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進口合同多篇
技術進口合同篇1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爲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爲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爲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爲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爲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爲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爲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爲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爲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爲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爲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爲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爲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lp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爲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爲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爲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爲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lp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lp的作用
(1)alp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應爲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lp的責任
(1)alp應作爲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lp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lp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lp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lp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爲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alp:(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進口合同篇2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
鑑於乙方擁有××技術,並有能力製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並願意許可給甲方;
鑑於甲方願意從乙方獲得製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技術進口合同。
爲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 義
1.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 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 藝流程以 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 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釺、材料規範及零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1.4. 標準指爲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難。
1.5. “淨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 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 合同內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2.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諮詢。
2.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爲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 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爲淨銷售額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 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合同範本《技術進口合同》。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爲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 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 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彙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 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 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 爲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 爲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覈的 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覈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 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覈的標準和幾次考覈的期限(略))
7.2. 考覈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 如考覈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覈驗收。
7.4. 如考覈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第二次考覈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 若考覈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覈,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 若考覈試驗產品第三次考覈試驗不合格
技術進口合同篇3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絡並簽署執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於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議如下並將依法遵守:
第1條合同範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並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佔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爲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總額相當於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爲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採用公制單位並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後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並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註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儘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場專遞或快遞收據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定進行並完成設計和設計聯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範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爲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後應及時仔細審查並應將資料中發現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絡會期間,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參觀製造合同設備的工廠並答覆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並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和/或有義務根據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已經和/或有義務獲得關於合同工廠的持續有效的、可執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准。(或者賣方保證根據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准。)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於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定地運行並且能夠製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格詳見附件3的規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過良好開發的、可投入工業生產的並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定並且適合於合同規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爲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託人或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解散、停產、歇業,或被責令停業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許可,或採取了任何行動或發生任何事件(根據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稱爲“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爲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的條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於解決爭端的任何規定以及合同中關於雙方在合同終止後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定。根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後或終止後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採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爲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_%)。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後_____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1條仲裁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並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13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後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准(根據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13.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13.4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先。
13.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進口合同篇4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爲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爲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爲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爲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爲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爲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爲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爲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爲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爲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爲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爲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爲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爲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爲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爲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爲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爲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爲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爲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進口合同篇5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及技術要求
(一)委託技術諮詢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
(二)服務方式:_____________。
(三)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覈驗收指標標準:
1、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
2、技術及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
(四)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後應提交的技術成果及資料:_____________。
二、服務期限、地點、進度安排
(一)服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
(三)進度安排:_____________。
三、資料的提供
(一)甲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次技術服務編寫的結論。
四、項目驗收及服務保證
(一)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二)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
(四)甲方驗收後出具__________,作爲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五)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爲_____________。
1、18個月。
2、12個月。
3、6個月。
4、3個月。
(六)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乙方怠於履行保修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技術服務費用: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大寫)。項目所需全部費用________。
(二)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用實際結算按照以下第____款方式確定:
1、固定價款。
2、可調價款。價款確定原則:_____________。
(三)技術服務費用採取以下第____款方式進行支付:
1、一次性支付: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
2、分期支付:
(1)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項目費用總額的100%,預留____作爲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2)按照進度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用以____方式付款:
1、轉賬。
2、電匯。
3、信匯。
(五)本合同價款____稅(含/不含)。乙方應開具________發票(增值稅/普通),乙方負責開具合法發票,乙方不開具合法發票,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責任。
(六)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1、收款人:_____________。
2、開戶行:_____________。
3、賬號:_____________。
六、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一)甲方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報告。
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5、其他: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樣品。
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工作過程中現場踏查、資料收集、與各科室及基層單位交流溝通的配合。
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後____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三)乙方權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等。
2、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____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爲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3、如果甲方的提供相關資料影響項目進程,則乙方有權利順延工期。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完成本次技術諮詢的各項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技術服務費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2、對甲方交予的.各項信息資料應妥善保存不得損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信息資料等有無法滿足正常工作需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商榷;工作完成後____個月內應歸還上述各項技術資料,不得擅自存留複製品。
3、乙方在進入甲方作業現場時,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如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七、健康、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
(一)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有關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對其工作人員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的安全負責,如因乙方工作人員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技術成果歸屬及保密
(一)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技術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發明、新發現等,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的歸屬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1、甲方所有,乙方________(有償/無償)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的,不影響乙方的使用權。
2、乙方所有,甲方________(有償/無償)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的,不影響甲方的使用權。
3、雙方共有,雙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一方轉讓技術成果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三)保密
1、在在雙方接觸、洽談、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及在服務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關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圖紙、圖表、數據等。但下列信息不屬於保密信息:
(1)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2)從任何對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信息。
2、對於屬於乙方所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3、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年內,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權利瑕疵擔保
因執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軟件及其他知識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因侵權給合同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十、對外關係
乙方在其服務範圍內與其他服務方之間的工作關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十一、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認爲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三)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甲方除應支付已經完成部分的技術諮詢服務費用外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技術服務費的超過____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違反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第3項保密條款的,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____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爲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本條本款第2項的約定支付逾期違約金。
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第2項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工作進行轉委託,應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八條第(三)款第1項、第3項保密條款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十三、保險
(一)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全部人員進行保險,如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甲方過錯除外),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人員的損害,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只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對於未保險的部分甲方不予賠償。
十四、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發生破產、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4、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後____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對違約行爲仍未能完成補救。
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3、一方依本條第(一)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
(一)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如本合同屬於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十六、其它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進口合同篇6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協議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協議登記編號爲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爲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爲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爲協議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爲協議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協議。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協議和技術中介協議。
技術培訓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協議。
技術中介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爲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協議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協議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協議。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協議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協議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協議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協議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協議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協議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爲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方就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標準,採用____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協議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爲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爲: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爲:____________元,由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協議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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