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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書(新版多篇)

股份代持協議書(新版多篇)

股份代持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一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況

1、甲方在 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爲持股;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日期:

股份代持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鑑於:

1、甲方與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三

委託人(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況

1、甲方在 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爲持股;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四

甲方(實際出資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

乙方(名義股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爲持有。

3、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三、股份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以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爲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爲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爲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爲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爲,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爲,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免費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八、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五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協會:

我們是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諮詢中心(以下簡稱______中心)的委託,就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因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協議糾紛一事,鄭重致函貴會。

我所承辦律師聽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對案情的詳細陳述,並認真審查了相關材料,我所認爲:

二、協議履行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第60條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約履行了自己的協議義務,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設計、編務等一系列的工作,並於協議簽署當日向貴會交納了____________萬元的管理費。此外,爲履行雙方簽署的協議,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賃房屋作爲辦公場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萬元。但貴會在簽署協議後卻怠於履行自己的協議義務,致使雙方的協議無法得以繼續履行。

依據上述事實,我所認爲:

一、時至今日,鑑於貴會的違約行爲及目前的實際情況,雙方已實無必要繼續履行協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第107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當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貴會應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返還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費______萬元,並承擔同期銀行利息;

2、承擔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協議而發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房租、人員工資、印刷專用稿紙信封等費用。

三、據____________中心陳述,其願意與貴會友好協商此事,故在雙方協商時,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張貴會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即可,其他要求在協商時可以放棄。

現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權,特正式致函於貴會,要求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請貴會接收此函後於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答覆我所。我所誠望貴會能夠重視此事並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履行還款義務。我所歡迎貴會來電來函,就此事做進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決此事,以免雙方訴訟之累。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六

甲方: ,身份證: ,

住址: ,電話: 。

乙方: ,身份證 ,

住址: ,電話: 。

鑑於:

1、甲方與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x

乙方(簽字):xxx

xxx年xxxx月xxxx日

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