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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買賣合同多篇

木材買賣合同多篇

木材買賣合同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木材的品種、數量現狀已有了充分的瞭解,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開、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木材購銷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種、數量及存放地點。甲方將庫存黃花梨木,數量 500 公斤,賣給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木材的總貨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該款必須在合同簽訂後三十日內付清。若在簽訂後三十日內期間調運的木材貨款必須每天結清。

三、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清木材總貨款,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萬元並按合同金額的2%收取違約金,並有權單方終止木材購銷合同,另行銷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總貨款的基礎上,必須向甲方另行交納20萬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待乙方木材調運結束,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總貨款後,木材歸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經營銷售和看護,所需裝車、檢尺、辦證、看護等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必須在 年 月份之前調運結束,否則每逾期一天,乙

方必須支付貳仟元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七、乙方在銷售木材過程中,甲方爲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調

運所需的貨物銷售普通發票和兩金票據。

八、乙方在木材銷售中,若出現木材數量誤差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乙方在銷售木材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擔

安全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木材買賣合同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中鐵

供方(乙方):

由於施工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就木材採購達成協議如下,並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一條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1、表中數量爲雙方結算的基本依據, 甲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需要,依據工程進度提前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按實際需要對合同約定數量進行調整,乙方應予執行。但數量的調整幅度不得大於合同約定總數的 %(建議不超過合同約定數額的10%),超過合同總數10%的數量變更,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2、表中單價均爲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必要的貨價、運輸費、裝卸費(除貨到現場的卸車費由甲方承擔外)、包裝保護費、檢疫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甲方認爲已包括在單價內。

3、合同期內,單價不作調整。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木材實際尺寸誤差不得超過合同約定尺寸的-5%。

2、其他約定: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乙方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具體地址爲 。

2、甲方指定收貨人爲 。

3、交貨時間: 。

第四條 數量、質量驗收:

1、貨到現場甲方在現場驗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或按約定數量結算。

2、具體驗收方法爲: 。

第五條 結算與支付:

1、本合同有/無預付款,預付款金額爲 萬元(如無預付款此處劃斜槓),預付款金額不超過合同暫定金額的30%。

2、貨到現場驗收合格,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1)每月末25日前進行結算。

(2)供應數量每達到 m3時結算一次。

(3)貨到驗收合格後結算。

3、結算後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甲方按結算金額 %付款,付款方式爲

4、另總金額 %的餘款待供貨結束 個月後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的產品尺寸誤差超過合同約定誤差,甲方可按實際尺寸結算。如因其他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了相關損失,均由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需用木材時應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報書面計劃,乙方應確保供應,不能按時送達現場的,乙方承擔20_元/次的賠償金。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發票真實,如因提供發票不真實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貨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但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比例按時支付已結算的貨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違約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的 (萬分之一爲上限)作爲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爲上限)。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約定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 法院提起訴訟。(選擇有利於我方的管轄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 (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材買賣合同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木材一事,自願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標的、價格

二、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定執行。

2、甲方如提供樣板,除符合上述第1項質量標準以外,應按樣板質量交貨。

3、木材的尺寸誤差應小於3㎜。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

1、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後10天內。

2、交貨地點:乙方廠房,運輸、搬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卸貨。

3、木材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爲:銀行轉賬

乙方應於收貨後60天內將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1720_0(大寫:壹佰柒拾貳萬正),賬戶名: 賬號: 收到款項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貨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時交貨,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0.01%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及和樣板要求,乙方有 權拒絕收貨,並要求甲方限期換貨,如甲方未按時換貨或換貨後再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且因合同解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因合同解除影響生產、導致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評估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買賣合同篇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接)

第二條 標的物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計量單位: ;計量方法: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第六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時間、數量:

方式:

地點: 時間: 數量: 。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負擔: 。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標準: 。 方法: 。 地點: 。 期限: 。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買方: 。

賣方: 。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時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賣方所在

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賣方(章): 買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木材買賣合同篇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現就乙方向甲方訂購木料製品事項簽訂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標的、規格、數量及單價、總價

乙方向甲方訂購集成材、指接板、膠合板等木料製品,具體訂單詳見附錄1。

備註:以甲方實際供貨尺寸爲準。此單價不含稅金,含稅價格增加3%的費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嚴格按照國家驗收標準,(gb/t18601-20_)二級木材和雙方確認的樣板爲準。

2、由於甲方材料質量對乙方工程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承擔合同結算總價雙倍的違約金。

3、甲方有責任爲乙方提供樣板抽樣檢查,當合格率≥95%時,則判定該批木材合格,並按樣板收貨。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和驗收

1、產品交貨時間爲:提前三天時間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貨。

2、交貨地點---倉儲現場,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裝卸。

四、付款方式爲:本票或匯票承兌

乙方採購甲方木料的總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貳仟零捌拾壹萬陸仟陸佰伍拾壹元整,小寫: 20,816,651.00元整,根據雙方約定可按分批付款,首次付款爲總額的60%,剩餘款於每個星期一按總額的10%支付,一月內逐次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 20_ 年 5 月 17 日至 20_ 年5月 16 日。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清拍賣木材總貨款,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20_0元,並有權單方終止木材購銷合同,另行銷售。

2、由於甲方供貨的質量問題及加工的工藝未達到乙方要求造成延誤而影響到乙方整體施工或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誤,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於甲方不按期供貨對乙方工期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延期交貨,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自然災害除外)

4、甲方應爲乙方出據領料單或提單,並附有甲方負責人簽字和蓋章,以供乙方提貨使用。

七、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權作爲乙方供應商,建立長期友好合作。

八、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有爭議,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爲法律依據,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買賣合同篇6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木材的品種、數量現狀已有了充分的瞭解,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開、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木材購銷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種、數量及存放地點。甲方將庫存黃花梨木,數量_______公斤,賣給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木材的總貨款共計人民幣萬元整,該款必須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日內付清。若在簽訂後___________日內期間調運的木材貨款必須每天結清。

三、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清木材總貨款,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_______萬元並按合同金額的_______%收取違約金,並有權單方終止木材購銷合同,另行銷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總貨款的基礎上,必須向甲方另行交納_______萬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待乙方木材調運結束,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總貨款後,木材歸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經營銷售和看護,所需裝車、檢尺、辦證、看護等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份之前調運結束,否則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須支付貳仟元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七、乙方在銷售木材過程中,甲方爲乙方提供立方米木材調運所需的貨物銷售普通發票和兩金票據。

八、乙方在木材銷售中,若出現木材數量誤差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乙方在銷售木材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擔安全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木材買賣合同篇7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高薪北區即雙吉九站路兩側,楊樹賣給乙方。本着公平公正、雙方認可具體協商如下:

1、按照甲方實際指認林帶地點爲準,雙方確認後並做有標記。

2、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所指認林帶總作價54萬元(約5500棵左右)乙方先向甲方交( )樹木採伐接近三分之一時,將餘額( )一次性交齊。

3、甲方負責辦理採伐手續,手續真實有效。符合國家林業法律法規。如有不合法行爲出現一切後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刑事責任。

4、甲方配合乙方採伐作業,採伐期間如有各項爭議由甲方出面調節,產生任何費用均有甲方負責。包括耽誤乙方採伐誤工等。

5、採伐期間甲方保證乙方道路暢通如有樹倒地裏及砸路邊小樹、阻攔車輛等,都有甲方協商處理。

6、採伐作業運輸都由乙方負責,出現一切傷亡事故都由乙方承擔,甲方沒有任何責任。

此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

有一方違約各付地方違約金5萬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木材買賣合同篇8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木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木材(木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附件一《木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均爲優等品,木材色調花紋調和、平整,無缺棱少角,產品規格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式樣加工。

三、關於材質及木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木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木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甲方提供加工用地,並保證水電道路暢通。木材名稱爲芝麻灰。

四、關於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後至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五、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的公墓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每套暫定價爲人民幣元。

2、支付方式。 七、關於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釋權:

(1)甲方延遲付款達30日以上或延遲付款的數額在應付款的30%以上,乙方有解除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2)乙方供貨延遲達30日以上或延遲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關於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遲供貨,應按延遲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附則

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木材供料單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