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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沙洋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推行積分制管理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現制定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社會治理創新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進社會治理方式、促進社會安全有序的總體目標,依託我村網格化社會管理優勢,積極探索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徑與方法。爲爭創全國“長安杯”構建平安大局穩定,創造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任務

堅持“以人爲本、服務羣衆,社會參與、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創新治理”爲原則。通過正面引導、採取多種形式提升轄區單位(商戶、社團)、家庭、廣大村民的責任心、正義感,激勵他們積極主動參與社會治理,參與村活動,爭做好人好事,讓村處處弘揚正氣、體現正能量。通過爭取積分的形式,激發羣衆自治活力,提升基層組織治理能力,逐步形成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制度,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的努力,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全覆蓋,通過創新基層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激發社會治理活力,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2017年底,完成村積分制管理試點推廣工作,達到市、縣驗收條件。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具體要求如下:

1、基層思想政治工作明顯加強。將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納入積分內容,實行量化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時代要求、富有生機活力。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爲廣大黨員幹部羣衆的自覺意識和行爲準則,築牢社會治理的共同價值基礎。

2、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努力形成黨的領導堅強有力,政府主導作用全面發揮,社會各方有序參與,基層羣衆自治成效明顯,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我調節、羣衆自我管理良性互動的有利局面,社會治理多元合力顯著增強。

3、基層社會治理活力有效激發。各類主體參與積分制管理創新社會治理工作的積極性不斷增強、需求充分釋放、作用充分發揮,共同營造安居樂業、安定有序的基層社會治理新局面。

4、基層社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提高基層依法治理、服務羣衆、引導自治等能力,使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迴應羣衆訴求更靈敏、提供服務管理更完善、開展羣衆工作更紮實、維護平安和諧更有力。

(四)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提高基層隊伍的社會治理能力,確保基層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

2、堅持以人爲本。科學設置積分制管理標準體系,引導羣衆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滿足羣衆多樣化服務需求,做到積分制管理爲了羣衆、依靠羣衆、服務羣衆。

3、堅持正面引導。充分發揮積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勵作用,選樹正面典型,加強宣傳引導、營造人人蔘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

4、堅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以羣衆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爲重點的評價體系,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全記錄、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制度設計

(一)積分制管理的主要對象。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的主要對象是村民、黨員、家庭和單位(轄區所屬單位)等集體和個人。在實際工作中,村要不斷拓展積分制管理覆蓋面,逐步將各類對象納入管理範圍。

(二)積分制管理的項目內容。積分項目主要是思想政治類、平安穩定類、村建設類、獎勵懲罰類4大類。

1、思想政治類。主要包括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以文明禮貌、助人爲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德。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羣衆、奉獻社會爲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以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爲主要內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寬容、明禮守信、熱情誠懇、自強自立爲主要內容的個人品德等內容。

2、平安穩定類。主要包括參與維護以黨和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社會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爲主要內容的治安秩序。以街面巡社、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單位內部防範、看家護院爲主要內容的羣防羣治。以不穩定信息摸排、矛盾糾紛調解、重要對象穩控爲主要內容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等內容。

3、村建設類。主要包括參與文明集鎮、文明鄉村、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參加村會議、文體活動、道德講堂、市民教育、健康教育等集體活動。參與義務家政和教育助學、輔導留守兒童等奉獻活動。保護修繕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舉報違法建設和破壞環境行爲等管理活動。

4、獎勵懲罰類。主要對榮獲各級各類榮譽以及先進事蹟被各級媒體宣傳報道的,給予一定分值的獎勵;積分事項被確認爲虛假的,給予加倍扣分的懲罰。

要圍繞上述內容建立積分項目體系,也可結合實際新增其他積分項目;對村民、黨員、家庭和單位等不同對象,可以分層分類有針對性地設置積分事項、積分標準、積分賬戶。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7年4月1 日至2017 年5月15日)

1、由村黨支部牽頭,治保幹部主抓,組織相關單位徵求意見,成立村積分制工作管理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別籌建專班,開展摸底調研,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組織學習先進地方積分制管理方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操作方法,充實積分項目和具體內容,完善激勵措施。

2、要層層動員部署,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分級分批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網格員及相關單位人員進行積分制專題培訓。

3、瞭解積分制村和單位要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宣傳欄、宣傳製品等廣泛開展宣傳,組織人員進小區、進樓棟、進村組、進家庭面對面開展宣傳,積極宣傳積分制管理的意義、目的、做法,營造濃厚的積分氛圍。要以“小手牽大手”活動爲載體,引導學生家長積極參與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辦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專欄,有計劃地進行宣傳報道,提升基層和羣衆的知曉率、參與率。村和各單位要落實兼職宣傳人員,及時推介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經驗。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4月15日至 2017年9月30日前)

1、試點先行。2017年,曾巷村按照鎮要求要先開展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推廣工作,制定推廣方案,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推廣任務。

2、推廣實施。要迅速組建積分制管理工作專班,啓動推廣實施工作,制定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村主職幹部爲此項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落實一名幹部專門負責本村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由村居民代表、志願者、網格員、村幹部組成的工作專班。網格員、綜治信息員負責宣傳積分制管理辦法,爲村居民做好積分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財務監督委員會監督。

3、細化積分內容。參與村社會治理積分制工作的主體是村民、黨員、家庭和轄區單位。要參照《曾集鎮村(社區)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分值指導標準(試行)》,並結合本地社會治理實際情況制定積分內容和積分分值。家庭和單位(商戶、社團)根據不同參與方式設置相應的積分計分標準。

4、制定積分流程。按照村民、黨員、家庭和單位(商戶、社團)四大主體,分別建立積分賬戶。積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報(也可由他人代爲申報)→網格員、綜治信息員採集初審→公示欄公示→幹部審覈→專人錄入系統→填寫獎分通知單或者“行爲銀行存摺”等。積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申報,也可以由網格員代爲申報。網格員採集初審積分行爲時,要摸清行爲發生時間、地點、事由。有條件的要收集相關證據。積分主體的積分在本鎮範圍內可轉移和接續。

5、創新積分運用。積分實行累計使用,獎勵之後不清零。獎勵方式根據不同積分主體、不同積分內容、不同時間階段進行分類排名分類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按實際情況制定。獎勵形式分爲兌換服務、物質獎勵、精神鼓勵和享受有關激勵政策。兌換服務、物質獎勵由村統籌實施,積分獎勵年費控制在村常住人口人均2元標準以內。精神鼓勵包括各級各類評星、評先表彰等。激勵政策主要包括辦理電話充值卡、綠色通道就醫卡、代養人員優先入住養老院、優先選擇實物配租公租房、優先做爲各類慰問對象、優先推薦就業或者擔任社團負責人、優先使用社區活動場地或者設備、作爲各類先進單位(個人)考覈評比依據等。

(三)驗收完善階段(2017 年10月 1日至 2017年12月 10日前)

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迎接市、縣驗收,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1、完善積分制管理平臺。依託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開展積分制管理信息報送、統計分析、積分累計等工作。

2、完善社會組織平臺。各地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類、公益類、服務類等社會組織,切實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服務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3、完善協調聯動平臺。加強相關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商戶、村民羣衆等協調聯動。立足部門職責,結合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積分激勵政策、措施和辦法。把業務工作、重點工作納入到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範疇。要充分挖掘、整合轄區內行政資源、市場資源、社會資源。進一步完善積分兌換目錄,推行“政府保障、商家讓利、積分補貼、居民收益”的積分兌換模式,爲積分自由兌換提供資源保障。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納入全年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實際問題。決定成立村積分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村治保主任任組長,村幹部、信息員爲成員,辦公室設在村綜治辦公室,由網格平臺代辦員具體組織實施。切實加強對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督導,推動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二)強化隊伍建設。加強對村工作人員、網格員、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其操作積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務居民羣衆的工作水平。加大對基層各類社會組織的培育引導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納入積分制管理等方式,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參與積分制管理的積極性,壯大積分制管理工作隊伍。

(三)強化經費保障。獎勵經費最低標準按常住人口1.5元/人的標準納入鎮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村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標準配套建立獎勵資金。要採取政府保障、部門幫助、社會籌措、吸引社會捐贈等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籌集積分制獎勵經費。實施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的工作經費和軟件開發、系統維護等費用採取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四)強化督辦考覈。村兩委將把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內容,納入履職盡責考覈體系;對於推動工作不力的要堅決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