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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樹苗供應合同多篇

2021年樹苗供應合同多篇

樹苗供應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苗木採購供應合同,共同履行。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情況

1、名稱:

2、內容:3按實際苗木量清單結算。

二、供苗時間

1、開始日期:年月2、結束日期:年月

三、合同約定:

1、甲方向乙方訂購的綠化苗木品種,數量,規格,要求具體以雙方簽字認可的苗木清單爲準。

2、甲方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單,讓乙方更好的準備苗木及運輸車輛,保證苗木按時供給。

3、乙方負責組織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單要求),並根據苗木情況,聯繫運輸車輛,負責裝好車,運費由甲方如實支付。

4、甲方負責苗木上車時,對苗木質量,數量的審覈,保證苗木質量。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出圃。苗木上車後,按上車的苗木總量支付60%,其餘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應結束後,按實際供苗量結算,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按供給實際苗木量與已定苗木單價結算。變更的品種,規格雙方按實確定。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同期銀行利息賠付乙方。

2、乙方根據合同要求必須按時保證苗木供給,若不按時保證苗木供給則承擔違約責任。

3、若臨時改變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條件而造成苗木供應不及時的情況不屬於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4、違約金按合同價20%計算。

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應完成,結清費用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負責人:

乙方:(蓋章)負責人:

年月日:

樹苗供應合同範文2

編號: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各品種規格的事宜,經甲乙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購苗木品種

乙方供應的計價苗木品種主要有: ,其餘不計價品種作示範樣本,僅供甲方購苗參考。

二、苗木品種、規格、技術要求、數量、價格

1、各品種、規格及價格均經甲乙雙方協定(見外購苗木清單),苗木基本樹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爲準。

2、乙方以爲購買苗木清單及甲方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作甲方驗收苗木的標準,並以外購苗木驗收結算作爲最終結算依據。

三、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四、供貨質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購苗木清單”中的“品種、規格、數量、備註說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進行供貨,並按甲方就園林苗木的有關技術要求驗收。對於樹形優美,其單價高於同規則苗木的特選苗木,需備註說明並附照片作爲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質量、操作技術及組織管理要求,甲方將作無條件退貨處理,由此增加的運費費用乙方承擔,且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1、苗木質量要求:

(1)、植株生長旺盛,無現疫病蟲害及機械損傷;無明顯疤痕的遺留;

(2)、植物分枝點合理,符合”黃金分割”通則(即第一分枝點的離地高度約爲等於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種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飽滿緊湊,無缺失,偏冠,歪斜等現象;

(4)、苗木無折斷、枯枝現象,沒有5cm以上的鋸枝。

2、土球質量要求:

(1)、要求帶土的品種,其土球規格原則上符合“球徑約等於胸徑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徑以250cm爲上限),具體品種的土球規格詳見外購苗木清單內註明;

(2)上球必須去掉浮土層,少傷主根,保證足夠的土球厚度,厚度爲土球直徑的1/2,土球包紮緊實牢固,包裝方法及材料必須科學、實用;

(3)、溝邊苗木或有其它阻礙物,土球帶不完整或主根需斬斷的苗木應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須與包裝形式規格相一致,包紮必須紮緊,包紮必須紮緊,土球不能鬆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須據斷,嚴禁根裂。

3、吊裝要求:

(1)、樹木挖掘修剪後,必須當天裝車;

(2)、吊裝時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樹幹受損傷,嚴禁土球與樹幹之間鬆動。

4、技術要素:

(1)、修剪合理,樹體收攏及機械吊裝時必須採用實用材料(如竹片等)對綁紮部位作充分保護,樹體二級分枝以下必須纏綁草繩;

(2)、苗木起挖後,在停放及運輸過程中必須進行保鮮、保溼、防風、防曬、抗蒸騰、抗寒等抗逆技術處理。

5、時間限制:所以品種的苗木栽起挖後的 小時內必須送達約定目的地。

五、雙方義務

1、乙方義務;

(1) 如期、如質、如量按合同第二條第二款附表中的數量選苗、起挖、包紮、吊裝及運輸至甲方地點。

(2) 乙方負責辦好檢疫證及有關手續,並負責調度車輛。乙方負責驗收前的所有費用(報價已含)

(3) 乙方負責苗木驗收前的所有操作組織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驗收後的技術協助(卸車及種植)。

(4) 乙方必須在 天內完成全部操作,即從合同簽訂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應完畢爲期 天。

(5) 乙方委派 爲本合同的執行代表。

(6) 附件:

①乙方送貨時必須提供送貨單(一式三聯),並提供正規的苗木發票。

②苗木長途運費由甲方支付,運貨方需提供正規的運輸發票。

③每份合同均應附供應商的稅務登記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2.、甲方義務:

(1)甲方委派 爲本合同的執行代表,負責調派人員去現場監督乙方操作的全過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貨款。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爲二個階段。

2、苗木款支付表:

付款階段

合同進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額

備註

第1階段

合同簽訂生效

第2階段

貨到驗收後

注:支付以上款項時,乙方提供乙方開出的、以甲方爲擡頭的正式發票,若乙方不能提供發票或提供發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乙方可不退定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違約,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貨款,並有權利要求乙方雙被返還定金。

2、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約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質量不能通過甲方現場代表認可的(即雙從認可)甲方可在購苗現場拒收或貨到目的地後拒絕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時甲方還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乙方所起貨苗木的包紮必須緊實,土球不能鬆散;枝葉修剪適當,保證貨到目的地損壞率不能超過5%,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拒收。

4、甲方在乙方如質、如量、如期裝車後,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絕發車。貨到目的地驗收結算後,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將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八、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合同簽訂後,在履約的過程中不因市場變化而調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定)進行結算。

2、結算由北京京林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濱河森林公園園林二標段項目部執行,乙方需極力配合結算工作,結算結果併發至財務部審覈確定。

3、結算日期爲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 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財務部門進行覈算,如覈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財務部覈算爲準,損失由乙方承擔。

4、結算會籤流程:甲乙雙方確定苗木供應量(原稿雙方必須簽字)→項目部總審覈→乙方簽字確定。

九、本合同壹試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簽名) 簽字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名:

簽約地點: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樹苗供應合同範文3

採購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惠、長期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甲方將銅陵市獅子山區主要道路路幅內綠化提升工程項目的部分苗木委託乙方供應,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苗木的名稱、規格和單價:

詳見協議附件。附件中單價爲甲方在銅陵指定地點的到場價(單價中含運輸費用)。

二、苗木供應時間和施工地點:

1、甲方在要求苗木到場時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苗木從起挖到種植現場的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

3、苗木施工地點爲銅陵市太平湖路。

4、苗木供應時間: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5日。

三、苗木供應數量:

甲方依據項目進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種、規格及數量的進貨清單。附件提供的數量僅作爲參考數據,具體分批進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

四、質量要求:

1、所有苗木應由甲方指定人員現場確定爲準。

2、喬木要求:熟貨(部分可註明爲生貨),樹冠完整飽滿,樹型飽滿,土球完好,要求半乾半溼,草繩須纏到土球以上1.2米處,根系發育良好。裸根喬木米徑在15釐米以上,根系爲米徑的6-8倍長度。苗木高度及分枝點高度應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樹皮無機械損傷和病蟲害。

3、灌木及球類植物要求:冠幅飽滿、土球完好、勻稱(土球大小爲苗木冠徑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徑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形狀隨行整齊、無病蟲害。

4、草皮類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塊生長密度統一,土層厚度統一(相差不超過0.5釐米),無雜草,草色純正、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

5、所有苗木的規格必須達到附件中所有規定規格,形狀及品質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6、土球大小須保證達到杆徑的8倍。

五、驗收標準: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現場後,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方和乙方在現場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爲與供苗商結算依據及施工單位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1、甲方確定的苗木全部上車後,經甲乙雙方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按本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裝車數量計算價款。

2、甲方在苗木裝車驗收合格後,支付實際價款的50%。待苗木到達項目施工所在地,卸貨結束後,支付實際價款的40%(含運輸費用)。剩餘10%苗木款

七、結算方式:

苗木單價按協議附件確定單價執行,數量按建設的驗收合格後的數量據實結算,即苗木結算金額=實際驗收合格數量×協議附件確定單價。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

3、甲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與乙方代表進場苗木驗收及數量的核對確認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時運到苗木施工地點,對此造成的後果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甲方有權撤消合同。

5、乙方應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並保證有充足貨源,除非甲方另行通知和要求,乙方不得在苗木供應時間內以各種理由將雙方確定的苗木價格進行上浮調整,不得單方停止協議範圍內的苗木供應。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甲方工期滯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相應的所有損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約定供貨日期延誤,可辦理順延簽證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7、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符合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