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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報告

2017年,國稅局在市國稅局、區委及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實施依法信訪戰略,狠抓信訪工作各項制度落實,較好地完成了信訪工作任務,促進了國稅事業健康發展。現將全年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信訪風險隱患排查化解情況

我局堅持“預防爲主、先入爲主”的方針,積極排查信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全力營造穩定、有序的經濟社會環境。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信訪隱患

一是稅收執法環節。部分幹部的法治意識薄弱,會產生執法不規範的情況,容易導致對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侵害;有的幹部講究”人情味”,會產生執法不公平的情況,除對納稅人合法權益造成侵害外,還很容易導致徵納矛盾的激化。

二是納稅服務環節。少數稅務幹部重管理、輕服務,忽視納稅人的權利,在稅收政策諮詢服務中,易出現門雖好進,臉雖好看,但事依然難辦的情況,導致拉大了徵納之間的距離,尤其是沒有把徵稅人與納稅人的關係由過去的不平等關係還原爲彼此依存的平等關係。

三是法律救濟環節。發生徵納矛盾和爭議,如果國稅機關不把工作做在信訪行爲發生之前,引導納稅人通過聽證、複議甚至訴訟等法律救濟途徑來尋求解決,極有可能引發信訪事件。  

四是福利待遇環節。離休退休(退養)幹部的經濟待遇、就醫醫藥費用、子女就業等敏感問題,如果不能做到堅持原則,妥善處置,該給的給,不該給的不給,就極易引發意見和矛盾,造成大多數人的心理失衡,導致信訪事件發生。  

(二)風險隱患處置化解情況及穩控措施  

爲加強風險隱患處置化解工作,國稅局全面推進各項工作,集中開展信訪風險隱患大排查活動,徹底查清並有效解決存在的各類風險,努力打造健康和諧穩定的環境。

一是強化政務公開。建立健全面對納稅人、社會各界和國稅幹部的政務公開制度,將稅務行政執法權和稅務行政管理權“兩權”置於“陽光”之下。通過滿意度調查、設置意見箱、公佈舉報電話、聘請特邀監察員、召開納稅人座談會等方式,拓寬內外監督渠道。

二是嚴抓維穩排查。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關懷廣大幹部的工作、生活和學習,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的發生。時刻關注重點羣體,確保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彙報、處理,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避免出現越級信訪、羣體訪事件。

三是加強執法監督。充分利用“三項制度”,重視事前監督,對各類日常執法行爲,從程序和實體上進行嚴格把關,特別是納稅人反映強烈的稅負覈定調整、違章處理處罰等環節的監督,預防不規範執法行爲的發生;對重點執法環節的事中監督,認真執行重大稅務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和日常檢查案件審理制度;做好執法後,相關影像資料的留存工作。

四是加強服務意識。通過例會學習、專題培訓、道德大講堂等,持續強化稅務幹部服務意識,不斷優化工作作風,大力提升業務技能,以優質的服務、過硬的素質、良好的作風讓廣大納稅人滿意,防止信訪問題的發生。

五是維護納稅人權益。用足用活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政策法規,切實做好公開辦稅工作,實行“陽光執法”,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嚴厲查處偷、騙、抗稅等行爲,爲納稅人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二、對重點案件跟蹤處置情況

在十九大期間,國稅局採積極採取多項應對措施,確保信訪人員穩定,未出現一例上訪、越級訪、進京訪等重點案件。

一是區局領導高度重視。在十九大前夕,專門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當前信訪工作態勢,對信訪穩控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整理重點人員名單,將走訪、穩控工作明確落實到人,強化責任追究,傳導工作壓力,杜絕進京信訪事件的發生。

二是積極形成通力合作。與區信訪局、區公安局等建立有效合作機制,持續補充完善重點信訪人員名單及信息,形成信息互通,並積極與街道、鄉鎮政府等聯繫,將相關人員納入重點監控對象,安排力量進行布控,確保信訪人員的穩定。

國稅局不僅在十九大期間認真做好信訪防控工作,在“兩會”等其他重要時間節點,同樣做好組織排查、化解風險等工作,確保無一例進京上訪人員。

三、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

(一)嚴格組織領導

區局黨組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信訪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和稅務系統信訪專題會議精神,講政治、識大體、顧大局,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自覺擔負起信訪工作主體責任。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主動承擔領導責任,帶頭推動工作落實。

(二)嚴抓責任落實

通過建立健全信訪接待登記制度,對羣衆反映的問題,及時登記造冊,能解決的問題及時給予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逐級反饋,並及時迴應、解決。加強對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信訪風險排查工作能力。認真落實全天候值班制度,明確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開機,遇有信訪穩定方面的緊急信息,迅速上報,及時妥善處理全局的安全穩定及職工羣衆信訪事項。防止因處理不及時、處置不當導致事態擴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發生。

(三)嚴抓包案責任

對各類信訪穩定風險點,實行包案責任制度。要求信訪工作包案領導和責任科室負責人務必保持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敏銳性,嚴格落實包案工作責任,真正做到人員信息情況準,採取的穩控措施得力,解決問題的方法途徑多樣。強化科室聯動,積極調處矛盾糾紛。加強信訪工作協調聯動力度,相互銜接,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積極主動地協調配合抓好全局的信訪穩定工作,切實增強信訪穩定工作整體合力。

(四)嚴實責任追究

將信訪穩定工作納入績效考覈範圍,對在信訪工作中出現的接訪不熱情、查辦不到位、方法不妥當、回覆不及時、執行政策不準確等問題,按照《信訪條例》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的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或越級上訪的單位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