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租賃攤位合同多篇

租賃攤位合同多篇

租賃攤位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爲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範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錶、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爲每月元(小寫:),合計每年元(小寫:);

2.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爲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監督,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並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裏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爲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0日內沒有答覆的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租賃攤位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________________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攤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該攤位現有裝修、設施和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保證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爲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_________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保證金作爲下列約定保證:

1、單方面違反合同約定。

2、損壞市場內設施照價賠償。

3、不違反治安條例、市場管理條例(例:在市場內吸菸、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況。)

4、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者。就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出租人使用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爲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同時向市場管理部繳納年租金_____%的管理費。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攤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其它費用

(1)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水電費自理。

第七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八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爲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條解除協議

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____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協議效力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攤位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爲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如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2、作爲承租方,爲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爲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租賃攤位合同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攤位合同篇4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租賃攤位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 商場 商鋪租賃經營有關事宜,本着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 號商鋪,其套內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於20 年 月 日。租賃期內,若乙方願意繼續租賃,應提前於租賃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應就租賃條件重新協商,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至期滿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書面申請,(及乙方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期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不營業或分租、轉租,否則視同違約,除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外,甲方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租金),甲方將進行重新租賃的準備工作。

三、合同期滿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須無條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則造成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負全部賠償。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內租金標準爲人民幣元/月/平方米(套內面積),合計年租

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寫 )。

(3)租賃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內,雙方確定第二年度租金標準爲 元(大寫: )。第三年度租金標準爲 元(大寫: )必須在執行年度合同期滿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給甲方。 合同編號contract no:

五、履約保證金

(1)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租金合同履約保證金(一般爲當年度三個月租金),數額小寫: (大寫 );乙方如有違約行爲,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處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費、水電費等費用、不遵守商場管理制度、導致商場經營混亂及停業、嚴重損害商場商譽等違約行爲,以及其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爲,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並要求乙方在15日內補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補足,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保證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鋪,並保留行使其它索賠的權利。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且沒有拖商場物業公司的任何費用,履約保證金將在7日內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2)商管履約保證金:乙方簽訂租賃合同相關手續入場前應向商場內商業經營管理單位: 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商管繳納_____元/戶經營保證金,並簽字遵守《xxx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治安、消防責任書》,乙方如違反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按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理。經營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其它費用:租賃期內的有關物業費、空調費、水電費、電話及寬帶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規定按期繳納,不得拖欠,甲方將配合物業公司商管的經營管理和相應的收費工作。

七、工商、稅費:乙方自行承擔和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凡不按規定辦理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關於安全:乙方在租賃期應注意經營安全,關於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所導致的一切開支及因此產生索賠、訴訟等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關於商場營業作息時間: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託代理人(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執行。

十、滯納金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三按日計算收取滯納金。並保留其起訴權。

(2)乙方拖欠租金超過15日,甲方或其委託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繳應交租金及滯納金外,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十一、商鋪用途及經營管理:

1) 乙方在租賃期內,只能於該商鋪承租經營 、 類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內,乙方若想更換經營的產品種類、品牌,需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更換,不得擅自變更。

2)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業態、品牌進行經營,不得擅自發改變或降低經營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經營品牌、檔次,甲方有權權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達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權終止合同(在通知終止合同日起,可允許乙方延期1個月時間處理餘貨),乙方無條件服從。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商鋪用途及經營範圍,以及改造商鋪結構。否則視

爲違約。

5)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使承租商鋪處於無營業狀態。若無營業狀態每

月超過3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條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鋪。 十二、裝修或改建

(1)乙方對商鋪的內部裝修,應遵守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先完善手續後裝修。

(2)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包括到期)應保持商鋪的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有裝修及設備拆除並清運出商場,將商鋪(包括設施、地板)恢復原狀,並不得有損相鄰商鋪。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保持商鋪裝修原狀,否則將沒收全部保證金。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通知同意(並符合甲方提出的條件),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第三方(甲方不認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謂轉讓費、裝修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條件撤出,沒收經營保證金,除照違約處理外,並向乙方追償相關損失。

十四、乙方確因特殊情況要轉租/轉讓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對接租人(第三方)所經營的業態等相關信息進行考查,在取得甲方書面通知並接受甲方的條件後,可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十五、履約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戰爭、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行爲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只針對甲、乙雙方的權責利,與商場其它商鋪無關,其經營風險和乙方相關債、債務和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七、如甲、乙雙方哪一方提前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爲具有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真實意原反映,與商場其它商鋪和第三者無關。

十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內容產爲商業機密,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義務不得違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公司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委託人簽章後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治安、消防責任書》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