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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借款協議書2020新版

有關借款協議書2020新版

現今社會,相信大多數人對於協議書都還是比較陌生的,畢竟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少接觸這一類書信。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借款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

有關借款協議書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結算。

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條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條記載爲準,借條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貸款人認爲債權有風險時,可提前收回。

7、複利依據雙方約定的利率按年結算。

二、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開立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

三、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半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分別爲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日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四、借款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爲保證。

2、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

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3、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5、本合同項下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6、保證期間爲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

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任何賬戶中劃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訴訟方式執行。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執行。

五、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貸款人___份,擔保人___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借款協議書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年,自2019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爲________。

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

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的計算收取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有關借款協議書3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_ 年 5月7日至 20__ 年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爲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爲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爲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

簡單的個人借款合同閱讀

編號: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出借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爲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爲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爲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借款利率爲 。

第五條 放款

1、出借人發放或繼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並持續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2、借款人授權出借人將借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

b、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還款日爲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

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爲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應當將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書面通知並獲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出借人支付補償金: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於: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八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

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

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十條 借款擔保

1、除信用借款外,擔保人自願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2、爲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十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次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宣佈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出借人爲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出借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出借人墊付之日起計收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

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公證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六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5、擔保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6、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保密

出借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

1、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時,出借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個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