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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人員聘用合同多篇新版

簡單的人員聘用合同多篇新版

聘用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是確立聘用單位與應聘的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人員聘用合同,但願對你有借鑑作用!,但願對你有借鑑作用!

簡單的人員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35號)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的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

定按期爲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後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倍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爲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工作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

年月平均工資爲標準;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並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註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

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爲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後,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爲: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爲: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

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人員聘用合同2

聘用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依據:

_________。(說明: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所《___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說明:內容限定爲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並負責爲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爲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願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爲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於1年。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_________。(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爲:

_________。(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爲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_________。(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爲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考慮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 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 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 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條款:

_________。(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 由於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單的人員聘用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

定每月工資500元。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2、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祕密的。

3、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4、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十二、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