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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新版多篇)

承諾書1.99W

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新版多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一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爲。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二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爲。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三

我是參加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 《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報考規定,爲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經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任何時候不作修改,因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導致不能考試、複試、錄取,以及入學後不能進行學籍註冊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規行爲,自願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考生簽名

2017年11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四

大學聯考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考點工作人員是國家教育考試保障人員,是大學聯考工作的重要崗位,爲了確保今年我縣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本人在今年的大學聯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諾:

(一)在考點主考領導下,認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維護考場秩序,嚴格執行實施細則,如實記錄考點有關情況,

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具有三嚴作風: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肅紀律。

(三)遵守以下“四項紀律”:

(1)不擅離職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違反規章操作;

(4)不縱容、包庇、夥同他人違紀作弊。

案件教訓,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爲, (四) 保證在大學聯考監考工作中,要接受歷年的大學聯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諾,本人一定要嚴格遵照執行,凡因工作失職而造成考場秩序混亂、考生嚴重違紀舞弊或發生試卷泄密、答卷丟失等問題,接受大學聯考規定的一切處理。

承諾人(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五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不無故中途離場

2、按時獨立完成試卷

3、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詞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凡帶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

4、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5、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

6、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7.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8、遵守其它考試考場的相關管理規定

9、如有違規違紀行爲,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師範大學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處理。

經過這次會議中老師們的鼓勵和剖析以及誠信承諾書的簽署,希望同學們都能認識到考試作弊的嚴重性,嚴格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即將到來的考試中做到誠信考試,謹遵考風考紀,嚴格要求自我,規範自我。同時,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試會考出優異成績,考出優秀品德。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六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爲本,操守爲重。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覈。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 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考生號:

考生(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七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爲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爲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八

承諾書

一、在期末考試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定。

二、本人承諾在複習迎考期間會盡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績,認真複習、主動幫助其他學習有困難的同學。

三、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遵守考場秩序,聽從監考老師的安排。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也不幫助他人作弊,身邊如有同學有作弊的傾向會及時阻止。

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九

不知不覺中,緊張、忙碌、充實的一學期即將結束,期末考試就要來臨,這是對我們一個學期以來所學知識的一次盤點和檢閱。爲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考出真實水平, 我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和《貴州理工學院學生考試違紀和作弊處理規定》的相關內容。

二、自覺遵守考場規定,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一)不聽勸阻,遲到15分鐘以上強行進入考場;

(二)考試不到30分鐘,未經允許,擅自離開考場;

(三)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如書本、筆記、紙條等文字材料以及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等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四)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五)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從監考教師調動;

(六)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

(七)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手勢或以某種方式示意、校對答案;

(八)未經監考教師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九)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十)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爲。

三、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一)翻看或抄襲書本、筆記、資料、紙條;

(二)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三)搶奪、竊取他人答卷或脅迫他人爲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四)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

(五)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

(六)傳、接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電子設備等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七)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八)由他人代替考試、代替他人考試;

(九)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爲。

四、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爲:

(一)組織團伙作弊;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

(四)僞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它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

五、保證認真複習,爲考試做好充分準備。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嚴謹治學,誠信爲人。

承諾人: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全體學生

20xx年7月5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十

我是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