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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協議書(新版多篇)

標準協議書(新版多篇)

雙方協議書 篇一

甲方(出售人):

乙方(購買人):

丙方(居間人):

經各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出售房屋給乙方而收取購房定金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1、交易房屋坐落於中衛市 ,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

產權證號: ,產權人: 。

2、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權屬無瑕疵、無債務糾紛,符合上市條件。

第二條 房屋交易

1、交易房屋的性質爲以下第 種: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包括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2、乙方經現場勘驗甲方上述房屋後,對甲方出售的該套房權的權屬狀況、設備、裝修等情況進行了解,確認以人民幣(大寫) 元整的'總價款購

買該房屋,此價款□包括/□不包括以國家規定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

3、加以雙方同意,本次房屋買賣涉及的稅費由 方承擔。

4、乙方的房款支付方式爲以下第 種:

(1)全款;(2)商業貸款:擬貸款金額爲 ;

(3)公積金貸款:擬貸款金額爲 ;組合貸款:具體約定

爲 。

第三條 定金金額及支付

1、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是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收取定金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附後)。

2、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則加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簽署買賣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後 個工作日內簽署《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2、甲乙雙方同意,由丙方爲本次交易提供居間服務,且在簽署《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時由□甲方/□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代理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本

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私自或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成交該房屋的,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乙方支付本條約

定的全部居間代理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就乙方的購房資格事宜,各方同意:

(1)乙方保證並承諾最遲在簽署買賣合同之前,向丙方提交購房資質審覈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材料;乙方保證其提交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乙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導致其未能

通過購房資格審覈的,就乙方已支付的款項,甲方有權不予退還。

(2)丙方協助乙方經行購房資格審覈;如乙方未能通過購房資格審覈,各方免責且本協議自動終止,同時,甲方應在資格審覈結果出具後五個工作日內直接向乙方退還其已支付的定金,但本條(1)中

約定的情形除外。

2、因本定金收付所引起的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受託人: 受託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協議書 篇二

甲方(車主):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乙方(拼車人):

1、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2、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3、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一、雙方定義

“駕車人”甲方是指在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中的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條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對自身及拼車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沒有身體不適或酒後不適合駕車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拼車人”乙方是指參加自發組織活動中的沒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員,爲完成參加目的,自願拼乘駕車人、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的人。委託人承擔拼車行爲所必須的油費、路橋費等,不收取勞務費等其他費用。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拼車人分攤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並非車主向非駕車人收取的勞務費用。

二、雙方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意外或損失,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離開車輛時,應注意關好自己一側的車窗,駕車人應注意鎖好車門。如因未鎖門或未關窗造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損失。

3 、乙方出現不安全或對車內設施不當操作的行爲時,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導

4 、乙方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上車,應注意保持車內清潔,愛護車內設施。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車內污染或車輛或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 、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換乘其它車輛,視爲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離開再返或擅自離開,甲方不對其離開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7 、乙方駕駛車輛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並確保自己的駕駛證合法有效。如果由於乙方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對甲方和第三方損失的賠付)。

8 、行車途中如遇任何非雙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況、車輛故障、第三者盜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財物損失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一方的損失。

9、車輛在自駕拼車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財、物的損失損害的,由當時駕駛員及甲方共同承擔(如甲方爲駕駛員,則由甲方全部承擔)。

10、爲規範拼車過程中參加者的`拼車行爲,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

簽定日期: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3

甲方: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爲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繫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並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爲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協議書 篇三

甲方:XX

乙方:XX

乙方受僱於甲方,系甲方在職員工,鑑於乙方以往的銷售業績表現優秀,甲方爲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條件,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對乙方購置私車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諾,購車時本人已取得駕駛證。

二、乙方以本人名義與汽車銷售商簽訂汽車購銷合同。

三、乙方必須爲車輛購買交強險、車損險、商業三責險。

四、乙方承諾爲甲方服務期間,乙方所購車輛爲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長期不使用,不得將該車輛借給其他人使用。

五、甲方一次性補貼乙方購車款XX萬元。乙方選擇的車型應以業務或商務型爲主,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擇適當價位的車輛,車價超出購車款補貼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車價低於購車款補貼款的,購車補貼調整爲相應的車價款。

六、甲方補貼乙方購車款XX萬元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車輛購置稅費、上牌費用、保險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事件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如甲方因此遭受了經濟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損失發生三日內予以賠償。

八、乙方在購車後,將購車合同、發票、登記證等所有非必須隨車攜帶的車輛手續交由甲方保管。

九、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自費更換新車,並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輛過戶給第三方,否則,應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規定立即償還甲方購車補貼款,同時不得再享受任何車輛方面的。補貼。

十、基於甲方給予乙方的車輛購置資助及補貼,乙方承諾爲甲方工作的服務期不低於三年,即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並保證連續三年完成公司下達任務目標。

十一、乙方在任職期間違反甲方相關規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7日內返還甲方購車補貼款XX萬元,如乙方不能按時還錢,甲方有權沒收車輛,並對車輛任意處置。

十二、無論何種原因,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三年服務期限屆滿前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需向甲方償還不足期限的分攤補貼款,具體計算辦法爲:總補貼款/三年服務期限X不足期限,該款項需在乙方辦理離職時一次性支付。

車輛在三年服務期屆滿前滅失或毀損無法修復的,乙方可自費購置新車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購置新車代替,則需在車輛滅失或毀損後XX日內按照上述標準償還不足期限的分攤補貼款。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