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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精品多篇)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精品多篇)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一

爲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澇、美化環境,提高羣衆生產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根據工作計劃的安排,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對全鎮主要河道進行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xxx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羣衆生活質量爲根本出發點,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以河道生態整治爲主要內容,提升防洪排澇能力,爲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環境。

二、目標任務

全鎮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分爲一般河道和重點河道兩類進行。工程分期實施,一期工程在拆違的基礎上,以10條重點河道的河坡生態整治工作爲主,確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綠化一段、管護一段。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直至覆蓋鎮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點的綠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時間安排

從十月中旬開始至十二月底,力爭用三個月時間完成大寨河、三村幹河、唐林莊溝、西舍莊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溝北莊河、後塘莊溝、張家河、東夏河10條重點河道的整坡綠化任務。明年下半年開始,結合各村實際,有序推進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計劃到20__年全面完成我鎮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由鎮政府組織實施,水利站、各村及鎮其它相關部門配合,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河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明確專人負責,各村支部書記爲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各村要通過會議、張貼標語、入戶宣傳等多種形式,宣傳河道整治工作的意義和目的,及時做好羣衆的思想工作,動員羣衆積極支持、配合、參與整治工作,不給施工帶來不便。

3、認真組織實施。各村要結合拆違“百日行動”,徹底拆除河道兩側整治範圍內的違法建設,鎮分工幹部協助村做好河道整治過程中的矛盾協調、工程服務等工作。鎮水利站負責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綠化的前期測量、圖紙設計、招投標、工程監理、組織驗收等工作。

4、確保工程質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實行招投標制度,合理最低價中標。整坡工作先機械施工,再人工精細平整,整治後的河坡達到河口線、水面線順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後立即進行河坡綠化,主要河道重點綠化,確保綠化的數量、品種、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龍特色。

五、考覈評比

河道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範圍廣、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齊抓共管,鎮政府將在水環境生態整治工程階段性工作結束後,對各村的水環境生態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覈評比,對因工作不負責、矛盾協調不及時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錶現突出的村幹部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二

一、基本情況

爲貫徹中央深改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落實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本市城鄉中小河道綜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區委、區政府決定啓動全區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順應羣衆期盼,聚焦全區中小河道,綜合施策、重拳出擊。下決心打贏黑臭河道整治攻堅戰,補齊生態短板,爲站在更高起點上全面建設生態宜居的現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質量的小康社會、創造人民羣衆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態環境優勢,凸顯“綠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總體目標

20xx年底全區中小河道、斷頭河基本消除黑臭,實現“三個明顯提高”:河道水質明顯提高、生態環境水平明顯提高、公衆獲得感明顯提高;20xx年全區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重建河湖健康生態環境。

2、主要任務

根據《xx區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區列入國家和市級考覈的黑臭河道共28條段,總長度54。36公里,均爲鎮村級河道。其中國家考覈的黑臭河道共5條,7。84公里,全部位於xx鎮。市級考覈的黑臭河道共23條,46。52公里,集中在趙巷、徐涇、華新、白鶴、香花橋5街鎮。

3、整治措施

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聯動、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則,結合“五違四必”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區域化推進、系統化治理,推動水岸“違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綠、水體全活”,有效解決河道黑臭問題。

4、驗收標準

黑臭河道整治後連續三個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質平均值達到考覈指標(溶解氧大於等於2毫克/升、氨氮小於等於5毫克/升、透明度大於等於25釐米);整治後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觀及公衆滿意度調查比整治前有顯著提升。

二、監督內容

按照《xx區xxx專項監督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學社xx區委對xx鎮開展對口監督。xx鎮共有5條,7。84公里河道,列入國家住建部黑臭水體。分別爲楊巷港、康家橋港、姚河浜、騎龍港和苗涇港。監督內容包括:

1、本區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標任務;

2、本區域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完成情況;

3、本區域中小河道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建立情況;

4、本區域中小河道綜合整治有關政策保障和執行情況;

三、監督形式

1、開展調研檢查。通過聽取彙報、召開座談、現場走訪、查閱資料、個別訪談以及社會調查等形式瞭解覈實情況和工作進展。

2、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據區委、區府決策部署,以及水務、環保等條線工作要求,向相關街鎮和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並跟蹤落實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調研檢查報告。xx鎮中小河道綜合整治調研檢查報告。

2、形成一份監督報告。xx鎮中小河道綜合監督情況報告。

3、推薦社內專家學者2名參加區級專項督查考覈工作。

五、監督實施計劃

(一)準備階段

時間爲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組

成立以主委爲組長,分管副主委爲副組長,若干社員代表組成的專項工作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背景資料收集與學習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2)《xx區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區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鎮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鎮5條黑臭河道情況資料。

(二)調研檢查階段

時間爲20xx年1月—20xx年7月。

內容:

1、中小河道目標任務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況調研檢查。包括控源截污實施方案制定情況;溝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態修復等河道整治實施方案制定情況;開展河道長效管理方案制定情況。

2、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完成情況調研檢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況、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建立情況。包括執法監管,動態管理機制,長效養護管理,引清調水,鼓勵公衆參與等方面。

4、中小河道綜合整治有關政策保障和執行情況調研檢查。包括貫徹落實“河長制”,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健全考覈問責機制,建立政策保障機制。

形式:

1、開展政府職能部門調研檢查2次。計劃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開2次座談會。參加對象包括政府職能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街道居委會等有關人員以及社會代表人士、羣衆等等。計劃3月份開展1次,6月份開展1次。

3、開展2次社會調查。採取問卷調查的形式,計劃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現場走訪。計劃每月至少安排1次現場走訪,工作組聯繫街鎮水務所進行。

5、個別訪談。對若干名代表人士進行個別訪談。

6、查閱資料。結合部門調研檢查進行。

(三)成果整理彙總階段

時間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寫調研檢查報告;

2、撰寫監督檢查報告;

3、梳理彙總書記面意見和建議;

4、梳理彙總相關文字、影像、調查表等材料;

5、推薦1~2名九三學社專家學者參加區級專項督查考覈工作。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三

20**年我局水政河道巡查工作在上級河務局的領導下,以河道範圍維權爲突破口,根據本河道管轄實際情況,堅持河道巡查制度,主動出擊,及時發現查處水事案件,現將我局20**年河道巡查工作做以下總結:

我局水政水資源科認真執行《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並將制度裝訂上牆。水政長每月帶隊巡查不少於一次,水政監察人員每週巡查不少於一次並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登記表。依照《xxx水法》賦予的權力依法對轄區水事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依法維護河道持續,保障工程安全。

水政工作人員在第十六屆“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屆“中國水周”到來之際,3月22日,本局組織水政人員在縣廣場設立水法宣傳站,圍繞“涉水衛生”和“發展水利、改善民生”爲主題,進行水法宣傳。面向社會宣傳《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知識,提高沿黃廣大羣衆的法律意識,預防和減少水事違法行爲的發生,增強了廣大幹部羣衆的法律意識。

(一)春季是河道違章種植案件的高發期。爲杜絕黃河河道內新生片林、亂耕亂種和違章建築的發生。堅持經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3月6日,水政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鐵橋下凹裏村民徐雲亮在河道管護範圍內亂耕亂種行爲,我局水政人員及時制止,辦理相關手續。

(二)“五一”長假來臨之際,爲確保節日期間河道及防洪工程設施的完整,針對春季偷盜七裏村工程樹木、偷盜工程地面鋪設的花磚、在河道範圍內非法亂墾亂佔灘地行爲,4月30日水政科全體人員組織了一次聯合河道巡查。

(三)20**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員在防汛、工程巡查中,發現山西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大橋管理處未經河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在河道管護範圍內栽設電杆,架設錄像監控設備時,立即進行了阻止,責令其立即停工,辦理相關手續。

(一)對凹裏村民在河道管護範圍內亂耕亂種行爲,我局水政人員採取宣傳教育相結合的方式,以增強沿河羣衆的法制意識,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使其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爲,同河務局簽訂了灘地管護協議,服從我局統一管理。

(二)在聯合巡查過程中,在沿黃村莊採取入戶調查、多方打聽、散發傳單、說服教育等多種方法對所轄範圍進行全方位的執法巡查,防止各類水事違法活動的發生。由於管轄段河道,面廣線長,任務艱鉅,針對管轄範圍大、巡查人員少的特點,我局結合實際,一是建立以水政科爲主體,運行觀測等部門密切配合的巡查體系,充分調動巡查人員的積極性,分工協作,聯合進行巡查。二是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深入沿黃村莊宣傳水法規,向當地羣衆發放水法規宣傳資料,講解水利法規知識,引導羣衆自覺遵守水法規,保護河道和防洪工程設施,檢舉揭發破壞水利設施的行爲。三是嚴格按照《河道管理巡查報告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和次數,確保巡查到點、到位。四是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對巡查時間、巡查範圍、發現問題及處理措施等進行詳細登記,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維護節日期間轄區內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對山西運速公路集團公司大橋管理處未經河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在大橋南端河道管護範圍內栽設電杆,架設錄像監控設備,我局水政人員立即進行了阻止,責令其立即停工,辦理相關手續,對方已停止了違法行爲。

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在各級領導的親切關懷和指導下,在有關管理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希望和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決心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把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搞得更好。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四

爲進一步加強河道採砂管理工作,整頓規範河道採砂秩序,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根據《省水利廳關於開展全省河道採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電局《關於印發<全市河道採砂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水利局牽頭、相關部門聯動,以南陽河、高嵐河、古夫河、涼臺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採砂爲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整合資源,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開展清理整治工作,通過清理整治活動的開展,大力宣傳河道採砂管理法規政策,強化源頭管控措施,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爲,確保全縣河道採砂管理秩序穩定、局勢可控。

二、整治內容

(一)規範行政許可,嚴打非法採砂。按照“長江河道全線禁採,中小河流覈減採量”的要求,嚴格河道採砂審批許可,嚴管嚴打非法採砂。一是嚴格執行《縣中小河流採砂規劃》,進一步規範河道採砂權拍賣的准入與許可機制。二是嚴格公益性、工程性採砂許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採砂要嚴格按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加強現場監管,嚴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採砂實施經營性活動。三是嚴密關注河道採砂動態,及時加強中小河流採砂規劃修編,逐步減少中小河流採區和採量,推動中小河流休養生息,逐步恢復河道生態環境。加強可採區現場監管,嚴防超許可範圍和許可採量採砂。四是嚴打非法採砂活動。對凡未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未按審批的要求從事採砂作業的非法採砂行爲堅決予以取締並嚴厲打擊。對在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作案業主的非法採(運)船隻、挖掘機、運輸車等機具實施先行登記保存,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十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三、實施步驟

這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階段(20__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縣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部門聯合工作專班,制定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由縣人民政府發佈《縣人民政府關於河道採砂專項整治的通告》,在全縣範圍內採用張貼通告、宣傳標語、宣傳橫幅、廣播電視滾動播出專項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及時向採砂業主宣傳國家、省、市關於河道採砂的相關政策法規和縣政府召開的河道採砂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召集採砂業主進行集中約談教育,並對全縣河道管理範圍內河道採砂的採砂船、機具,及砂石堆放、運輸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登記造冊,下達執法文書責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採砂活動,限期關閉砂場,恢復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設備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xxx水法》、《xxx防洪法》、《xxx礦產資源法》、《xxx環境保護法》、《xxx水污染防治法》、《xxx河道管理條例》、《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縣關於河道採砂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全縣境內河道採砂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採砂行爲,依法取締非法採砂場,暫扣、封存或拆除非法採砂機具,沒收非法所得,並按照法律法規上限進行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在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中頂風作案造成國家砂石資源損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三)總結鞏固階段(20__年6月1日—6月10日)。總結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經驗,將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總結上報縣“兩辦”和市水利水電局,由聯合執法工作專班對專項清理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組織“回頭看”活動,查遺補漏,鞏固成果。並按照《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縣中小河流採砂規劃》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轉入日常規範管理。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爲切實抓好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縣政府決定成立縣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爲成員的縣河道採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職責如下:

縣水利局:牽頭組織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具體負責開展河道採砂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非法採砂案件的查處。

縣法院、檢察院:配合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依法開展強制執行,對於涉嫌犯罪的非法採砂活動及時依法批准立案偵辦。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河道採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門開展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採砂活動中的涉黑、涉惡勢力,並依法對非法採砂活動中涉嫌犯罪的開展偵查,對非法採(運)砂石的挖掘機、運輸車等作業設備依法進行處理。

縣安監局:負責配合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進行安全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河道採砂等危害安全行爲。

縣工商局:負責對砂場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砂場,禁止非法交易活動。配合水利部門對砂場的砂石料來源進行調查,禁止非法採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場。

縣交通局:負責加強水路航運、公路的管理,查封、驅逐滯留我縣水域的各類採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採砂點接線或進場公路,依法查處隨意在國道、省道、縣鄉公路上開口接線等違法行爲。

縣地稅局:負責對河道採砂企業主開展稅務稽查,依法打擊、查處採砂場偷、漏、逃稅案件。

縣監察局:負責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落實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違反長江河道採砂管理法律法規行爲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情況,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我縣河道採砂管理秩序混亂、偷採活動猖獗的有關負責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對縱容非法採砂活動,爲非法採砂者通風報信,提供保護,給工作造成損失或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的,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配合縣水利局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對非法佔地、污水直排等行爲予以查處。

縣天星供電公司:負責配合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對非法採砂場實施停電,並拆除一切供電設施。

鄉鎮人民政府:大力宣傳河道採砂法律法規,強化區域內河道管理監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河道採砂進行專項清理整治,加強河道非法採砂的監督檢查和舉報,搞好執法活動中的有關協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縣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確保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達到目的,收到實效,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河道採砂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河道採砂專項整治行動各項工作抓緊、抓好、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南陽河、高嵐河、古夫河、涼臺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庫庫區的非法採(運)砂行爲爲本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重點,依法打擊頂風作案非法採砂行爲,在全縣行成震懾效應,確保全縣河道採砂專項清理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依法查處和教育引導相結合,建立健全打擊非法採運砂的協調聯動機制,始終保持對非法採砂行爲的高壓嚴打態勢。

(三)廣泛宣傳,文明執法。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通告等形式加大對河道採砂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爲加強河道管理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廣大羣衆的守法意識。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五

爲了深入推行落實我x長制,保護河道水質,維護河勢穩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態安全、河道橋樑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x水法》《x省河道管理條例》、《x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x政辦函〔x〕42號《x市河道採砂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通知要求,特制定x道採砂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爲指導,堅持“嚴、細、實”的工作作風,以規範採砂秩序和推行河長制管理爲重點,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取締河道內非法砂場、違法毀田採砂。嚴厲打擊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築物保護範圍內違法採砂、淘金、損毀堤防、圍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廢棄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爲。依法查處涉黑涉惡及其保護傘和危害公共安全行爲。嚴格問責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和人員。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資源秩序和河道採砂管理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工程措施及時修復河道,基本實現“水清、河暢、岸綠、生態”的目標。

(一)整治範圍

全縣境內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東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點

1.河道非法採砂、亂採亂挖、亂堆亂棄行爲;

2.國道、省道、縣道等幹線公路沿線河道非法採砂行爲;

3.未經行政許可的沿河堆砂場和制砂場。

4.對已關閉的河砂砂場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聯合執法對其強制拆除。

(一)動員準備(2月23日-3月12日)

召開x道採砂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採砂專項治理工作及任務。抽調工作人員,組建聯合執法隊伍,培訓安全法律法規,制發通告,利用媒體開展社會宣傳,爲全x道採砂專項治理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調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組建的聯合執法隊伍要對全x道及沿線的砂石資源、砂場分佈情況,非法採砂、違規開採、破壞耕地開採、河道設障、圍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況進行調査摸底,對非法或不規範採砂等行爲導致對堤防、公路、橋樑等設施、環境造成的破壞情況及安全隱患進行梳理、評估,形成備案報告。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篇六

爲保護和合理利用閩江下游河砂資源,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省水利廳2018年5月批覆的《閩江下游福州段2018-2020年河道採砂規劃報告》,特制定《閩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採砂計劃實施方案》如下: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保證河道行洪、交通航運、飲用水源安全爲目標,堅持“科學規劃、政府專營、強化監管、標本兼治”方針,實行開採總量控制,切實處理好河砂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關係,實現河砂資源依法、科學、有序、規範開採。

根據《福建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福州市河道採砂管理辦法》、《關於開展閩江下游河道採砂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10]9號)、《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的通知》(閩政辦[2010]23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河道採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辦[2010]219號)等規範性文件,結合近年來河道採砂管理實際情況,認真制定2018年度河道採砂計劃實施方案。

(一)閩清縣河段

1.可採區:白河江河段可採區,長。

2.禁採區:(1)水口禁採區,長,範圍爲從水口水電站大壩下游開始至大箬禁採區(含水口大橋、水口調度站);(2)大箬禁採區,長,範圍爲從水口禁採區開始至白石坑禁採區(含北溪大橋);(3)白石坑禁採區,長,範圍爲從大箬禁採區開始至猴山禁採區(含在建的水口二道壩);(4)猴山禁採區,長,範圍爲從白石坑禁採區開始至白河江可採區(含猴山泵房);(5)白河江禁採區,長,範圍爲從白河江可採區開始至上馬坪禁採區(含閩清大橋,渡口碼頭,渡口村易崩岸段);(6)上馬坪禁採區,長,範圍爲從白河江禁採區開始至馬坪保留區(含閩清縣火車站);(7)下馬坪禁採區,長,範圍爲從馬坪保留區開始至馬坪禁採區(含在建公路橋);(8)馬坪禁採區,長,範圍爲從下馬坪禁採區開始至湯院禁採區;(9)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的禁採水域。

3.保留區:無。

4.計劃開採量:閩清縣2018年白河江河段可採區年度採砂控制量爲萬m3,安排小型鏈鬥式採砂船1艘。

(二)閩侯縣河段

1.可採區:(1)埕頭可採河段,長;(2)沙白頭河段,長;(3)馬坑可採河段,長;(4)唐舉可採河段,長。

2.禁採區:(1)馬坪禁採區,長,範圍爲從下馬坪河段禁採區開始至湯院河段禁採區;(2)湯院禁採區,長,範圍爲從馬坪禁採區開始至埕頭禁採區;(3)沙白頭禁採河段,長,範圍爲從沙白頭可採區開始至馬坑可採區;(4)竹岐禁採區,長,範圍爲從竹岐河段保留區開始至荊溪河段禁採區(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橋,竹西渡口碼頭,青岐渡口碼頭,汶洲人渡碼頭,竹岐下游易崩岸段);(5)荊溪禁採區,長,範圍爲從竹岐禁採區開始至白頭禁採區(含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橋以及向莆高速鐵路橋);(6)白頭禁採區,長,範圍爲從荊溪禁採區開始至淮安頭禁採區;(7)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的禁採水域。

3.保留區:(1)馬坪河段保留區,長;(2)大目埕河段保留區,長;(3)竹岐河段保留區,長。

4.計劃開採量:閩侯縣2018年4個可採區年度採砂控制量爲135萬m3,其中埕頭可採區爲萬m3、沙白頭可採區爲萬m3、馬坑可採河段爲40萬m3、唐舉可採河段爲40萬m3,安排中小型鏈鬥式採砂船4艘以內。

(三)閩江南港河段

閩江下游淮安頭至金剛腿河段均列爲禁採區。

(四)總量

綜上,2018年共安排5個可採區進行採砂,年度採砂控制總量爲萬m3。其中,閩清縣河段爲萬m3、閩侯縣河段爲135萬m3,安排採砂船控制在5艘內。

2018年度開採的河砂總量安排福州市境內省、市重點工程建設用砂117萬m3(含水利工程建設用砂10萬m3),由市重點辦負責調度供應;各縣(市)區重點工程及民生建設用砂萬m3,由市水利局負責調度供應。

閩江下游沿岸堆砂場設置總數控制在26處以內,其中市重點辦所屬專供砂場13處,縣(市)區設置堆砂場13處。

(一)市重點辦所屬專供砂場由市重點辦提出砂場設置方案報市水利局審批,砂場的內部管理由市重點辦負責。

(二)縣(市)區堆砂場指標分配如下:閩清縣1處、閩侯縣6處、倉山區2處、馬尾區2處(含琅岐1處)、長樂區1處、連江縣1處。根據科學規劃、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屬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砂場設置方案,經同級政府審批後,報市水利局備案。縣(市)區堆砂場由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管理,市水政監察支隊負責指導檢查監管。

(一)統一組織開採。閩清縣河段採砂工作由閩清縣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開採和監管;閩侯縣河段採砂工作由閩侯縣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開採和監管。

(二)建立健全重點工程用砂專供機制。市水利局負責閩江河道採砂規劃、年度採砂計劃的編制,以及總量控制和監管。福州市境內的省市重點工程建設用砂,由市重點辦負責調度供應,市城鄉建總、交建集團負責專營,閩清、閩侯縣應優先保證省、市重點工程用砂。縣(市)區重點工程及民生建設用砂,由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用砂計劃,經審批後由閩清、閩侯縣政府指定的國有采砂企業供應,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調度,河砂銷售價格由當地物價部門覈定。計劃指標內河砂出讓收入扣除經營成本後專營收益的部分,由市、縣按4:6比例分成,超出計劃指標開採河砂的出讓淨收入全額上繳市財政。

(三)建立《河砂準運單》制度。《河砂準運單》、《定額憑證》分別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印製,河砂水、陸路運輸準運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每月核髮量控制在15萬m3以內,出境(出口)準運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具。閩清縣、閩侯縣砂石辦要根據經批准的年度河砂實施方案和經許可的採砂情況,有計劃地對從事運砂的船舶、車輛開具河砂準運單。運砂的船舶、車輛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河砂準運單,河砂準運單當日開具,24小時內有效,過期作廢;未持準運單的,採砂業主不得爲其裝載河砂作業,否則以不按規定採砂行爲論處;未持準運單運砂的船舶、車輛,由水政監察、公安邊防、海事、xxx門依法予以查扣。建立運砂情況“一日一報”制度,閩清、閩侯等縣砂石辦與國有采砂企業應提前一天將當日採砂量與次日運砂量、運砂船船號及運砂車牌號、方量、目的地等以報表形式報市水政監察支隊,市水政監察支隊每月彙總一次供砂情況,作爲核發準運單的依據。

(四)建立臺帳制度。採砂業主應按“日填月報”要求,逐日如實填寫採砂生產作業情況(有關臺帳、報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每月5日前向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上一個月生產統計表,並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認真核實。凡虛報、瞞報、拒報或屢次遲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採砂情況的檢查與指導。經許可的採砂船舶必須裝置定位測量和在線監測設備,未裝置的,不得開展采砂作業。閩清縣、閩侯縣要在可採區及閩江重要河段安裝“全球眼”實時監控系統,設立現場監管點,嚴防超量開採。

(五)建立定期檢查考覈制度。要對閩清、閩侯等縣河砂實際開採量、河砂運輸情況,以及河牀變化情況等實行半年和年度檢查考覈。對嚴格按計劃開採的,予以通報表揚和獎勵;對超計劃開採、越界開採等違規行爲予以查處並沒收相應的河砂收益,同時扣減其下一年度的河砂開採量。對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爲,要及時按規定進行處理。

(一)加強沿岸工程設施保護。要在有關水法律、法規規定劃定工程保護範圍基礎上,儘可能擴大保護範圍,列爲禁採區,確保防洪堤、岸灘、橋樑、水閘、碼頭、取水口、電纜等有關設施的安全。

(二)加強總量控制。要嚴格執行河砂準運單制度,運砂船舶要按實計量,平倉運載,嚴禁超載。在每日通報採運砂情況基礎上,閩清縣、閩侯縣要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報告上一月實際採砂量及當月採砂量計劃。

(三)嚴格《河道採砂許可證》發放程序。擬參與採砂的船舶經地方海事局進行適航條件審查合格後,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要求上報市水利局審覈許可,審覈通過後,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將《河道採砂許可證》發放給採砂船業主。

(四)嚴格採砂作業時間。每天河砂開採時間爲5:30-17:00,超時間開採按非法採砂論處。

(五)嚴格控制河砂運出閩江口銷往境外。對未持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河砂出境準運單》的運砂船,港口部門不予批准過駁作業,海事部門不簽發出港證。違者由港口、海事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六)建立聯合執法巡查機制。落實河長制,閩清縣、閩侯縣河長切實履行職責,牽頭組織閩江河道非法採砂行爲整治行動。市水政監察支隊與福州邊防支隊建立長期聯合執法巡查機制,並會同閩清、閩侯縣開展跨縣聯合執法。對閩江下游河道實行24小時不間斷執法巡查,對查處的違法採運砂船一律實施扣押,對“三無”採運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沒收、拆解和銷燬,嚴厲打擊違法採砂、吹砂、違規設置堆砂場等行爲。同時,閩清、閩侯、長樂、倉山、馬尾等沿江縣   (市)區水政監察隊伍要會同鄉鎮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對岸灘盜採砂行爲的打擊力度。

(七)嚴格控制從閩江吹砂填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河砂吹填造地,縣(市)區確需從閩江吹砂填地的,必須經市政府批准,違者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