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探親假新版國家規定【通用多篇】
探親假請假條 篇一
尊敬的(科長、處長、主任):
根據國家和單位關於探親假的有關規定,我擬於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探親假xx天。請給予批准爲盼!
特此
申請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探親假請假條 篇二
尊敬的(科長、處長、主任):
根據國家和單位關於探親假的有關規定,我擬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探親假X天。請給予批准爲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探親假的待遇 篇三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2017年職工探親假最新國家規定 篇四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本站☆)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纔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探親假趣味圖片
(3)事由條件。
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有關2017年職工探親假最新國家規定全文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職工探親假最新國家規定]
探親假請假條 篇五
xxxxxxx:
我叫xxx,今年xx歲,系xxxxxx員工。
我計劃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回家探親,時間爲1個月,望批准爲盼。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在全市新提拔幹部教育培訓班開班儀式的講話
在全市新提拔幹部教育培訓班開班儀式的講話尊敬的各位新提拔幹部: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們在這裏隆重召開全市新提拔幹部教育培訓班開班儀式,這既是對各位同志工作成績的肯定,也是對大家肩負使命的殷切期望。藉此機會,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剛剛走上新崗位的同志們表示熱...
-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語精品多篇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語篇一1.你是一個很有修養的學生,對待同學總是謙虛友好,對學習也毫不怠慢,是一個上進心強,聰明而且心地善良的好學生。尊師守紀,團結同學,每次大掃除時總能見到你忙碌的身影,出衆的學習成績讓全班同學非常佩服你!望你記住:克服自身的弱點,爭取更上新臺階...
-
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篇一爲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後,原有會計覈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2、取消村...
-
組織工作典型經驗:以聯促合、以合促行、以行見效
今天我代表黨支部分享我們的“黨建+”特色實踐,主題爲:以聯促合、以合促行、以行見效,介紹組織部黨支部今年以來探索建立的人資專業市縣一體黨建聯席會機制,希望通過分享我們的實踐活動,和各位領導、各位書記一起探究和思考以黨建促業務、抓黨建促發展的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