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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裝潢設計合同範本

四川省裝潢設計合同範本

裝潢設計合同範本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有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設計,爲保證設計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委託設計”:基於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合法使用房屋進行室內裝修的前提條件,根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對其房屋收費設計的一項服務:“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簽訂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設計定金”:爲保障“施工合同”的有效簽署及本合同的正常覆行,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支付的部分款項,該款項的具體使用辦法詳見合同約定。“丈量費”:乙方對房屋設計所需的必要參考數據進行實地測量並記錄,甲方針對乙方此項工作而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二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型規格:□單層房屋 □複式房屋 □其它____室_____廳____廚____衛___。

建築面積:關門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測量時間:____________

四、負責設計本案的設計師____________

第三條:收費標準:

1、□單層房屋:收取設計定金900元、丈量費100元。

2、□複式房屋:收取設計定金1300元、丈量費200元。

第四條:費用總價

費用總價: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例字:壹 貳 叄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零 仟 微億)其中:丈量費:_______元整;設計定金: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和說明

1、本合同一但簽訂,甲方即付清上述費用總價,其中測量費不予退還;設計定金可在雙方簽訂“施工合同”且甲方按“施工合同”約定付清第一筆預付款後退還。

2、設計師上門測量房型面積後,因甲方原因,雙方沒能簽訂施工合同的,設計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設計要求

1、甲方應提供經物業部門認可的房屋建築結構平面圖,並向乙方提供實地丈量方面的方便和條件。

2、甲方在乙方出具平面圖基礎上和乙方進行設計上的溝通,直至甲方簽字確定方案,乙方進入下一步施工圖設計階段。

3、設計結束時應出具所有施工圖(包括:原始平面圖,平面佈置圖,天花材質圖,地面佈置圖及各主要施工立面圖、開關、插座佈置圖)。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雙方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災害、意外事件等,導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受影響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及時取得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向對方出示。甲乙雙方同意均不因此追究對方違約負責。

第八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九條:合同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代表: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裝潢設計合同範本2

委託人: (以下簡稱“業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設計方”)

鑑於業方請設計方就“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 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項目所委託之設計方。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項目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 委託及工作內容

1.1 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項目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並指定本項目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 ___先生擔任,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 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範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 行政樓1F、2F、3F、4F、5F及頂層。

首層

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接待前臺

-會議室、洽談室、音控室、茶水間、產品展示區

- 賓客電梯廳、玻璃旋轉樓梯

-男女衛生間

第2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洽談室、辦公室、茶水區

-男女衛生間

- 客用樓梯、玻璃旋轉樓梯及公共區域

第3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會議室、辦公室、茶水區及公共區域

- 男女衛生間

第4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辦公室、茶水區、弱電間及公共區域

-男女衛生間

第5層及頂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及公共區域

- 會議室、董事辦公室、董事長辦公室、茶水區

- 男女衛生間

1.3 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儘量與業方之項目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 服務範圍

2.1設計方之服務範圍需要包括電氣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範圍、傢俱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諮詢。

2.2 設計方之服務範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託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

3. 內裝設計

業方本着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託設計方擔當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瞭業方的標準,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項目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着節省項目業方用於裝修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儘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儘量考慮其經濟效益並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項目本身投入使用後的經營成本壓力。

A.傢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傢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傢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範說明。

B.建築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牆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築師使用。

C.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於其設計內。

D.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設備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設備構形及位置等

E.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項目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 施工圖說與施工規範

3.3.1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後開始。業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爲必需的數據、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着手進行最後細部設計、繪製圖說和施工規範的準備工作。

3.3.2 設計方需將用於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製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

(a) 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b) 圖表詳列家飾、傢俱、地毯、裝飾燈具、牆紙、藝術品等。

(c) 在需要時,爲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室內立面圖

陳述牆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項目、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範、標明編號。

(b) 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c) 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傢俱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d) 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3.3.3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爲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4 協調與檢驗

3.4.1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並需與業方、其建築師或項目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於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於提出要求後,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範與設計之理念進行。爲避免雙方於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範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範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 設計方需提供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範應以中文製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爲之,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項目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傢俱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後,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5.4 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發佈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築師製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發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爲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爲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於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築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設備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築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爲達成服務範圍所需之繪圖設備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7 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於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數據,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8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爲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後由業方支付。

5.9 設計方需在下列項目中作出建議並協助業方選擇:

(a) 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b) 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c) 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於前述第1.2條中規定的區域。

6. 費用

6.1 本合同之設計服務費爲_ __人民幣(__人民幣)其中包括設計方在工作期間爲本項目的原因所花費的具設計資質圖紙及審圖配合、旅差、通訊費、郵遞費、光盤製作、出圖費用、印刷費用、文具用品等相關的所有雜費。

6.2付款進度爲:自合同簽訂七天內應付款 元人民幣

第一、二階段完成應付款(施工圖出圖完畢) 元人民幣

第三、四階段完成應付款(竣工圖出圖完畢) 元人民幣

7. 終止合同及部分服務

7.1 業方可予設計方__10_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__10_天書面通知期滿後,本合同將被終止而不影響業方繼續支付以下費用的義務:

(a) 所有應付而尚未支付於設計方之款項。

(b) 所有已完成且應付之各階段的設計服務費用。

(c)所有對正在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爲免產生爭議,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將如同已完成該階段或該等階段而應付的費用。

(d) 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協議費用餘額的百分之_叄拾____的損害賠償金。由於設計方的原因引起的業方終止本合同,本條不適用。

(e) 所有應償還及實付費用和支出。

7.2 如因業方的下述各項情況,設計方可在予以業方____10____天的書面通知後終止本案: (a) 業方表現出有意放棄此項目。

(b) 業方無法或拒絕或疏於支付到期之費用給設計方。

(c) 業方在司法審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產管理的狀況下。

(d) 業方不履行本案服務範圍需配合設計方的義務或干擾設計方的工作。

8. 轉讓條款

8.1 業方及設計方之任一方如未經其另一方書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轉讓本案予第三方。

9. 合同之變更或修正

9.1 本案內之所有規定對雙方均具約束力。除非以書面之方式並經雙方籤認,否則,任何對本案之條款及條件的變更或修正均屬無效。

10. 合同解釋與仲裁

10.1於合同執行間,所有發生於業方和設計方間對合同內任何事務之爭議或差異,則應提交上海仲裁部門處理,若雙方無法就單一仲裁人之選定取得共識,則應提交三名仲裁人決定,其中雙方可各選定一名仲裁人並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三名獨立之仲裁人。

10.2 本合同之解釋及裁定均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或事項擁有審判權。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設計方、業方各持兩份。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裝潢設計合同範本3

委託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設計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設計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子北採油廠生產辦公樓工程

2、甲方委託設計工程項目地點: 子長縣楊家園則白家園則村

3、工程設計期限: 30天,自交納定金次日起計算。

4、設計工程面積:10486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項目:

1、裝飾設計:室內六面體

2、軟裝飾設計:、布藝、窗簾;

第三條 設計收費

1、設計費總價:(大寫)十壹萬伍仟元,¥115000.00 。

2、設計定金(大寫)貳萬叄仟元, 23000元。

第四條 設計文件標準與深度:

1、甲、乙雙方約定,設計文件標準爲陝西省裝飾裝修行業標準。

2、甲、乙雙方約定,初步設計方案應包含以下圖紙:

(1)室內平面佈置圖

(2)地平佈置圖

(3)室內頂棚佈置圖

(4)主要空間的透視圖

3、甲、乙雙方約定,全套設計文件除初步設計方案所包含的設計圖紙外,還應包含以下圖紙和材料:

(1)設計圖紙目錄

(2)設計及施工說明

(3)部分節點詳圖

(4)裝飾裝修材料表

第五條 設計程序及設計支付方式

1、第一階段:

乙方收到設計定金後應於 3日內上門爲該項目勘量。勘量結束後,甲方應於 7日內支付乙方第二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30%,計人民幣(大寫)叄萬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已收定金抵作

第二階段設計費。

2、第二階段:

乙方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後,應在 15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和擴初設計方案,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3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第二階段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7 日內支付乙方第三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30%,計人民幣(大寫)叄萬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

3、第三階段:

乙方應在收到第三階段設計費後 7日內完成第三階段全套圖紙,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3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全套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7日內付清設計費餘額,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計套設計圖紙。

4、第四階段:

乙方在工程開工時應到現場進行圖紙交底,並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到現場指導施工不少於 3次,以達到設計效果。

第六條 設計方案修改: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文件的,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對所變更的項目進行重新設計的,需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支付相應費用。

2、修改後的設計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圖紙

(2)項目造價

(3)主要材料明細單

3、修改後的設計文件需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與乙方及時溝通,並對設計方案進行確認。

2、甲方對設計方案確認後,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所約定的費用。

3、乙方進行圖紙交底時,甲方應參與。同時安排該項目的施工負責人蔘加,做好交底記錄,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設計方案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完成售後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設計費不予以退還。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設計費。

2、甲方對設計文件延期確認的,乙方設計期限順延,甲方超過7天不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3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0.5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4、乙方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0.5的設計費。

5、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賠償金。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甲方變更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應向乙方支付每天300元的趕工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時,可申請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協助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①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書作爲附件,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