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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精選多篇)

第一篇:土地租賃合同範本土地租賃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精選多篇)

土地租賃合同範本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範性法律文件,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

本合同租賃地塊所有權屬於小谷圍街貝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位於大學城中環東路附近,宗地總面積21000平方米(大寫:兩萬一千平方米)。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爲平方米(大寫:平方米),上述土地四至範圍如核發的《建設用地批准書》/《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詳見附圖。

本合同租賃的土地,規劃的用途是。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經營期限爲:20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租期第一年的前六個月,甲方免收租金,租期第一年的後六個月租金標準爲人民幣¥13元/m2?月,第2-10年,租金每年遞增5%,從第11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具體的租金計算標準如下表:

年次 租金標準(元/m⒉?月) 月租金額(元)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爲不含稅額,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由乙方負責所涉及租稅款項。

租賃合同簽訂後,承租人應於十日內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1500000)作爲保證金。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且雙方應繳費用結算完畢之日起七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乙方須提前一個月支付租金,第一期租金應當在租期首年第六個月的10日之前,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內。甲方指定銀行爲:;帳號:

第四條 工程監理

甲方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兩幢商業樓建設工程的監理公司,與中標的監理公司簽訂合同。監理公司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有關監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依土地現狀向乙方移交土地,不作任何平整;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平整處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和報建手續,乙方須辦理以甲方爲權屬人的產權證,並負擔全部費用。辦證期間,乙方須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付租金。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用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的相關手續,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基礎設施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自行完成兩幢商業樓的報建、審批等手續。在租用地塊動工興建前,乙方必須按照規劃項目要求以甲方名義辦理用地、規劃、施工等報建審批手續。

辦理上述事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的報建、施工、辦證等手續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乙方必須按照《廣州市大學城貝崗保留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建造兩幢商業樓,並保證該兩幢商業樓的建築面積不少於26000平方米。

(四)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監督,承擔全部監理費用。乙方須依法辦理質量、規劃、消防等全部竣工驗收手續,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後,乙方須辦理以甲方爲權屬人的房地產證及其他相關權屬證明。乙方僅對建築物及其配套設施享有合同規定期限內的佔有、使用、受益權,不得轉讓、抵押或處分地上附着物的任何部分。

(五)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廣東省、廣州市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按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規劃涉及要求建設施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六)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進行合理動工開發,工程建設期不超過兩年。

(七)乙方在租賃土地上建設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合格等級。乙方出租建成的房屋,自行承擔房屋出租產生的各類稅金。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在土地租賃期限內,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乙方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或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籤訂土地租賃合同變更協議。

(九)乙方應守法經營,自負盈虧,依時足額繳交水、電、稅等一切經營所需的費用。

(十)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將本合同租賃的土地歸還給甲方,乙方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歸還給甲方前,不得惡意破壞其使用現狀。

第七條 續約規定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土地租賃期限屆滿前半年申請續約。經甲方同意續約的,甲乙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訂立續租合同。

第八條 地上附着物的歸屬及使用

租賃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僅享有租賃期內的佔有、使用、收益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乙方已交租金,並雙倍退還保證金。

乙方逾期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租金的,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繳納租金總額的4‰作爲滯納金。

出現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出租土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並沒收保證金:

1、乙方逾期2個月未繳納租金,甲方應通知乙方限期繳納,指定期限屆滿乙方仍未繳納;

2、乙方遲延繳付租金,累計達3次;

3、乙方未足額繳付租金,累計達3次;

4、乙方逾期繳納水、電、稅費,甲方應通知乙方限期繳納。指定期限屆滿乙方仍未繳納;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未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報建、施工、竣工驗收、辦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指定期限屆滿乙方仍未改正;

7、乙方在經營期間非法轉讓、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地塊上的建築物及其配套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指定期限屆滿乙方仍未改正的;

第十條 免責事由

因不可抗力導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責任,但應當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相對方,並且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七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書面說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租賃期屆滿前收回租賃土地:

1、國家爲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國家爲實施城市規劃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3、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甲方依照本條第三款第1、2、3項的規定收回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金額按照承租年限分配,以乙方使用年限爲基準,乙方已經使用的年限歸甲方,乙方未使用的年限歸乙方。

第十一條 告知義務

一方變更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戶等與相對方履行合同有關事項的,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書面通知另一方。因延遲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小谷圍街道辦事處主管部門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一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目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廣州市大學城貝崗保留區修建性詳細規劃》一份

甲方(簽章):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第二篇:土地租賃合同範本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 租賃土地情況

1、 甲方將位於蘇州市勝浦鎮(東至新浦河、南至吳勝路、西

至園東新村、北至銀勝路)的一塊土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農業用途使用(經營項目要列明細),該土地總面積爲約畝(具體以測量圖爲準),土地的性質爲農業用地。

2、 該土地位於50萬伏高壓走廊控制帶內,且電力部門將來可

能在該土地上再增設高壓電力設備和線路。

二、 租賃用途

1、 該土地租賃後僅限於以下用途:(1)農作物;(2)果樹類;

(3)蔬菜瓜果類;(4)花卉、苗木;(5)水產養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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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農業項目。

2、 乙方應合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資源,嚴禁土地拋荒現象出

現,土地內可適當建設耕作及農副產品運輸用的道路,路面寬度不得超過5米,路面材質最好用水泥碎石。

3、 土地內除經批准建適量配套用房(農機具和農產品庫房等)

外,不得建築其他設施及構築物。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四、 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五、 租金計算、付款方式及保證金:

1、免租期限:甲方給予乙方塊年免除租金的優惠待遇,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每年每畝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年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從開始繳納租金的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5%-15%(每3年遞增一次)。

3、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第一筆的租金,以後每筆租金乙方須提前一個月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須預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押金,該押金於本

合同終止後雙方交割完畢甲方驗收合格且無異議後,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付保證金人民幣1000000元(大寫:壹佰萬元整)給甲方,該保證金的目的在於保證乙方嚴格按照最初雙方通過的項目方案逐步實施,在項目按計劃實施且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按工程進度同比例無息返還給乙方。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該土地後,需在投資總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元(大寫:),同時乙方的工程建設方案必須得到甲方政府辦公會議通過和認可,方可進行施工。若乙方擅自施工,則視爲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第八條第2項的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土地用途經營,且經營作物必須符合國家《電力法》的規定。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違反合同和項目方案的約定,擅自經營其他項目方案,即視爲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第八條第2項的違約責任。

3、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如逾期繳納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五計罰。經甲方追收,超過30日乙方仍未全額繳納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乙方除承擔逾期繳納租金的罰金外,同時應向甲方承擔第八條第2項的違約責任。

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

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第八條第2項的違約責任。

5、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及國土房產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建設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要求及條件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該地塊的相關手續,但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租賃期內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在該土地內所產生的任何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責任事故的,該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第三方的事故責任及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租賃期間如供電部門需要在本土地上增設高壓設備和架設線路,乙方應積極配合,並無條件做好清拆、搬遷工作。該清拆、搬遷工作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向甲方追償。如供電部門架設線路需徵用部分土地,徵地費用由甲方獲得,但供電部門按規定補償的青苗費或其他搬遷費用由乙方獲得。

8、租賃期內如政府規劃需要徵用該土地的,不屬於甲方違約。甲方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做好搬遷工作,乙方享有屆時國家相應搬遷補償政策相關標準補償。並無息退還剩餘保證金給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做好清拆、搬遷工作。

9、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

水,冰雹,戰爭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不屬於違約,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包括房屋、門窗、水電、排污、各種線路及管道等電源線路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且合同終止時,乙方保證該土地的綠化率不得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甲方政府辦公會議通過設計方案的綠化率的50%。

2、租賃期滿,如繼續租賃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定土地租賃合同書。本合同生效起,乙方享有在勝浦鎮的農業用地優先租賃權(高壓走廊等地塊)。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實際投入(以屆時政策標準)賠付給乙方,本合同終止。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沒收全部或剩餘保證金和押金,同時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土地附着物等(不包括生產設備)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九、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放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 3份,乙方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定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租賃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

甲方:八一一六七部隊後勤部

乙方:李雙

經甲乙雙方協商,爲其共同利益,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熊嶽鎮郭屯村北81167農場,現將雙方責、權、及義務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面積。

位置:農場場部房前向南400米,東側土壩軍分區

地界,西側土壩種蓄場地界,共44畝,院內及房東4畝合計48畝。

二、租賃期限爲2014年12月末。

三、租賃費每年每畝200元計:9,600.00元,每年四月

三十日前交租賃費。

四、租賃土地用途:主要是開發高效農業項目。反季水

果,蔬菜、大棚、露地水果、儲存、畜牧養殖配套項目及深加工等。

五、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12間房屋及原場部院內,做

爲場房使用,其它危房自行維修,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應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併爲其生產經營

提供水電配套設施。

七、在土地租賃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否則承擔

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在土地租賃期內,如國家徵用土地時,地上覆着物

及建築物的賠償應歸乙方,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當年土地租賃金。

九、租賃期滿後,如不是國家徵地乙方有該土地繼續租

賃的權力。地租另議。

十、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

後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八一一六七部隊後勤部熊嶽農場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

第四篇:土地租賃合同(樣)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位於,東西,南北(佔地面積約),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土地租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爲年。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賃費即_______元整。乙方依約按時交納租賃費,交費時甲方應出示相關證據。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經雙方商議,免收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從年月日起每年租金爲人民幣元。

3、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並且完整無異議,無任何經濟、法律、責任等糾紛,保證該土地未設定抵押、擔保等他項權利。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

4、在租賃期間,如因土地、道路權屬問題產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並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5、.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甲乙雙方都應自覺遵守履行合同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土地租賃期間,但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國家徵用或政府開發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遇國家徵用或政府開發所得補償,土地補償歸甲方,廠房建築、機械設備及搬遷補償歸乙方。

6、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土地租賃合同(3)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承租方:(簡稱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集體所有部分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現就具體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土地狀況1、租賃土地位於蓮江口鎮萬慶村(村村通)公路道東、加油站北側及東側,南鄰哈肇公路、北臨上水壕、東臨鶴大高速公路、西鄰樹牀(詳見附圖)。

二、土地用途:土地爲農業科技開發、養殖、飼料加工、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農副產品、高端米生產、種業開發。農博館、科技展示田、品種鑑定試驗基地、辦公室及庫房等。

三、土地年限:土地承租經營年限爲伍拾年,即從2014年4月25日期至2014年4月25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交款方式:土地租金爲50年,(38,120㎡x12.00/平方米),共計租金肆佰伍拾柒萬肆仟肆佰元整(¥4,574,400.00元)乙方向甲方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金額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圓整(¥2,500,000.00元),第二期於2014年6月1日前用現金或銀行轉賬將下欠土地租金2,074,400.00元全部結清。以甲方出示的收款收據爲準。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租金等費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項目建設,農業技術開發。

4、甲方協調保證乙方農業用水、用電,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土地的道路。

5、按照萬慶村本村村民用水、用電價格收取乙方水電費。

6、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審批手續。

7、如果乙方使用合同規定的土地而引起各種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及甲方土地原持有人不得在該土地進行任何種植、建設等行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有權利用和經營承租的土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等。

2、乙方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享受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享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辦理集體土地各種流轉使用權。

5、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同他人聯營、轉租他人經營的權利,也可抵押貸款、繼承等權利。但必須告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乙方要合理利用資源,搞好水土保護,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經簽訂,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3、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遇到國家徵用或佔用該土地,土地補償費用歸乙方,對該土地上的建築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超出年限的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

4、如果甲方重複發包該土地或擅自斷水、斷電、斷路等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的所有損失由甲方無條件全部負責。

5、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甲方有限乙方承租:地上所屬財產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繳納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本合同條款如有駁於國家法律法規,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雙方各兩份。

甲方(租賃方):蓮江口鎮萬慶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乙方(承租方):黑龍江省墾農種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