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

第1篇: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

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

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促進轄區社區志願者隊伍的健康發展,全面推動社區志願服務事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新村社區志願者協會是轄區社區志願者的管理機構,負責建立健全社區志願者管理與服務的規章制度,組織社區志願者的開展志願活動。

第三條 社區志願者按照不計報酬、自願參與的原則參加各項社區志願服務活動,並接受社區志願者組織的統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和培訓

第四條 社區志願者組織負責其社區志願者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機構負責建立社區志願者的相關檔案,努力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注重志願服務理念、知識和有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提高社區志願者的綜合素質。

第五條 社區志願服務。

(一)社區志願者組織應根據社區實際需求,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社區志願服務活動,向社區志願者提供社區志願服務崗位。可以推薦社區志願者到其他部門和機構提供志願服務。

(二)社區志願者完成一個志願服務項目後,可向其所屬的社區志願者組織提出申請,並在其登記表中註明,繼續參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區志願服務項目。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社區志願者組織應認真落實和保障註冊社區志願者的有關權益,並給予社區志願者從事志願服務必要的條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區志願者在從事志願服務的過程中遭受傷害。

第七條 社區志願者在從事志願服務過程中對服務對象造成傷害的,社區志願者組織應責成其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的,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八條 社區志願者組織應當建立社區志願者服務時間儲備制度,社區志願者在本人需要幫助時,優先得到社區志願者組織和其他社區志願者的服務。

第九條 新村社區志願者組織負責全區社區志願者的、規劃、實施、指導和檢查工作。街道、鄉鎮成立社區志願者分會;社區居委會建立社區志願者服務站,安排專人負責社區志願者管理工作。各級社區志願者協會要自覺接受上級協會、分會的業務指導,協助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新村社區志願者組織。

第2篇: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

本站的志願者團隊管理規章制度範文很有深度,希望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志願者團隊規章制度【篇1:志願者管理制度】

志願者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對工作組志願者服務的管理,合理利用義務服務資源,規範和促進志願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機構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志願者基本條件

志願者申請條件:凡年滿16週歲,有愛心、耐心、責任心人士,自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承認工作組《章程》和與之配套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組組織紀律,履行加入工作組手續,均可成爲本工作組志願者;

二、志願者申請流程

招募——報名表接收——面試——確定名單 → 宣誓、吸納

三、志願者培訓:培訓分爲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兩種

1、內部培訓:志願者加入後,由祕書組安排資深志願者進行培訓,並制定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培訓考覈等 所在機構組根據實際情況且不得超過一個季度將安排至少兩次常規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志願者基礎培訓,包括學習工作組文件、志願者服務技巧、宣傳技巧、常見病知識、失獨情況等;新志願者必須參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訓,培訓簽到及知識考覈均納入志願者考評範圍;

2、外部培訓:由辦公室聯繫/確定社工、社會學、新聞及心理專家等進行外部培訓、講座或組織參加省/市/區 “志願者培訓班”。不斷提高志願者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四、志願者服務機構選擇和參加服務的要求

根據工作服務性質,工作組分爲不同小組。成爲志願者(含試用志願者)可根據個人特長及意願選擇服務組別,志願服務工作任務由失獨機構組統一負責分配和考評,各組組長協助考評;

五、志願者及小組管理

(一)志願者管理

1、參與義務服務的志願者應當遵守工作組《章程》以及與之

配備的規章制度,完成工作組安排的志願服務工作,維護工作組的聲譽和形象;

2、志願者在提供義務志願服務時,應當佩帶統一的工作組標誌胸牌; 3.志願者因個人原因無故連續3個月不參加任何工作組志願服務的或累計5次接受任務分配而無故不執行的將視作本人自行放棄志願者資格。本人如需再參加的,需重新申請登記;

4.新志願者(實習志願者或服務不滿1年的)必須每季度參加至少一次的常規知識培訓,老志願者應定時參加工作組制定的培訓計劃以提升自身的服務能力;

5.志願者應積極配合工作組服務工作,按時按量完成志願服務任務; 6.不做損害工作組和他人的事;不歧視失獨家庭;不故意刁難或推延志願服務任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組、家人及其他人員的資料信息;不得利用“志願者”之名做非工作組安排的有償服務和違反工作組制度之事;不得以權謀私;

(二)小組管理

1、各小組每月月底應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總結本月工作和計劃次月工作。 2、每月開一次例行工作組會議(前一個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間),總結上月工作及策劃下月工作計劃; 3.各組長全年出席工作組例行會議次數不滿9次或連續3次因個人原因無故不參加的將取消組長資格;

六、志願者檔案管理

志願者參加工作後,由祕書組統一對其編號,登記《志願者工作服務記錄卡》並將個人資料納入志願者檔案管理;《志願者工作服務記錄卡》、由機構組統一印發,內容包括:日期、服務地點、服務機構、服務時間等;志願者每次服務後本人填寫《志願者工作服務記錄卡》並交機構社工簽名,記錄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組組長收齊交到機構組進行統計存檔;每年12月4日將根據《志願者工作服務記錄卡》統計結果對外公佈各志願者全年志願服務的次數、時長和內容;如有志願者對自己的服務統計有疑問的應在20日前向機構組提出並查覈,20日之後如無統計異議的將視作本人已確定;

七、志願者表彰

1.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工作組《章程》以及配備的規章制度下,積極參加工作組志願服務且在志願服務中無重大差錯,並符合以下條件者: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小時者授予“一星志願者”,累計200小時的授予“二星志願者”,如此類推,累計滿500小時的授予“五星志願者”,累計滿800小時的授予“終身志願者”。

2.志願者表彰的主要依據爲《志願者服務記錄卡》和服務對象的評價及推薦; 3.工作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級志願者和優秀支援單位;

4.工作組將向省社協推薦優秀個人志願者、優秀支援單位參加相關表彰;

5.工作組將根據物資狀況制定合理的“星級志願者”獎勵制度;具體獎勵機制將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間公佈;

八、工作督導

實行三級循環督導機制。具體實行方法是:主要負責人親自帶隊組織一個三人抽樣督導組。每個季度對志願者的志願任務服務人羣人羣進行30%抽樣尋訪;工作組設立巡查員在每個季度對志願者的機構干預人羣進行50%抽樣尋訪;督導員要在每月對志願者的機構服務人羣人羣進行100%抽樣尋訪的三級督導制度,這樣可以對志願者在干預中出現的問題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時協商解決,可以在短時間內將問題和缺點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樣可以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組各項任務。我們每個服務小組至少2人以上,干預使用專業表格進行記錄,如實記錄現場服務的具體內容和出現的問題,作爲日後改進總結的依據,記錄由另一名志願者覈查。

【篇2:青年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

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

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爲山東勞動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隸屬

於院團委,接受校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熱衷於社會公益事業,不爲物質報酬,自願爲社

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羣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

學校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致力於爲社會弱勢羣體服務,倡導“奉獻、

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爲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

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羣體,使更多的弱勢羣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願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註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爲勞動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承認本協會章程。

3、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人員審查通過。

3、青年志願者協會發給會員統一製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3、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任何一名協會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自覺維護

本協會的名譽和利益。認真學習相關知識,努力工作,不求

回報,服務同學。

5、參加協會固定衛生打掃,維護衛生區衛生。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工作證,如三次無故不參

加任何一次活動視爲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利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青年志願者協會批准。

未經管理團隊批准備,會員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宣傳

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

行爲,由本協會管理團隊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管理團隊成員由全體會員推舉產生,任期兩年。 第十七條 本協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組織部、祕書處、宣傳

部、外聯部服務部,各部長一名組成協會管理團隊,負責

日常工作。各部門明確本部門的工作,並各科室有權制定

自己的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協會祕書處負責考覈各分會活動及成員行爲,做到認真公

平。

第十九條 宣傳部:負責協會宣傳工作,每次活動都應認真作好宣傳,

積極配合組織外聯的活動

第二十條 外聯部:負責對外聯繫,爲協會的活動和發展聯繫贊助, 並代表協會以外的個人或組織交往:聯誼其他兄弟協會及

其他部門開展一些聯誼活動。

第二十一條 組織部:根據本協會的特色,策劃出相應的活動,包括

活動的申請、經費的預算、活動的開展、活動的結束。

第二十二條 祕書處:整理協會內部的各種資料:筆錄理事會會議內

容:管理協會財務狀況:與策劃部一起策劃協會活動。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全部收入將用於開展公益活動,協會經費由

祕書處專人專職管理,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

公佈賬目。任何活動一週前,活動負責人都將活動經費

預算交會長審覈,經同意後,持預算到財務部支出經費,

活動完後,將收據、發票餘額全數交回財務部負責人;

財務部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收支帳目的記載、保存和整

理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並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覈,結

帳當日收支餘額交會長過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解散時,必須經協會管理團

隊討論決定,並向團委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青年志願者協會。

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細則

一、會議制度

1.爲了協調各部門的關係,提高開會效率,促進青年志願者協會

(以下簡稱青協)工作的展開,特制訂本會議制度。 2.青協例會每週週二進行一次,

會議時間:各學院分會例會的時間定於每週二晚上七點半在第一教學樓1502準時開始(每兩週一回) 院青協內部會議定於晚上八點開始,會員必須準時報到,否則即爲遲到或曠會。

3.會議由青協會長主持,副會長和各個部門及成員參加,祕書處成

員作會議記錄,會議內容包括分管部門部長簡單總結上週工作,並上報下週工作計劃。會議記錄由祕書處存檔。

4、每次例會各部派一代表彙報本部一週的工作。

二、會議紀律

1.青協成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請應在開會前一小時以

電話或當面告知青協請假管理員,不允許以短信的方式(考覈科成員請假由副會長負責,組織、祕書、宣傳、外聯四個部門請假由副會長負責)。

2.與會人員如確實有事須向管理人員請假,不可無故缺席,如故

意缺席或遲到將按照青協請假制度進行相應處置。

3.青協各部門部長及成員,無故不參加青協例會三次以上者,將

取消青協成員資格。

4.各種會議嚴格實行考覈制度,與會員應提前進入會場,並在例

會前簽到,不可替籤,如有替籤者歸爲缺席者。

【篇3:志願者管理制度】

錦城義工管理條例

爲了秉承“心繫錦城,關愛他人,和諧社會”的原則,加強錦城義工服務隊的管理、規範和促進義工服務活動,增強錦城義工服務隊的紀律,實現義工服務工作的經常化,推動義工服務工作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定義: (二)職責權限:

錦城義工組織在錦城社區兩委指導下開展義工服務,實行隊長負責制,各隊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隊長下設副隊長、文宣專員、義工。所有職務均自義工內選舉產生,職務人員除肩負職務職責外,同時肩負義工職責。

隊長職責:

1、在錦城社區兩委的指導下建立、健全義工服務的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按照管理條例安排義工服務活動開展,統籌管理全隊事務;

3、做好義工、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特指提供資源支持的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的交流,定期、不定期召開工作例會; 4、做好工作報告總結,定期向隊員及社區兩委報告服務開展情況; 5、負責爲義工服務提供必要保障; 6、做好義工隊員管理工作;

副隊長職責:

1、全面協助隊長開展工作,負責全隊日常事務,向隊長彙報活動實施情況;

2、負責義工的招募、培訓、指導、監督;

3、負責組織義工開展義工服務活動,並提供義工表彰建議; 4、積極與隊員溝通交流,確保隊員積極性與參與性; 5、負責服務的實施與效果反饋,確保活動的有效性; 6、按活動方案對實施後的活動進行總結、分享; 7、負責服務對象及信息的收集反饋;

文宣專員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並保管義工與服務對象及義工活動的檔案;

2、負責服務活動的文案策劃、宣傳、義工召集,並向副隊長反饋; 3、做好每次活動實施過程的文字及圖片(攝像、拍照、錄音)記錄工作;

4、負責每次會議、服務活動的通知、簽到,做好考勤及會議記錄; 4、做好每次活動實施後的總結報告,並交由隊(副隊)長審覈。 5、負責每次服務活動後的檔案整理歸檔保存; 6、隊長、副隊長交辦的其他事務;

義工職責:

1、真誠、積極參與義工服務活動;

2、收集義工服務活動實施過程中的意見與建議並及時向組織反饋; 3、與服務對象真誠、和善交流,向身邊人傳遞正能量;

4、積極主動地走向社會,向有需要的人羣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四、認證條件:

1、言行文明、思想上進,有愛心有恆心有責任心,善於向身邊人傳遞正能量;

2、熱心參與公益慈善事業,自願從事無償義務服務;

3、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和工作能力;(青少年義工不受此限) 4、認證前從事無償義務服務達20小時以上;

五、認證流程:

1、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張一寸免冠藍底彩照到錦城社區四樓辦公室,填寫認證申請書進行登記; 2、由義工組織對認證義工進行培訓2小時以上,考覈合格後即成爲正式認證義工;

3、認證義工加入自願,退出自由,退出時應向所在義工組織提交書申請,交回義工服務證、積分卡、隊服等物資; 4、義工組織對認證義工資料進行妥善保存;

六、行爲準則:

以下行爲準則由義工組織及個人共同遵守:

1、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服從義工隊統一任務安排,維護義工組織的形象;

2、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或者借錢、借物、謀取其他利益; 3、不得以個人名義私自接受任何個人或團隊的捐贈; 4、組織開展義工服務時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

5、未經安排,不得以義工的名義召集或參與違反義工服務原則的活動;

6、嚴守保密原則,未經授權不得隨意泄漏與義工、服務對象有關的任何資

料,不得代替簽署任何文件;

7、不可對服務對象身體狀況妄加評論,更不得隨意提供任何有關醫療和藥

物的建議;

8、不可向服務對象進行宗教傳播、謠言散佈、負面消息傳遞;

9、未經組織同意,不得攜帶非認證義工進入特許場合或進行服務; 10、義工如需暫停、終止義工服務的,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並辦理退出手

續;

11、義工須遵守承諾,按報名時間和要求準時參與活動,因故不能按時服務

應提前告假以便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12、義工無正當理由1年內累計服務不足48小時的,視爲自動退出;

13、義工如有違反上述紀律的,組織可以批評、警告、勸退、開除,違法亂

紀者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14、義工服務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並通知組織負 責人;

七、服務實施:

(一)服務對象:

1、由義工組織根據社區活動需要安排義工服務;

2、由義工組織根據收集到的社會需求信息合理安排義工服務;

3、由需要義工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向義工組織提出服務申請(須提交的申請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義工服務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單位證明、申請原因證明等),經組織審覈通過後予以安排義工服務;

4、其他經各組織審批通過的義工服務;

(二)服務流程:

1、全體義工至少每季度集中組織學習一次,全年不少於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