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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委託合同新版多篇

房屋出租委託合同新版多篇

房屋出租委託合同範本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自有房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產位置、面積和用途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北海市銀海區金海岸大道59號森海豪庭 幢 ,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給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變該房產的內部結構、使用空間時,須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託期限

首度委託限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託期限期滿後,雙方應協商續簽租賃協議。

第三條 房屋的租賃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託出租房屋的租賃使用排序嚴格按照簽定本協議的先後次序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循環排序。該程序的修改密碼由將來的業主委員會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甲乙雙方只能輸入或查詢,在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己使用該房屋時,則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後,進行重新排序。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該房屋,工作日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視爲該房屋出租一次,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甲方未能按約使用該房屋,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該房屋已出租或被預定,則乙方有權將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間。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行尋找的客戶,不按電腦排序安排房間,可直接租賃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間,同時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甲方房間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

第四條 經營利潤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可將該房屋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給第三者使用。

二、該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項費用後即爲該房屋的經營利潤:

1、乙方的經營管理費。如管理及服務人員工資、員工福利、獎勵佣金、酒店經營營業稅等;

2、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衛生紙、小香皂、牙膏牙刷、洗髮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紙杯、信封信紙、鞋擦、衛生袋、垃圾袋、保潔用品、消毒用品等);

3、冷熱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甲方在協議期間將以上1至3條所示費用的總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內。

三、經營利潤的支付時間、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經營利潤。

2. 乙方可以用現金、銀行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利潤。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委託租賃期間開始時向乙方提供該房屋。

二、在協議期內,甲方需保證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所有配套設施、設備,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項目開發商處接受該房屋時的全套配置,一併交與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換,並按照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規定承擔實際發生的經營費用。

三、協議期間,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因租賃房屋所放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四、甲方在將房屋委託給乙方時,必須交清房屋的維修基金、本年度物業管理費、冬季採暖費、房屋內財產保險費等費用。否則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在協議期間,甲方可隨時查詢房屋出租情況,甲方可採用以下辦理查詢:

1、乙方設立網站,隨時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況,供業主查詢;

2、酒店大堂設有自動查詢機,機內記錄當月的房屋出租記錄;

3、乙方每天將房屋經營情況打單記錄供甲方隨時查詢,記錄期爲一年,同時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對該房屋作自由轉租經營,但不得將其用於非法活動,且不得在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

二、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規定向甲方收取該房屋的各項管理費用。

三、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內部的清潔衛生。

a) 保證該房屋及內部配套設施等在租賃期間的良好使用狀態。

b)協議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該房屋內原有傢俱、電器等應完好如數返還甲方,並保證房屋完好,如有損害、丟失的,應負責照價賠償(房屋、傢俱、電器、牀上用品、裝修等自然損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按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經營利潤分配

委託出租房屋的經營利潤以天爲分配單位,並按照同類型房屋分別平均分配。計算方式如下:

委託房屋的日經營利潤=當日同類型房屋的經營利潤總和÷當日委託出租同類型房屋的數量

第八條 設施、設備損壞責任及費用的承擔

一、本協議期內,凡因乙方人爲或乙方出租給第三者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在本協議期內,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甲方負責更換承擔相應費用。

三、在本協議期內,該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傢俱、電器、牀上用品等的自然折舊費用由甲方承擔。(詳見第十條)

第九條 甲方自用房屋有關事宜

一、甲方若自用房屋,則不參加使用當日的酒店經營利潤分配。

二、甲方臨時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先通知乙方,則乙方可視當時房屋出租情況予以安排,若確實無法安排時後果甲方自負。

三、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應當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酒店消耗品等費用。

第十條 固定資產重置費(折舊費)

自甲方委託乙方經營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資產重置費爲零;第二年度起,每年從甲方應得的經營利潤中提取4%作爲固定資產重置費。該項費用專款專用,由乙方單獨設立銀行帳戶予以保管,專用於房間裝修維護、家用電器、牀上用品、衛生潔具的修理與更新。該費用一旦動用須事先報請業主委員會審定,在業主委員會審定通過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須交清房屋維修基金、本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冬季取暖費後,本協議方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

房屋出租委託合同範本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爲:□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爲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爲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屋出租委託合同範本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於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託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爲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佔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願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優秀房屋出租委託合同文本)

3.乙方應積極爲甲方尋找適合租戶並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爲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後,乙方可獲得相當於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爲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爲之後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並儘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爲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託乙方代爲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託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託期及委託期終止後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託期滿且雙方並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爲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優秀房屋出租委託合同文本)

12.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