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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夥經營協議書【通用多篇】

兩人合夥經營協議書【通用多篇】

兩人合夥協議書 篇一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人合作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二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三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蘇王建偉

丙方:姚珍柏

丁方:呂開勇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企事業及其合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萬佳百貨超市事務。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萬佳百貨超市

經營場所,回龍寺鎮建設街106號商貿大廈第一、二樓房屋萬佳超市股份分配爲:甲方佔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蘇佔八分之一股、王建偉佔八分之一股,丙方佔四分之一股,丁方佔四分之一股。

萬佳百貨合夥經營期限依照肖桂蘇、李中平與湯海勇、姚作

全所簽訂的《合夥經營超市協議》規定的5年期限,即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夥人同樣享受與分擔李中平、肖桂蘇與湯海勇、姚作全簽訂的《合作經營超市協議》的權利與義務。

四、合夥人出資:

1、總投入資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現金出資,按所佔股份出資。出資總額由四個股東商定。

2、萬佳百貨超市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任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合夥人分工

合夥人實行明確崗位責任制,並且合夥人有權對其它合夥人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合夥人不得私自得利,如發現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六、盈利分配及債務承擔。

1、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人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債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清償自己應負責的部分。

七、對於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

八、超市內部事務必須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由董事長最後決定。

九、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進行賠償,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超市的貨物及流動資金,合夥人有權對貨物及資金進行抽查。

十、合夥人之間發生爭議,應當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合夥人簽字生效。

合夥人簽字: 乙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乙方 (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兩人合夥協議書 篇五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惠州市XX公司。

合夥經營範圍:胎毛筆、手足印、胎毛章、胎毛畫等嬰幼兒紀念品。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和經營實際爲依據,按甲_______、乙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實際爲據,按甲_______、乙_______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對方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協商,____________爲合夥經營項目法人代表和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雙方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合夥經營合同 篇六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七

甲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爲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車架號: 汽車(以下簡稱合夥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 幣 萬元整(¥ ),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 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爲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爲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爲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夥車輛在合夥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於每月 日進行結算,盈餘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本合夥協議爲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合夥項目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覈對賬務後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覈實,審覈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覈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覈實後簽字。

八、合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

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 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