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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合同【精品多篇】

訂單合同【精品多篇】

訂單合同 篇一

買方(甲方):

聯繫地址:

電話:傳真:

聯繫人:EMAIL:

賣方(乙方):

聯繫地址:

電話:傳真:

聯繫人:EMAIL: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確保雙方買賣目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充分、友好的協商,於20年月日在簽訂合同如下:

一、主體資格

乙方承諾與保證,乙方爲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備簽訂並履行本合同的主體資格,具備向甲方提供合同商品及服務的相關資質。

二、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價格和數量以及交貨地點和交貨時間等情況採購訂單確定。

乙方在收到甲方採購訂單後,須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由乙方授權代表在訂單上簽字確認並回傳乙方。雙方確認,訂單傳真件視同原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的向乙方提交甲方簽字人員書面授權委託書(附:身份證複印件),並經乙方簽字人員(受託人)簽字。

三、商品的質量標準

1、甲方將所購商品用於食品製造生產或提供飲食服務,故乙方承諾與保證:除《訂單發包合同》中的特殊約定之外,乙方所交付的商品及其提供的相關服務符合國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如行業標準)所規定的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安全要求以及甲方實際生產要求等各種相關標準;

2、甲方如對乙方交付的商品質量有疑問,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將該商品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或交貨地市級以上技術質量監督機構指定或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有效檢測。如該檢測結論支持甲方主張或判定商品有質量不合格之處,則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反之,檢測結論爲質量全部合格,則由甲方承擔檢測費用。因行政執法部門臨檢、抽查以及專項檢查和調查等情形產生的檢測情形,如結論爲乙方商品質量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承諾與保證,其所交付的商品及其提供的相關服務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專用技術、着作權等)和所有權,也不會存在質量問題;否則,乙方應單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屆時,乙方除應立即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已支付或將要支付的賠償金、行政罰款以及因處理顧客投訴、行政處罰、訴訟、仲裁等而發生的包括律師費在內的所有費用)和商譽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涉及該情形的商品總額5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涉及該情形商品的訂單(包括全部退貨)以及提前解除本協議。

四、商品的交付和驗收

1、乙方在收到《採購訂單》後,應根據甲方指定的地點、時間交貨。如乙方不能按時執行訂單,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當批貨款總金額的2%作爲違約金(低於1000元/天的按1000元/天計算);如供貨逾期5日以上,甲方可自行決定是否解除此批次的《採購訂單》及本合同,乙方仍需按以上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入庫前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加工費、材料費、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即甲方無需額外承擔或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項;

3、乙方交貨時,甲方指定人員簽字的入庫單視爲對乙方產品的到貨時間和數量的確認;甲方最新授權簽收人員名單見訂單以附件形式附上。

4、如貨物由於運輸造成變質、貨物缺失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送貨時如遇災害性地質、天氣或其他突發性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大規模交通堵塞,致使不能按時送貨的,乙方須提前4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及時提出補救措施。

6、甲方如變更《採購訂單》送貨地址或數量須提前告知乙方,雙方可另行協商;

五、結算

1、付款方式:月結45天,乙雙憑乙方簽章的《採購訂單》和有甲方簽字確認的入庫單與甲方對賬(每月25日對上月賬款),對賬後乙方應及時開具專用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收到相應發票後15個工作日付款。

2、雙方同意以轉賬或支票的方式結算貨款

六、通知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均應寄往(或送至)本合同所列明的有效地址,直到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爲止。

甲方:

乙方:

七、特別約定

甲方由於對所需產品的替換、規格調配或內部等因素需要對自身產品做出結構性調整,甲方有權終止供需關係,甲方通知乙方,停止採購其相關產品,結清乙方貨款並終止合作。相關停止供應通知甲方將提前14天通知乙方。期間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滋擾甲方及相關企業正常運作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剩餘款項,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雙方明確,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甲方僅對以下人員的簽字予以確認,並承擔法律後果:

1、甲方法定代表人的簽字;

2、本合同明確約定的有權代表甲方就特定事項簽字的人員就該特定事項之簽字;

3、持有甲方有效的授權委託書的人員在其受託權限內的簽字。

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的簽字,均不得視爲甲方的意思表示,甲方對該等簽字均不予確認(甲方事後追認的情況除外)。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通過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方採購代理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單位公章單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訂單合同 篇二

銷售合同

合同編號: 地 點: 簽約日期:

甲方(銷售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乙方(採購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甲方、乙方各稱“一方”,合稱“雙方”)

爲拓展市場,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向乙方銷售合同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前提條件

1。1 雙方向對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1)通過最近年度工商年檢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

(2)在有效期內的經營許可證件;

(3)其他證書(如適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應在每年工商年檢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供其最新上述文件)。

1。2 本合同若非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則雙方簽約的授權代表應向對方提供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其簽訂本合同的授權委託書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原件。

2。 合同產品及價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之商品(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品名、規格、產地、價格、數量等,由乙方在合同期內按照合同約定發出訂單並經甲方書面確認的爲準。除合同產品不符合前述約定外,乙方不能隨意退貨和扣除甲方貨款。 甲方提供產品價格如下:

3。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保證供應的合同產品符合法定質量標準,如合同產品爲進口商品,提供進口批件等相關證件,並加蓋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3。2在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免費向甲方提供銷售流向數據或文件 年度目標採購總額:乙方承諾在—年度內向甲方採購合同產品總金額不低於—萬元(含稅)。

3。3每一年度最後一個月內,甲方將結合乙方本年度目標採購總額的完成情況及貨款支付情況,並按照乙方(實際/目標)採購總額(含稅/無稅)的—%讓利給乙方

3。4如因醫保控量等客觀政策原因造成年度目標採購總額未能完成,返利金額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 合同產品的運輸、交付

4。1 甲方自收到乙方訂單傳真件的10 個工作日及時將合同產品送到乙方。

4。2 乙方訂單傳真件需經乙方指定聯絡人員簽署,【】並從指定傳真號碼【】發出,

若前述信息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7】工作日以加蓋乙方公章的書面通知形式告知甲方。乙方訂單中須列明所需合同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要求、交付地點、交付方式、收貨人、聯繫電話等基本信息。 雙方確認合同產品的交付地點爲【】。

4。3 指定簽署收貨單的收貨人【】(預留印鑑格式見附件一),聯繫電話【】。若乙方對前述信息進行變更,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加蓋乙方公章的書面通知方式交

4。4由甲方備案,或在乙方根據上述4。1條規定所發訂單傳真件中列明前述信息。 雙方確認,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合同產品的交付時,即視爲甲方已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交貨義務,合同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合同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

A乙方或乙方承運人於甲方指定地點與甲方完成合同產品的交接;

B甲方或甲方承運人於乙方指定地點與乙方完成合同產品的交接;

C甲方應乙方要求爲乙方代辦託運的,甲方將合同產品交於承運人,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合同產品包裝須符合國家及藥品行業的有關包裝規定和儲運要求。

4。5 甲方提供的合同產品若在有效期內,除可歸結於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存、使用《www.》不當等)外,皆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 合同產品的驗收

5。1 乙方應當自合同產品交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合同產品的數量、包裝進行驗收,如發現合同產品存在數量不足、包裝破損等非質量問題的,應在上述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知並將相關證據作爲附件。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後,如認爲乙方所提出的數量不足、包裝破損或其他非質量問題屬實,由甲方對不足予以補充或進行調換。如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通知的,視爲甲方向乙方交付之合同產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約定及乙方的要求,乙方不得就甲方交付的合同產品提出任何異議和權力主張。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非合同產品質量原因乙方不得退貨,否則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 因合同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相關第三方損失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責任。

6。 乙方應履行義務

6。1 雙方確認按以下步驟結算貨款:乙方將貨款匯往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根據實收貨款給乙方發貨。 6。2 貨款支付方式:乙方應以電匯方式將上述款項按時支付至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賬戶。

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2】月【25 】日至【20xx】年【3】月【25】日 止。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的商品銷售、採購以傳真確認的訂單爲準,不再單獨籤 訂購銷合同。

8。 合同的解除

若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守約方可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送達至違約方時,本合同立即解除。

8。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產品的交付義務,且經乙方在合理期限(【—】個工作日)內催告,甲方仍不交付合同產品的;

8。2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產品的付款義務,且經甲方在合理期限(【—】個工作日)內催告,乙方仍不付款的;

一方處於破產、解散、被託管的狀態,或因爲不可抗力而無法實質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

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導致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 其它根據法律、法規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9。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的,即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賠償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0。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11。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具有權限的。簽約代表書面確認後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補充事項:正常使用情況下,整機保修壹年。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2月25日

訂單合同 篇三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爲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結合公司農副產品開發計劃及農戶的基本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農副產品種植收購合同,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要求:有特殊質量或品種要求的農作物種子由甲方提供,無特殊要求的農作物由乙方自選種子。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統一提供子種的種子款由甲方墊付,墊付資金於產品收購時扣回。

第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禁止對農作物使用農藥、化肥等。

1)玉米收購質量標準:無雜質、無黴變、無碎粒、顆粒均勻飽滿、水分含量在13%以內、陽光照射涼幹,不得用柴火或煤碳烘乾。

2)土豆收購質量標準:無雜質、無破損、無腐爛、單個重量100克以上。

3)其它農產品按照有關標準執行,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不予收購或另行議價收購。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時收購乙方種植符合質量標準的農副產品,並按市場收購價上浮8%收購。

第五條 產品收購地點:預約定時定點收購。

第六條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貨款兩清。

第七條 合作期間,甲方要及時對乙方農作物種植進行規劃與佈署,按時提供種子,無償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及指導

第八條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可拒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僅對訂單農戶有效,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訂單合同 篇四

編號:簽約地:簽訂日期:年月日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蘆薈訂單合同。

一、乙方種植的蘆薈品種、面積和向甲方出售的“訂單”蘆薈數量。品種

規格

種植面積(畝)

訂單數量(公斤)

戶數

備註

二、質量標準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蘆薈鮮葉應按照浙江省無公害蘆薈基地標準生產。無腐爛變質、無使用殺蟲劑農藥的綠色農產品。

三、收購價格:

甲方按市場價格收購蘆薈,並確定蘆薈鮮葉收購最低保護價爲元/公斤。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時間、地點:

乙方必須以每筐50公斤標準送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卸貨,乙方開具送貨單,甲方經辦人員驗收簽字後有效。甲方憑乙方提供的“XX市農副產品專用發票”在下月的____日前結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收購價格收購合同內蘆薈的,甲方應按合同標的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

2、乙方因非自然災害等客觀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標的支付5%的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村戶(簽字)

訂單合同 篇五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採購 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0 合同適用範圍及期限:

1.1 本合同爲甲乙雙方交易往來的框架性協議,甲方依據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向乙方採購相關產品,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1.2 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具體採購產品時均需另行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

1.3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 訂單:

2.1 訂單的形式:採購訂單可以是電子郵件、傳真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向乙方發出的包含產品名稱、型號、價格、數量、交貨條款等內容的通知、合同類文件;

2.2 訂單的送達:甲方依照乙方所提供聯繫方式、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訂單;具體每批交貨數量、價格和時間以訂單爲準;

2.3訂單的生效:甲方訂單送達後,乙方對訂單內容有異議的,應在24小時提出。在指定時間內沒有異議的,訂單即產生效力。

2.4 訂單的更改:乙方應嚴格按實際訂單執行,甲方如有變動,應在乙方生產提前通知乙方。

3.0 包裝與標識:

3.1.乙方產品包裝完整,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塵、防潮的基本要求;

3.1.2乙方產品必須要有完整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合格標記等。

4.0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以甲方訂單中約定的時間、地點爲準,訂單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以甲方要求爲準。

5.0 價格條款:

5.1 產品價格由經甲乙雙方協商在本合同中確定。具體見下表:

5.2 在甲乙雙方對產品價格重新達成協議前,同種產品均按第一次議定的價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進行調價;

5.3 價格解析:產品價格包含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交付給甲方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裝卸貨費、貨物稅費。

6.0 技術質量要求

6.1 按樣品或圖紙供貨的,產品須符合樣品或者圖紙要求;乙方經甲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合格後,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在訂單上對產品技術另有特別要求的,還需符合該要求;

6.3 雙方既無約定的標準也無樣品或圖紙的,按國家同類產品國家標準或同類產品行業標準執行;

6.4 乙方必須保證百分之百的及時供貨能力,每次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有效的材質證明及合格檢驗報告;

7.0 質量問題處理:

甲方接收貨物後,應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對乙方的產品初步驗收不合格時,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兩個工作日內對品質異常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並對不合格物料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如下:

7.1.經雙方確認完全無法使用的物料,乙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自行取回;

7.2. 對於不合格但可返修使用的物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取回返修,但如需要甲方特採使用,必須由乙方向甲方供銷部申請特採,特採批准後,方可由質檢簽單入庫,所有甲方返修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支付;

7.3.由於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甲方要求退貨時,所產生的物流管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4. 因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產品發生質量問題,從而被第三方索賠時,經雙方協商或技術監督部門以及其他權威機構鑑定是乙方的責任時,乙方應承擔甲方乃至第三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0 付款時間、方式:

8.1 雙方對付款時間、結算方式,具體操作方法爲乙方在每個月的 5 日(注:約定具體日期)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上月1日至最後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覈對;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甲方原始訂單、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等資料進行覈對;經雙方覈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反饋給乙方;乙方根據確認後的對賬單數量開具增值稅發票。

8.2甲方在收到發票覈對無誤後 90 天內,向乙方匯兌、銀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貨款。

9.0 附則

9.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訂單及其他資料的傳真件、電子郵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修改方案等均作爲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需)方(蓋章) 乙 (供)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 簽訂日期:

訂單合同 篇六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戶(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發揮糧食流通對糧食生產的引導作用,運用市場經濟規律,進一步完善與規範我市儲備糧食訂單,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甲、乙雙方根據生產能力、市場需求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等,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品種和數量

品名

品種

產地

收穫年度

數量(市斤)

種植面積(畝)

備註

合計

二、質量要求。交售“儲備訂單”糧食質量必須達到:水份13.0%以內,雜質1.4%以內,出糙率75.0%以內。脂肪酸值18.0以內。

三、收購價格及貨款結算。收購價格根據浙江省糧食局、浙江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浙糧〔XX〕8號、浙糧〔XX〕4號)文件規定,以中等質量標準爲計價基礎實行按質論價,優質優價。

採取如下定價和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割、交貨要求。乙方應分品種收割、脫粒、揚淨、曬乾,分品種交貨。甲方按不同品種分倉收購,分倉儲存。如確因乙方條件限制,收購的“儲備訂單”糧食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必須進行翻曬、整理達標後予以收購,甲方盡力提供幫助和服務,但有關整理費用由乙方負責。不符合“儲備訂單”糧食質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黴谷、陳谷)的不予收購。

五、交貨及結算時間、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算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貨及結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糧站。糧食收購必須憑售糧卡交售、結算。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到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貨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貸款的_____%違約金,乙方逾期結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______%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質量引起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委託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的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質量鑑定。鑑定費用先由甲方墊付,鑑定費用最終由違反合同的一方承擔。其它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糧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約定事項

1、因自然災害等造成糧食減產的,交售數量根據實際產量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其中一份報糧食局備案),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鎮村戶

法人代表;(蓋章或簽字) (蓋章或簽字)

電話: 電話:

經辦人:

電話:

委託代表:(蓋章或簽字)電話:

訂單合同 篇七

項目名稱:無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X201422111111 簽訂時間: 2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監測儀器及其它配套設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簽訂合同如下:

一、標的物

二、供貨週期

3 天

三、質量保證

產品質保期爲12個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保期內,若因乙方設計、製造上的原因而導致儀器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責在30天內免費修理或更換。其他原因導致儀器需要修理或更換時,乙方應及時提供有償服務。

四、技術服務

技術服務內容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費遠程技術諮詢服務,電話: ,郵箱: ;

五、隨機備品備件

1、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

2、提供產品出廠率定參數表、產品合格證(或質保證書)。

3、其他資料和備品備件參見裝箱單。

六、運輸

1、貨物由乙方代辦運輸,通過方式從北京發出。

2、包裝滿足上述運輸條件。

收貨地址:

收貨聯繫人: 聯繫電話: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全部貨款,乙方收到全部貨款後在供貨週期內發貨,。乙方嚴格按照合同項目提供相應發票,即商品銷售提供商品銷售發票(增值稅17%),勞務銷售提供勞務發票(增值稅6%),工程服務提供工程發票(營業稅3%)。

八、貨物驗收

甲方收到貨物後一週內組織驗收,超過期限則視爲驗收合格。經檢驗達不到技術要求的產品,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免費進行修理或更換。

九、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均應遵守合同約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發貨,每遲延一天,按遲交貨物金額的3‰處罰,罰款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遲延一天,按應付貨款的3‰處罰,罰款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乙方推遲交貨1個月以上或甲方推遲付款一個月以上,可以按照第十條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

2、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面拒絕供應合同規定的貨物,按照未供應貨物金額的20%向甲方進行賠償;甲方單方面拒絕提貨或者退訂貨物,按照退訂貨物金額的20%向乙方進行賠償。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若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提交合同仲裁機構仲裁或尋求法律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限:所有貨款兩清並在質保期結束後自行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有關本合同條款的更改或增加、不可抗力、雙方稅務的交納,合同中止或終止條件等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執行。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附件:無。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簽章日期:20xx 年 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聯繫地址: 郵編:2 0 電話:021 933 傳真: 37 開戶行: 區支行 帳號:3 簽章日期:20xx 年月 日

訂單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二條 訂貨

(一)實際訂購以訂購單形式確定,每款最低訂購數量爲╳╳。 (二)訂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以訂購單爲準。

(三)乙方收到訂單,需在 個工作日內對貨期進行確認,然後簽字回傳。 第三條 交貨

(一)交貨日期: 從下單之日起 天內交貨(乙方送貨的,到貨日期以甲方實際簽收之日爲準;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貨之日爲準)。並以採購訂單上的交貨日期爲準。 (二)交貨方式:

1、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廠倉庫(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3、乙方發貨到,甲方自提。 (三)交貨地點:

(四)簽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按送貨單進行清點,甲方經辦人簽收確認。

第四條 包裝規格

(一)標準紙箱裝包裝,紙箱不能破爛。紙箱不回收。 (二)紙箱須標識產品代碼、名稱,數量。

(三)產品包裝物: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包裝。紙箱不回收。

第五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一) 乙方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甲方出具的《企業檢測標準》之___________________。驗收以甲方確認樣板爲準。凡屬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均爲不合格品,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二)異議:甲方在產品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立即封存有關的產品,並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異議後,應在 天內會同甲方對產品進行檢驗,並對有質量瑕疵的產品提出返工、更換、退貨等處理意見。

(三)溢、欠裝:訂貨數量在 套(件)以下,交貨數量與訂貨數量誤差在 %以內的,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超過此標準的,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按實際交貨數量收貨及結算。

(四)不合格品處理條款:抽檢不合格率高於、等於 %的由乙方三天內收回並處理至符合標準。

第六條 付款條款(注:實際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與簽訂合同一致的單位賬號。 A、貨到驗收合格後60天付款。 B、貨到驗收合格後30天付款。 C、貨到驗收合格後5天內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談)

第七條 保證

(一)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產品準確的相關資料,並保證乙方不因生產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要求。並保證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產品而導致對第三方權益的侵害。如有違此保證,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通知

本合同簽訂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對合同內任何約定的變更、中止的請求或聲明、任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事件等均應在合理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並承擔被通知方由此已發生的損失,必要時雙方須對變更內容進行書面認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得包括相關的生產成本、預期利潤、支出(包括因產品原因造成的賠償、爲減少前述損失而發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以上損失爲累加計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產品金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及拒付貨款,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貨款金額 %違約金。乙方有權不按訂單日期交貨。乙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開始生產後對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要求變更的,當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預測、不可抗拒之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確履行的,不屬違約,但應在上述原因發生後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響持續超過 天者,另一方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發生之損失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對於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得循平等協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尋求解決方法,對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者,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訴訟)。仲裁(訴訟)期間,除因仲裁(訴訟)導致無法履行的條款外,其它條款的履行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後生效,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達成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和修改協議如、質量標準協議、採購訂單、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應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除雙方約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 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告生效。訂購單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若國際方面涉及到產品相關原材料價格有較大浮動時,乙方必須提前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單價變動經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