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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和範圍:規範公司開發建設項目的施工管理,確保施工質量、進度、成本達到公司預期的目標,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的標準。

2.職責:

2.1工程部和總工辦負責項目開發的前期工作。

2.2工程部(項目部)負責協同總工辦、造價部、材料部、監理公司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優化、確認。

2.3工程部(項目部)負責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配合總工辦和外聯部統籌協調水、電、煤氣、消防、安防、弱電等各專業的設計進度,以及各專業施工隊伍的合同簽署、進場時間等,保證現場項目施工順利有序地進行。

2.4工程項目部是公司派駐現場的機構,履行項目業主代表的職責,在項目開發全過程中起上下溝通、內外協調的作用;::項目經理作爲工程部管理成員派駐施工現場,履行合同中規定的駐地工程師代表職責,負責監督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的履行。當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業主或工程造成損失的,項目經理有責任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2.5工程項目部負責組織監理單位審閱施工圖紙,並將審圖意見及時反饋給總工辦;協調完成項目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和施工階段工作;協助造價部進行項目投資控制;代表工程部組織項目竣工驗收,配合外聯部進行綜合驗收;負責監督監理單位做好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監理工作;配合客戶服務部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2.6工程部負責協調項目施工出現的重大問題的解決以及施工過程中外部協調工作,爲監理與施工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參與主要設備以及部分材料的選定與採購,提出技術指標。

2.7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參建各方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向綜合管理部提交專項評價報告。

2.8項目經理與監理單位存在較大的意見分歧而雙方無法協調解決時,可以提交集團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專題會議討論解決。需及時處理的可以通過向綜合管理部遞交專題報告、請求召開專題會議的形式解決。

2.9工程部經理參加各項目工地會議,負責協調項目部與監理公司之間的工作。

3.項目施工管理:

3.1施工前準備工作:

3.1.1工程項目部根據總平面方案負責監督監理單位安排場地'三通一平'的管理工作。將該項目的勘察、試樁委託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工程項目部負責通過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移交場地和原始的水準點、座標點,並辦理交接手續。

3.1.2項目經理配合外聯部向有關部門辦理項目施工用電、用水、電信、煤氣、破路申請等手續。

3.1.3項目經理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管理計劃,確定項目工程的質量目標、管理計劃、管理手段、項目部人員配置與分工等,上報工程部經理審批,並傳遞到綜合管理部。

3.1.4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要求監理單位上報《監理規劃》(設備監造規劃),項目經理負責對監理單位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總監的任命以及相應資質等進行審查,並予以確認。

3.1.5負責督促監理單位審閱施工圖紙,並將審圖意見反饋總工辦。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施工圖會審,並通知公司工程部、造價部、財務部、總工辦和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政府監督機構參加會審,會籤項目監理單位整編的會審紀要,由項目部發放給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

3.1.6項目經理負責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組織項目監理部與施工單位見面,落實各方職責。項目經理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佈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1.7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應要求項目總監報送經總監審覈、籤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設備採購方案及計劃、設備製造生產計劃和工藝方案)

、施工總進度計劃、物資採購計劃,再上報工程部、造價部,從質量、造價、進度等角度出發,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進行優化。

3.1.8項目經理督促總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具備開工條件的具體時間,並審查、確認由總監理工程師審覈後上報的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

3.2 項目施工過程:

項目經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工作是監督施工和監理合同的履行。

3.2.1施工質量控制:

項目經理在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履行甲方代表職責。掌握現場施工的動態信息,並將監理例會、施工協調專題會議等信息及時彙報給工程部。

a.監理工作的監督:

——項目經理應該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監理工作和監理記錄,並作好日記。項目經理確認監理單位報送的監理月報,作爲項目經理月報附件並上報工程部。

——項目經理參加總監定期主持召開的工地例會,會籤會議紀要。並將紀要傳遞給工程部、。爲加大協調力度,工程部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的總工程師應定期參加各項目工地例會,原則上每兩週參加一次。

——必要時,項目經理在工程開工前可明確需參加工程質量驗評工作的具體分部、分項,要求監理單位通知項目經理參加此類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評及現場的核查工作,符合要求後在驗評資料上予以籤認。

——項目經理參加總監組織的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進行審覈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後予以籤認。

b.由項目經理監督工程質量問題的解決:

——對於一般的工程質量問題,項目經理應通過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對於重大的工程質量問題(影響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由項目經理上報工程部,必要時召集設計單位、監理事業部及總工辦等有關人員專題研究解決。當出現質量事故時,項目經理應要求總監及時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

甲供材料、設備到場管理:

a.項目經理對項目監理單位審覈過的,由施工單位提供的甲供材料、設備進場計劃(比進場的計劃時間提前半年提供),進行覈實會籤後,報送工程部,工程部向材料部備案,以便材料部擬定設備採購計劃。

b.工程部會同材料部在甲供設備進場之前向項目部提供甲供材料、設備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相關資料由項目經理部傳遞給監理,由監理傳遞給施工單位。

c.工程部在甲供材料、設備到場前5個工作日,以工作聯繫函或電話通知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除負責在兩個工作日內反饋接收意見外,符合進場條件應通知監理,由監理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做好接收準備工作。

d.如現場情況不具備甲供材料、設備的進場條件,項目部通過監理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比計劃時間提前一個月提交第二次申報甲供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經總監理工程師審覈後,傳遞給項目經理部,由項目部上報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材料部及時與供應商協調供貨時間的推延。

e.甲供設備到場後,項目經理部應協同材料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供應商五方根據工程部提供的合同、技術資料和裝箱單進行開箱檢驗。

f.項目部根據監理處提供的甲供設備的安裝和調試情況,將不合格的甲供設備情況上報工程部,由工程部作清場或整改後使用的處理。

g.項目竣工時,項目經理部應要求監理單位將甲供設備在安裝、調試階段的評價意見填寫在《產品使用情況表》中,並上報工程部、材料部。

乙供物資的監督管理:

a.項目經理對監理單位審覈過的由施工單位提供的乙供物資(除地材外)採購計劃(施工單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分階段提交),進行確

認,上報工程部,工程部應配合材料部及時對材料、設備的品牌和標準進行確定。由工程部、材料部、造價部覈定價格,總工辦配合工程部對影響建築外觀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設備進行確認,並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經監理單位簽署後轉施工單位。

b.乙供材料的進場報驗委託監理公司進行。

樣品管理:

由材料部提供二份材料樣品,一份經監理單位提供給施工單位,一份作爲監理單位對材料進場報驗的檢查依據。

3.2.2 進度控制:

項目經理應要求項目監理單位在工程開工令下達前,提供施工總進度計劃,經項目經理確認後,上報總經室、工程部。

項目經理負責對總監理工程師審覈過的當月工程完成量和下月進度計劃進行確認,並向工程部、綜合管理部報送。

項目經理應要求總監理工程師下達的工程暫停令和簽署的工程復工報審表應事先報告,如情況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來不及報告,應在實施後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當施工單位報送的當月工程完成量、下月進度計劃與總進度計劃有明顯滯後跡象時,項目經理應通過工地例會、專題會議或發指令給監理單位,要求對此採取進度控制措施。

3.2.3投資控制:

由造價部每月審覈由監理單位初審的進度款。

項目經理對監理單位報送的當月合格工程的形象進度進行審查,並傳遞至造價部。

a. 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處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月完成工作量報表,註明簽收時間;

b.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處覈查進度款資料,並完成量價初審、表述當月完成工作形象進度;

——月進度款資料包括計價表、工程量計算書、抽筋表等

c.造價部依據有關資料,在合同規定截止時間內提出進度款審覈意見和審定的整層次的工程量確認清單,通知項目部;

d.項目部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將審覈意見和工程量確認清單送交監理單位,並辦好籤收記錄;

項目經理審查由監理單位審覈上報的工程量增減確認單和經濟類簽證單,分專業編制流水號,分階段報送造價部。

項目經理確認經過監理處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送的竣工圖及中間結算或竣工結算資料,由項目經理部上報竣工結算資料及竣工圖給造價部,作竣工結算用。

a.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單位註明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中間結算或竣工結算資料的簽收時間,並在監理委託合同規定時間內核查資料和填寫可辦理結算請示單,由項目經理部上報造價部,如施工方報送的資料不完整,應退回監理單位轉發施工單位重新報送。

b.項目經理部要求監理單位必須報送的結算資料

——經監理單位審覈、項目部蓋章的竣工圖

——經監理處及項目經理部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

——由項目經理、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會審的會審紀要文件;

——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覈的,項目經理確認的工程經濟簽證單

——工程結算書

——工程量計算書

——鋼筋抽筋表

c.由項目經理上報的結算資料

——甲供材料、設備清單,註明名稱、規格、數量,並經項目經理籤認。

3.2.4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

執行《設計過程管理程序》中3.6設計變更的有關規定:總工辦負責根據項目策劃案中關於產品定位和成本定位等內容編寫設計任務書,必要時總工辦必須根據不同的設計階段編制設計任務書。

現場變更籤證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後,甲方代表需由2人以上籤證,並於2天內報送

至工程部,由工程部覈准,造價部審定後簽字方可有效。

3.2.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項目經理監督監理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如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或違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情況時,督促監理單位通知施工單位加以整改。

3.2.6分包單位的控制:

總承包單位可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過項目經理認可。

由項目經理確認經監理方審覈的分包單位的資質文件,並報工程部備案。

項目經理髮現施工單位的非法分包,應要求監理單位通知非法分包商退場。

由甲方直接與分包單位訂立的合同,必須由分管副總牽頭工程部、造價部及財務部參與。任何分包合同的談判必須2人以上,並由談判人才將談判結果及時反饋至分管副總處。

3.3 工程分項驗收

3.3.1中間驗收:

監理單位組織中間驗收、主體結構驗收。項目經理部、設計單位、政府相關機構以及由工程部牽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設備的單機試車,由施工單位主持,項目部、監理單位、設計單位、供應商、政府相關機構以及由工程部牽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召開專題會議。

3.3.2竣工驗收:

項目經理參加監理單位組織的竣工預驗收,並確認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對竣工預驗收提出的整改問題,::由監理督促整改,整改情況報送項目經理即可。

項目經理部召集公司有關部門、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政府相關機構參加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工程質量符合要求,項目經理會同參加會議的各單位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部將驗收報告上報綜合管理部,並傳遞到公司有關部門。

在竣工驗收結束後,項目經理部確認監理單位報送的相關資料,整理後上報工程部。

3.3.3 綜合驗收:

在單位工程取得單體竣工驗收證書,所有的配套工程均已經完成,且通過消防驗收後,由工程部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提交小區綜合驗收報告。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小區綜合驗收,核發合格證書。詳見《項目報建、審批管理程序》。

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單位對小區綜合驗收中出現的不合格問題,要求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進行處理,直至工程質量符合小區綜合驗收的要求,並辦好正式的移交證書並註明時間。

項目經理協助工程部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檔案資料,十五天內報市建委竣工備案辦公室。

造價部的結算工作結束後,將竣工結算資料移交公司圖書檔案室。工程部將項目前期的文件資料彙總後報公司圖書檔案室。

3.3.4內部評價:

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和小區綜合驗收通過後,項目經理針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安裝等質量和進度情況,向工程部提交綜合或單項的評價報告。配合工程部和公司其他部室對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與安裝等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3.4工程部文件及會議管理:

3.4.1 工程部的各種文件、記錄等有關資料統一由工程部資料員管理、編號、收發。

3.4.2 工程部、總工辦的資料員對信息必須互相溝通,確保圖紙、文件、記錄真實有效。

3.4.3 圖紙管理:

工程部使用的圖紙由總工辦提供,必須確保是有效版本。

工程的所有變更內容的可行性和

有效性,根據3.2.4條的規定進行確認。

3.4.4 規範、標準、圖集

項目部資料員通過《福建建設》網站及福建省建設標準化中心查詢有關規範、標準、圖集的有效版本的信息,並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購買,及時將規範、標準、圖集的目錄上報工程部。工程部每年六月將各項目使用規範、標準、圖集的情況上報總經室。

3.4.5 其他文件管理見《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3.5.6 相關會議

工地例會:由項目經理部、公司相關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參加。由監理單位主持,每兩週一次。

專題會議:當問題不涉及施工方時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進行專題性討論和解決;當問題涉及施工方時即施工單位有參加會議時由監理機構主持。

3.5.5項目經理月報:由項目經理編制,主要內容:總結本月工程質量、進度、造價控制情況,並根據監理月報提出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方法以及與公司內部協調及需要配合解決的問題。項目經理月報應附上監理月報在下月初上報工程部並傳遞至綜合管理部。

3.5.6項目經理日誌:由項目經理記錄,主要內容:記錄當日發生的工程概況、現場施工管理情況。存在的影響質量進度問題以及原因,當日召開的例會專題會議等主要內容,現場安全文明情況等。

4.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築法》

4.2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法規

4.3國家、地方有關施工管理的法規、標準、規範

4.4《招標管理程序》

4.5《項目報建、審批管理程序》

4.6《客戶服務管理程序》

4.7《工程造價管理程序》

4.8《材料設備採購程序》

4.9《文件管理程序》

4.10《會議制度》

5.相關表單記錄:

5.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5.2項目經理工作日誌

5.3項目經理月報

5.3.1本月工程進度控制情況評價

5.3.2本月工程質量控制情況評價

5.4圖紙收發登記表

5.5監視和測量設備抽檢記錄表

5.6樣品登記表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篇二

爲加強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規範建設項目業務行爲,提高建設項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質量,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適用於單位自行或者委託其他單位進行各種建築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大型修繕工程的立項、實施及監督管理等。

一、制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6.《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

7.《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xx〕648號)

8.《吉林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吉政發〔20xx〕2號)

9.《關於印發***年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提示:按當年文件執行)

第二章 立項與審覈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進行的各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體,也稱爲基本建設項目。

二、工程項目是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後能夠獨立發揮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三、工程項目分爲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維修改造項目。 四、一般工程項目立項程序

1、項目歸口科室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工程項目申請書。工程項目申請書包括擬建工程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築面積、建設標準、預計開工建設時間等。

2、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各部門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估,並進一步估算工程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

3、主管副主任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審,通過後形成評審報告,並明確項目的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築面積、建設標準等。

4、財務歸口科室按評審報告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財務歸口科室委託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必要性、建設規模、選址方案及地質條件、環境保護、建設工期安排、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效益評價、結論等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是確定投資計劃、進行初步設計的根本依據,要求技術論證嚴謹規範,投資估算科學合理。

5、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單位黨委審批,經批准後由項

目歸口科室文件形式上報市政府申請工程項目建設計劃。

6、市政府以工程項目建設計劃批覆形式批准立項。

7、項目歸口科室與財務歸口科室根據省發改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編制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建設計劃中項目名稱、建築面積、計劃投資、建設地點、使用功能等必須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一致。經單位黨委批准後,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概算預算管理規定

一、爲加強本單位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的管理,促進概預算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概算是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圖紙階段的設計概算,指對設計是否超限額設計基準價、是否需要進一步優化從經濟角度作出評估。

三、本規定所稱施工圖預算是對應於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施工圖預算,包括總包施工圖預算和分包施工圖預算以及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

四、本規定所稱總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五、本規定所稱分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聯營合同或者聯合體主辦方與成員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六、本規定所稱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獨立發包工程的施工圖預算。

七、本規定所稱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圖紙中包含但不屬總承包自行施工範圍內,且需總承包單位對其現場施工進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範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八、本規定所稱獨立發包工程是指總承包範圍外因建設單位整體建設需要,通過直接招標或選定長期合作單位方式,發包確定施工單位的獨立工程。獨立分包範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預算工作應遵循準確性、及時性的原則,做到及時帳清,以適應工程設計出圖、工程招標、工程合同簽訂、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規定主要包含了總則、設計概算管理、總包/分包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標底管理、附則、工作操作指引等內容。

十一、財務歸口部門負責編制除“兩點一線”工程、設計修改變更工程、工程簽證、議標工程外的全部設計概算。

十二、設計概算編制及評審由單位黨委審批,可將項目外委給單位確定的造價諮詢公司編制概算。

十三、設計公司在完成初步設計後,由設計代表報送財務歸口部門。

十四、概算接單程序: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接到設計圖紙後須辦理簽收登記手續,並於收圖當天建立臺帳記錄。

十五、圖紙要求:

1、編制設計概算的圖紙,必須是經過本單位設計科室審批確認過的圖紙。

2、設計圖紙須明確工程所屬板塊、工程所在地、單位工程名稱和編碼。

3、設計圖紙須尺寸清晰、準確,有詳細的設備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標準。

十六、設計概算完成後,編制人員須編制設計概算指標分析表,科目、計算範圍、口徑須與限額設計基準價保持一致,與限額設計基準價進行分析比較。

十七、財務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文件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電子版預算文件包含:

1)軟件版預算文件;

2)工程量計算底稿;

3)封面、編制說明及造價彙總表;

4)往來文件;

5)專業承包施工圖電子版。

2、紙版預算書主要包含:

1)專業承包工程預算書封面;

2)編制說明;

3)主要材料一覽表(須標註規格型號、品牌、產品等級、價格來源、材料分類等);

4)圖紙目錄。

十九、工程招標與預算管理小組下屬各對口科室應建立完善的專業承包工程預算的資料存檔管理和臺帳管理體系。

二十、設計變更預算編制完成後,需及時更新各項目的動態成本報表。

二十一、本節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存在衝突的,適從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二、本規定由本單位財務歸口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章 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條 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應當發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名稱、地址和聯繫方法;

(二)招標項目名稱、編號、數量和有關情況介紹;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方法、時間及收費金額;

(四)招標開始時間、投標開始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等。

第二條 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第三條市財政局或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會同採購部門編制招標文件,經專家審覈、採購部門確認後發佈。

第四條 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邀請;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四)評標原則;

(五)標的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

(六)交貨、竣工或者提供服務的時間要求;

(七)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八)合同的主要條款及訂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條款;

(十)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日。

第六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爲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不得撤銷招標文件。

第七條 招標文件收受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標人必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覆,並同時抄告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八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第九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標函;

(二)投標方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三)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

(四)投標項目數量價格表;

(五)開標一覽表;

(六)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資料或投標人認爲需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第十一條投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二條 開標前投標文件不得啓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一)投標文件未密封;

(二)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要求編制;

(三)投標文件未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標文件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後送達;

(五)未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並邀請所有投標人和採購部門代表參加。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列席,必要時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 開標時,應先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衆拆封,並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項目、投標報價以及開標一覽表規定的其他內容。 開標過程應當製作筆錄,存檔備案。

第十六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採購部門全權代表、招標機構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成員人數爲5人以上的單數。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享有獨立的評標權,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比較質量、性能、價格、售後服務、交貨期限和投標方的資信等因素,依據確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進行評標,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十九條 參與評標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有關評標工作情況、資格,不得與投標人進行私下接觸。

第二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分別採用下列評標方法:

(一)價格評選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選擇評標價最低的爲中標候選人。

(二)綜合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價格、性能和質量比最佳的爲中標候選人。

(三)投票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由評委投票,得票多的爲中標候選人。

(四)打分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根據價格、性能、質量、服務等因素在評標總分中所佔比例,由評委進行打分,得分多的爲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結束後15日內,招標人應將中標結果通知各採購部門,經確認後,由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

第一條由項目主管部門依據工程設計圖編制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書;依據相關規定,編制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經審覈、審批後組織工程施工。

第二條單位應按照審批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覆內容使用資金。

第三條財務歸口科室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覈,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四條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進度安排,科學組織,周密部署,用文明規範的管理方式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

第五條單位應嚴格控制建設項目設計和洽商變更,嚴格履行項目管理部門、監理部門及審批部門對變更項目的審覈及審批程序。經批准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變更程序

1、工程變更提出單位:在項目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各參與方均有對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必要的變更要求,具體的提出單位包括設計院、甲方(本單位)、施工單位等。

2、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問題提出變更,應提供設計變更的圖紙和說明,設計管理部審覈後編制工程變更文件並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按審批程序審覈通過後,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後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它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財務負責人交施工單位、監理機構,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複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並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3、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要求工程變更的必須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一式3份並附變更原因交監理機構審查後交主管副主任審覈後編制工程變更文件並填寫《工程變更審覈表》,按審批程序審覈通過後,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後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複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並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4、本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項目歸口科室編制工程變更文件,並填寫《工程變更審覈表》按審批程序審覈通過後,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辦公室蓋章後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原件由項目歸口科室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複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並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二、工程變更審批流程

提出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和相關文件——監理公司審查蓋章——項目歸口科室組織相關專業審覈簽署意見——項目歸口科室負責編寫工程變更文件填寫《工程變更審覈表》——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要求籤署意見——印章管理人員覈查並在《工程變更通知單》蓋工程部專用章——相關單位簽名蓋章——監督實施。

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

1、設計變更在5000元以內由財務負責人籤批。

2、設計變更費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籤批。

3、設計變更費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兩條要求外,必須由造價諮詢公司分析原因並出具分析結果報主任簽署。

4、涉及項目外立面、外牆色彩,建築功能等大的變更則必須由單位黨委決定。

第七章 項目資金控制管理規定

一、爲了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項目備用金

1、項目部借支備用金,用作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

2、備用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主管副主任簽字同意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2日內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副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

借款人到本單位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歸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覈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財務歸口部門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三、項目資金使用

1、辦公用品及項目部採購的零散物品,由專門人員定點採購,並附採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2、所有報銷的單據必須在48小時內按規定粘貼上交到本單位財務審計科。超過時限,無特殊情況不報銷。

第八章 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驗收要依據以下內容

經過審批機關批准的安全專篇、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單、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意見等。

二、組織領導及參加部門

工程項目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組織,財務歸口部門等相關部門參加。

三、驗收時間

本單位接到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一個月內組織驗收。

四、驗收議程

1、由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概況向驗收組進行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設計的主要內容和重大變更等。

(2)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採取的主要施工工藝。重大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更改及隱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項處理記錄。

(3)項目投資:包括批准概(預)算、合同價款、結算和預計工程總造價。

(4)初步驗收情況通報:包括主要工程質量、系統運行情況、和主要指標監測情況等。

(5)剩餘工程及其安排。

2、與會人員現場檢查驗收

由施工單位進行專業分組,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施工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要求進行檢查,並詳細記錄。

3、集中講評

(1)由各組長進行統一講評,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並提出最終驗收結果。

(2)施工單位就驗收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

(3)主持人進行總結定論。

4、根據講評意見寫出驗收紀要,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按期完成。落實意見與紀要一併作爲竣工驗收資料歸檔保存。通過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合格證書,並由驗收人員簽字。

5、凡未完成設計、紀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簽證竣工驗收證書,不得辦理竣工結算。

第九章 項目決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爲加強對本單位建設項目決算的管理,控制建設項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設項目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進入受控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管理事項。

第三條相關定義

1、本制度中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指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爲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爲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2、竣工決算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建設項目竣工圖和建設項目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第四條相關職責分工

1、項目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

2、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需積極配合財務審計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

3、財務審計負責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查。

第五條 建設項目竣工後,財務歸口科室決算人員需要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其編制依據如下:

1、建設項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預算或擴大初步設計後的預算及修正預算;

3、建設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4、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5、招投標標的、承包合同、建設項目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以及其他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記錄;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設備、材料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之前,預決算人員需要清點物資,對各種設備、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項進行盤點核實,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3、竣工資料與設計圖紙進行覈對,進行實地測量,對照、覈實建設項目變動情況,覈實造價;

4、嚴格劃分和核定各類投資;

5、編寫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6、上報主管部門審查。

第七條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財務處理、財產物資情況及債權的清償情況;

3、資金節餘、基建節餘等的上交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第八條造價管理部負責編制的竣工決算務求數據準確、內容全面、簡明扼要,能夠真實、客觀地說明問題。

第九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完成後,需要報本單位黨委進行審覈審批。

第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歸口科室負責解釋和修改。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篇三

爲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範和標準。

(2)設計採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鑑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採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築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覈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於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並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並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覈,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並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誌。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採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築垃圾等方面採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一、爲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主管領導及管理部門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由設備動力部負責管理。

第三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責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三、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准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並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範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後,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並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第四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範和標準。

(2)設計採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鑑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採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築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二、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三、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四、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覈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第五章 附 則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