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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轉讓合同新版多篇

煤礦轉讓合同新版多篇

煤礦資產轉讓轉讓協議 篇一

國有資產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煤礦資產轉讓轉讓協議 篇二

資產轉讓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第五條?_____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_____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_____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_____中國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_____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_____、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_____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爲出具的批文(略)

五、《_____使用許可合同》(略)

六、《勞務安排協議》(略)

煤礦轉讓合同 篇三

甲方(整合主休):貴州____礦業投資有限公司

企業地址:貴州省__縣_____號

註冊號:

乙方(原煤礦):__煤礦

地址:貴州省__縣____號

採礦許可證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國發〔20xx〕27號文件、國家安監總局等十四個單位“關於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監【20xx】157號)、國土資源部等十二個單位“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41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xx)1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合法和優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煤礦企業健康發展原則,乙方自願與甲方進行兼併重組,並達成整體轉讓協議如下:

一、兼併重組和整體轉讓

由甲方以整體收購的方式對乙方進行兼併重組,將其煤礦納入甲方的統一管理中;乙方將礦權整體轉讓給甲方。

甲方收購乙方煤礦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礦業權:採礦權名稱貴州__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__縣__煤礦,採礦許可證號________,採礦權發證機關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10.4186平方公里,生產規模:9萬噸採礦權,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儲量___萬噸。

2.集體土地使用權:已經與村民簽訂了徵地協議。

3.收購煤礦現狀:煤礦現在處於生產建設後期,因政策因素現在暫時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築物:含已經建設和正在建設的所有建築物。

5.乙方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礦井設備資料,含資源利用方案和礦山環境影響報告等檔案資料、備件備品及辦公用品)。

6.其它和煤礦有關的所有技術資料,證照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1.轉讓價款:乙方煤礦所有資產作價人民幣伍仟萬元正(RMB5,000萬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礦爲___先生全資擁有,___先生爲___集團法人,___同意集團100%收購煤礦,並可以於合同簽訂後三年內付清轉讓款。

三、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1.乙方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乙方予以處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簽訂後,由乙方自行妥善處理。乙方轉讓後,煤礦所有工作人員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與擔保-雙方承諾未以所屬礦井名義對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擔保。

4.地質災害-雙方所屬礦井目前的生產活動沒有發生。

5.欠繳稅費-雙方承諾,所屬礦井無任何欠繳稅費的情況。如其中一方違反本條規定,所產生的相關責任和損失均由當事方承擔。

四、履行條款

1.甲乙雙方在約定日期內對乙方企業資產進行資產清點工作。

2.乙方於集團兼併重組主體資格申報覈准後,必須配合甲方負責辦理證照變更登記的同時,乙方將煤礦(包括相關資料和資產等)移交甲方,由甲方開始進行煤礦建設。

五、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乙方

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2.關於乙方資產轉讓事宜,乙方企業所有合夥人(如果有合夥人)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3.甲方在進行生產地質勘探期間產生的民事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處理。

4.合同簽訂後至轉讓款付清期間,甲方組織的各項建設工作不得對乙方礦產資源、地質地貌、地理環境和設備、設施造成破壞,否則乙方有權對破壞程度進行評估,要求甲方承擔損失。

六、保密條款

對於在本次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於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資產轉讓的(包括導致甲方不能辦理和取得采礦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國家法律規定煤礦生產經營所須具備的相關證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轉讓款,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費用,或者甲、乙雙方通過合夥人合夥份額轉讓的方式進行企業收購,即由乙方合夥人將所佔乙方企業合夥份額轉讓給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備受讓條件或因法律規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資產轉讓的,已經支付乙方的金額將作爲股金投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從新制訂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準時支付轉讓價款,每遲延一個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筆到期應付款項0.2%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在辦理相關證照證件等一系列變更過戶登記手續或審批手續時所簽訂的協議和其他書面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各執二份。

日期:

甲方:貴州___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團__縣___煤礦

法定代表人:

煤礦資產轉讓轉讓協議 篇四

個人獨資企業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以下簡稱“企業”)於年月日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登記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爲人民幣萬元。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資產)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保證:

甲方保證在對上述資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財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保證資產未被查封,並保證資產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讓方(乙方):

年月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五

(一) 轉讓方:*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吳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二)轉讓煤礦的採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於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爲準。轉讓煤礦的座標範圍,該煤礦的座標爲: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範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築物,構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二)轉讓煤礦的現有人員,本着去留自願的原則,由轉讓方一次性結清工人賬目。甲方留*名人員協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資*元由乙方負責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務。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爲*萬元(大寫;拾萬)。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即定金)*萬元(大寫;萬)。

(二)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萬元(大寫;萬)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三)於*年*月**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東更改同時向甲方支付轉讓金*萬元(大寫;拾萬)

(四)前一次轉讓金以莎車縣喀拉圖孜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帳號;中國工商銀行莎車縣支行帳號:收到並開具收據爲準,第二,三次轉讓金轉存公司指定帳戶,並同時於*年*月**日前完成法人及股東更改。

第六條 煤礦移交後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於*年*月**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後,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因乙方經營管理而要關閉該煤礦;

2﹑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燬損事故; 3﹑因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礦滅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礦後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並不免除應向甲方支付的轉讓金。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築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應着手做好全礦的移交工作準備,並配合乙方做好接收準備,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應配合乙方做好煤礦的有關手續,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五)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礦井的採掘工程平面圖,供電系統圖,通風系統圖等技術資料和印章,證件。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覈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築物及設備明細,便於移交時覈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後,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如在此期間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礦井的損失,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時,乙方乃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後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轉讓金後向乙方提供煤礦的生產圖紙資料,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東變更手續,。

(二) 乙方於*年*月**日接收公司煤礦後,該礦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行完成煤礦的改擴建及技改,乙方必須按期足額繳納甲方的轉讓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轉讓費價款時,應按未交價款的兩倍支付甲方的違約損失。如到期*年*月**日乃未交清全部轉讓價款,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損失外,甲方有權收回轉讓礦井的經營權和全部財產。

(四)甲方在移交前後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一條: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法人和股東更改的正常手續費均由乙方負責,採礦證的資源價款,植被恢復費除甲方已交外其餘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公證時對乙方應付的轉讓價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證書”,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本合同生效條件成熟時生效,解除條件成熟時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根據本座標的額,應向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