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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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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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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爲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爲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爲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覈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覈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爲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爲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___勞字___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爲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爲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覈,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爲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爲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3%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_________,均爲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爲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爲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覈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覈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爲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爲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爲協議書》),均爲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第三篇: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爲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爲____元。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覈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覈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爲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

第四篇: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

包委員會和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爲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

第五篇: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生產線進行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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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5年的總承包費爲萬元整人民幣,作爲公司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14年02月03日起至2014年02月02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見清單)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爲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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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努力爲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企業的國定資產維修,在承包經營期內應由承包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好 範文網)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覈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爲同意)。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產品生產線。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合同規定的經營期滿,如公司需要乙方可作價給甲方,如不需要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3 -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爲均爲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長興縣人民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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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爲準。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年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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