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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承包經營合同(實用多篇)

店鋪承包經營合同(實用多篇)

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一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店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店鋪, ___________店鋪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店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 ww 方的店鋪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店鋪現包括一幢面積爲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店鋪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店鋪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店鋪全部移交給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所有財物(包括剷車)均屬承包財產的範圍之列,甲方應同店鋪的營業執照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店鋪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責任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共同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二頁,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二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合作協商,現將高橋西路33-9號美佳人美容館合作協議如下:

1、合作資金:

甲方投入資金(大寫)元整, 乙方投入資金 壹萬八仟元 整, 18000 元 合作股份

2、合作內容:

甲方負責店內管理,顧客開發及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店內銷售。 乙方負責店內管理,顧客護理及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店內銷售。

3、合作股份:

甲方 乙方

備註:如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合作資金不得退還,在特殊情況下,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必須經過共同協商在雙方同意情況下可實施合作資金折舊退股,股份不得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將收回店內股份,該協議至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三: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房屋(建築面積約4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經營分紅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爲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七: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爲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八、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1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九、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十、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一、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合作經營保證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寧市家飾材料市場鋪面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鋪面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鋪面位於南寧市快速環道南寧市家飾市場內,編號爲F8-1-2共1個開間。

2、乙方承包甲方鋪面的總建築面積爲:55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滿交還該鋪面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供雙方驗收後複印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發承包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鋪面承包經營期自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承包期內依法經營,不得從事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業務經營,並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

3、承包租滿,甲方有權收回發包的鋪面,乙方須如期交還。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該鋪面兩年承包金爲人民幣:貳拾陸萬元(每年13萬元)。

2、履約保證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費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承包該鋪面,乙方按配合同規定向甲方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將應付給乙方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按上述規定向甲方交納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萬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後一個月前交納下一年應向甲方交納的承包金13萬元後才能繼續承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包經營期間,甲乙方依法交納相關稅費。

3、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電費。

(2)水費。

(3)衛生管理費。

(4)如果發生政府相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項目但與該房屋租賃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及其使用相關規定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房屋鋪面維修及乙方自行裝修、裝飾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設施設備,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鋪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鋪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乙方如需改變房屋鋪面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忘記到鋪面結構有影響的設備,以及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

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承包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鋪面的裝修、裝飾全部歸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廣告牌等,應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並報經甲方同意後方或施工安裝,否則造成的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鋪面的轉讓與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該房屋鋪面。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的鋪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該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鋪面結構和室內外裝修,或不服從甲方統。一協調和要求的;

(3)損壞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利用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運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的損害的;

(6)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爲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4、承包期滿,如乙方欲續租,應當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5、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房屋鋪面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當天,將承包房屋鋪面及屬於甲方的附屬設備、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

2、如房東在承包期間收回門面,將退還乙方所剩的租金與全部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 房屋鋪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承包承包金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直至

達到彌補的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承包的房屋鋪面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所承包的房屋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該房屋鋪面結構或損壞該房屋鋪面的:

(3)損壞承包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改變本合同規定、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因乙方無證經營造成甲方被工間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的。

(6)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爲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2、承包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在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該年度租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給甲方。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壹日應按原日承包的叄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鋪面,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訂立的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店鋪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經協商甲方將其發包於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期間享有該的經營權。

第二條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區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總面積約________平米。

2.該區域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按合作協議有償供於乙方使用,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承包期限、經營用途

1、該水吧區域承包期限共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將所涉區域提供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合作期內應合法正當經營,不可隨意更改的經營範圍。

3、承包期間乙方經營時間應按甲方開放時間統一管理。

4、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乙方應如期交還。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續約權,但應在此期限內提前1個月雙方訂立協議爲準。

第四條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店每月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後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承包質押金_____元,以後每月5日前按時支付當月承包金。

第五條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納。

(2)承包期間內甲方爲乙方提供該房屋的水電、物業等相關基礎設施服務,所涉費用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甲方提供之設施,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自身經營所需之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承包期間內的承包合作租金_____元/月。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店面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店設施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店面和設備。

3.本承包合同結束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店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店面。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店面結構。

(3)損壞承包的設備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利用所承包的店面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店面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完好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店面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店面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承包結束後,乙方遺失或損毀的設備應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五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 _________,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