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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車輛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一

機械設備是生產單位從事生產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狀態和安全性關係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和職工的生命與健康。爲了及時消除設備的故障,降低生產成本,使設備及車輛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設備及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1、設備的。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對設備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應仔細分析,並及時報告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員。

2、設備管理員接到報告後,應對設備的故障進行覈實,確認設備的故障後,本單位能夠修理的,應儘快安排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進行修理,不能維修的應向本單位的主管領導報告,並向公司技術裝備部提出設備(車輛)維修申請。技術裝備部對公司內部單位能修理的優先安排內部單位修理。

3、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

4、技術裝備部的設備管理員收到各分公司的設備(車輛)維修清單後,應進行認真的審覈並簽署處理意見,對維修項目多且非計劃性、非例行性的項目應到現場進行確認。

5、設備(車輛)維修單經技術裝備部管理員審覈後,還應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審覈,並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將設備(車輛)送技術裝備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經理出差離開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設備和車輛, 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再次覈准後,可先行修理,隨後補辦主管經理簽字手續。

7、在外施工的項目部和連雲港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出現故障,經項目部和分公司經理批准後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費用較多應報技術裝備部和公司主管經理同意方可實施。

8、設備(車輛)中修或例行性維護保養過程中與完畢後,各分公司的設備管理員和操作人員應共同對設備的維修過程進行監督與驗收,並在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設備大修或修理費用高的,技術裝備部的管理人員應到場確認,並在修理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更換下來的舊件由分公司負責收回上交公司倉庫,倉庫保管員按維修單的明細收到舊件後在維修單上簽字予以確認。

9、技術裝備部應每年對設備(車輛)的維修單位進行評價,審定維修保養價目表,選擇維修質量好、價格合理、服務好的單位作爲定點維修單位。

10.20xx年對各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包乾控制,具體分配指標見附表,各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嚴格控制,不得突破。由於管理不善造成費用超標的,公司將在年終全員目標管理考覈時進行處罰。

11、各分公司設備管理員應做好設備檢修記錄。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第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運、憑證運輸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託運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後方可承運。

第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四條 專用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六條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七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第八條 嚴禁專用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超載、超限運輸。

第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瞭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第十三條 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本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危害和應急措施,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在危險貨物裝卸、保管、貯存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輕裝輕卸,分區存放,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存放。

第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爲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爲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爲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爲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爲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鬥、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後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後,應立即搶救,並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並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後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閒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後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後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車輛管理制度 篇四

1進入現場機械必須做到機容機貌整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安全保護裝置齊全,起重機必須經正式檢驗站檢驗合格並懸掛安全準用證;否則,不得進場使用。

2進入現場的機械使用隊伍,應具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缺陷整改的相應能力。

3施工承包商應明確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必須限速行駛;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後駕車;線路施工必須把防止交通事故作爲重大風險加以控制,特別要嚴格審查租用車輛、駕駛員所有證照是否齊全有效,並簽訂租車合同,明確雙方職責;嚴禁客貨混裝;嚴禁使用農用車、拖拉機作載人工具。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五

1、嚴格執行《市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對外來車輛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3、施工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將工程運輸業務發包給有資質和證照齊全的工程運輸單位。

4、工程運輸業務發包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與工程運輸單位必須簽訂道路運輸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在工程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措施,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5、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及時上報。

6、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車輛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進一步加強油罐車輛管理,保證公司能夠安全有序生產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車正常運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節約成本,降低費用,規範管理的原則。現根據國家及行業管理部門的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油罐車司機除遵守油罐車司機除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外,還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條、駕駛員及行駛規定駕駛員及行駛規定。

1、油罐車司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b證及b證以上駕駛證,並有危險品行業從業資格證和健康證明;

2、駕駛員是車輛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公司辦公室對車輛安全運行負監管責任,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危貨車輛。

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出車時必須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資格證、押運證等證件。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

4、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安排,積極配合工作,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嚴禁違章駕駛、嚴禁酒後駕車、嚴禁疲勞駕車,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不野蠻行車,不開英雄車,因個人行爲違章受到管理部門處罰的,後果自行負責。

5、出車前必須做好安全檢查,檢查接地線、滅火器、機械部件等是否正常。駕駛員要認真負責所駕駛車輛的安全運輸和保養。車輛配置的各種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放在便利和顯眼的固定位置,不準隨便向他人轉借,並且要經常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及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6、駕駛員執行運輸任務前,公司辦公室開具派車單,承運表隨車攜帶一趟一填(接卸人必須簽字)。當日安排的運輸任務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應及時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另行安排,以保證景區觀光車不斷油,若不及時報告,造成任何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7、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未經批准,嚴禁車輛在外過夜,嚴禁無關人員搭車,不得在駕駛中吸菸,發現以上違規行爲的將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8、油罐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速度應保持安全車速80公里/小時以內,國道行駛速度應保持安全車速60公里/小時以內,轉彎時車速應低於30公里/小時,下陡坡及慢長坡不得空擋滑行。遇有雨、雪路況時,車速必須控制在30公里/小時以內。嚴禁車輛在公路上強行超車、飆車、佔道逆行等,臨時停車或遇有故障時,在高速公路應將車停在停車帶,車後150米處應設立明顯警示標誌;在一般國道應靠右停放,車後150米處應設立明顯警示標誌。

9、駕駛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運輸途中應儘量避免緊急制動,轉彎時車輛應提前減速。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及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杆、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築及容易遇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品劇烈震盪等,確保運輸安全。

10、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早退,不遲到,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

11、在對觀光車實施加油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抽菸、打接電話和做出其他威脅安全的行爲。

第三條、車輛維修規定

1、車輛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修理。未經批准,擅自在其他地方修理的,修理費自理。

2、對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選擇具備有危貨維修資質的企業對車輛進行修理。對需要動電、氣、氧焊修理的車輛進行修焊前要做好清洗準備工作。罐體進行蒸汽吹掃時間不少於12小時。清洗完畢的車輛必須進行焊前檢查,是否達到修焊的條件。切斷車輛電源打開罐蓋,並使用換氣裝置對罐體內揮發的油氣進行排除,時間不少於2個小時,修理過程中不得中斷排放。認真檢查車輛周圍有無危險隱患。(有無閒雜人員、有無危險明火、上空有無高壓線路等)對車輛罐體進行修焊過程中,必須有安檢人員或監修人員在場監護。私自對車輛其它部位進行電、氣、氧焊修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後果自負。

3、凡需要維修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維修申請,填寫報修單,註明修理項目,報經辦公室,並得到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維修。維修項目,一次填清,原則上不允許增加維修項目或增加維修費用。送修理廠維修車輛,駕駛員應自始至終參與督促檢查,認真負責,確保修車質量。車輛小修由駕駛員負責,但事前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後,方能停車修理。

第四條、油罐車駕駛員崗位職責

1、負責景區油品的`配送工作,認真查驗裝載情況,服從調度指揮,按時完成任務;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負責車輛、滅火器材及各種證件的使用和保管,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維修,保持車輛、發動機整潔衛生,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4、負責行車過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5、搞好團結協作,互幫互學,熱愛集體;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油罐車駕駛員管理制度

1、油罐車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相關人員的管理;

2、油罐車在出發前往景區進行加油時,司機應主動登記,並認真詳細填寫相關內容;

3、發車前必須接受公司管理人員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包括有無危險品運輸牌照、靜電接地鏈,有無滅火器、星火熄滅器等),未經同意車輛不得私自發出;

4、油罐車在使用工程中嚴禁操作人員穿帶鐵釘的鞋及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並禁止吸菸和使用手機以及攜帶火種,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進行操作;

5、車輛加油過程中禁止鳴笛,播放收、錄音機;

6、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等;

7、在夜晚裝車時,油罐車前後燈應關閉,嚴禁使用非防爆電筒;

8、車輛停靠時嚴禁堵塞景區或公司消防通道;

9、在加油過程中,駕駛員不能離開現場,防止漏油、冒罐等情況發生;

第六條、油罐車罐裝規定

1、油罐車所必須在所規定的加油站定點加油,各油罐車司機在開展工作需加油時,必需填表(油罐車加油管控表)申請後由公司領導或車輛管理員簽字生效方可加油。

2、油罐車駕駛員根據申請表上所批加油數量加油。不得多加,少加,或者更改單據數量。

3. (油罐車加油管控表)一式兩份辦公室及油罐車駕駛員各持一份。

第七條、車輛管理

1、駕駛員必須做好油罐車的日常保養,並定期檢查油罐車的使用情況,以確保行車安全,提高油罐車使用效率。

2、油罐車發生設施設備或油料被盜或丟失,損失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3、因駕駛不慎,人爲造成車輛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酌情追究其他相關責任。

第八條、油罐車車載監控設備管理

1、公司油罐車管理工作人員對車載終端設備使用操作進行檢查、監督、維護、管理。

2、車輛駕駛員對車載終端設備要愛護,不得私自動用車載終端設備,若駕駛員私自動用設備發生的設備損壞,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行承擔,並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3、駕駛員故意損壞車載終端和有意遮擋、堵粘、斷電造成設備不能正常運行,除承擔設備購置、維護、安裝費用外,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4、車載報警裝置除緊急求救外,不得隨意啓動。

5、駕駛員應注意觀察行駛路段、道路、氣候等異常情況,必要時將信息反饋給公司。

第九條、處罰條例

1、故意損壞車載終端設備或故意斷電或者故意遮擋、扭轉攝像頭或天線,造成無法實施監控作業和正常監控的按公司《懲戒制度》懲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他責任。

2、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受到交通處罰的,司機個人除承擔違規處罰意外,還要按照公司《懲戒制度》接受公司相應處罰,一年內,第二次違反交通法規給予警告處分,並在第一次的基礎上加倍處罰;一年內,第三次違反交通法規予以待崗處理處理,並在第二次的基礎上加倍處罰;一年內多次(三次以上)違反交通法規的公司將實行開除處理。

3、車載終端發出超速報警後據不採取措施的處罰___元。

4、不按規定線路或隨意改變路線行駛的處罰___元。

5、在確定的交通事故黑點、危險路段或者嚴格限速路段超速行駛的處罰___元。

6、駕駛員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嚴禁私自帶人(安排的工作人員除外),私帶他人的處罰___元。

7、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處罰___元。

8、對多次違反處罰條例的,根據公司《懲戒制度》懲戒金額進行加倍處罰。具體扣懲金額計算方式如下所示:

第一次扣懲金額=扣懲金額×2

第二次扣懲金額=扣懲金額×2

第三次扣懲金額=扣懲金額×2

第四次扣懲金額=扣懲金額×2

第五次、第六次……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此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七

爲使學院的公務用車調配合理,管理有序,保證學院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保管和使用

1、學院的機動車輛一律停放在校園固定停車點。車輛在未使用時由學院當日值班保安負責看管。

2、用車司機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購置證以及保險等有關隨車證件,行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的行爲,將追究當事人責任。用車領導和教職工不得強迫司機做違章的行爲。

3、車輛車匙除中巴車外,每輛車放置一套車匙在辦公室以備急用,其餘根據工作需要車匙保管分配爲:現代車車匙XXX;國小校車車匙-XXX;中巴車車匙XXXX學校各一套。爲保證車輛使用性能,學院車輛維修保養部門爲後勤處,專項負責督促專職司機進行車輛的維護保養。車輛使用前,用車司機必須檢查好車況,對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和燈光裝置及剎車、汽車儀表檢查一遍,確保萬無一失後方可出車。

二、司機管理

1、司機應服從學院的工作安排,積極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上級領導反映和投訴。

2、專職司機除行車在外,其他上班時間應在辦公室等候出車或協助完成其他工作。有事外出必須請假。需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出車時,亦應認真完成任務,並做好記錄。

3、司機要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服務意識和保密意識,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保持與學院的正常聯繫,並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的學習。

4、司機應按規定停放車輛,未經批准不得將車輛放在校外過夜。

5、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準時發車、節約油料、優質服務,不準酒後開車、隨意行車、公車私用,違者追究責任。如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報警和報告學院領導,並按交警的責任認定和要求接受調處。

三、用車原則及審批權限

學院的機動車輛原則上爲工作用車,我院教職員工用車方法爲:

1、院級領導因公事用車填寫用車申請表,陳述用途後直接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2、學院各處室中層領導因公事用車填寫用車申請表,陳述用途由各主管副院長簽字批准後陳述用途後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3、學院教職員工因公事用車,由該處室主管中層領導及主管副院長簽字批准後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4、學院司機除指定出車任務外,其它出車均需按學院教職員工出車審批程序辦理。

5、學院門衛負責在車輛出校門時回收用車申請表,每週五下班前交學院辦公室備案。對未能出示有效用車申請表的,學院門衛不予放行。如因領導不在校內未能按審批手續辦理而實際情況亦確需出車的,需電話請示主管院領導同意並通知保衛部門可以出車和放行,出車返回後於次日補辦用車手續,未按時補辦手續的按本制度第四條處理。

四、違紀處分

凡未經辦理出車手續,亦未請示學院領導而擅自用車及放行的,按嚴重違紀處分(扣發當月工資,寫出深刻檢討)。出車後造成一切後果的由出車司機及當班門衛負全部責任。

五、其他

1、由董事會及董事長家庭成員直接指定出車任務的、不受上述審批權限限制,可直接出車。

2、屬搶救傷員等突發事件需要用車的情況,不受上述審批權限限制,可直接出車。

六、實施

本車輛管理制度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八

爲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機動車車輛進出校園管理制度。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後,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到校保衛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後)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並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後,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誌行駛,按位停放。

五、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分別劃定指定停車區域,固定車輛停放位置。校車和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後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並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後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並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衛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爲,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

車輛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條 爲了加強業務檔案的科學管理,規範業務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行爲,更好地爲外勤業務工作服務,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設立各類業務報告發文登記簿,按報告類別分類順序登記業務報告。業務報告經註冊舊機動車鑑定估價師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由專人負責統一對外寄送。檔案管理員應留一份業務報告,並按業務類別和發文序號另行分卷保管,以備覈對。

第三條 本公司業務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業務部的檔案應在每項業務完成後,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人員,將業務報告、業務報告簽發稿及業務約定書等工作底稿按工作底稿的內在特性,通過索引方式進行編排目錄、編號並裝訂成冊。裝訂前,對超長、超寬的報表、工作底稿等資料應進行摺疊,做到整齊劃一。裝訂好的`業務檔案應在封面註明客戶名稱、委託業務、簽字註冊舊機動車鑑定估價師、助理人員、審驗年度,並在卷內目錄內註明起止頁碼,評估人員簽章。工作底稿數量較多,一卷難以容納的,可分卷裝訂。

第四條 本公司當年的業務檔案可暫由業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後,由項目負責人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檔案管理員應將接交的檔案造冊登記入檔。

第五條 本公司檔案部門應對會計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要定期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對破損和變質的檔案應及時修補、複製或作其他技術處理。

第六條 本公司檔案部門保存的業務檔案應爲業務部門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依照《獨立評估具體準則第6號評估工作底稿》第二十二、二十三條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公司業務檔案保管年限自評估報告簽發之日起至該車輛報廢期滿後五年止。

對於保管期限屆滿的檔案,本公司可以決定將其銷燬。銷燬時,應按照規定履行必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