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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精選多篇)

保證書1.13W

第一篇:學生在校保證書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精選多篇)

保證書

本學期以來,學校男生303宿舍常有錢、手機、飯盒等財物

丟失現象發生。爲避免他人對我的嫌疑。我保證以後不亂竄進303宿舍。如果我再進入303宿舍,一旦再有財物丟失,則由我負責賠償。特此保證。

保證人簽名|如下;

1、2、3、4、5、6、7、

8、9、10、1 1、12、13、

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32、33、34、35、36、37、

澄泰鄉初級中學156班

2014年10月23日

第二篇:在校學生家長保證書

學生家長:

爲確保您的孩子在校學習、生活正常有序進行,充分保障您的孩子人生安全不受到任何傷害,明確學校與學生各方的權利與義務,現要求您及您的孩子做好如下事宜:

一、安全責任:

1.每學年秋季開學按時交納規定數目的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每學年保費不少於40元),原則上不按學校規定交納此項保險的學生不得入學註冊;

2.學生在校期間應該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如有事情必須外出的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在獲得班主任批准後,持請假條向宿舍管理員進行登記,出校門時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請假條,方可離校。嚴禁擅自外出行爲,一經發現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直至勸退。

3.住宿生應該按學校有關宿舍管理制度及宿舍管理員的要求,按時作息,不得在宿舍及樓道內大聲喧譁,不得尋釁滋事,不得吸菸酗酒;做到行爲自律,杜絕小偷小摸行爲,更不得有向學生討要財物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爲出現,否則視其行爲的嚴重程度作出處理,其後果自行負擔。

4.住宿生在宿舍休息時間內,應該自覺保持宿舍環境整潔乾淨,服從宿舍管理員及室長的要求,堅持日日搞好個人及環境衛生。

5.學生就餐應當按照規定進行,不得出現混搶行爲,也不得與伙食管理人員發生爭執。如有意見應按正常渠道進行反映問題。

二、學生要求:

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做到按時完成各科老師佈置的作業,不得出現拒交作業現象。

2.學生不得無故離校,如發現三次以上無故不到校的行爲,學校會作出令其退學。

3.爭做文明學生,做到尊師重教,不得出現打架鬥毆行爲,如情節嚴重學校將會勒令其退學。

4.按時向班主任交納各項費用,對不合理收費有權拒交。對於學校正常收費不按時交納或拒交的學校將會建議其轉學。

5.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其應享受的各項政策性補助、補貼、支助一概全免。

三、升留級規定

1.學生家長應及時監督孩子按時完成學業,盡到家長監護職責。

2.學生學習成績出現下降時,應主動與班主任取得聯繫點查明成績下降原因,採取補救措施。 3.爲了您孩子的前途着想,如成績不理想時應聽從班主任建議,採取留級或轉學手段。

學生家長:

****年9月1日

第三篇:在校學生安全協議書

***中心完小在校學生安全協議書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

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者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

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

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學生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三、學生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四、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搭乘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如學生不按學校要求去乘坐違規車輛而出現交通事故的,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壩塘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九、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學校,否則造成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一切後果由監護人負責。

十、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代表(班主任):

甲方(學校):

2014年2月16日

第四篇: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馬路中心校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爲了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生活秩序,保護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一個安全、舒適、優美的校園環境,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依據縣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定。

一、班主任要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一日行爲規範》嚴格要求學生,積極開展有益的課外活動,課間不追逐打鬧,不持棍棒等玩耍,以防撞傷。

二、班主任加強對學生“五愛、四有”教育和文明禮貌教育,不得帶小刀來校,觸摸電源,燃放鞭炮。不許爬攀樓房的圍欄,不許上三樓玩耍,不私自上籃球架,班主任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爲要嚴肅對待,嚴加管教。

三、班主任要制定周密計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組織,開展有益的大課間活動、文體活動、上下樓時有秩序的行走,不許推、拉、跑,以免跌傷。

四、班主任教育學生不要到河邊去玩或私自下河,對屢教不改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五、班主任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過馬路要走靠右行,學生到校不要騎自行車,不要扒車或騎車帶人。

六、冬季教室供暖時,在及時打開門窗通風,保持教室環境衛生清潔。

七、全體教師要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平等、公正的對待學 5

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歧視後進生,不以任何理由使其學生厭學、逃學、輟學。

八、若發現學生有病或者發現學生未及時到校,班主任首先要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查清情況,以防不測。

九、教育學生不食用“三無”食品,在來校的途中不購買小攤位上的食物,嚴禁病從口入。

十、本班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事情必須在當日上報,重大傷亡,火災等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學校領導。

十一、科任教師負責課堂、自習輔導時間段內全體學生的安全,上課首先檢查學生人數。班主任是班級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科任教師是自己課堂安全教育工作第一責任人。

十二、門衛每天在上課鈴響要及時給鐵門上鎖。

十三、每天放學後值周教師和科任教師要及時組織學生集合放學,並把學生安全送出學校。

十四、值周教師、門衛保障學校財產安全,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以上十四條規定,全體教師必須嚴格執行。

年級班教 師:

校 長:

2014年9月3日

6

第五篇:在校學生安全協議書2014

學生安全協議書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使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簽定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本文來源本站):(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儘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或者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校開展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開摩托車上學,不準爬車、攔車、追車,不準在公路上玩耍、追逐、嬉戲。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8、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9、學生應該按學校規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食宿方應按學校簽定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應承擔部分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海、深水潭、池塘、水庫等遊戲或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學生必須履行《學生安全承諾書》及《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發生事故則由學生本人負責。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蛟河六中就讀學生每學期籤一次,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蛟河市第六中學(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父母監護人)簽字:學生姓名:

2014 年2月 25 日——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