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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第一篇: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鑑於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_________銀行”)應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爲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東,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_________銀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_________公司同意將_________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_________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銀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_________銀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_________銀行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_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將與_____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爲“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_________銀行。在_________大廈建築物區屬於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_________銀行。

第三條 _________大廈建成開業後,_________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給_________銀行。

第四條 _________銀行同意在_________銀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_____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_________銀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_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_________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_________銀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爲“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爲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_________銀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_________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_________銀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東收到_________銀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_________銀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_________銀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爲外,_________銀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同意:

(1)_________銀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_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_____大廈後,_________銀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爲:_________銀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_________銀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_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_________銀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_________銀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_________公司或其股東。如果_________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_________銀行所受損失,從而_________銀行未出售_____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_________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_________公司和股東向_________銀行保證:

(1)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註冊登記,均爲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按時向_________銀行提供_____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_________銀行能瞭解_____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_________銀行有權審查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_________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_______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_________公司對_____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_________銀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_________銀行應同意_________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_________銀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_________銀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_________銀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_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信貸部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爲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銀行爲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爲止。如果_________銀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_________銀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爲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_________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篇: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鑑於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應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爲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貸款人簽訂本物業股權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_____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貸款人,貸款人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貸款人,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爲“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貸款人。在____大廈建築物區屬於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貸款人。

第三條 大廈建成開業後,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者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給貸款人。

第四條 貸款人同意在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_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貸款人屬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貸款人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爲“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爲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貸款人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貸款人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貸款人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貸款人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爲外,貸款人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a公司和股東同意:貸款人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_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後,貸款人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爲:貸款人和各股東交對買賣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貸款人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貸款人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貸款人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貸款人所受損失,從而貸款人未出售___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a公司和股東向貸款人保證。

(1)a公司、b公司在_____註冊登記,均爲信譽良好的法人。

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貸款人提供__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貸款人能瞭解_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貸款人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賬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事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貸款人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貸款人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

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他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貸款人(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貸款人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他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貸款人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_大廈的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他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_____(貸款人全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回號:_____________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回號: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回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他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爲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經已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貸款人爲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爲止。如果貸款人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貸款人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爲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分行(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a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鑑於中國銀行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爲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____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爲“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____大廈建築物區屬於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 ____大廈建成開業後,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爲“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爲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爲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a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後,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爲: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1)a公司、b公司在____註冊登記,均爲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瞭解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分行 信貸部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爲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爲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爲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爲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分行(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a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b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

第四篇:031【範本八】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031

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鑑於中國銀行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公

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爲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公司

(以下簡稱代理行)和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

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

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

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

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

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大廈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爲“受益人”“擡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

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大廈建築物區屬於a

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大廈建成開業後,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

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

全部存款,均抵押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

司有權使用和經營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

方同意對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

給a公司用以完成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

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

和股東間簽訂的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爲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

分配的紅利爲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

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

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7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

在上述7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爲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

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8.1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

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大廈後,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爲:中行和各股東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7

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按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

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

的可能的購買者)。

8.2 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8.3 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

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而中行未出售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9.1 a公司、b公司在註冊登記,均爲信譽良好的法人。與

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

方簽訂本合同。

9.2 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

表,使中行能瞭解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9.3 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賬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事會議(無

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9.4 a公司對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

必要的保險。

9.5 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

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他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中行(聯

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9.6 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

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

其他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

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

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他事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

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分行信貸部

地址:

電傳:回號:

a公司

地址:

電傳:回號:

b公司

地址:

電傳:回號: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他通訊來往:

11.1 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視爲妥善送達;

11.2 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爲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爲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爲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爲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分行(蓋章):

代表人(簽字):

a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b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年月日

訂立合同地點:

第五篇:股權抵押合同

致_________:

根據你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爲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特設定本抵押書。本抵押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_________(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抵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

3.抵押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抵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抵押人在你行開立的保管帳戶內,受你行監督,作爲本抵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1.抵押人的抵押行爲已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抵押書前,抵押人未曾將本抵押股權抵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也不將本抵押股權抵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你行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抵押書的有效性時,抵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抵押書,使其與股權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書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抵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書項下所有的權益。

6.你行對抵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抵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抵押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本股權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你行在本股權抵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抵押人有其他違反本抵押書或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抵押人對你行採取各項處理抵押物措施,包括:

1.從抵押人保管帳戶及存款帳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抵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抵押股權,抵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抵押書自抵押人有效簽章後生效。

2.本抵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抵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