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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多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多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啓動資金爲__元,其中:

1、啓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__元,佔啓動資金(股權)的__%;

(2)乙方出資__元,佔啓動資金(股權)的__%;;

(3) 丙方出資__元,佔啓動資金(股權)的__%;;

(4)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 賬號: __),公司成立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註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甲、乙、丙三方組成,經選舉 爲董事長, 爲董事,任期均爲兩年。

2、聘任 爲公司 總經理 ,負責公司整體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 爲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 爲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爲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爲 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爲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啓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合同簽訂起 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7、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8、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爲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爲,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9、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甲、乙、丙作爲股東顯名於工商註冊資料。

1、公司前期開支

(1)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辦理公司註冊費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開展正常經營所需之必要開支。

(2)本協議所列各股東都將參與公司的經營,公司成立前所有股東組成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會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所有股東都應參加,經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決權同意,可決議通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東根據籌備委員會決議通過的關於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職,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待公司成立後,根據公司的正常的財務制度進行實報實銷。

2、註冊資金(本)____________元。

(1)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2)註冊資金到位情況約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等各出資股東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後,按照上述約定將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各股東出資及佔股情況。本協議所列股東均爲實際出資股東,各股東實際出資額(包括啓動資金及註冊資金)及所佔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實際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佔股____________%。

(2)乙實際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佔股____________%。

(3)丙實際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佔股____________%。

4、各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關於股東的投票表決權的約定:甲方總享有____________%表決權。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決權。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決權。

5、本協議所列股東未按照約定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均應按本協議下列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一)公司股東會

1、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全體實際出資股東組成。股東會爲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務。各股東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遇特殊情況,任一股東會成員都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執行董事不能或不願履行職務,則由各股東推選的股東召集和住持。

2、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以下事項需經股東會決議

(1)須經所有本協議所列股東達成一致同意決議後方可進行事項: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須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事項: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本協議所列所有股東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需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多數表決權通過事項:《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執行董事及監事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

2、甲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乙爲公司的監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監督及協助工作。

(三)規範管理制度

公司實行規範化管理,各股東在公司任職,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簽訂勞務合同,以明確公司與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1、人員招聘等人事制度。公司制訂人事規章制度,規範員工的招聘、薪酬、培訓、升職、勞動紀律等用工事項,公司建立相應的審批流程,對開展以上事項必須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任何管理者都無權私下決定以上事項。

2、財務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規範嚴謹的財務制度,一切資金往來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可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供各股東查閱。建立規範的請款和報銷流程。公司任何款項的支出和報銷,都應經過相關管理人員的層層審批,任何股東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報銷相關費用。

3、經營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規範的經營管理制度。對業務合同進行專業的商業和法律審批,以減少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對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檔案的查閱等事項建立規範的審批流程制度,以儘可能減少風險。

(四)其他管理制度。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應及時規範各項管理制度,儘可能採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各方按照實際所佔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____________%)後,各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一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年度剩餘利潤的____________%,各實際出股股東按本協議確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公司成立起三年內,各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四年起,經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如轉讓給善意第三人,轉讓協議有效的,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全體股東按轉讓價格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退股

(1)原則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則上股東如因個人原因退出,須賠償公司不低於____________倍於初始投入資金的違約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因個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資金的____________%折價回購。a)所退股權由剩餘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獲得。

(4)公司成立3年後,股東退出,按照如下條款辦理:1)退股條件。退股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2)退股標準。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纔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____________%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況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總資產____________%的分配金額,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並分爲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間隔不得低於三個月。

(5)特別的,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全職於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權,股價按照上述條款支付。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十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額外按照應出資額的____________倍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同時公司予以強制退股,退股價格按照本協議條規定執行。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協議各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___份,見證方留存___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三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爲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覈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爲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爲準;

8、財務覈算應以審覈公司內部賬簿爲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陝西面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麪館經營說明:

a. 合夥名稱:“某某村陝西面館”,

b.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經營場所面積: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爲公共使用通道)。

d. 合夥經營項目盒範圍:麪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佔 “陝西面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麪館廳租金:麪館租金爲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夥。如一定要退夥,退夥的一方需要淨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佔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夥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設備,麪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採購。具體採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說明

1、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3、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麪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後續添加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五

股東各方: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 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