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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通用多篇

股權轉讓合同通用多篇

公司的股權轉讓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辦理股權轉讓手續,鑑於轉讓前後公司法人代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特簽訂以下協議,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整個公司一切股份、設備、裝修等)。

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所有金額。

一、轉讓前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原法人代表承擔(包括債權債務、應收和應付款項對外經濟擔保、經營糾紛以及工商、稅務、銀行借貸、合同等一切責任)與變更後的法人代表無關。

變更後公司所發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承擔。

二、原公司的員工、財產、財務等一切問題都由原法人及負責人負責承擔,與變更後的新法人無關。

三、公司變更的法律手續有營業執照法人變更,辦理完畢視爲變更。

四、付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附:如若甲方違約按公司總價的50%賠償給乙方,如若乙方違約,乙方所交甲方的定金不退。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篇二

出讓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標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權,即標的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二、股權轉讓的價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

1、甲方爲本協議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_____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六、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後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公司、公證處各執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確認並簽署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條無法辦理礦權或其他手續時的處理 篇三

如因國家政策或法律的調整(如國家徵收、徵用等),乙方在取得丙方股權後,無法辦理採礦許可證或其他生產經營手續,則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甲方應返還已收取乙方的各項費用,乙方將丙方股權返還給甲方,但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已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律師費等),則由乙方承擔。國家因法律、政策調整而補償給丙方的各項費用(如徵地費用等)由甲方享有。

條通知 篇四

19.1 爲更好的履行本協議,各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19.1.1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19.1.2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19.1.3 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19.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協議、同意或其他通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後即視爲收訖。

19.3 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公司的股權轉讓 篇五

股權轉讓協議書

一、轉讓方(甲方):1、金某某,女,漢族,公民身份證號:.戶籍地:吉林省佳萬斯市*區**小區*組號。

轉讓方(乙方):2、王某某,男,漢族,公民身份證號:,戶籍地:吉林省佳萬斯市*區**小區*組號。

轉讓方(丙方):北京*酒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註冊號),住所地:北京市*區**鎮*區路號,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董事長。

二、受讓方(丁方):王,公民身份證號:。

股權轉讓前提:

1、北京*酒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系甲乙丙三方出資設立的有限公司,甲方佔有目標公司30%的股權;乙方佔有目標公司50%的股權;丙方佔有目標公司的30%股權。

2、甲乙丙三方已經通過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和丙方股東會決議,各方放棄各自的股權優先受讓權,一致同意對外向丁方轉讓股權;

3、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目標公司25%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4、乙方同意將其持有目標公司50%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5.丙方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10%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6、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均同意進行本次股權轉讓和受讓。丙方承諾其對外轉讓的股權已經經其股東會決議並取得認可和完全同意。

6、股權轉讓方承諾現經營用房已經由股權轉讓人徵得房屋出租人及相關各方的同意,股權受讓人可以按照原承租房屋協議履行,繼續經營目標公司相關用房(包括但不限於原有租賃合同面積、租金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

鑑於上述前提,轉讓方和受讓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股權轉讓協議雙方主體基本情況:(見上列陳述)

第二條、目標公司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坐落在北京市**區**鎮路號幢,企業註冊登記號爲:,證照編號:.企業標識:9,稅務登記號爲國地稅滬字 號。餐飲服務許可證:京餐證字第。北京市特種行業許可證:京公特嘉字第 0號。北京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20__)經字第904030號。

2、目標公司財產詳見資產負債表及轉讓方所列財產等清單。

3、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執行董事。

第三條、轉讓標的以及價款

1、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目標公司00%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乙方同意將其持有目標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丙方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00%的股權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股權轉讓後,甲方佔目標公司的0%股權,丁方佔目標公司95%的股權。

2、轉讓四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本次轉讓的股權爲目標公司95%的股權,議定目標公司全部股權價值爲人民幣960萬元(玖佰陸拾萬元整)。甲方轉讓給丁方00%股權的轉讓對價爲人民幣00 萬元;乙方轉讓給丁方00 %股權的轉讓對價爲人民幣876 萬元;丙方轉讓給丁方20%股權的轉讓對價爲人民幣X萬元。

3、上述股權轉讓行爲均爲不含稅價格,股權轉讓時各方依法承擔的所有稅金,規費等均由各方各自自行承擔。

4、轉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轉讓方保證目標公司原債權債務(轉讓方提供書面清單並書面聲明)概由轉讓方承擔。除書面申明的債務外沒有其他任何債務。轉讓方保證目標公司未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擔保,目標公司也不涉及書面聲明外的其他任何爭議或訴訟。如目標公司涉及其它任何轉讓方現沒有書面聲明的債務及訴訟或爭議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工資、報酬、勞動權益等一切的訴訟和爭議),由轉讓方三方承擔全部的連帶的經濟責任。同時視爲轉讓方違約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賠償受讓方經濟損失。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1、股權轉讓款分 3 期支付:在本協議簽訂日前受讓方已經向轉讓方(由甲方代收)支付定金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人民幣1000000元整),(此定金在尾款中折抵股權轉讓款)。第二期於20__年12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第三期 萬元整於20__ 年 8月 1 日前支付。 餘款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條、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

1、 20__年8 月 日前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至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目標公司股權轉讓、股東變更登記手續;

2、上述轉讓變更登記手續應當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工作期限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轉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轉讓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股權轉讓款;

2、轉讓方有權督促受讓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轉讓方負責辦理有關目標公司經營所需全部批文、證照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

4、轉讓方對涉及股權轉讓的全部事宜和目標公司經營的有關內容負有對外保密義務;

5、 20__年12月1日前,轉讓方應當將目標公司的財產清單,各類賬務報表,對外負債表(包括但不限於以券、票等形式的對外負債),經營用全部執照、批文,經營用場地四至界限方位圖,房屋租賃協議,房屋業主同意轉讓書面承諾書等經營用所需全部原件移交給受讓方。如有遺漏,轉讓方須於股權變更登記後8個工作日內補交給受讓方。

6、轉讓方須於20__年於12月1日前向受讓方移交目標公司經營用房、及本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全部物品和證照。

7、自股權變更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轉讓方即不再享有目標公司的任何經濟權利(除甲方保留目標公司5%股權所對應的權利和義務)。

8、上述款項支付及各種證照、財產等的移交按照需要分別出具相應的收據。

第七條、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讓方按本協議約定取得目標公司95%股權。股權登記變更完畢後,即取得目標公司95%完全排他的股權,獨立開展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2、受讓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轉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

3、受讓方應當按協議約定,按時辦理結束目標公司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4、受讓方對涉及轉讓事宜有對外保密義務;

5、受讓方對股權轉讓方移交的財產、證照、資料有及時接受和妥善保管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除應當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當按股權轉讓款的20%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轉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同意意見,本協議繼續有效。如因工商登記等政府部門辦理有關證照、批件轉移登記手續而訂立和本股權轉讓不一致合同文本,如發生爭議,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同意以本股權轉讓協議條款爲準且最後執行條款。

2、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時,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否則視爲不同意解除,本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受讓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至完全履行後終止。

2、本協議如果有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無效,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辦理完畢後,受讓方按規定刻制目標公司所需要的印鑑,並由受讓方保管和承擔責任。目標公司原印按照申請遺失辦理重新刻制手續,但可仍由轉讓方保管並承擔責任,以便有關部門辦理印鑑以舊換新手續之用。

4、爲保證履行本轉讓協議,轉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目標公司財產作爲雙方履行本協議的保證財產,雙方同意此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

5、本協議一式五份,轉讓方執三份,受讓方持二份,協議自雙方簽章後生效執行。如辦理工商登記,公安特種經營證照等轉移手續所需文本另行簽訂。

立協議人: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簽訂日期:20__/6/30

附:1、轉讓方書面聲明目標公司財產清單9 份:

2、房屋出租人爲:北京市某某有限公司,北京市某某金屬塗裝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協議1份。

3、對外債務申明書 2份;

4、書面同意房屋使用申明書1份。

股東股權轉讓 篇六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 (以下簡稱訂丁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戊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設立,註冊資本 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 %股權,是法定代表人;乙方佔 %股權;丙方佔 %股權;丁方佔 %股權。

現甲、乙、丙、丁、戊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戊方受讓 (公司名稱) 100%股權的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與轉讓價格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際出資 元)以 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戊方;

乙方同意將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際出資 元)以 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戊方;

丙方同意將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際出資 元)以 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戊方;

丁方同意將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際出資 元)以 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戊方。戊方同意按照以上價格購買該股權,各方對此均無異議。

第二條 轉讓款支付期限與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戊方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各轉讓方付清轉讓款。

第三條 轉讓方責任

1、各轉讓方保證所轉讓給受讓方的股權是其在 (公司名稱) 的真實出資,是其合法擁有的股權,各轉讓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受讓方利益的瑕疵,並且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各轉讓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受讓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

2、轉讓方 收到股權轉讓款後,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股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變更登記等工作。因工商變更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均由 承擔和支付。

3、各轉讓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至公司工商變更手續辦理完畢期間,不置換、挪用公司資產,公司資產性質不發生重大變化,且公司不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業務。未經戊方許可,不得以公司名義簽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項。

4、對於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前公司已經存在的債務和應當繳納的稅費,以及因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前各轉讓方或公司的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稅費,由各轉讓方自行承擔,且各轉讓方均獨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四條 工作交接

1、本協議簽訂後,戊方即享有公司的股東所擁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各轉讓方應積極配合戊方進行相關的交接工作。

2、股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完畢前,轉讓方與受讓方按公司管理制度辦理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公司的證書、印章、印鑑、批件、財務帳薄、及其他資料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第五條 受讓方責任

1、受讓方保證,受讓方爲簽訂本協議向轉讓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真實、完整。

2、股權和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完畢後公司新發生的債務由交接後的公司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轉讓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股權變更義務,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轉讓方所做的保證和承諾有損公司的利益,戊方可選擇本協議繼續履行或解除本協議,並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 %向轉讓方收取違約金,各轉讓方之間相互承擔獨立的連帶責任。

2、戊方未按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轉讓方可選擇本協議繼續履行或解除本協議,並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 %向戊方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各方根據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行使解除權的,解除協議一方應向對方送達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本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3、協議解除後,各方應按照約定辦理協議解除的相關事宜。

第八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簽訂地點: 。

2、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爲準。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各方各執一份,公司留檔一份,交工商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篇七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註冊號爲__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註冊號爲__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甲方現爲______公司(下稱______公司)股東,持有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爲此,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

一、轉讓標的

1、本次股權轉讓的標的爲甲方持有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

2、轉讓標的包括本協議生效日以後其所應附有的全部權益、利益及依法享有全部權利。

本協議下的股權轉讓標的爲甲方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

二、轉讓價格、定價依據與付款方式

1、雙方同意甲方轉讓予乙方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元(大寫金額:______)。

2、上述轉讓價款確定的依據爲經______評估的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______淨資產值(資產評估報告書[______號]),該淨資產值爲人民幣______元。(該報告書已經______省______有限公司確認)。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受讓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其按本協議第一款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形式的質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權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確認其向乙方轉讓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權已獲得______公司股東會的同意,______公司其他股東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4、甲方保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四、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乙方受讓______公司股權的行爲未有違反法律、法規、其公司章程及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的情況。

2、乙方保證其受讓行爲是經合法程序確認,並保證受讓後按______公司章程履行義務和責任。

五、股權轉讓之變更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提供或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協助______公司完成章程的相應修改和工商變更登記。

六、轉讓股權之權利行使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不可抗力

1、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且其發生和後果是不能防止亦不能避免的,並直接影響到本協議的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需要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文件應由事件發生地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各方應以最大努力來履行(含按時完成)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責任,直至本協議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爲止。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有權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超過三個月以後的任何時候,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協議其他方終止本協議,在收到該通知後,本協議應實時終止,但其終止無損於任何一方對其他方因以前違反協議的行爲而產生或享有的權利。

八、稅費

轉讓標的轉讓時所涉及的有關稅費,由甲方及乙方分別按規定繳納。

九、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履行其義務的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則構成違約,從違約第一天起,違約方應每天繳付本協議金額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違約______個月尚未履行義務,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給付累計______個月的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協議的效力

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其餘______份留存______公司,______份報相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 篇八

轉讓方: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擁有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

2、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一致同意甲方將其擁有的 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甲方經過內部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一致同意將其擁有的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4、乙方經過內部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一致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

5、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系________公司的股東;其已經承諾放棄優先受讓甲方欲轉讓給乙方的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70%的股權;

甲乙雙方本着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訂立本《股權轉讓合同》。

第一條________公司股權變化

1、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完成前,________公司的股權結構爲:

a)甲方: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2、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完成後,________公司的股權結構變更爲:

a)乙方: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認繳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第二條 股權轉讓合意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擁有的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部分股權。

第三條 股權轉讓金

截至 年 月 日,________公司的總資產爲:____________元,淨資產爲:____________元,負債爲:____________元;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佔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的價格(股權轉讓金)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上述價格受讓該等股權。

上述股權轉讓價格已經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確認。

第四條 支付方式

1、支付時間:乙方將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天內,將股權轉讓金全部支付給甲方。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銀行費用:因股權轉讓金支付所產生的銀行費用,付款時由付款方承擔,收款時也由付款方承擔。

4、收款憑證: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乙方開具有效收款憑證。

第五條 股權交割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成爲________公司的股東,甲方不再是________公司的股東。

第六條 權利義務的承繼

股權轉讓後,乙方按照其所取得的股權比例承繼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及《________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董事變更

甲方出讓本合同項下股權後,根據乙方的要求出具董事免職通知,或要求其委派的董事出具離職申請書,並承諾免職或離職董事始終不會爲任何有損於________公司利益的行爲,且非經授權不再代表________公司爲任何行爲。

第八條 官方手續

甲乙雙方應當通力協作,辦理本合同項下所述股權轉讓所需辦理報批、登記等相關官方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及時簽署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官方手續所需的法律文件。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a)甲方保證其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具有簽署並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且已完成與簽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內部及外部認可手續;

b)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股權始終未設置任何擔保物權,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財產保全措施,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

c)甲方保證將及時提供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及信息,且保證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保證:

a)乙方保證其具有符合日本法所規定的主體資格,具有簽署並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且已完成與簽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內部及外部認可手續;

b)乙方保證其擁有支付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款的`資信能力;

c)乙方保證將及時提供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及信息,且保證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可以因如下情形解除本合同:

a)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b)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c)一方虛假陳述、隱瞞或遺漏重要事實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條第1款第b)解除本合同不影響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包括賠償經濟損失在內的法律責任;

3、依據本條第1款第c)款解除本合同不影響提供虛假陳述方、隱瞞方和遺漏方向對方承擔包括賠償經濟損失在內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恪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於違約責任明確之起10日內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a)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所獲知的對方以及其他當事人的技術、商業和管理方面的祕密信息,b)因作爲________公司的股東所獲知的上海華加及其他當事人的技術、商業和管理方面的祕密信息,應當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未經權利人的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目的及任何方式泄露;

2、甲方保證其委派的參與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的人員以及在________公司工作過的人員承擔本條第一項所述的保密義務,保證不利用本條第一項所述的祕密信息從事對________公司有害或競爭的行爲;

3、本合同簽署後,不論本合同是否產生效力,不論本合同效力保持與否,保密義務的內容均對甲乙雙方產生約束力;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產生的違約責任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執行。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簽署、履行、變更、解除及爭議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引起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b)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仲裁方式解決;仲裁機關是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差旅費,由仲裁敗訴方承擔。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並正在仲裁中的部分,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當立即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儘可能快的形式以適當的語言通知對方當事人,並應在通知後7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及本合同不能及時有效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當事人以獲得其確認;

2、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在儘可能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給本合同履行帶來的不利影響;

3、甲乙雙方應當依據不可抗力事件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本合同的解除或修改,或者免除本合同部分條款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 稅金及費用

本合同項下產生的稅金及費用,均依據相關法律由法定主體繳納。

第十六條 可分割性和組成

1、可分割性:

a)本合同的部分內容被有權政府或司法機構認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b)本合同的部分內容被認爲無法有效履行,並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

c)甲乙雙方應當儘可能將無效部分及無法有效履行部分變更爲儘可能符合甲乙雙方本意的內容。

2、合同構成: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修改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由此而達成的附屬文件、補充文件、修改文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七條 不可轉讓性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爲甲乙雙方各自所有,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認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主體。

第十八條 標題

本合同標題爲方便之用,不對甲乙雙方及上海華加的權利義務及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

第十九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正式通知、要求及其他聯絡,均應以書面形式以專人遞送、掛號信件、傳真等有效方式遞送或發出。

上述通知、要求及聯絡方式於送達被通知方時生效。

第二十條 完整的合同

本合同所述事項構成甲乙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若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存在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商談、承諾、合同等,則以本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爲準。

第二十一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上海簽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與________公司各持一份,其餘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使用。

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茲就本合同的內容作如下籤署認可: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 篇九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爲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年月日

公司的股權轉讓 篇十

股權轉讓合同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丙方(目標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鑑於:

1.丙方系    年    月    日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        。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丙方的註冊資本爲    元,實收資本爲    元。

2.甲方系丙方股東,合法持有丙方    %的股權(對應註冊資本爲:    萬元,實收資本爲    萬元)。

3.甲方擬將其持有的丙方    %的股權(對應出資金額爲:    萬元)轉讓予乙方。

爲此,各方經協商一致,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