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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協議書實用多篇

合夥合同協議書實用多篇

合夥合同協議書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 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 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 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 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 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爲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合同 篇二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合同協議書 篇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合夥經營養殖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資建設養殖場地、購買種苗資金、所有成本費用,以及負責贛州市章貢區及周邊的宣傳銷售。乙方負責養殖場全部事宜,包括種苗的購進和培育、養殖等全部事項。

二、養殖場設立地點爲 ,養殖場對外以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名義進行經營管理。

三、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間如有意退出合夥經營,需協商雙方(合同簽訂人)達成共識後方可退出了,到期後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可延長經營期限。

四、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贛州市章貢區及周邊的銷售合夥經營養殖的成品禽類,乙方負責大餘縣周邊的銷售合夥經營養殖的成品禽類。

五、乙方必須保證種苗到成品銷售之間存活率爲95%,並且全部能完全通過綠色食品出口檢驗。

六、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養殖種苗購入及成活率養殖等養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均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養殖場每三個月結算一次,純利潤部分(除去一切成本費用),雙方按簽訂人數,每人30%比例分成,剩餘10%的利潤,通過雙方協商分配。

八、養殖場合作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簽字同意,乙方不得以養殖場和合夥名義對外舉債或擔保,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全部債務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負責處理清楚,同時,應雙倍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的, 造成合夥事項損失,應予全額賠償對方損失及承擔損失金額20%的違約金。同時,守約方可以情況解除合同,守約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經濟損失,若經濟損失的計算有爭議的,雙方約定守約方可以在1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酌情決定具體損失數額,違約方按照守約方在此幅度內決定的損失金額予以賠償。

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解除合同的,養殖場存欄的禽類和甲方投資各項設施設備及物品,由雙方在10日進行協商結算,協商不成按照本協議約定保護價50%交由甲方處理,處理所得價款,各方按協議多退少補。

十、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任何一方的通知、函件以書面形式發送的,對方應予以簽收。或者雙方在履行合同中,也可按以下方式和接收系統處理和送達:

甲方聯繫人: 電話: ,收發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人: 電話: ,收發電子郵箱:

以上述方式進行的送達,均可視爲有效送達。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以補充協議方式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合同協議書樣板 篇四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合同協議書 篇五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人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

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年,地點位於______。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___萬元人民幣計股。

三、入股金資計算,按人民幣___萬爲總資產(以簽約當日起算計)共計100股(此爲原始股),甲方佔股90%,乙方佔股10%。

四、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表,乙方有權利知道,並雙方信息一致。

1、純利潤分紅:每月總業績扣除所有一切費用後,是當月純利潤,有多少利潤(純利),即次月20日發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內上班則當月無分紅)。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間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五、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並退還乙方出資的2萬元股金)。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因天災、國家政策或拆遷等原因造成店面無法經營,各自承擔損失並解除合同,並按股份比例處理資產。

4、乙方如中途需退股,則前期投資2萬元資金歸甲方所有,並終止合同。

六、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於甲方持有,甲方投資爲大股東,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帳,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八、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發表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人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債務。

3、乙方合同期必須在崗工作,如不是在崗工作,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乙方出股的2萬元股金。

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本合夥人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人的利益。

十、合夥經營期間,合夥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違約,則前期投資2萬元股金則歸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時間: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