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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供貨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長期供貨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一

甲方:

合同編號:20xxXX08XXX

乙方:

簽訂地點:張家口宣化縣

經(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長期向乙方購買五金工具、零件和機械產品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業務關係

1、本協議

生效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單爲甲方供應產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無國家標準的,經雙方協商確定。

3、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

4、包裝要求:產品包裝以保護貨物完整、不受損傷,包裝物不回收。

5、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按需提供採購清單,乙方按清單供貨,所有經濟責任均執行本協議規定,不再每次重新簽訂協議。

6、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在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後出具驗收單。

7、本協議有效期 1 年,從20xx年9 月 1 日至20xx 年 9月 1 日止。

二、供貨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爲:現金、匯款或銀行承兌等方式 。

四、付款時間

1、甲方小批量購貨實行賒賬式購買,乙方憑發貨單(甲方確認及簽字)和甲方驗收單記賬。

2、乙方每月底爲甲方所購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次月爲乙方進行一次貨款結算。

3、結算貨款時,甲方按雙方約定預留 %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無責任賠償的情況下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五、產品運輸

乙方負責運送產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錯發產品,遲發產品,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約定的標準),或者經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年

月 日日

長期供貨協議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務關係

甲方確定乙方爲其低壓電器元件指定供應商,在甲方的產品中除其客戶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壓電器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產品的低壓電器元器件採用乙方提供的“_____”品牌低壓電器。

二、產品範圍

“___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元件。

三、採購量及供貨價格

1、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產品價格按照_____產品_________年列表價爲基準價,甲方年度採購量爲_________萬元時,其基準列表價折扣折讓_________%。

2、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國範圍內調整價格的情況,則乙方按照其調整後正式發佈的新全國統一列表價格按原折扣折讓價給甲方供貨。但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前已經簽訂的購銷合同仍按購銷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四、技術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生產,或由此引起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五、付款方式

協議生效執行中,乙方給予甲方每筆採購訂單____%的貨款欠款額度,但每月貨款欠款額累計欠款額度爲_________萬元,超過欠款額度部分欠款,甲方應先付清超額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貨款必須在_______20__年底一次性結清。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每批金額元以上時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所在地倉庫,其每批金額元以下時由甲方自行從乙方轉交配送經銷商倉庫提取。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超過欠款額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約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以每月_________‰計算。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3、乙方所供產品因設計、製造、質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依其規則進行仲裁。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後重新協商續約事宜及條款。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三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爲: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爲: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爲: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

2.2.2 爲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爲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爲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爲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爲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爲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覈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覈對,覈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覈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爲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爲: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爲: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爲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爲送貨地址爲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爲,視爲爲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爲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爲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爲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爲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爲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爲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爲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爲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爲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爲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爲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爲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爲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爲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爲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協議合同 篇四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乙方按甲方對產品的實際需要,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產品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按下列原則確定

(1)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實際需要向乙方購買產品。本合同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關聯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按照實際需要在

(3)本合同簽訂後, 任一分批合同簽訂前, 經市場調查表明,如同類產品市場價

(4)對於建築設備、材料的採購,若合同有效期到期,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

2、本合同簽訂後, 甲方任一發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發出之前,甲方可根據本條第1款的定價原則將本合同項下的產品更換爲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產品或乙方已更新換代的產品。甲方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另行招標或向其他供應商採購,但在進行同類產品的招標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以包供貨、包運輸、包通過驗收、包風險、包稅金、包售後

4、結算方法:實際數量以甲方驗收簽證爲準,按實結算,單價按本合同中確定的

第三條 質量、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

2、技術標準按下列規定執行:

第四條 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爲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

2、乙方保證在約定時間內按本合同及甲方書面供貨通知書約定的產品種類、品牌、數量、規格型號、質量及售後服務內容等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

3、乙方保證所供材料(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如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每月供貨能力不少於 。

5、若乙方產品價格下降比例達到 5 %以上(含本數)時,乙方必須在2天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保修(質)條款

乙方提供的貨品質量保質期如國家規定終身保質或保修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規定的期限爲 年,自各批產品通過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算,在保修(質)期內,如產品發生故障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的 2 天內對產品進行免費維修,維修不合格的應無條件更換(因不正當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爲破壞除外)。若乙方拖延,則甲方可另行委託他人維修、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先從保修(質)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保修(質)期滿後維修服務只收工本費。同時乙方應實行國家新“三包”政策,對產品向用戶提供維修服務。

本條款爲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六條 產品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有國家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包裝;沒有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包裝;既無國家標準又無行業標準的,按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乙方的產品包裝應有乙方名稱(或標誌),乙方必須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滿足貨品質量、數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鑑定書原件。包裝費用已包含在材料單價內。

出廠標準包裝(內含安裝配件、合格證、裝箱單、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保證書)。如爲進口產品,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產品原產地證明、原廠質量合格證書、進口海關關單及稅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實後交還乙方,複印件由甲方備案)、商檢局頒發的商檢合格證書、完整的原廠資料、中文安裝資料及安裝圖紙等。

第七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負擔

1、交貨地點: (具體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

2、具體交貨日期以甲方發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爲準,供貨通知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運費(包括卸貨和進倉費用)已包含在產品單價中。

4、以交貨地點作爲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八條 驗收標準、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貨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貨物運抵前 小時應通知甲方準備接收;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合理時間間隔(工作時間爲4小時,非工作時間爲8小時)內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委派送貨人(須持有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代表乙方負責貨物的交付、驗收、結算工作,乙方應同時提供產地證明、裝箱單、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對產品的外觀、數量、型號等進行初驗,並予以簽收確認。

2、驗收標準:

3、驗收方法或手段:

4、驗收及試驗單位:

5、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 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驗。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收到產品後,如果發現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及供貨通知書中確定的內容時,甲方可代爲保管該產品(因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發現後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且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後,應在2天內按甲方要求負責處理。

第十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每月 5日前,甲乙雙方結算上月的供貨量並確認上月結算金額,每月15日前,甲方按上月的結算金額向乙方以轉帳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個月的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則按開票銀行同期貼現利息補息給乙方。

2、每次付款時,乙方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3、保修(質)金條款據實選擇,如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不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

( )合同結算總價款的 5 %作爲保修(質)金,雙方在保修(質)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保修(質)終結手續,甲方在按合同約定扣除保修(質)期內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無息支付。

第十一條 履約定金

履約定金條款據實選擇,如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不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 ( )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現金或支票作爲本合同的履約定金。當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第一批次供貨後,甲方返還該定金。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合同約定時,無權要求甲方返還該定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貨通知書確定的日期交貨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貨部分產品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取消該批訂貨或解除合同,乙方應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貨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更換直至通過驗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前款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貨並不免除乙方對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乙方除承擔修、退、換的責任外,還應按瑕疵產品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貨後,若發現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招標文件規定的產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二天內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0%

6、在甲方場所,乙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甲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甲方應付款中扣除。

7、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產品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撤離,甲方沒有保管該產品的義務和責任。

8、合同一方違反廉潔協議的,應當向合同他方支付該批產品總價款的5%的違約金,並賠償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合同他方可據此解除合同。

9、任何一方違反廉潔協議並觸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控告。

10、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爲),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協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爲 ,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訊地址改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

6、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長期供貨合同 篇五

甲方: 合同編號:08XX

乙方: 簽訂地點:張家口宣化縣

經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長期向乙方購買五金工具、零件和機械產品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業務關係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單爲甲方供應產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無國家標準的,經雙方協商確定。

3、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

4、包裝要求:產品包裝以保護貨物完整、不受損傷,包裝物不回收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

5、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按需提供採購清單,乙方按清單供貨,所有經濟責任均執行本協議規定,不再每次重新簽訂協議。

6、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在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後出具驗收單。

7、本協議有效期 1 年,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供貨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爲:現金、匯款或銀行承兌等方式。

四、付款時間

1、甲方小批量購貨實行賒賬式購買,乙方憑發貨單(甲方確認及簽字)和甲方驗收單記賬。

2、乙方每月底爲甲方所購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次月爲乙方進行一次貨款結算

3、結算貨款時,甲方按雙方約定預留 %的質量保證金最新長期供貨。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無責任賠償的情況下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五、產品運輸

乙方負責運送產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錯發產品,遲發產品,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約定的標準),或者經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

3、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 篇六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抗壓重量數量

第二條 交款方式及期限

O需方自提

O甲方代運至_ , 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運費。

O甲方送貨至_ , 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運費。

乙方下單提貨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準備時間。

第三條 產品價格及計算方式

O 按個數計算 數量: 個 單價 元/個,總計 元,大寫:

O按平方米算 數量:平方米 單價 元/平方米,總計 元,大寫: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貨物 日後,向甲方支付貨款,乙方如違約逾期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貨款本金及同期銀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貨款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市場價格超過5%,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調整價格。

第五條 產品質量異議

1、乙方驗收貨物時,如發現甲方所提供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嚴重不符合協議規定不能實際利用時,有權拒絕接收該批貨物。

2、乙方接收貨物後發現甲方交付貨物確有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收貨物後15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並且妥善保管該批貨物。異議書應當寫明該批貨物數量、協議編號、運單號、車號、接收日期等。如未按照協議約定方式和期限提出異議,則視交付貨物質量符合協議規定。

3、協議簽訂後,解除協議需經雙方同意,任意一方單方解除協議或無法定事由和協議規定事由無端不履行協議或致使協議不能實際履行,需賠償遵守協議一方爲履行協議所做準備之損失,並向協議守約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協議貨物金額30%違約金。

第六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協議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協議者,及時通知對方後免責。

第七條 協議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賬號: 開庫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通信地址: 通訊地址:

日期: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乙方作爲其材料配送中心之一,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優質裝飾材料產品(詳見報價表)。

二、價格條款:

1、裝飾材料產品價格根據市場正常價格由雙方協定。(詳見報價表)

2、同等品牌質量的材料價格,乙方保證供給甲方的價格不高於其供給第三方的,同時也不應高於市場上其他經銷商的價格。

3、甲、乙雙方按市場行情不定期對材料價格進行調整,若市場上有同等品牌質量的材料價格比乙方低,乙方應無條件調低價格。如果市場價格下降,乙方應同時無條件按市場行情降低價格,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沒有按要求降低價格,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次5000元。

4、若有市場原因導致材料價格上漲,乙方如需調高材料價格,乙方必須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請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經甲方批准同意後,乙方方可按上漲後的價格實行。如未經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擅自提高材料價格,甲方將按以下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每違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至6000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5、價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雙方根據市場正常價協商定價。

三、材料配送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項目經理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

2.甲方項目經理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配送的裝飾材料,並講清材料送達的地方、項目經理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使用的期限時間,乙方按其要求給予配送。

3.乙方按要求將甲方所需材料運送到目的地時,甲方項目經理應驗收、簽字,並開具相關送貨單一式四份進行覈對,甲方、甲方項目經理各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4.材料運送至工地時,甲方項目經理需出具甲方的領料單,如甲方項目經理未向甲方申請領料單,乙方有權拒絕發貨(如該工地所需材料特別急,並知會公司主要負責人,由該負責人與乙方達成口頭共識後方可發貨)。

四、運輸方式:

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安排車輛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過程中如發生材料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質量標準:

1.乙方配送的所有材料必須是符合環保要求的,並將環保合格證書留存一份在甲方工程部備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果材料還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達到行業或深圳市的標準。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爲正規廠家的正品貨,乙方保證不向甲方提供假冒、僞劣的材料。

3.所有板材尺寸必須達標。

4.細木工板應保證不脫膠、不變形、面板無蟲眼。

5.所有板材表面應平整、沒有裂痕。

6.所有材料的品牌、規格、廠家、產地必須符合甲、乙雙方確認的材料清單並與乙方提供的樣板相符。

六、結算方式:

1.乙方同意授權給甲方的信用額度爲壹拾萬元,如當月結算日之前超過信用額度,則乙方可提前結算貨款。每月3日爲雙方結算日(如遇節假日可在節假日後結算)。

2.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每次結算貨款時,甲方從乙方未結算的貨款總額中提取4%作爲甲方的管理費用,若不用發票則提取6%作爲管理費用。

七。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的約定與乙方辦理結算。

2.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及時提供新增加的項目經理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

3.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儘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提供必要的時間安排配料工作。

八。乙方責任:

1.乙方務必按甲方限定的時間及時送貨。(關內沒有特殊要求的,上午12時之前下單,當天下午5時30分前必須送到;中午12時之後下午4時之前下單,當天必須送到;下午4時後下單第二天上午12時之前必須送到。有特殊要求的加急情況,乙方應即時解決。關外依實際情況而定)。如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配送材料,影響到工程進度的,每次向甲方支付500-1500元不等的違約金;情節輕者,不影響工程進度的,視爲投訴。

2.若有甲方項目經理拿現金到乙方提貨,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工程部經理,否則視爲乙方違約,每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至10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3.若有甲方客戶單獨與乙方購貨,乙方必須知會甲方有關人員,然後依照甲方意思給予定價、發貨。

4.保證不做有損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爲。

九。違約條款:

1.如甲方向乙方發出配送材料要求,乙方有貨卻慌稱該材料缺貨或斷貨而不向甲方按時供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不符合環保要求,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乙方負責無條件退貨並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3.若乙方配送的材料爲假冒、僞劣產品或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第五條的約定),一經甲方發現,乙方應於甲方發現當日按照報價表上該批材料價格的十倍賠償甲方,並無條件接受退回不合格材料,同時乙方不得再收取其在甲方未結算的所有款項。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執行日期從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提請法院裁決。

十二、材料規格及報價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長期供貨協議合同 篇八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

備註:產品單價隨化工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調整,調整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質量要求

以供方產品說明書的參數爲準。

三、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和訂貨單

3.1 每一批次產品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需方須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訂貨單;

3.2 供方合理安排,將最終確定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向需方覆函。

四、起運量、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4.1 雙方同意如下起運量:_______桶。

4.2 等於或超過起運量,供方發貨至需方倉庫,運費由供方承擔;不足起運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貨,運費由需方承擔)。

4.3 需方須提供卸貨工具或派專人卸貨。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鐵桶】包裝,淨重:_______kg/桶(上下誤差1公斤)。桶回收(桶丟失,按_______元/只賠償)。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

6.1 產品質量驗收以產品說明書爲準。需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產品3日,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產品質量問題判定爲供方質量責任,供方承擔該產品的直接損失,即退換貨和往返運費。

6.2產品數量須在收貨當日驗收。若對數量有異議,需方須在收貨即日以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雙方覈對後的數量,作爲結算依據。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7.1 雙方同意:將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爲一個結算週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將上一個結算週期貨款的發票開至需方,需方在_25日前支付該結算週期的貨款。

7.3 支付方式爲支票或轉帳。

7.4 若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根據供方要求即時結清貨款。

1) 連續30日不訂貨;

2) 月訂貨量不足2噸;

3) 拖欠貨款。

八、違約責任

8.1 供方逾期發貨,按逾期貨物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貨款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