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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運輸合同書(通用多篇)

公路運輸合同書(通用多篇)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一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運輸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貨物運輸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貨物名稱、數量、重量:

二、乙方承運的貨物應在 年 月 日從 起運,途經於安全運抵甲方卸貨。

三、貨物運輸包乾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包括:運費、裝卸費、吊車費、過路費、保險費等全部費用。

四、甲方貨物總價值險,保險率爲 %,貨物保險費爲 元,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乙方駕駛員要十分愛惜甲方貨物,謹慎駕駛,文明行車,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六、乙方負責甲方貨物的捆綁、緊固、防護。貨物裝卸和運輸途中的保護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保證將甲方貨物(設備)完好無損地運抵甲方施工現場。如發生貨物破損、缺少、丟失和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因乙方人爲原因,致貨物不能按時運到甲方施工現場,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驗收:乙方將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卸貨後,經甲方設備專業人員驗收覈對所運貨物無破損、缺少、滅失後,在收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此收貨單是雙方結算支付運費的唯一依據,塗改無效。

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裝好貨物(設備)起運前,甲方可預付貨款 元;貨物(設備)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接貨後 日內付清運費餘款。

十、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禁物品的運輸管理規定。否則,誰違反,誰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將貨物(設備)運抵甲方施工現場,甲方不能按時驗收接貨和結算支付運費,均不屬違約。

十二、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三、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地址:(公司地址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電話:

電話: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二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及起運地點:高粱從盆堯、歐營、東張營、高樓、李樓營及孟寨。

1.2、到達地點:甲方所在周營鄉基地內。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制定運輸流程及計劃。

2.3、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1) 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 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複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起運地點。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計劃當天運輸完成。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調度機構,安排專職調度人員進行調度,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運輸工作。

3.4、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卸車費,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於抵扣賠償金。

3.5乙方確保組織運輸車輛在20輛以上。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輸價格爲:按照貨物起運地點中盆堯區域按30元/噸標準執行;其它區域按25元/噸標準執行。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託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後,根據運費結算標準,按照四十五天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文本及時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三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爲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爲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x至x按元/件、x至x按元/件。(此處x填地名)

七、乙方至x到達時間爲 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爲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四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爲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爲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僞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 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 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覈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4)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覈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爲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爲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五

託運方(甲方)xxx

承運方(乙方)xxx

地 址: xx

地 址:xxx

法定代表人:xx

法定代表人:xxx

電 話:xxxxx

電 話:xxx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爲: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託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並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並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託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託運單中的指令爲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託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爲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爲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爲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後,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爲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後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並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託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污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託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xxxx 承運方:xxx

授權代表:xxx 授權代表:xxx

簽字/蓋章:xxx 簽字/蓋章:xxx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六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供貨數量及時間: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貨量 噸。

二、交貨地點:

三、質量標準:

1低位發熱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於5800大卡時,按5800大卡計算;

2揮發分:在12%--20%之間;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徵:≤3

6以細煤爲準,最大顆粒直徑不超過8釐米;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

五、價格覈算辦法:

1 、完成合同供貨量,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執行含稅價 元/大卡;

2、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收到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以下或揮發分12%以下拒收,若連續兩天發熱量低於5000大卡或揮發分低於12%,則第三天等化驗結果合格後方可卸車,不合格則退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於卸車部分,需方從善意出發,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A、熱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間時(含50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間時(含48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低於4600大卡,價格執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於7%時,水分每超1%,從價款中扣除1%(按化驗加過,單車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標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 元/噸。

4、若認爲弄虛作假,當批原煤扣除不結算,另按當批原煤價格的三倍罰款,並取消供貨資格。

5、供方需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同需方簽訂採購合同後,到財務備案。凡發現供方提供的證件或發票又一次虛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取消供貨資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較多或煤塊直徑超過8釐米,則按此部分的實際重量進行折噸扣除。

7、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貨量,應按本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或從貨款中扣除。

七、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及辦法:

1、質量按本合同第三條款執行;

2、以需方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取樣化驗的結果爲準。若供方對需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4小時內提出,雙方可共同現場取樣,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樣進行復測,以技術監督部門化驗結果爲準,費用由供方負擔;

3、數量以需方實收數量作爲結算依據。

八、結算方式:

實行一票制(全部爲增值稅發票),票據齊全後可結算,承兌匯票各佔50%。每月結算一次。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票據單位、收款單位必須一致。

3、連續三個月不完成供貨合同,取消供貨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書 篇七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須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將甲方貨物從 運輸至 。

二、貨物運輸量爲 運輸單價 運輸費總額爲人民幣 元。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具備合法物資的運輸車輛,以保證甲方貨物安全及時達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不具備合法資質,在運輸途中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在裝卸運輸、客戶收貨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如不及時報告乙方將負一切責任。

五、在運輸途中貨物如丟失損壞,則乙方應按丟失損壞的貨物數量的訂單價格賠償甲方,並在運費中一次扣除。

六、乙方沒有按時把甲方的貨物運到收貨地,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誤的(天氣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輸手續並認真驗貨裝車,雙方簽字確認貨物的數量規格。

八、乙方對甲方的出貨、貨運數據必須保密。

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運輸安全的、或包裝破損的,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十、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經國家法律部門批准的合法的`可運輸的貨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絕承運。

十一、甲方必須在交接貨物時,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收貨人的姓名、地址、貨物名稱,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誤,乙方不負任何責任,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二、甲方在貨物起運時,先支付乙方10%的運輸費,其餘運輸在甲方收到貨方簽收的回單後兩日內與乙方一次性結算並支付。

十三、甲方在沒有完全收到收貨方簽收的回單情況下,有權延遲支付運費,直到收到全部回單。如遇原始送貨單丟失,甲方在乙方能夠出具收貨人蓋章的收貨明細之後,方可支付運輸費。

十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將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讓他人。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制定補充合同。

十六、凡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雙方均有權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