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公司各部門一切費用開支和財務開支,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一、借款審批及標準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款憑證”,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後,經財務覈准,報總經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單位、個人因私借款,填寫“借款憑證”後,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凡公司職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員工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數,如有特殊情況,須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清所欠部分金額。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財務部門負責監督借款人還清全部借款。否則,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補齊,並扣罰當月30%工資。

(四)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備用金等,按相關規定辦理。

(五)允許借款範圍:

1、階段性預付款(按進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購機械設備、大宗材料等。

2、採購零星材料,累計達100元以上的。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公司規定部門或人員所需的備用金。

5、確實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不允許借款範圍:

1、沒有特殊情況,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墊付的各種款項;

2、未經審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採購標準及審批

1、各部門需新購入固定資產和單價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先作好採購計劃,並以書面形式報告,經行政辦、財務部簽字覈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條標準執行。

2、各部門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應本着節約的原則,確實需要添置的情況下才添置。各部門應事先填好購物申請單,報行政辦公室、財務部審覈,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購買。

三、各項費用報銷要求

1、報銷單據必須是帶稅務章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2、報銷單據不管多少均須貼報銷封面,報銷封面須用鋼筆填寫,同時,不同經濟內容的發票要分門別類予以報銷。

3、報銷手續要齊全完備

報銷的正常程序是:經辦人、證明人簽字,註明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簽字,財務部門審覈,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根據財務管理要求,凡購買實物均須有驗收人簽字並附入庫單,否則不予報銷。

四、補充說明

如總經理出差在外,不得辦理借款。

第十三章 員工招聘、調動、離職等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報“用工”申請表,向行政辦申請並提出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齡、性別、學歷等)。

2、由行政辦根據公司用工需求擬定招聘計劃,經分管領導審覈,報總經理批准。

3、行政辦經市“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收集應聘人員相關資料後再進行初步篩選,根據情況組織筆試和麪試,經初選合格後,經分管領導審覈,報總經理批准。辦理試用手續。

4、部門經理以上人選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親自筆試和麪試。

5、員工的試用期爲一至三個月。試用期滿,可聘爲公司合同制員工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定辦理“養老保險” 等手續。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幹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以公司文件爲準。

三、員工調動:

1、公司幹部和員工在公司範圍內調動,由用人部門提出擬調人員申請,行政辦求得雙方負責人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各部門需增加人員,須向行政辦提出用工申請,由行政負責調配或招聘。

3、公司幹部和員工持行政辦公室開具的“職工調動通知書”,在原任職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再到新任部門報到。調離人員到新單位後,以實際聘任崗位和任職時間爲準,其相關待遇以月度分段實施。

四、離職

1、試用人員離職應提前三日寫出書面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行政辦辦理辭退手續。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確須辭退時應向行政辦說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4、員工本人辭職、被公司辭退、開除或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等,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財物(如:文件及相關業務資料等)。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章 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公司計算機由行政負責管理和維護,行政監督計算機管理規定的執行。

二、未經計算機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機。

三、未經培訓的員工,應在計算機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上機操作,以免丟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計算機上放影碟、玩遊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查實,參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條處罰。

五、上網只允許查尋與工作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嚴禁進入聊天或遊戲室。一經發現,參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條處罰。

六、公司起草的文稿,非特殊情況應在顯示屏上直接校稿,方可打印。

七、計算機管理人員要定期對電腦進行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計算機處於最佳狀態。

八、計算機管理員,應對經批准的上機操作人員,做好備忘錄,以免責任界定不清。

九、非公司人員上機操作,須經計算機管理人員許可,並在計算機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行操作,且嚴禁打開公司各項文檔。否則,給予當事人處罰。

十、離開計算機時,保持計算機待機狀態,下班時,關閉計算機。

第十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爲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爲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在律師確審覈認之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律師審覈確認無誤後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2、合同由律師審覈確認後經總經理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有效性。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爲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爲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爲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爲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爲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負責,歸管理部門爲行政;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行政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行政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第十六章 衛生管理制度

爲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範圍爲公司總部及下屬各部門、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衛生.

二、全公司範圍內的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乾淨整潔,如:辦公桌椅、照明燈、電風扇、空調、門窗、四壁、書櫥、檔案櫥及其附屬等物品,要求物品擺放整齊,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乾淨、無蛛網、無灰塵,各類座套乾淨整潔;電腦、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各辦公室的衛生,由辦公室自行負責。公共區域衛生由保潔員負責。

第十七章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爲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爲,倡導一切以業務爲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爲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3、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三、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4、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覈簽字→財務部門→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5日前由行政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每月10日由財務部支付上月工資;

第十八章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

二. 工資計算方法

1、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固定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評定標準確定其工資標準。

第十九章 技術部門管理制度

1、學習、熟悉設計文件、招標文件和監理細則中有關施工技術的內容。

2、嚴格按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合同文件、監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貫徹執行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3、在項目部經理和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實施細則。

4、參加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組織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協助項目經理會同相關部門辦理設計變更。

5、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及作業計劃的執行,保證工程質量、施工計劃的完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6、參加項目部內安全施工方案、環、水保方案的編制,並對相關內容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實施,確保本工程安全目標、環保目標的實現。

7、負責施工資源計劃的編制,制定項目部施工周計劃,提交項目經理審覈。

8、參加中間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工程移交等工作;收集工程項目的各種技術文件、資料。

9、收集工程索賠資料及中間計量資料,做好中間計量工作;審覈勞務合作單位的工程量,配合計劃財務部作好支付工作。

10、負責向監理、業主單位及上級管理單位上報工程相關事項。

11、配合上級單位和項目部組織的質量檢查、安全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等工作。

12、積極有效參與、配合項目部的其他工作,完成項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章 項目工程管理制度

一、圖紙自審制度

1、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接到圖紙後,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並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4.3平面圖所標註座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4.5建築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座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5、圖紙經自審後,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二、圖紙會審制度

1、圖紙會審目的

瞭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2、會審參加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儘快組織會審。

5、會審內容

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5.3審查建設項目座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註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係以及軸線關係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覈對建築、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係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5.5審查建築平、立、剖面圖之間關係是否矛盾或標註是否遺漏,建築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築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於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採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5.9對設計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採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於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6、會審程序

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並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6.2會審分“專業會審”和“綜合會審”,解決專業自身和專業與專業之間存在的各種矛盾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後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6.3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並作記錄。會審後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後生效。

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7、會審記錄內容

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覆修改的。(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爲便於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築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並蓋章後生效。

8、會審記錄的發送

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項目資料員,由資料員發送。

8.2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項目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2、編制原則

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採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並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2.4必須採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2.6儘量減少臨時設施,採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3.2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後,由內業技術人員彙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後,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後定稿。

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覈,公司總工程師批准,並報局科技處備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覈,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4.4特大或羣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覈,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於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並經原審批單位批准後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6.1經過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佈置等。

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並歸檔。

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範圍及管理

7.1經批准後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後,列表登記發放,發放範圍爲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四、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指導書以施工難度較大、技術複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技術項目爲對象編制的,是具體指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

2、施工作業指導書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爲編制依據,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進一步細化。

3、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內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編制。

4、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並督促實施。

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內容

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2施工進度計劃。

5.3勞動力計劃及勞動組織。

5.4機具設備計劃,特別是主要施工機具。

5.5主要材料需用量計劃。

5.6技術組織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雨期、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降低成本技術措施。

6、經批准後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由內業技術員交資料員登記發放。

7、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發放範圍:技術、質檢、生產、安全、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有關施工隊及工長、資料員自留存檔等。

五、技術交底制度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工程難點及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工程質量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2、項目技術交底分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並做好記錄;隊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班組長向工人交底。

3、技術交底範圍劃分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批准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向項目全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交底參加人員也可擴大到班(組)長,視具體情況確定。

3.2專業隊技術員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長(必要時全體人員)和有關人員反覆細緻地進行。

3.3班(組)長向工人技術交底;班(組)長應結合承擔的具體任務向班(組)成員交待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

4、技術交底的要求

4.1除領會設計意圖外,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和變更的要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範、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4.2整個施工過程包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均須作技術交底,對一些特殊的關鍵部位、技術難度大的隱蔽工程,更應認真作技術交底。

4.3對易發生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的工種和工程部位,在技術交底時,應着重強調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

4.4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底內容字跡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簽字。

4.5技術交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作爲整個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5、技術交底的內容

5.1項目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重點單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項工程的設計圖紙;根據工程特點和關鍵部位,指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必須採取的技術措施。

3)重點單位工程總記與交叉作業過程中如何協作配合,雙方在技術上措施上如何協調一致。

4)本單位初次採用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土建與設備安裝工藝的銜接,施工中如何穿插與配合。

6)交待圖紙審查中所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方法。

7)設計變更和技術覈定中的關鍵問題。

8)冬、雨季特殊條件下施工採取哪些技術措施。

9)技術組織措施計劃中,技術性較強,經濟效果較顯著的重要項目。

5.2施工對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施工圖紙。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予埋件、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土建與水、電、暖、設備安裝之間,各工種之間,隊與隊之間在施工中交叉作業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7)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8)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築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9)現澆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10)預製、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製作、綁紮、安裝等要求。

11)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12)單位工程平面佈置圖。

13)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和耐火膠泥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快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藝。

15)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測溫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6、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並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六、技術覈定制度

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於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並通知有關單位。

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覈定單。

3、技術覈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並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覈,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覈,覈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後的內容和要求等。

4、技術覈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後方生效。

5、經過簽證認可後的技術覈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七、單位工程施工記錄制度

1、單位工程施工記錄是在建工程整個施工階段,有關施工技術方面的記錄;在工程 竣工若干年後,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發生問題而影響其功能時,是查找原因,制定維修、加固方案的依據之一。

2、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由項目部各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逐日記載,直至工程竣工,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其完整性。

3、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的主要內容

3.1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術資料供應情況。

3.2因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在現場解決的設計問題及施工圖修改的記錄。

3.3重要工程的特殊質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3.4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施工方法。

3.5質量、安全、機械事故的情況,發生原因及處理方法的記錄。

3.6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工程所作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決定或建議。

3.7氣候、氣溫、地質以及其它特殊情況(如停電、停水、停工待料)的記錄等。

4、施工記錄的記載方法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後,將逐日記錄的施工、技術處理等情況加以整理,擇其關鍵記述,填寫在單位工程施工記錄表上,並經主任工程師或技術科有關負責人審覈是否確實,並簽名後,納入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八、技術複覈制度

1、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複覈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

2、技術複覈的主要內容

2.1建築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網)樁的座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網)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2.2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2.3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砼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2.4磚石工程:牆身中心線、皮數杆、砂漿配合比等。

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質量等。

2.6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樑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狀、尺寸等。

2.7管道工程:各種管道的標高及其坡度;化糞池、檢查井底標高及各部尺寸。

2.8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高低壓進出口方向;電纜溝的位置和方向;送電方向。

2.9工業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程度、數量及規格,以及根據工程需要指定的複覈項目。

3、技術複覈記錄由所辦複覈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複覈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並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複查意見和簽字。

4、技術複覈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5、技術複覈記錄由所辦技術員負責交項目資料員,資料員收到後應進行造冊登記後歸檔。

九、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凡隱蔽工程都必須組織隱蔽驗收。

一般分部(項)隱蔽工程由施工隊長(技術員)組織驗收,邀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派人蔘加;重要的請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技術科、治安科參加。

2、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是工程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隱蔽工程經三方共同驗收後,應及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隱蔽檢查記錄由技術隊長(技術員)或該項工程施工負責人填寫,工程處質檢員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回籤。

3、不同項目的隱蔽工程,應分別填寫檢查記錄表應複寫一式五份,建設單位、計劃、經營部門各一份,自存二份歸檔。

4、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4.1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座標記錄。

4.2鋼筋砼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鏽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預應力鋼筋的對焊、冷拉、控制應力、砼、砂漿標號及強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況。

4.3磚砌體:抗震、拉結、磚過樑配筋部位品種、規格及數量。

4.4木結構工程:屋架、檁條、牆體、天棚、地下等隱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處理。

4.5屏蔽工程:構造及做法。

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乾燥程度、防水層數、馬蹄脂的軟化點、延伸度、使用溫度,屋面保溫層做法,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4.7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鏽、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4.8鍋爐工程:保溫前脹管情況,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試驗等。

4.9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4.10完工後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5、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的填寫內容

5.1單位工程名稱,隱蔽工程名稱、部位,標高、尺寸和工程量。

5.2材料產地、品種、規格、質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編號。

5.4地基土類別及鑑定結論。

5.5砼、砂漿等試塊(件)強度、報告單編號,外加劑的名稱及摻量。

6、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文字要簡練、扼要,能說明問題,必要時應附三面圖(平、立、剖面圖)。

十、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管理制度

1、項目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四新”成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並負責組織編制推廣應用計劃,落實推廣應用項目的責任人及要求完成時間等,並組織實施。

2、項目經理參與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的編制,並負責解決科技開發和科技推廣項目所需的經費和人員。

3、項目內業技術人員協調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並參與實施工作,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隊技術員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負責對實施中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並進行總結。

4、對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項目在工程上實施後,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每季向公司(區域公司)上報,本項工作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報。

十一、施工技術總結

1、施工技術總結的編寫範圍

採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項目;本企業首次施工的特殊結構工程,新穎的高級裝飾工程,引進新施工技術的工程以及有必要進行總結的項目。

2、編寫內容和要求

2.1總結要簡明扼要地介紹工程概況,以圖、表形式爲主,文字敘述爲輔。

2.2涉及採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優化選擇,主要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效果;採用的先進技術、工藝的經濟比較結果,技術性能、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技術相比達到的先進程度;質量要求和實際達到的情況,勞動力組織、施工準備、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經驗教訓和體會,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和防治對策,需要有待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經濟效益對比等,要詳細敘述。

2.3施工中採用的標準、規範、規程、規定。

2.4施工中採用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和實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措施。

2.5提供必要的插圖、照片,條件許可時應提供施工錄像帶。

3、項目各類技術人員的職責

3.1內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技術總結計劃,並與科技開發和推廣計劃一併下達。

3.2施工技術總結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從工程開工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分工負責蒐集工程項目及“四新”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3.3項目工程及“四新”項目完成後,應立即編寫技術總結,並上報技術管理部門。

3.4技術負責人在組織編寫施工技術總結的過程中,項目部的有關部門和人員應提供下述資料和其他必要的資料;

1) 內業部門提供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對比狀況;

2) 材料部門提供三材節約情況,覈實材料節約率;

3) 動力部門提供機械設備性能、配備情況及使用率對比情況;

4) 質檢部門提供達到質量標準的實際水平;

5) 實驗室提供試驗、檢測資料;

6) 經營部門經濟效益的分析對比工作;

7) 財務部門經濟效益的成本覈算工作;

8) 安全部門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資料。

4、施工技術總結編稿完成經審批後,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向公司技術部門上報。

十二、技術標準管理制度

1、施工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規範、標準、規程、規定,以供施工中嚴格執行。

2、施工過程中,要建立項目的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技術標準目錄,本項工作由項目資料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

3、標準管理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資料員具體負責。

4、項目工程所需的各類規範、標準,根據項目編制的技術標準目錄配齊,保證滿足工程需要。

5、配給專業隊、質檢、鋼筋翻樣、安全等有關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標準、規範、規定、規程,須按登記發放。當有關人員調離本項目部時,應上交資料員。

6、當某標準作廢時,標準化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交舊發新防止作廢標準繼續使用。

十三、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1、工程技術資料是爲建築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後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爲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就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彙集整理有關資料,並貫穿於施工的全過程,直到交工驗收後結束。

3、凡列入工程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要求記載真實、準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整理系統化、表格化、字跡工整,並分類裝訂成冊。嚴禁擅自修改、僞造和事後補作。

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4.1是爲了構建築物的合理使用、維修、改建、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時隨從其它交工資料一併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稱爲交工技術資料)。

4.2是爲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並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爲施工技術資料)。

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後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並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6、各種技術資料檢查評分標準按現行全優工程檢查記錄執行。資料檢查直營公司每季度各項目部檢查一次。

7、各種資料由施工技術隊長收集並初步整理,臨交工之前將資料交技術科統一整理,資料一般應一式兩份。

第二十一章 項目經理管理制度

爲更好的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爲更好的實現項目效益,爲了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項目以項目經理負責製爲基礎,公司進行全方位的支持、監督、控制、以確保工程能順利進行。公司與項目經理爲實現共同協定的目標,共創雙贏,使公司資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成本得到最合理的控制,項目經理能得到最合理的回報。制定本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要將所管理工程項目的施工計劃、進度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報送公司,經公司批准後,在公司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靈活自主地開展項目施工活動。

2、在不違背公司管理原則的基礎上,健全項目本身的各種規章制度,並將其落實到實處,發揮各種規章制度應有的效力。

3、準確理解、執行、優化公司的管理意圖;認真執行、遵守公司制定或由公司頒佈實施的各項規章制度。項目經理須遵循在公司指引下進行各項工作;項目經理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項目經理必須遵守公司對項目部的各項管理。

4、財務管理方面,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如因實際情況需要,亦可在不違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適當補充,但必須事先經公司書面同意。

5、落實公司與項目部約定的各項指標,及時補充或修正完成各類指標的先決條件。

6、文明施工,積極維護公司良好社會形象與商業信譽。

7、對因組織、指揮並參與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所瞭解或知悉的關於公司或任何公司的業務合作伙伴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項目部聘請項目人員時必須要求入職人員出具各種資格證書、職稱證明及其它各類相關證件,所聘人員須與項目部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

9、嚴格按照業主對工程的質量要求組織施工隊伍進行施工建設;遇質量事故應及時召集所有相關責任人員分析原因,確定解決方案,嚴厲整改,追究相關人員經濟責任,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10、作爲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第一人,項目經理應嚴格按照業主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開會分析,找出原因,確定責任劃分,提出改進措施,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11、根據業主與公司的總體要求負責組織、編織各種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實施。

12、以控制工程造價成本、經濟合理利用原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消耗爲原則,編制項目工程建設要求的各類材料的總體計劃和月度計劃,報公司審覈。

13、負責與項目各施工隊、各工種班組簽訂勞務施工合同、安全協議、大宗材料承包合同等各種協議。

14、嚴肅對施工隊伍的管理,並將經施工隊負責人簽署確認的施工隊伍人員名單交公司覈實存檔,該名單由項目經理跟進每月更新一次;同時,項目經理每月代施工隊伍負責人向農民工直接發放工資(工資標準由施工隊負責人書面約定),並將工資簽收表交公司備案。

15、項目經理應與項目部各管理人員緊密配合,通過各種制度及措施最大限度的激發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與潛能,使之自覺形成端正的工作態度與務實的工作作風,將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爲己任,盡職盡責,團結一致。

16、嚴肅對施工隊伍的管理,各施工隊進場的同時必須知會甲方,並將經施工隊負責人簽署確認的施工隊伍人員名單交甲方覈實存檔,該名單由乙方跟進每月更新一次;同時,乙方以項目部的名義每月代施工隊伍負責人向農民工直接發放工資(工資標準由施工隊負責人書面約定),並將工資簽收表交甲方備案。

17、項目經理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私刻帶有公司全稱字樣的印章。如發現項目經理有私刻公司印章的行爲,公司將追究項目經理的法律責任。

18、工程項目施工檔案資料中涉及工程竣工驗收的資料要在公司技術處、經營處、安全處、財務處、辦公室會籤後方可蓋章。

19、工程項目在竣工驗收45日內,項目經理要將工程竣工檔案上報公司存檔。逾期不能上報竣工檔案時,公司將不再支付工程款。

20、項目經理在進行施工現場管理時除滿足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要接受公司的統一規劃方案。

21、項目經理要對所聘用的人員以公司的名義參加相關的安全、技術等培訓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22、項目經理在工程管理上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訴訟、糾紛等,由項目經理負責賠償公司損失。

第二十二章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目的

制訂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以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得到控制,並最終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以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建設方的要求。

1、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施工設計、施工準備、施工質量和服務的控制。

2、工作程序

2.1策劃

2.1.1組織準備

總經理確定每個項目的項目經理,以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並配備相應的人員,以滿足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需要。

2.1.2技術交底

項目經理部應按規定接收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與項目施工有關的人員應通過學習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工程參建單位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點、設計意圖,掌握相關的工程技術和質量要求,並從施工的角度提出設計修改和優化意見。

2.1.3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

對於確定的建築裝飾裝修合同,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技術、質量、預算、採購等人員),依據項目招投標策劃情況,合同要求及技術交底情況,對該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進行策劃,形成項目策劃書,包括:項目質量目標和要求:質量目標包括單項單位工程,分項分部工程目標,可包含檢驗批優良率、合格率的目標。

項目經理部組織機構,人員及崗位職能分配、圖表或說明內容。

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清單和文本,包括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的要求。

勞動力配置計劃、臨時設施和施工機具配置計劃、主要工程物資採購計劃、分包計劃、施工方案編制計劃,施工詳圖出圖計劃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質量關鍵點及其控制措施,關鍵工序施工方案,特殊過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裝飾裝修工程,含隱蔽工程,按制訂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執行。

進度計劃及控制措施。

檢驗試驗計劃(各工序、施工階段需要進行的檢驗試驗的指標與檢測方法),質量檢查和驗收流程(包含預檢、隱檢、交接檢的時間、頻次、驗收標準和方法)。

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包括預案、應急方案、事故報警、搶救險情等)。

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質量事故的評審、處置和改進)。

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流程(包括應收集的信息內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溝通和傳遞的方法)。

與工程建設有關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門、企業相關部門等)的溝通方式。

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清單、記錄表式和保存要求。

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

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2.1.4項目策劃書須得到發包方或監理方的認可。則相應項目質量計劃、施工方案等報審表應經發包方或監理方審批。

2.1.5項目策劃書的動態管理

當項目的施工要求發生變化時,項目經理部對項目策劃書進行評審,並適當地進行調整,對調整情況再次向企業相關部門領導以及發包方、監理方報批。項目經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組織施工。公司工程技術部對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2.2施工設計

本公司建築裝飾裝修,無設計資質,由項目經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進行委託設計,選擇合適的設計單位,對施工圖出圖時間進行控制,工程技術部隊設計過程進行跟蹤,對設計輸出進行評審和確認。

2.3施工準備

2.3.1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根據項目策劃書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內容如下:

(1)辦理開工手續。

(2)項目工程的劃分與編號,以便控制、檢查、評定和監督。

(3)技術準備,包括施工交底等(4.3.3)。

(4)現場準備,包括:工程定位和標高的基準控制,施工平面佈置。

(5)材料準備,包括:工程材料設備選型、採購或租賃,進場安裝驗收。

(6)施工機械設備準備,包括:辦理、採購材料設備並組織進場,選擇分包並組織進場,搭建臨時設施。

2.3.2項目經理部按規定向監理方或發包方進行報審、報驗。公司項目經理確認工程項目施工已經具備開工條件後向監理方、發包方提出開工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開工。

2.3.3施工交底

項目經理組織工程技術部,向參與施工和質量檢查的人員(包括髮包方的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交底以書面方式進行並輔以口頭說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員和質檢人員對工程特點、技術質量要求、施工方法與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統瞭解,以便於科學的組織施工,避免質量、安全事故發生,交底內容:

施工範圍、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進度要求。

施工圖紙的解說

施工方案措施。

操作工藝和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工藝質量標準和評定方法。

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技術記錄內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項。

交底應形成記錄,記錄的形式按項目所在地技術資料的管理規定執行。

2.4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2.4.1項目經理部對施工過程質量進行控制。包括:

(1)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指導書。適用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

(2)調配符合規定的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規定,配備適用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機具、檢測設備;

(4)施工過程監控

項目經理部應按圖紙規範和方案等要求組織施工,按檢驗試驗計劃及時進行檢查、監測。對施工過程的檢查、監測包括:對工序的內部檢查、技術複覈,施工過程參數的監測和必要的統計分析活動;

(5)根據現場管理有關規定對施工作業環境進行控制;

(6)根據設計要求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工程技術部對此進行指導,項目經理部對此進行監控;

(7)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項目經理對施工隊、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管理控制,確保滿足施工進度計劃,並保證施工質量;

(8)採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並監督實施

項目經理制訂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確保相應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時的相互監督、巡迴檢查等方法,確保施工全過程做到防盜、防火、消防及物資的維護;

對不穩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事件實施監控;

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實施監控,詳見分包管理制度要求。

2.4.2施工過程的確認

主要針對隱蔽工程的事先確認,包括:

對工藝標準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審,並對操作人員上崗資格進行鑑定;

對施工機具進行認可;

定期或在人員、材料、工藝參數、設備發生變化時,重新進行確認。

2.4.3公司施工過程中應做好施工過程及進度標識,確保施工過程具有可追溯性。可採用以下措施:

(1)記錄人員做好過程記錄,包括施工日誌、檢驗和試驗報告等表明施工過程狀態;

(2)施工現場標識:根據施工過程特點建立標識,根據施工進度變化調整標識,根據施工變化突發情況改變標識,施工完工後撤銷標識。標識的管理需與施工進度相匹配,與施工需求相適宜。通過記錄可對施工過程進行追溯性。

2.4.4施工過程信息溝通

項目經理部負責做好與工程建設有關方:顧客、監理、設計、分包方等的信息溝通工作,包括:

工程信息(包括與工程有關的要求);

合同的處理,包括對其的修改;

建設方問詢的處理、建設方反饋、包括投訴。

2.4.5項目經理組織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包括:

(1)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

(2)交底記錄;

(3)上崗培訓記錄和崗位資格證明;

(4)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

(5)圖紙的接收和發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規定;

(6)監督檢查和整改、複查記錄;

(7)質量管理相關文件;

(8)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定的其他記錄。

施工記錄應符合記錄管理制度的記錄控制要求,並在工程竣工交付後由項目經理負責移交給公司檔案室存檔。

2.5服務

2.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的防護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由項目經理制訂成品保護措施,確定相關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時的相互監督、巡迴檢查等方法,確保工程防盜、防火、消防及各物資、設施的維護。

2.5.2服務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實施

公司管理組織制訂服務管理制度,由項目經理部按服務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戶服務工作,包括:

保修;

非保修範圍內的維修;

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

2.5.3項目經理部按服務管理制度要求,及時處理各項目階段的服務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響應、有效實施服務措施、及時測量服務效果,進一步改進服務。

2.5.4項目經理部根據上述4.5.3服務信息收集及處理情況,用於質量分析和改進。

第二十三章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控制

1、建築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後,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並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週、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着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着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爲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覈,落實獎罰制度。

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菸,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爲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防護意識和自身保護意識,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覈,未經培訓或者考覈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

第二條:對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後要填寫三級教育卡並進行考試(試卷存檔),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內容: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技術負責人或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內容:由班組長或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對策。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架子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覈取得崗位資格證書並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的不準上崗。

第二十五章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技術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二十六章 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加強防護用品採購使用保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管理人員做好工作。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市安監站頒發的《準用證》,三證不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於施工生產中,同時,必須對施工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損壞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條:防護用品庫內存放佈局合理,符合防火要求,分類存放,上蓋下墊,防腐、防鏽,設有標誌牌,做到四定位:定庫號、定架號、定層號、定位號。碼放整齊,標誌明顯。

第四條:倉庫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學化,擺放規格化,整潔衛生化。

第二十七章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條: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菸,嚴禁明火。

第三條: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賬,設專人管理,並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庫。

第六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並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庫房照明燈泡不得大於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庫房內外設置防火標誌,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於3.5米寬的消防通道,並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並在明顯部位設置火警電話119警示牌。

第二十八章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受傷者或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用電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安監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的正式快報須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報公司安全負責人,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單位名稱、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死因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第二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及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書》並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第三條:對於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和責任者不查處不放過。

(一)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證、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的制定並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

第六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查看、開除。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和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積壓、拖延執行《安全檢查表》造成事故的。

(三)對新工人或新換崗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覈而造成事故的。

(四)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職業禁忌症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現場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九章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條:班組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四條: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會,並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班組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經常自檢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並組織全班組人員認真分析採取防範措施,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並組織好搶救工作。

第八條: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入場安全教育,並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第三十章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設備由分公司統一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違者給予批評和處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第六條: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菸,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第七條:電氣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現場外,還須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監護。

第八條:工地電動設備、機械必須有專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臨建和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九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消防人員批准。不得在建築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條:凡明火作業嚴格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項目部向公司提出使用明火申請,經檢查現場消防措施和技術交底落實後方可使用。作業後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一條:凡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必須馬上整改,對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採取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凡對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准給予精神或物資獎勵。

第十三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覈實後給予一定獎勵。

第三十一章 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了推行現代管理辦法,科學的組織施工(生產)做好施工現場的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爲了抓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第一章已經明確規定了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條: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並把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並組織落實,主要內容包括: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現場治安防範措施。

(三)、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現場防粉塵、防噪音及施工不擾民措施。

(六)、施工現場宿舍保暖、防煤氣中毒和防蚊蠅及衛生措施。

(七)、門衛制度、食堂、廁所衛生責任制等項制度。

第五條:檢查制度: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工作。項目部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第六條:持證上崗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七條:會議制度:施工現場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發展。

第八條:施工現場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保證無浮土,無積水。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市安監站有形市場有推薦證明的產品,三證齊全:《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監站開據的《準用證》的產品。

(三)、建築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四)、建築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佈局堆放整齊,並掛定型標誌牌,建築廢料、建築垃圾要設固定存放點,分類堆放並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牌,中小型設備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硬化,排水良好。

(六)、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場地清。

(七)、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

(八)、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設專人監護。

(九)、施工現場要設置吸菸室,禁止隨意吸菸。

(十)、溫暖季節搞好綠化佈置。

第九條:環境保護及衛生管理。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守各項法令、標準、法規。

(二)、工地成立環境衛生領導小組,劃分衛生包乾區,責任到人。

(三)、有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工地環境的保潔,無泥土污染公路。

(四)、辦公室、會議室、宿舍等整齊清潔、窗明地潔,無積灰現象。

(五)、施工現場圍檔封閉符合規範要求。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開堆放,並及時清運。

(六)、切實做好工作,把做好的工作與經濟效益掛鉤,真正做到工完料清場地淨。

(七)、工地上建築材料分類堆放在各區域指定地點,分規格、型號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

(八)、保持施工場地的排水系統暢通,施工現場無大面積積水。

(九)、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十)、施工現場設有禁止遊動吸菸的標牌。

(十一)、工地內設有飲水處和吸菸處,公共水杯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杯。

(十二)、每次安全檢查時都必須將衛生檢查列入檢查項目。

第三十二章 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一、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後,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爲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爲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爲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爲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爲,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爲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章 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並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覈批准。

二、分公司項目部負責排查、識別所轄範圍內的危險源並實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彙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危險源識別範圍:a) 本公司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b) 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c) 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五、危險源識別方法危險源的識別採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六、風險評價採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後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採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七、分公司項目部安全員根據本程序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並實施控制。

八、重大危險源管理:

1、分公司、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體系和識別監控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

2、分公司、項目部分別制定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管理制度。

3、項目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該施工工程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

4、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臺帳。

5、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及監控責任制度,報安全負責人審批。

6、項目部針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進行現場公示。

7、項目部必須設置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並留有監控檢查紀錄。

8、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第三十四章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1、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2、除設置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3、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採取其它措施,處理高處廢棄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4、採取覆蓋和封閉等有效措施(攪拌機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粉塵。

5、施工現場(工作場所)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做妥善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6、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音擾民、和職業危害。

7、運輸散體、流體建築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爲防止運輸中撒漏飛揚,污染市容,要妥善覆蓋建築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8、施工現場道路指定專人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第三十五章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爲更好地搞好械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於機械設備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分公司、項目部機械設備管理人員須根據工程需要,填寫工程設備、應急救援設備請購申請和採購計劃,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採購部門統一採購。

3、杜絕使用國家、行業和地方明文規定的淘汰的施工生產設備。

4、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應根據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於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並告知相關人員。

5、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審批後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不懂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進行裝、拆作業。

6、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勤檢查,勤保養,禁止設備帶病運轉,並做好機械臺班運行記錄。

7、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禁止無證作業。

8、項目部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即時反映及排除,以保證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

9、中小型機械進場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機械做到定人、定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所有機械都必須落實維修保養責任人,定期檢查、定期保養;中小型機械必須做到每天清潔保養。

第三十六章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明火前,必須報項目部檢查,同意後方能動用明火。

二、動用明火時,必須保證安全,設專人看管,當需要焊接、切割工作,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消除,近旁應放有滅火設備。

三、冬季取暖火爐和烘烤用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看守,禁止緊靠爐火烤衣物和可燃物品。

四、易燃易爆場所,如油庫、木工棚、暖棚以及冬季保溫場地,嚴禁使用明火或吸菸,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五、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自做電器燒水、取暖、做飯。

第三十七章 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文明工地建設,保證職工有一個舒適乾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1、要根據生產班組合理安排住宿,並設專兼職服務人員,負責公共衛生,宿舍設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衛生等項工作。

2、宿舍應堅固、美觀、保溫、通風、照明、防火、防潮溼、宿舍地面應硬化。

3、宿舍應設單人牀或上下雙層牀,禁止職工睡通鋪,並保持整潔、衛生、文明。

4、宿舍用電要符合用電規範,不準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接線,接電褥子,接燈和點長明燈。

第三十八章 職業病預防措施制度

我公司容易導致的職業病一般爲:接觸各種粉塵,引起的塵肺病;電焊工塵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動機械引起的手臂振動病 ;油漆工、粉刷工接觸有機材料散發的不良氣體引起的中毒;接觸噪聲引起的職業性耳聾;長期超時、超強度地工作,精神長期過度緊張造成相應職業病;高溫中暑等,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職業病預防控制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依法爲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職工獲得相應的職業衛生保護,依法爲職工交納工傷社會保險。積極推廣、應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設專人負責各在建工程職業衛生、勞動保護情況監督,加強對職工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職業病防治的知識,提高職工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各在建工程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加強職工勞動過程中,爲職工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章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勞動法》,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的規定,同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持證制度。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工作,並要隨身攜帶,項目安全員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檢查,對發現一次未持證上崗工作,對其進行教育;兩次發現,對其進行經濟處罰50元;發現三次,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發現無證從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當即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條:特殊工種定期參加操作證年度複審(兩年複審一次)不經複審的操作證無效。項目安全員負責檢查,發現持不經複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工作,視無證情況進行處理。公司安全處隨時對其進行檢查,如發現無證,操作證不復審的操作人員上崗工作,有權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同時對該項目經理、班組長進行100-500元經濟處罰。

第四條:項目工地要準備充足的安全防護用品,併發放到特種作業人員手中,班組長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情況嚴重的對違章者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或停止工作。

第四十章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第二條: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及三相五線制系統,PE、N線必須分開設置,禁止使用四芯電纜外附一根導線的做法。PE線上嚴禁設置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第三條:每個項目部必須設一名專職持證電工對臨時用電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接線等工作。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基礎進行硬化。

第五條:電纜線路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第六條: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機動車道、起重機等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要符合規範要求;如果達不到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採用防護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櫃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在總箱內和開關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達到兩級保護。其漏電動作電流和漏電動作時間要符合規範要求。

第八條:總配電箱內應設置總隔離開關和總漏電保護器或各分支保護器;分箱內設置總隔離開關和分支隔離開關;開關箱內設置隔離開關和漏電斷路器。

第九條:PE線除在配電室或總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或末端處做重複接地,接地電阻值符合規範要求。

第十條: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複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複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複接地阻值的要求。

第十一條: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實現“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第十二條:無自然採光的地下大空間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第十三條: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現口,應設在箱體底面。

第四十一章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一條:爲了保證施工生產發生各類事故後能有效得到控制,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努力將事故損失和不良影響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建立各職能部門的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設指揮中心和搶險救災前線指揮及救援隊伍。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和分頭負責的原則,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條:做好應急救援裝備 、器材、設施及維修保養。

項目部在施工前應備齊救援物資:草袋、鉛絲、鍬、鎬、滅火器材、急救箱、擔架等,由現場總指揮統一調動。

救援物資能夠滿足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每年定期對救援物資中的年檢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測,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安全設備科負責實施。

第四條:做好事故搶險救災緊急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立即電話通知本公司安全負責人,簡明敘述事故發生的項目名稱、地點、時間、事故情況(傷亡人員及財產物資)、事故類別,並派人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

總公司及發生事故單位所屬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等級採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封鎖事故現場,疏散現場作業人員,調動搶險救援的器材、設施,首先搶救傷員,瞭解傷員情況,原則上是就地搶救,傷勢較重或不能就地搶救,立即與社會救援醫療部門取得聯繫,同時,與社會救援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條: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加強對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應急救援人員應瞭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採取有效應急措施,如何啓動緊急報警系統,如何使用救援設備,增強專業技能的操作規程知識,正確掌握和懂得應急救援操作規程和報警程序。

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重複發生類似事故。

第四十二章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各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必須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第二條: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到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結合。

第三條:會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上一階段存在的共性問題,今後採取的相應措施;討論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原因;部署下段時間的工作情況。

第四條:安全生產會議要求人員到位,會議內容精練,有時效性和貫徹性、及時發揮其會議的本能作用。

第四十三章 材料管理制度

爲了強化材料管理制度工作,實施“精細化管理”,提高員工的成本意識,依據局、處材料管理制度,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細則:

一、材料計劃審批制度:工程材料計劃包括材料總計劃以及材料分月計劃。材料計劃由工程部依據本項目工程量編制,主管領導覈對審批後交物資部。材料總計劃應涵蓋本項目所有工程材料,數量準確,規格清楚,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應註明項目部各部門所需材料由部門主管填寫《材料採購單計劃》,主管領導審批交物資部經辦。

二:材料採購制度:材料採購之前,必須進行廣泛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大宗材料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以及信譽良好,有能力的供應商,確保所供材料保質、保量,及時運到施工現場。採購人員不得自行其事,不得隨意增減材料採購計劃數量或變更材料規格,若給本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三、材料驗收制度:採購員、保管員對入庫材料應當面辦理交接,保管員按採購計劃、購貨發票覈對材料數量規格,及時入庫材料應分類擺放整齊、防潮、防鏽。大宗材料進場,必須稱重或驗尺,按實際數量填寫《材料驗收單》。水泥、鋼材應附《質量保證書》和《材質報告單》。進場的地材,要堆放整齊;水泥、鋼材要做到上蓋下墊,標識齊全。

四、材料領用制度:項目部所屬各部門領料一律憑《領料單》。《領料單》應寫明領料部門、用途、材料名稱、規格、領用數量。由領料人、部門主管填寫,領料人簽字後即可發放。本項目所屬外協作業隊要由該作業隊法定負責人到項目物資部辦理授權委託書。每月25日報工程材料計劃單,經現場工程師審覈,工程部長認可後由外協作業隊負責人或被委託人到機材部辦理《材料調撥單》,機材部方可供料。主材、地材出庫時應加適量損耗。

五、內業統計制度:建立健全相關臺帳,帳務處理要及時、準確、帳面清楚;對外結算要認真核對結算憑證,並及時報財務部門。每月末應同財務部覈對材料帳。收集、整理好各種原始憑證,妥善保存。統計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材料的庫存、使用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部門主管提供相關材料信息。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按期完成各種材料報表的編制。

六、材料人員守則:全體材料人員要遵紀守法、潔身自好。嚴禁損公肥私。以任何藉口向供應商或外協作業隊索要回扣、禮品,損害單位的利益和聲譽,一經查出,將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七、本制度適用於本項目部及所屬各外協作業隊。

第四十四章 庫房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覈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籤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總是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准。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材料 。發料堅持一盤底,二覈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覈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並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7.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第四十五章 倉庫防火制度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爐、電熱器具和液化氣、煤氣。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各類加工場,禁止在庫房內吸菸。

4、不準在庫房內架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得在倉庫內存放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

7、要將堆放的物品留有頂、牆、柱、垛等防火間距。

8、要認真檢查物資堆放的安全情況,離庫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倉庫要按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9、要熟練掌握所儲存物資的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後,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並及時參加滅救工作。

第四十六章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1、上崗佩帶工作牌,儀表大方,舉止文明。

2、到戶服務,敲門輕重要適度,主動表明身份,說明來意。

3、必須隨身攜帶維修工具、出示公司標識(名片、工作表格等)。

4、熟悉信息系統的性能、結構和原理,掌握調試和安裝方法,能夠準確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

5、根據維修任務單和預約時間及時到用戶處按記錄單註明的內容,,進行檢查和維修,準確排除故障。

6、爲用戶說明故障原因及預防措施。

7、維修完畢後爲用戶清潔維修現場,請用戶簽字確認,禮貌道別。

8、外出服務後誠懇徵求用戶對維修服務的意見和要求,對用戶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提高服務質量,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9、認真填寫維修記錄,對用戶的建議和要求要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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