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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股權轉讓協議書

第一篇:外資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書

外資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xxx公司於年月日在xx市設立,註冊資金爲xxxx萬美元。其中工商登記中xxxxx公司100%股權。現因業務發展需要,將5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佔有xxxx公司100%的股權,現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xxxxx公司的50%的股份全部以2014萬人民幣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甲方的50%的股權。

2. 乙方在完成全部股權轉讓手續的工商變更登記後一次性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3.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三、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轉讓款總額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四、 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雙方應另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五、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增加的稅費,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揚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外經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十、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二方各執一份,提交相關登記機關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xxxx市日於

第二篇:外資股權轉讓協議

**********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協議

甲方: **********·謝緬諾維茨·捷格佳列夫先生

國籍:俄羅斯

乙方:**********

國籍:中國

由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目標公司”)股東俄羅斯**********·謝緬諾維茨·捷格佳列夫先生經營策略變化,經與中國**********女士協商,**********·謝緬諾維茨·捷格佳列夫先生自願將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權全部轉讓給**********女士,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股權轉讓標的及價款。

甲方同意將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以人民幣82.6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女士。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

1、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作爲轉讓款保管協議的基礎合同後,共同與中國銀行乳山市支行簽訂《賬戶收支銀企通產品協議》(以下簡稱爲“轉讓款保管協議”),乙方將82.6萬元人民幣轉讓款打入《賬戶收支銀企通產品協議》所規定的帳戶,並將匯款憑證的複印件提交給甲方。

2、轉讓款在下列條件下從中國銀行的監控賬戶支付:

(1)、雙方簽訂股權轉讓的相關文件(僅限於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及向審批、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的相關文件)。

(2)、本協議所規定的股權轉讓獲乳山市商務局的批准。

(3)、本協議所規定的股權轉讓在乳山市工商局辦理了變更登記並獲得了新的內資營業執照。

3、甲乙雙方應在上述第2項條件滿足後,乙方立即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付匯支付外方股權轉讓價款的手續,並在獲得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後,立即通過中國銀行乳山市支行將82.6萬元人民幣的轉讓款全額匯給甲方,甲方同時提供等額的票據給乙方。

第三條、股東權利、義務的轉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繼承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必須保證賬目真實可靠,如果發生賬外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甲方退出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

2、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目標公司新形成的債務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使甲方免於遭受與之相關的任何訴訟或索賠請求並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留有和形成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使乙方免於遭受與之相關的訴訟或索賠請求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在簽訂本協議及乙方將82.6萬元股權轉讓款匯入中國銀行乳山市支行《賬戶收支銀企通產品協議》所規定的帳戶後十日內,甲方將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土地證、房產證、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資料、解除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勞動保險資料、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真實有效的財務帳目等有關資料,移交給乙方,資產以交接時爲依據,移交給乙方。

4、於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甲方按交接時的財產狀況向乙方

移交目標公司的財產,同時目標公司交由乙方管理。

5、於本協議簽訂後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前,甲方撤銷對原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委派,由乙方重新委派執行董事。

第四條、交割: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3項所規定的匯款憑證之日爲本股權轉讓交易的交割日。

2、雙方同意,若在新的內資營業執照頒發後10個工作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第二條第3項中規定的其義務,則甲方有權向乳山市商務局和乳山市工商局申請將本次股權轉讓交易恢復到轉讓之前的狀態。

第五條、交割前履行事項: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負責重新制定目標公司的章程,並負責在最短的期限內獲得乳山市商務局對本協議的批准,並在最短期限內獲得乳山市工商局對新章程的批准文件並向乳山市工商局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在上述工程中如有需要,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協助甲方向乳山市稅務當局辦妥有辦涉稅事宜。

第六條、稅費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如產生稅費,由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協議的解除

1、若本協議簽訂後,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對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甲方要留有有權人員負責解決雙方交接過戶、資金匯出的協助和辦理。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及與其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則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雙方應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如未能按照本協議履行相應的義務,雙方應根據本協議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需經乳山市商務局批准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交有關部門五份(商務局、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外匯管理局)。

甲方: **********·謝緬諾維茨·捷格佳列夫先生

乙方:

2014年2月9日

第三篇:關於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及質押

關於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及質押的答詢函

一、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需經審批和變更登記

1、股權轉讓審批階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外資企業法》及實施細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實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收購外商獨資企業的相關活動由外資企業登記地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局)主管。轉讓和受讓雙方需將《股權轉讓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報送該企業所在市(不設區)、縣、區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審覈之後,報市對外經濟合作局或省對外經濟合作廳審批,最終上報國家外經貿部。經審批的轉讓合同方能生效和履行。轉讓需提供的申請材料較多,審批程序較爲繁瑣,審批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未查得區外經貿局審覈階段辦理期限,市外經貿局審批階段辦理期限爲8個工作日之內(由省外經貿廳審批的在30個工作日之內)。

2、股權轉讓登記階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資企業股權變更爲中外合資企業,應至該外資企業註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登記需提交外經貿局(廳)的批准文件、股權轉讓協議、《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經工商局受理審查後覈准登記,頒發新的營業執照。登記辦理期限爲受理之日起15日內。

二、股權質押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外商投資企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規定,爲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質權人應當採取對股權質押進行登記的 1

方式維護自身利益。登記需至該企業註冊登記的工商局辦理,登記所需材料爲: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複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質權合同;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無需經相關部門批准,未登記不影響股權質押合同的效力。辦理質押登記手續較爲便捷,在文件提供完全的情況下,短時間可以辦好。

第四篇: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文本

福建省xxxx有限公司

關於股權轉讓等變更事項的報告

我公司於xxxx年xx月批准成立,註冊資本xxx萬元人民幣。因種種原因,需進行股權轉讓等變更,具體事項報告如下:

一、原投資者“”將其投資在外資企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的%股權轉讓給“”; 原投資者“”將其投資在外資企業“xxx有限公司”註冊資本xxxx萬元人民幣的%股權轉讓給“”。

二、股權轉讓後,投資各方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變更爲:甲方出資萬美元,佔 %;乙方出資萬美元,佔%;丙方出資萬美元,佔%;丁方出資萬美元,佔%。

三、股權轉讓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前及批准生效後,“福建省泉州有限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等經濟及法律責任按年月日股權轉讓各方簽定的協議書執行。

四、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改,未經變更事項仍然有效。 現將有關材料呈報,請予審批。

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福建省有限公司

董事會決議

時間:年月日

地點:有限公司辦公室

參加對象:公司全體董事成員

會議決議:經董事會成員討論,一致同意:

一、原投資者“”將其投資在外資企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的%股權轉讓給“”; 原投資者“”將其投資在外資企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的%股權轉讓給“”。

二、股權轉讓後,投資各方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變更爲:甲方出資萬美元,佔 %;乙方出資萬美元,佔%;丙方出資萬美元,佔%;丁方出資萬美元,佔%。

三、股權轉讓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前及批准生效後,“福建省泉州雙全石業有限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等經濟及法律責任按年月日股權轉讓各方簽定的協議書執行。

四、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改,未經變更事項仍然有效。董事會成員簽字:

股權轉讓協議書

協議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丁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外資企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其投資在外資企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二、股權轉讓手續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前,“福建省泉州限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等經濟及法律責任按原章程規定執行,與乙方無關;股權轉讓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後,“福建省泉州雙全石業有限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等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以上股份轉讓價共計 元。其中方支付給方萬元;方支付給方萬元;方支付給方萬元;方支付給方萬元。

四、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五、解決爭議的辦法:由甲、乙雙方在中國境內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中國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仲裁是最終結果。

六、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及有關部門審批後生效。

七、本協議於 年 月 日於泉州惠安簽定。

甲方:日本乙方:加拿大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承諾書

本公司現辦理股權轉讓有關手續,特承諾所提供資料真實合法,如有造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糾紛全部由我公司自行處理,並願意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福建省泉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五篇:外資公司股權轉讓程序

外資公司股權轉讓程序

外商投資公司股權變更審批、登記註冊應提交的材料(商務部門):

1、必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業申請(需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2)股權轉讓協議書;

包括以下內容:

①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②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③轉讓股權交割期限方式;

④受讓方根據企業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⑤違約責任;

⑥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⑦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⑧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

⑨轉股各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的,企業還必須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①中方投資者的主管部門對該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籤署的意見;②國有資產評估機構對需變更的股權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上述資產評估報告出具的確認書。

(3)放棄優先購股權的聲明(由不出讓股權投資方法人代表簽字、 1

蓋章,注:轉股協議書需經其他投資者簽字或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

(4)驗資報告(複印件);

(5)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協議書新的合營各方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章程修改協議書應寫明修改的條款,需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如屬外商獨資,則投資方簽字即可)。

(7)股權接收方開業證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或營業執照、資信證明、股東名錄、董事會名錄、股東或董事會授權簽字代表的決議,若投資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證件複印件及資信證明(由開戶銀行出具)。(以上材料需外國投資方提供,且需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港澳臺僅需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中國投資者僅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8)新董事會名單複印件(須有董事本人親筆簽名、職務、委派方)①新董事委派書(委派方法人簽字並加蓋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證複印件。

②無董事會則需法定代表人委派書、身份證件複印件。

(9)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

(10)辦理人員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複印件、驗資報告複印件。

(11)承諾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12)《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及被授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覆印件

(13)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

2、屬下列股權變更原因及相關情形的,須另提交相應的專項文件、材料:

(1)企業股東之間協議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企業股東向非股東

投資者(新股東)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提交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

(2)企業增加註冊資本,但股東不按原出資比例繳付增資額的,以及企業增加新股東並同時增加註冊資本的,提交各股東簽訂的股權變更協議(原件1份,各股東法定代表人簽字,股東蓋章)。

注:股權變更後各股東訂立的企業修改合同已包括有關股權變更協議內容的,免交本項要求的股權變更協議。

(3)企業股東因未繳付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自願退出企業,而其他股東或新股東願意承接退股股東的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的,提交退股股東自願退股聲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字,股東蓋章)。

注:在沒有投資者承接退股股東的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而導致企業註冊資本減少,且符合法定調整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有關規定的,企業須同時向審批機關申報減少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4)企業股東已繳付部分出資,但未繳清全部出資,在不違反法定的出資規定情況下,該股東自願放棄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而其他股東或新股東願意承接該部分股權的,提交該股東自願放棄其未繳資股權的聲明(原件l份,有關股東法定代表人簽字,股東蓋章)。 注:股權變更後各股東訂立的企業修改合同已包括有關股權變更協議內容的,免交本項要求的股東聲明。

(5)企業股東不履行企業合同規定的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義務,守約股東依法申請更換股東、變更股權的,提交:① 守約方催告違約方繳付或繳清出資的證明文件;② 市工商局出具的《企業註冊資本催繳通知書》(複印件1份,驗原件);③ 違約方已經按照企業原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提交企業對違約方的部分出資進行清理的有關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須提交的基本材料中的企業申請報告和董事會決議代之爲:守約股東的申請報告l份(打印,全部守約股東法定代表人簽字,股東蓋章)。

(6)企業股東破產、解散、被撤銷、被吊銷或死亡,其繼承人、債權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該股東在企業持有的股權的,提交股權獲得人獲得該股權的有效證明文件(複印件1份,驗原件)。

(7)企業股東被法院或仲裁機構依法裁定或裁決其股權變更的,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或調解書或(敬請期待本站更好文章:)仲裁機構出具的裁決書(複印件1份,驗原件)。

(8)企業股東合併或分立或其他方式重組後的承繼者依法承繼該股東股權的,提交股權承繼者獲得該股東股權的有效證明文件(複印件1份,驗原件)。

(9)企業股東經其他各方股東同意將其股權質押給債權人,並經審批機關批准,質權人或其他受益人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取得該股東股權的,提交:① 審批機關批准質押批文(複印件1份);② 出質股東與質權人簽訂的質押合同(複印件1份);③ 質權人或其他受益人獲取出質股權的有效證明文件(複印件1份,驗原件)。

(10)屬上述(1)、(2)項股權變更原因,且變更股權的中方股東(含新股東)的股權結構有國有資產出資的,按《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2014年第3號)執行。對變更股權的中方股東不能明確其股權結構不含國有資產出資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相關注冊登記的有關資料或其他相關文件(複印件1份,驗原件)。

(11)股權變更後的新股東是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交:① 新股東董事會會議一致同意變更爲新股東的決議(複印件1份);② 新股東的企業驗資報告(複印件1份);③ 新股東最新的企業資產負債表(復

印件1份);④ 外地新股東提交所在地工商登記機關出具該股東具備投資資格的證明文件(複印件1份,驗原件)。

外商投資公司股權變更審批、登記註冊應提交的材料(工商部門):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股權轉讓協議;

6、股東簽字、蓋章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7、審批機關的批覆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副本;

8、涉及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上海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

9、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資格證明應按公司設立時的有關要求提交);

10、新的外國投資者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簽署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及被授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覆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