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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繫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吊籃下不準站人;

6、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酒後不準上班操作;

8、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啓;

9、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10、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繫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種作業,不戴安全帽或不繫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後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人員500元,若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後果的,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菸,發現抽菸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定不視爲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 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二

1、施工現場嚴格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設施佈置整齊,出入口設門衛。

2、施工現場設立明顯的標牌、備齊五牌( 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一圖(施工現場平面圖)。

3、施工現場嚴格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並用圍牆隔開,佈置永久綠化帶,場地道路平整暢通,無積水。

4、施工區材料堆放整齊,並懸掛標牌,標明材料的有關資料。

5、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檢查應有記錄。

6、生活區設置食堂、衛生間、娛樂室等設施,其設施符合有關文明衛生要求。

7、現場消防設備齊全,並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和消防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三

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一條建設單位應配合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附近可能受影響的建築物、構築物、管線等,在施工方案確定前邀集設計、施工、房管、市政、公用、供電、郵電、人防等有關單位進行協同檢查,提出相應的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將文明施工環境衛生設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工地衛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並由項目經理(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三條施工單位在增對操作人員明確任務、安排進度、質量、安全生產要求的同時,必須向操作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或危險區域,施工單位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並採取警戒措施。

第四條施工單位要積極採取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噪音,要加強對建築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漿等在生產和運輸中造成揚塵、滴漏的管理,對施工中產生的泥漿等必須經過沉澱後再排放。

第五條建設工地四周圍欄高度不低於2.5米,無缺損並做到整潔、美觀、圍欄應用磚牆、夾板或瓦楞等材料。砌築磚牆時,須用砂漿抹光並保證牆體穩固,用其它材料時,須砌築60公分高度的底腳並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布條等。如沿路建造多、高層建築時,應有防護措施,防止物件墜落傷人。

第六條其它工地的圍欄,可使用各種材料,其高度不低於1.8米,並保持整潔,市政工地施工可使用統一的連續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齊、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排水暢通,無大面積積水,未經許可不得在圍欄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第八條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工地內污水不得外溢,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並及時清運,建材垃圾在清理過程中,應有防止滴漏飛揚的措施。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衛生制度,包括工地保潔、操作落手清、場容衛生檢查等,保持工地環境的整潔。落實各項除害措施,嚴格控制'四害'孳讓。無力自行除害措施的,可委託有關除害服務機構代爲處理,但須簽訂合同,並督促其按合同要求做好工作。

第十條

建設工地內應有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掃制度,保持衛生、整潔。生活垃圾應由專用容器存放並及時清運。

第十一條工地食堂應嚴格執行上海市職工食堂管理規定,其位置應遠離廁所、垃圾等污染環境。食堂保持整潔衛生,炊食員上崗應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及崗位培訓合格證。工地內應有充足的茶水供應,冬季應注意保溫,茶桶必須有蓋加鎖,夏季施工應有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後,應在一個月內拆除臨時生活設施,並將多餘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運出場,做到工完場清。

浙江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一、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和公司要求,爲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二、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合理使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章制度,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間不準嘻戲打鬧,現場內不準光腳、穿拖鞋、高跟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帶小孩進入施工觀場)。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四、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併處罰。

六、禁止在“嚴禁煙火”區內吸菸。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七、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並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八、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九、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十三、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爲的浪費。

十四、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髒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十五、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

規章制度,按照作息規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十六、講究衛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境、個人衛生;維護公共衛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髒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十七、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塗亂畫。節約用水和用電。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於向不良傾向作鬥爭,檢舉揭發壞人壞事。

十九、嚴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動火的地方吸菸或烤火,高空施焊必須按特殊工作環境進行施焊。

二十、施工現場所有的通道口、預留洞口等危險處所,應設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按規定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二十一、現場各種機電設備,安裝電源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經過漏電保護裝置並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所有用電設備到配電盤至少採用二級以上聯保。

二十二、各種手持電動工具都必須經過三次保護裝置,戴絕緣手套方能操作。

二十三、現場用電要符合《施工現場臨地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配電箱、閘刀箱,必須門鎖齊全,閘刀蓋扭齊備,嚴禁一閘雙用或多用以及動力、照明合用。

以上制度發現有一項不符合要求項目部將罰款違反者10~200元/次的罰款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 爲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環境整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設和建築物、構築物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採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市容環境衛生和施工人員身體健康,並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不利影響的施工活動。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和建築物、構築物拆除的有關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搶險救災工程、鐵路和軍事建設工程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文明施工舉報熱線(12319),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和投訴快速處理機制。

第五條 建設、水務、林業園林、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職責,分別負責對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和管理:

(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二)水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水務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三)林業園林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園林綠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佔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關公共場地除外)施工的監督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人行道開挖及佔用人行道施工的監督管理。

(六)港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港口碼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七)公路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負責相關違法行爲的行政處罰。

第六條 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記錄,並將企業實施文明施工管理情況納入企業綜合誠信評價體系。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在建設工程和建築物、構築物拆除工程招標或者直接發包時,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單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二)在編制工程概算、預算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有關申請、審覈、支付和結算等條款。

(三)在辦理施工許可時,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關文件。

(四)在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確定前,組織設計單位對工程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進行現場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體技術措施和要求,並將工程所涉及建築物、構築物和管線、設施管理單位的書面意見以及環保行政部門提出的設計要求,提交給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道路管養單位。

(五)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檢查、督促、協助施工單位實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單位降低文明施工標準。

第八條 設計單位在編制設計文件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設單位提供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對建設工程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提出保護要求,並優先選用有利於文明施工的施工技術、工藝和建築材料。

第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按照本規定要求,落實各項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實文明施工責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二)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單位應當遵守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規定,落實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三)根據建設單位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和設計文件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明確文明施工的具體措施,並提交監理單位審覈確認後實施。

施工單位對施工活動中違反本規定的行爲,應當及時整改。

第十條 實施監理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審覈施工單位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審覈確認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情況。

(二)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向建設單位報告。

(三)施工單位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實施監理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履行前款規定的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距工程開工7日前,在現場周邊張貼開工通告,通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施工計劃、建設各方責任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對交通影響較大的城市道路佔道施工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制定交通組織疏導方案、應急預案和道路修復方案,並通過市級以上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媒體發佈施工通告、公交臨時調整等信息。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當按照下列要求設置相關設施:

(一)在醒目位置設置施工銘牌,並張貼有關許可證件。施工銘牌應當明確項目名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姓名,監督機構名稱,開工、計劃竣工日期和監督投訴電話等。

(二)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應當分開設置,具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設置辦公場地、宿舍等非必要區域和設施。

(三)施工現場四周應當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檔。管線工程、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應當使用路攔式圍檔。

(四)工地內車輛出入口應當設置洗車場地和沉澱池,配備高壓沖洗水槍;不具備設置洗車設施的管線工程、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採用移動式沖水設備沖洗工地車輛,並安排工人保潔。

(五)工地外立面腳手架使用鋼管搭設,禁止使用竹子搭設或者鋼竹混搭,腳手架杆件應當塗裝規定顏色的警示漆,不應有明顯鏽跡,立面統一採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圍蔽。

(六)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和設備設施,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劃定的區域存放整齊,並設置標籤,不得堆放在現場圍蔽以外。

(七)施工現場道路應當暢通,並設置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應急設施。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有關規定防止施工噪聲污染,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噪聲排放標準。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測量辦法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噪聲值進行監測。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防治揚塵的規定:

(一)建設工程應當使用散裝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於交通、施工場地等客觀條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裝水泥的,應當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二)施工現場堆放的散體建築材料,應當採取密閉或者遮蓋等防塵措施。

(三)禁止凌空拋撒建築廢棄物,建築廢棄物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四)散體物料運輸應當遵守本市散體物料管理的有關規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應當採取噴淋除塵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後30日內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採取覆蓋、地面硬化、簡易綠化等措施。

(六)裝卸建築散體材料或者在施工現場粉塵飛揚的區域,應當採取遮擋圍蔽或者噴水降塵等措施。

(七)禁止燃燒建築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水務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施工排水許可手續,並按規定進行臨時排水接駁。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沉澱池和排水溝(管)網,禁止直接將工地泥漿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者河道。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進行電焊作業或者夜間施工使用燈光照明的,應當採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滿足工地夜間安全保衛需要外,工地於夜間22時至次日6時應當停止使用強照光源。

第十七條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經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採取防護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施工作業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範的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警示燈,噴塗明顯的標誌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啓警示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建設工程鄰近人行道或者車行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護設施,並設置警示和引導標誌。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做好建設工地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落實防盜、防火措施。

第十九條 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做好對周邊單位、社區有關施工影響的隨訪、復訪工作,根據反饋意見改進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文明施工檔案,記錄文明施工情況。

第二十一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拆除工地圍蔽、安全防護設施和其他臨時設施,並清運廢棄物。

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並在批准施工期限屆滿前清理場地。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具體標準,按本規定所附《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執行;需要調整的,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修訂並公佈。

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評價制度,組織進行企業文明施工評價,將評價結果交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審覈後向社會公佈。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違反本規定的施工行爲。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未履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記入企業文明施工評價檔案。

第二十五條 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未履行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責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施工現場設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燈光照明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確定的分工實施行政處罰。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爲,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六

(一)事前控制

1、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審覈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報監理及項目公司審批,合格後報工程管理部及主管副總審覈,批准後方可開工。施工單位可以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合併到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須跟據本工程的特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和規範編制,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

2、現場平面佈置、材料、機具堆放標準審覈

施工單位開工前報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中應有現場平面佈置圖,佈置圖中應包括重要機具的和主要材料的堆放位置和標準、要求。施工單位應將材料堆放及機具的佈置標準、要求報項目公司審批,合格後報工程管理部、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實施。通過工程管理部、主管副總審覈批准後作爲施工合同的附件。在項目公司的監督管理下,單位工程必須確保施工現場達到以下要求;

1)、在施工現場內設置高2.00m的磚圍牆或彩鋼圍擋,如果爲磚圍牆內外採用水泥砂漿抹面,並塗白色塗料和標語。

2)、入口處設置成品鋼質大門,大門兩側設置企業標誌、企業名稱及施工標語,並在圍牆外設置企業經營管理標語,設置擬建建築效果圖、平面圖等8版2圖。

3)、場區內基礎回填完成後,及時進行道路硬化,場區內確保排水暢通、平整,清潔乾淨。施工現場內塔機、腳手架、材料存放處的排水必須順暢、實★★用,確保在雨季施工時能夠及時排除現場內的積水。

4)、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繪製合理的施工現場平面圖佈置圖,按現場平面佈置圖規定要求堆放材料、機具設備;材料存放必須按規格、大小、長短、品種集中存放,設置標牌,寫明名稱、品種和規格,施工過程中必須長期保持。機械設備掛設操作規程牌,其中砂漿和砼攪拌機四周掛密目網密封,減少揚塵。

5)、腳手架搭設應按規範和安全文明標準進行施工,立杆必須垂直,橫杆必須水平,扣件牢固,做到橫豎成線,表面平整,連牆杆固定合理、牢固,標示齊全。密目網綁紮在一個平面內,接縫嚴密,不漏扎。防護欄杆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踢腳板距地面間距相等,固定可靠、牢固。腳手架搭設每層完成必須經各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驗收。

3、安全隱患的預防措施、事故處理程序的審覈

施工單位根據本工程的特點,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範要求,編制安全隱患的預防措施。可以針對現場各種危險源的特點編制重大事故的預防預案。事故預案要有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預防措施及預案報監理、項目公司審批,合格後報工程管理部、主管副總審覈通過後實施。

(二)施工過程中檢查

1、每月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實檢查

工程管理部每月巡查時,根據施工單位開工前所報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其未落實的寫出書面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預案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不同情況進行各種演練,演練要有記錄。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要及時拿出針對性措施。工程管理部在巡查及日常的工作中,將針對具體情況進行檢查。

2、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的驗收

現場材料及機具的堆放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根據單位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施工單位應不時更新其平面佈置圖。工程管理部每月巡查時,將根據平面佈置圖及審覈通過的材料、機具堆放標準進行檢查、驗收。施工單位要做到材料按標準堆放(詳見事前控制第2條),達到現場整潔、文明施工。標誌標牌齊全、整齊、美觀、大方,達到宣傳施工企業形象和實力的效果。密目網整潔、平順;腳手架搭設牢固,間距均勻。臨邊防護齊全,達到規範要求。 3、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的。檢查

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它對提高其一線工人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公司要重視此項工作的落實、執行,使此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工程管理部對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的見證性資料進行檢查,檢查資料內容的符合程度和有效性。

4、安全隱患的整改檢查

在每月的巡查中,工程管理部將對所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寫出具體限期整改通知。項目公司要督促和監督施工單位對所提出問題整改的落實情況。工程管理部也將在複查中對上次所提問題進行復查。

(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評價

工程管理部根據上述檢查情況,對每一單位工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評價。評價每月進行,包括巡查情況及整改落實情況。每季度彙總一次,對其單位工程有階段性評價。單位工程完工後,根據月、季度評價對單位工程進行整體評價,形成檔案資料,作爲以後選擇合格供方的重要依據。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七

1、文明生產工作制度

爲規範檢修現場,實現文明施工,將機組檢修工作打造成精品檢修工程,體現管理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本着精、細、嚴、實的工作思路,鍛鍊造就一支精幹、高效、規範的檢修隊伍,針對機組維護工作,要求在執行檢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同時,特做如下規定:

1.1 各專業專工負責編制劃分檢修場地分佈圖,對維護施工區域及設備零部件,檢修機(器)具進行定置管理,場地內檢修負責人就是該區域的文明生產、環境整潔的責任者,以便檢查、考覈或落實責任。

1.2文明檢修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擺放整齊,檢修機具整齊,材料備品擺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件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三不落地”(即檢修工器具不落地;檢修工作介質不落地;檢修用材料及零部件不落地),每天收工前場地清掃乾淨,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3 施工單位對施工場所雜物必須及時清理,確保通道暢通,做好保潔工作。保潔單位應對主要通道實行正常的保潔制度。機房內的扶梯口、門窗口、消防設施的入口以及運行設備的有關操作點等一切通道嚴禁堆放物件,確保現場檢修、運行及消防通道暢通。

1.4檢修現場安全設施齊全,照明光線適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安全性。

1.5更換下來的舊機件、保溫材料以及工業垃圾等及時搬運走,放在指定地點。

1.6檢修施工採用的警戒繩、圍欄等隔離措施應保證到位齊全,不應因設施不全發生裝置性違章。檢修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採取或恢復各項臨時性的施工措施。檢修專用機(器)具,工具箱(櫃)、器材等應清離現場或整齊地擺放在指定的圍欄內。

1.7地面無積水、無積油、無積灰、無垃圾雜物,設備清潔無污跡。檢修部必須在現場設置一名專職衛生保潔員,隨時清理拆卸雜物,打掃衛生。

1.8檢修施工現場嚴禁吸菸,若在檢修施工區域內查有菸頭,將對責任人嚴格考覈。

1.9 違反以上規定條款的將處以50~500元/項的考覈。其他違章行爲,將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1.10 對施工現場臨時電源的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10.1所有的施工電源線不得敷設在地面上;

1.10.2所有的電源搭接必由具備資質的人員進行搭接,在電源搭接之前應對電源線的敷設是否規範進行檢查,否則不得進行電源搭接;

1.10.3所有搭接的臨時電源線必須實行掛牌制度;

1.10.4其他事項應嚴格按照公司下發的《臨時電源搭接管理規定》進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八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繫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吊籃下不準站人;

6、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酒後不準上班操作;

8、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啓;

9、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10、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繫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種作業,不戴安全帽或不繫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後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人員500元,若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後果的,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菸,發現抽菸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定不視爲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