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活動方案

關於召開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方案

各黨支部:

關於召開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方案

根據《關於召開2021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現就召開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以下簡稱“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的主題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緊緊圍繞深入領會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來進行,組織引導黨支部和廣大黨員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自我革命,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以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不斷開創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局面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會前準備

(一)認真組織學習(完成時限:1月20日)。各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前,廣大黨員要主動抓好自學,黨支部要集中組織黨員進行一次專題學習研討,爲開好組織生活會、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打牢思想基礎。要結合本部門職能職責,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疆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特別是《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等全會文件和輔導材料,認真學習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重要法規,學習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及自治區黨委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部署要求等,堅持原原本本學、全面系統學、深入思考學、聯繫實際學、融會貫通學,深刻把握和領會黨百年奮鬥的重大成就、歷史意義、歷史經驗,深化對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領悟加強黨的政治建設這個鮮明特徵和政治優勢,深刻認識黨同人民休慼與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聯繫,深刻認識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確保新疆工作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的重要性,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和執着,增強錨定既定奮鬥目標、意氣風發走向未來的勇氣和力量。對確因身體、外出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黨員,黨支部要採取登門走訪、電話聯繫、視頻連線等靈活方式爲他們“送學”“補課”,及時向他們傳達相關要求,提供必要的學習材料,做到全覆蓋、無遺漏。

(二)認真查擺問題(完成時限:1月21日)。各黨支部委員會要對照履行黨章規定的職責任務;對照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對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相應的機關黨組織工作條例等規定及自治區和市委貫徹舉措;對照完成黨史學習教育、專項整治、巡視巡察以及上年度組織生活會等問題整改情況;對照各族人民羣衆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發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黨支部委員會查擺的問題要形成問題清單。

全體黨員主要對照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號召和要求;對照新時代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對照革命先輩和先進典型,聯繫實際進行黨性分析。主要審視理想信念是否堅定、“四個自信”強不強;審視踐行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是否堅定、政治定力強不強;審視責任擔當是否堅定、鬥爭精神強不強;審視自我革命是否堅定、“四自”(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強不強,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能力、紀律、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每個黨員查擺的問題要列成問題清單。

(三)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完成時限:1月21日)。黨支部和黨員要主動徵詢,廣泛聽取上級黨組織、工作和服務對象以及身邊黨員羣衆等反映和意見。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要開展談心談話,坦誠交流,溝通思想,指出存在問題、交換意見建議。談心談話要注意聽取黨員對黨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員的意見建議,注意瞭解黨員工作生活情況、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況。黨支部書記要重點同新發展黨員、新轉入黨員、流動黨員、生活困難黨員、年老體弱黨員、受到處分處置黨員等談心談話,徵求對黨支部的意見建議,表達組織關懷,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完成時限:1月21日)。黨支部書記主持起草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委員和黨員同志自己動手撰寫個人發言提綱。發言提綱應突出問題導向,要本着對黨忠誠、對事業負責的態度認真修改,直奔主題、直面問題,從具體人具體事入手,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對照問題找差距,切實查擺問題。

(五)做好請示報告(完成時限:1月21日)。各支部要制定年度組織生活會的工作計劃,會議時間確定後,起草召開會議的請示並報送機關黨總支部;黨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班子成員個人發言提綱報送機關黨總支部。

三、召開年度組織生活會並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一)會議時間要求。各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求在2021年1月26日前開完。

(二)主要任務。要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組織黨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打掃思想政治灰塵,增強黨支部和黨員依靠自身力量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支部書記要代表黨支部委員會向黨員大會述職,報告2021年黨支部工作,通報黨支部委員會查擺問題情況,並請黨員對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作風等進行評議。黨支部全體黨員採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的方式,在黨員大會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批評和自我批評要聯繫具體人具體事,直言不諱、開誠佈公、不講空話套話,不搞一團和氣。黨支部書記和黨支部委員要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帶頭開展批評、深刻自我批評。在黨員大會上,要採取發放測評表的方式,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進行民主評議。

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應當面對面開展,預備黨員參加民主評議,但不評定等次。

(三)會議議程

會議由各黨支部書記主持。

1、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委員會向黨員大會述職,報告一年來黨支部工作,介紹年度組織生活會準備情況,並通報黨支部委員會查擺問題情況;

2、黨員們對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作風進行評議;

3、黨支部書記、支部委員、全體黨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

4、發放並填寫測評表(附件1可在會前發放,會上收取;附件2、3現場填寫)。

5、參會的黨組班子成員或者機關黨總支委員點評會議。

四、會後工作

(一)報交評定結果(完成時限:1月26日)。組織生活會後,各黨支部召開支委會議,確定評優人選,各支部評定爲“優秀”的比例不超過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評定結果向全體黨員反饋。黨支部委員會將民主測評結果及時報送機關黨總支部備案。

(二)抓好整改落實(完成時限:3月30日,並貫穿全年)。針對查擺和評議出的問題、黨員羣衆的意見建議,黨支部委員會要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黨員要做出整改承諾。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諾要對着問題去,落在具體實事上,實打實、可操作,定一條、做一條、兌現一條,不放空炮。整改清單和整改承諾要在一定範圍內公示,接受黨員羣衆監督。

黨支部委員會整改清單要報送機關黨總支部備案。黨支部書記作爲黨支部委員會整改第一責任人,向黨員大會述職時,要報告上年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整改敷衍應付、問題原地打轉、黨員羣衆不滿意的,機關黨總支部要及時批評糾正,必要時採取組織措施。黨支部要結合全面推行落實“黨旗映天山”主題黨日製度,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監督黨員責任,督促黨員承諾踐諾,確保整改到位。

(二)報告召開情況(完成時限:1月29日)。各支部會後形成年度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情況報告,經支部書記審定後,以支部名義報機關黨總支部。

(三)通報會議情況(完成時限:2月12日)。年度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結束後,機關黨總支部形成情況通報,印發各黨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