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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同通用多篇

投資合同通用多篇

投資合同 篇一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大連凱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爲了支持國內高科技高成長性企業的快速穩健發展,根據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等十部委聯合發佈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中有關代理創業投資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有關委託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委託代理創業投資合同。

一、合同標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甲方投資遼寧新大地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權壹百萬股,投資金額人民幣壹百萬元(100萬元)。依法從事創業投資,依法承擔股權上市中的縮率。

二、合同有效期2年6個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滿,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淨利益。

2、合同期滿,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淨利益。

3、合同期滿,如不能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上市退出時,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幣單價回購甲方全部投資股權,合計返回人民幣金額壹百五十萬元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

1、有權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股權淨利益。

2、在合同期滿時,有權看乙方本期投資收益報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在乙方下屬的投資登記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委託轉讓,有權在股票上市後確定股票退出價位。

五、甲方的義務

1、在本合同的約定期限內,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還其代理投資資金。

2、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承擔代理創業投資的投資風險。

3,甲方保證自己的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

六、乙方的權利

1,有權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股權淨收益50%。

2,有權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對標的企業進行投資管理和監督,並行使股東的表決權和否決權。

七、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委託的創業投資有增值義務,對甲方的委託行爲負有保密義務。

2,股票上市後退出的時間和價格必須及時告知甲方得到雙方一致確認。

3,對所有投資項目進行嚴格調查、審覈、論證、決策及科學管理。

4,保證本期創業投資成本及利潤單獨覈算、準確、真實。

八、結算地點及結算時間:屆時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且甲方投資款匯入乙方專用帳戶後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糾紛解決辦法:協商、仲裁或訴訟。

十一、每期代理創業投資的辦理時間爲二個月。

甲方簽字:乙方:大連凱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投資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鑑於:

甲方爲****交易中心、旗下會員或授權的居間代理商。乙方爲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交易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文檔,甲、乙雙方確立現貨交易的事宜,並自願簽訂本協議書。

一、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開倉與平倉交易標的物爲本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所有列示品種,乙方以不低於一定比例預付款方式進行的現貨買賣。

二、交易數量

具體細則參照《****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執行。

三、報價

交易中心平臺上列示的品種價格以國際現貨市場的價格爲基礎,綜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美元基準匯率(初期採取固定匯率),連續報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現貨報價單位:元∕噸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種類與交易方式

1、交易品種:以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列示品種爲準,其商品價格參照國際價格;

2、乙方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現貨買賣;

3、買賣方式:採取乙方自主報價、實盤買賣的方式,乙方可根據市場實時價格進行報價委託。交易中心有權對以上交易種類、規格進行調整。

五、交易時間

1、交易時間: 北京時間每週一早上07:00至週六凌晨04:00不間斷交易(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

2、結算休市時間:每個交易日內的05:00-07:00;

3、開休市時間若有變動以交易中心的通知爲準。

六、開戶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開設一個交易賬戶,此賬戶由交易中心統一進行監管,並且必須經過交易中心的審覈,然後進行激活纔可進行交易。交易賬戶實行一戶一碼制;

2、乙方開戶時,須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證(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等有效證件,並保證所提供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同時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用以實現與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如乙方提供的開戶資料有虛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所有的協議和電子化的通訊都須以親筆簽名或電子記錄進行確認;

4、乙方必須對交易賬戶和所有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獨自承擔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如若確實丟失,乙方須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客戶協議書以及其他相關信息,並予以確認簽字(法人投資者需加蓋公章確認),經甲方和交易中心覈對無誤後,方可將密碼恢復至初始狀態;

5、乙方必須確保其有足夠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6、乙方的交易賬戶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甲方僅通過客戶賬號和密碼以及電話密碼覈實乙方身份,乙方應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機構)的客戶賬號和相關的密碼。凡通過客戶賬號及密碼登陸進行的交易操作,無論是否確屬乙方本人(或本機構)進行的交易,均被視爲乙方本人(或本機構)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碼遺失及被盜導致的損失,均與甲方及交易中心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所有乙方通過網絡或電話發出的交易指令,一經發出成交後,均不得撤銷或撤回,所有乙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發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計算機記錄數據爲準;

9、乙方必須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規定的有關現貨交易事項的一切規則;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質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將本協議書中的任何權益全部或部分轉讓;

11、乙方在提取賬戶資金時,其最大的取款金額不能超過其交易賬戶內的可提取金額;

12、乙方對當日的交易結算結果有異議時,須在一個工作日即 24 小時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視爲乙方對交易結算單所記載事項的認可。超過 24 小時之後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達

1、乙方可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戶端下達買賣指令,可以自行查詢買賣結果,乙方對買賣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2、交易中心買賣系統自動審覈乙方指令,包括資金是否足夠等,用於確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交易中心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買賣系統每天結算完畢,乙方可以自行查詢成交及結算單據;

4、乙方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戶端下達買賣指令後,因網絡問題導致行情顯示延時造成實際成交價格與乙方所下達指令價格有所浮動的,乙方須對該筆成交予以認可;

5、乙方在委託下單指令發出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時,通過交易系統對未成交部分進行撤單;

6、乙方的所有委託均爲當日有效,在委託有效期內,委託買賣一經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銷;當日未成交部分,在當日結算結束後將被自動撤銷。

八、資金與結算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銀行開立專用賬戶進行資金結算,並作爲其在甲方辦理****交易中心交易業務的唯一資金結算賬戶;

2、交易過程中交易預付款比例不少於總交易預付款的一定比例(詳見),否則交易系統將自動對客戶未完成交收的持倉單進行強行平倉。

九、風險管理

1、甲方以持倉風險率來計算乙方的持倉風險,持倉風險率的計算方法:

風險率=客戶賬戶淨值÷持倉佔用交易保證金×100%

客戶賬戶淨值=賬戶餘額+浮動盈虧

2、當乙方的持倉風險率小於100%時,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證金,否則乙方只能減少持有的倉位,直至乙方賬戶風險率等於或者大於100%。當乙方賬戶風險率低於50%時,甲方將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3、乙方因爲違規或遇到緊急情況以及交易中心認爲必要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行平倉;

4、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交易中心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甲方有權根據交易中心要求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買賣手續費、延期費等。

1、買賣手續費是指乙方進行買賣時發生的費用。手續費在每筆交易發生時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擇機調整交易手續費。(具體詳見《****交易中心網站》)並及時對外公告;

2、買賣手續費是指交易現貨品種時需向交易中心支付的費用,費用細則請參照網站;

3、延期費:延期費按照交易中心規定。

以上費用標準的制定權、解釋權以及調整權屬於****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或市場原因來調整各項費用、交易品種、交易時間、交易規則等。

十一、違約條款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免責條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對市場的判斷和操作建議僅供參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向乙方作出獲利或不遭受損失的擔保或承諾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據此進行交易產生的虧損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於市場情況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無法在乙方指定的價位建倉或平倉,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3、甲方並不能控制電訊信號的中斷和連接以及互聯網的暢通,也不能保證乙方自身網絡設備及電訊設備的穩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4、乙方電話下單,因電話線路遭受干擾、失靈或錯誤等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5、由於價格劇烈波動而出現跳空性的不連續報價引起乙方單據以直接跳空高開或跳空低開的價格成交,以至於乙方的虧損超過其淨值,此種情況屬於系統性不可抗拒的風險,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權利,乙方必須履行其追加資金的義務,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由於地震、水災、火災、、罷工、戰爭、政府管制、國際或國內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電、技術故障、電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7、由於發生不可抗力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交易系統臨時或永久性關閉及其他乙方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8、綜上所述,因爲各種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證所提供的行情與國際行情以及國內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價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導致的數據誤差,並由此導致的虧損,甲方有拒絕賠償的權利。

十三、保證條款

乙方保證,乙方不得與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私下達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爲承諾, 委託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從事代客理財業務。

十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對於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違反,修訂或更改須以書面的形式寫明並一致通過,雙方簽字確認;

2、本協議書的相關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諾已充分閱讀本協議及附件內容,包括其中有關甲方的免責條款;

3、本協議各項條款的解釋權在甲方。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商議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請調解或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簽字並蓋章及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過解除簽約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簽訂的客戶協議書。雙方終止協議履行,乙方必須結清與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費用和欠款,且在終止協議當天無任何成交記錄;

6、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終止會員資格或居間被取消代理資格之日起;

7、本協議書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及交易中心規則所訂。如因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交易中心規則等發生變動,導致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與其規定相牴觸的,應以法律法規所規定爲準;需要依據法律法規變動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調整的,甲、乙雙方同意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投資合同 篇三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甲乙雙方準備共同投資舉辦本合同約定演唱會,於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市___區達成如下約定。

1、演唱會概況:

1.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演唱會”,屬於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爲主題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1.2演出場次:____場。

1.3演出規模:約_____名觀衆。

1.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時,在_____市______體育館,如變更時間

與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乙雙方共同投資, 並共同委託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2、合作方式:

2.1雙方按約定提供投資,用於本次演唱會的各項支出。

2.2雙方除提供投資外,還須按約定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務,共同協 作完成本次演唱會;雙方約定的分配工作任務,系本協議簽署的基礎和分配利潤的前提之一。

2.3雙方按照約定比例、方式分配本次演唱會全部收益。

3、合作內容:

3.1雙方投資:

3.1.1雙方確認,本次演唱會的總預算爲人民幣_____元,包括:前期籌備費用、廣告宣傳、場地費用、各項演出酬金及相關支出;總預算如遇不足,由雙方確認後按約定投資比例共同追加。

3.1.2根據總預算確定總投資額,雙方的投資比例分別爲:

(1)甲方投 資____元,佔總投資的____%;

(2)乙方投 資_______________元,佔總投資的________%。

3.1.3雙方投資款項的支付進度如下,並將款項匯入雙方共同指定銀行賬戶。

(1)本協議簽署 後_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投資額的___%;

(2) 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投資額的__%;

(3) 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投資額的____%。

(4)追加的投資,由雙方本着不影響演唱會工作進度的原則確定到位 進度和期限。

3.1.4雙方同意就本次演唱會在______方名下在銀行開立專用賬戶,該賬戶爲本次演唱會支出與收入的主賬戶。凡各方投資、票房收入及廣 告贊助收入都進入該賬戶,所有涉及演唱會的支出也均從該賬戶中支出。

3.1.5 雙方均同意在雙方對演唱會成本預算簽字確認後,雙方對演 唱會進行運作。在預算範圍之內的成本支出,須經雙方共同簽字後方可支 出,超出預算部分也需經過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後再行支出。

316本次演唱會的成本預算由雙方共同編制和決定。

(1)經雙方簽字認可的本次演唱會成本預算表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 的組成部分。

(2)本次演唱會在實施過程中如因實際情況致使成本增加時,雙方應 立即處理並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3.2雙方分配工作任務:

3.2.1甲乙雙方分別爲本次演唱會的第一、第二主辦單位,決定本次 演唱會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演出內容的確定、預決算的制定、本次演唱 會權益的分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的選擇與確認)、票價的制 定和票務銷售方案的確認、宣傳方案的確認、接待方案的確認、財務方案的確認、贊助商的確認等。

3.2.2甲方作爲本次演唱會第一主辦單位,須對本次演唱會的全部安全(含保安、消防等)事務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

3.2.3在向演唱會相關主管機關報審、備案時,甲方作爲第一申報單位,乙方作爲共同申報單位。

3.3利潤分配與盈虧責任:

3.3. 1 甲方按___%的比例分享本次演唱會的盈利,按__%的比例承擔本次演唱會的虧損。

3.3.2 乙方按__%的比例分享本次演唱會的盈利,按 __%的比例承擔本次演唱會的虧損。

3.3.3雙方確認,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權利和對本次演唱會所擁有的

權益,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由他人享有;否則,將視爲違約行爲,且 此類轉讓合同無效。

3.3.4本次演唱會的成本預算表是雙方權益分配及盈虧承擔的基礎

文件,雙方依據成本預算表對本次演唱會進行投資並按比例承擔盈虧。

3.3.5本次演唱會的收益覈算與分配:

(1)本次演唱會的淨利潤是指全部收益在扣除各項成本、稅費且返還 全部投資款項後的淨額。本次演唱會的利潤(虧損)計算公式爲:本次演 唱會的利潤(虧損)額=演唱會收入(票房收入+贊助收入+廣告收入+ 預算資金節餘部分)-實際成本支出。

(2)全部收益的項目按照本協議約定確定。

(3)收益覈算由甲方負責編制草案,經雙方共同認可後生效;乙方提 出疑問、異議,甲方均應予必要解釋、配合覈查。如此類疑問、異議仍未得 到滿足,提出方還可自行委託會計師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應予配合;如經審 計出現差額或不實收支項目,則由雙方協商處理,但在此情形下審計費用 由甲方承擔。

(4)雙方同意,在招募本次演唱會贊助商時,向營銷方、承辦方等合作 方的提成比例或酬金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共同決定。

(5)雙方同意,除現金贊助外,實物贊助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廣告贊助均無代理費提成。

(6)雙方同意,向贊助商(現金贊助)贈送本次演唱會入場券爲贊助總額的_____%。實物贊助及其他贊助贈送的入場券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決定。

3.3.6雙方同意,本次演唱會的結算工作在本次演唱會結束後的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表需經雙方同意並簽字。雙方所投入的資本金及本場演唱會的利潤部分,按雙方承擔的盈虧比例進行分配。雙方應 得金額需在結算完成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匯入雙方指定賬戶。

3.3.7若本次演唱會出現虧損,經甲乙雙方確認,在雙方投入資金與 本場演唱會所有收入相加,不足以衝抵虧損額度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向 本場演唱會指定賬戶按盈虧比例注入資金,且必須在結算完成之日起 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工作安排:

工作方案:

4.1.1 __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個工作日內製作演唱

會具體工作進度表,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1.2 __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

個工作日內製作演唱會具體全面工作方案,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1.3上述工作進度表或工作方案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亦須經 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2甲乙雙方具體負責下列工作事項:

4.2.1甲方負責完成下列工作事項:

(1)負責本次演唱會的策劃、統籌和組織工作。

(2)負責本次演唱會演出內容的確認、硬件設備的租賃、搭建與使用

以及演出需要的相關合同的簽訂。

(3)負責辦理本次演唱會演出批准文件。

(4)負責本次演唱會運作成本的制定與控制、執行。

(5)負責本次演唱會宣傳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6)負責本次演唱會票務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7)負責本次演唱會接待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8)負責本次演唱會財務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9)負責本次演唱會對外的協調與聯絡工作。

(10)負責本次演唱會各參與單位的確認與協調工作。

4.2.2乙方負責完成下列工作事項:

(1)承諾發揮自身優勢與資源爲本次演唱會進行宣傳資源的提供、贊 助商資源的提供和其他社會資源的提供。

(2)負責與甲方共同制定本次演唱會的宣傳方案。

(3)負責與甲方共同制定本次演唱會的票務銷售方案。

(4)配合甲方共同完成本次演唱會航空公司、賓館飯店等工作。

(5)有義務就本次演唱會的各個工作環節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4.3相關事項安排:

4.3.1雙方同意以--方的名義與演員或其經紀公司簽署演出協議。

4.3.2雙方代表均有權以同等身份出席與本次演唱會有關的各種 活動。

方均有權瞭解、顏與本次演唱會有關的各婦議的具體

4.3.4凡與本次演唱會有關合約中涉及的所有支出款項,雙方均必 ,出具合法有效發票,經雙方指定財務人員確認後,方可入賬報銷。無合 法有效發票的支出款項,須經雙方逐一確認後,方可支出,否則,將不會被列入本次演唱會成本。

4.3.5雙方享有的本次演唱會贈票,贈票數量爲甲方_____張、乙方__張(內場票及看臺票各佔50%)。此外,需贈送演出藝人本場演唱會贈票_____張。本次演唱會的各類工作證、車證、節目冊獲取的時間另行商定。

5、其他事項:

5.1不可抗力: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傳染性疾病流行等自然 災害或戰爭、政府行爲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 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或間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 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合約方,應立即通知其他合約方,並需同 時提供不可抗力的書面說明,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霈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所發生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影響的程 度,由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協議。

5.2違約責任

5.2.1雙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各合約方各自項下約定之義務時,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本方項下約定之 義務及責任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2.2任何一方延遲提供投資款項或遲延分配收益,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其他方支付本次演唱會總投資額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的全部損失;如累計延遲超過_____日以上時,每日應向其他方支付

削述標準兩倍的違約金,其他方還可採取解除本協議並對違約方已投入款 不予返還而直接抵爲對其他方的賠償款。

5.2.3任何一方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虛列收支或採 取其他方式佔用總收益、減少給其他方的分配,則其他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公開道歉、支付違約方的投資份額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全部損失。

5.2.4如因任何一方工作失誤或過錯導致本次演唱會失敗、虧損或超支、或者導致另一方承擔其他責任,則該方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3爭議解決:

5.3.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5.3.2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 交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

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爲有 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__,手機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通信地址_____,郵編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__,手機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通信地址_____,郵編_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

乙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