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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一

爲提高抗洪搶險的應急處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緊急搶險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應於全街道範圍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洪澇災情發生後,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做出如下反應: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副指揮彙報洪澇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儘快提出水災發生地的羣衆撤離的時間、地點、範圍、路線,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有關副指揮,並密切監視洪澇災情的發展趨勢,不定時地發佈洪澇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

(三)儘快將洪澇災情通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各單位應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

(四)開啓一切通訊、傳輸、遙控遙測設備,千方百計保持與險情、災情發生地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街道黨政辦公室、各社區、各單位的通訊聯繫暢通,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洪澇調度命令;

(五)立即組織有關部門、社區和單位進行搶險,進一步蒐集更爲詳細的險情、災情情況,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和街道辦事處報告險情、災情情況。

三、洪澇災情發生後,各社區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按照既定的崗位職責,實施搶險救災工作,保證與街道辦事處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聯絡暢通。受災情況和救災進展情況要及時上報街道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

四、洪澇災情發生後,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上級防指和街道辦事處的指示,統一指揮全街道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發佈洪水通告,部署、協調、監督和檢查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救災工作;通報情況,調派力量搶險救災;協調跨社區的救災工作,解決救災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如下:

(一)防汛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向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檢查指揮部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全面瞭解綜合水情、救災情況;負責向城陽區政府報告水情和災情;起草文稿;負責宣傳報道的統一組織管理;協調解決有關部門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信聯絡工作。

(二)水情及洪澇調度組:街道黨政辦公室牽頭,組織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參加,街道黨政辦公室負責人任辦公室組長,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協調工作,發佈洪澇預報、警報、緊急警報、汛情公報和氣象預報;負責蓄滯洪區的洪澇調度,採取蓄洪、分洪、滯洪措施;負責組織河道工程搶險的有關具體工作。

(三)災情調查組:由街道經貿辦牽頭,組織經管統計服務中心、企業服務中心招商部參加。街道經貿辦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經貿辦,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災情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

(四)工程搶險組:由街道城建辦牽頭,市政公路管理服務中心、武裝部、聯通營銷部、供電所、郵政支局參加。街道城建辦副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城建辦。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水利、交通、供電、通信、給排水等重點工程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五)物資調運組:由街道審計所牽頭,組織稅收代徵處、社區居委會參加,街道審計所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審計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搶險救災物資調撥和運輸工作;管理援助物資的儲運和分配。

(六)災民生活安置組:由街道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安監辦、食安辦、動物防疫監督站、工商、教委參加。社會事務辦副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其主要職責是:發佈災情消息;接受救災物資;監督食品流通;轉移安置受災羣衆,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搶險、醫治轉移傷病員及人、畜屍體處理事宜。

(七)治安保衛組:由街道綜治辦牽頭,組織城管中隊、派出所、邊防所、交警中隊、交通管理所參加。綜治辦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管理,發佈臨時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衛黨政領導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重要器材物資;嚴厲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趁災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醫療救護組:由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牽頭,組織規劃部、城陽二醫部門、衛生監督與疾病防控工作站參加。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是: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災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災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運轉傷員;採購、儲運、調配藥品等。

(九)財務組:由街道財政所牽頭。街道財政所所長任組長,辦公地點設在街道財政所。其主要職責是:籌集和解決抗洪救災經費;統一管理上級和外援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救災經費;統一安排解決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辦事機構的辦公經費,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採購。

(十)宣傳組:由宣傳科牽頭。組織科教文衛服務中心、工商聯、科協參加,由宣傳科責任人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宣傳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報道雨情、水情和災情;宣傳報道抗洪救災中的先進事蹟等。

各社區、各單位都要建立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揮本社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在搶險救災中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則:

(一)災情一旦發生,各社區和各有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展開搶險救災工作。街道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機構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社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二)洪澇災情發生後,首要職責是搶救受災羣衆,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自救互救。

(三)洪澇災情發生後,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繼續履行防汛調度指揮職責,爲避免災情的進一步擴大和引發新的洪澇災害,在組織水利工程搶險、堵複決口的同時,繼續做好洪澇調度,採取一切蓄洪、滯洪、分洪措施,調蓄錯峯,必要時應犧牲局部,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四)爲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指揮無誤,要建立社區、單位、街道逐級上報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受災範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以及鐵路、公路、橋樑、電力通信等設施毀壞情況等。在通訊聯繫中斷或遇有障礙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六、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後,各社區和各有關單位都要抓緊恢復生產和羣衆的日常生活;要爭取國家和上級對口部門及非災區的經濟、物資援助;要迅速恢復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等生活、生產設施;迅速組織糧食和副食品供應;安排好災民的衣、食、住,保證災民生活安定;要組織農村勞動力開展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要繼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學校恢復上課,各社區黨支部、居委會正常工作。

七、對在搶險救災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要求參加搶險救災,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提高洪澇抗災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重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二

爲提高洪澇抗災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重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原則,預防和減輕洪澇臺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洪澇臺旱災害重大緊急情況的處置依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稱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爲主對轄區內的災害進行處置。市級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臺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洪澇臺旱災害緊急情況,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因暴雨、洪澇、颱風、乾旱等造成的大範圍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

二、重大緊急情況的確定

根據我市實際,按照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程度,將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劃分爲重大、特大兩個等級。

(一)重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爲重大災情、險情:

1、實況24小時內境內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200毫米,並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的降雨。

2、青陽匯、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證水位,並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或強熱帶風暴(10級<最大風力<12級),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地區。

4、7~10月份各地連續乾旱天數在50~70天(連旱天數指期間日降雨量小於30毫米或連續3天累計降雨量小於60毫米的乾旱天氣持續天數);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於40%。

5、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6、市級以上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風力等嚴重影響,險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爲特大災情、險情:

1、全市24小時內實況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300毫米,並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過保證水位並繼續上漲,預報將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最大風力>12級),我市沿海正處於大潮汛,將出現風、潮、浪三碰頭。

4、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特大險情,並將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在70天以上;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於60%。

三、重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市防指負責全市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的指揮、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辦事處和市防指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指導各地災情、險情處置工作的開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提供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稱市防辦)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出處置建議。

2、當達到或即將達到重大災情、險情標準時,市防辦立即向市防指指揮、副指揮報告,並由指揮決定啓動重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3、預案啓動後,市防指指揮到崗指揮,副指揮按分工進入各自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並向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社會公衆發佈有關信息和防範措施。

5、市防指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提出處置意見。

6、市防指及時召開防指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建議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各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迅即開展搶險救災;必要時,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幫助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7、洪澇臺旱災害過後和水利工程險情消除後,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生產自救工作。同時,對防災救災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三)部門職責

預案啓動後,市防指統一指揮市防指成員單位協助各鎮、街道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辦及時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險情和災情,提出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建議,並向市防指領導報告;及時傳達市防指各項指令,並按指令對有關防洪、抗旱工程進行調度,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救災工作;督查、反饋市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執行情況,及時通報各地抗洪搶險救災的動態;災後迅速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工作。

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做好駐平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的協調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向嘉興軍分區、嘉興武警支隊申請派遣救災支援部隊。

2、市水利局:承擔市防辦日常工作;及時提供實時雨情、水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負責圩區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負責抗旱水資源的應急調配。

3、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颱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參加防汛抗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必要時,提供現場跟蹤服務。

4、市安監局:負責監督防颱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企業單位的防颱工作,加強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5、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救災、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應急調撥供應;組織協調災後重建中的基礎設施恢復;負責災區市場商品價格監控。

6、市經貿局:負責協調企業防汛抗旱工作,確保企業防汛防旱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的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受災企業災後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實施對災區的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協助組織羣衆撤離和轉移。

8、市民政局:及時組織協調對災區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災情信息。

9、市財政局:及時籌集和撥付市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積極向省財政爭取資金支持。

10、市供電局:負責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的用電需要;及時加固搶修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1、市建設規劃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築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市區建成區範圍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築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做好市區道路、社區積水、危舊房屋搶修等搶險救災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負責監督指導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安全管理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內河航運船隻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據市防指指令依法實施內陸水上交通管制,協調做好船隻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組織搶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負責做好災毀交通設施的搶修和障礙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3、市農經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應急調用安排;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掌握全市農業災情信息;負責通知、監督沿海漁船回港避風,確保船隻人員安全。

14、市衛生局:負責監督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落實救災醫療隊,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15、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工作。

16、市電信局:及時加固搶修通訊設施,確保通訊暢通;提供通訊設施災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做好全市各類學校的危房加固及災區學校學生安全轉移工作;協助安置其他轉移人員。

18、市城管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確保在災害發生時人民羣衆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擾;組織、協助做好市政公共設施的搶修和維護。

19、市廣播電視臺:把握新聞導向,及時向公衆發佈氣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災搶險的有關決策和部署,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

20、市人保公司:積極開展防洪防颱保險工作,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居民的受災損失理賠工作。

四、特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市委、市政府加強對市防指的領導,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它市領導實行分工負責制,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在市政府的授權下,市防指依法宣佈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統一的防汛(臺、旱)指揮部指揮機構,市長爲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爲常務指揮,其它防指副指揮爲副指揮。市職能部門組成如下機構: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由市委辦牽頭,市府辦、市防辦等組成,市發改局、經貿局派人員協助。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水文部門組成。

3、搶險救災組:由市人武部牽頭,市公安局、經貿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經局等組成。

4、電力、通訊保障組:由市供電局、電信局等組成。

5、資金物資保障組:由市發改局、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經貿局、水利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糧食局、供銷總社等組成。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局、糧食局、農經局、教育局、環保局等組成。

7、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貿局、交通局等組成。

8、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廣播電視臺、報社等組成。

9、生產自救組:由市委辦、市府辦、經貿局、農經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提供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指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出處置建議。當達到或即將達到特大汛情、旱情標準時,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並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啓動特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2、預案啓動後,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發佈緊急抗洪搶險或抗旱動員令,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抗臺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他領導分工負責,進一步加強市防指機構,成立各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4、各工作組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組織實施各項救災工作,及時彙報各地災情和災區的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5、以市政府名義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況,申請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6、市政府視災情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部署搶險救災、生產恢復和災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和生產自救工作。

(三)部門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緊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全力指導、協助各鎮、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掌握、收集和彙總有關汛情、旱情、災情,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並及時傳達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繫,指揮和協調其他應急工作組的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上報災情;審查災情和救災搶險新聞,組織救災新聞發佈會。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實時天氣、雨水情信息和天氣、水文預報;提出防洪工程調度意見並按指揮部指令及時進行調度;組織實施抗旱應急水資源調配和人工增雨;加強對災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彙報監測情況,並及時作出轉移人員的具體方案。

3、搶險救災組:迅速調集當地駐軍、武警、公安、預備役、民兵和工程技術人員,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解救和轉移危險地區羣衆;組織力量對被破壞的各類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橋樑、市政等重要設施進行搶險和搶修;組織對石化、化工等危險品生產、儲運單位及其它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緊急處置或防禦措施,並加強監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災害發生;組織實施抗旱應急供水方案。

4、電力、通訊保障組:負責組織力量搶修和恢復被破壞的電力、通訊設施;保障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

5、資金物資保障組:向省和有關機構申請應急搶險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計劃;做好本市搶險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緊急籌集、分配和撥付。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迅速設置避護場所,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災的物資計劃,制定救災標準、設置救災物資供應點,發放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迅速組織醫療、防疫急救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治療點,搶救、轉運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及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並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

7、治安保衛組: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品集散地、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實施陸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宣傳報道組:宣傳報道抗災救災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向公衆公佈災情等有關情況;宣傳相應的防災減災知識,安定民衆;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互助互濟。

9、生產自救組:制定災後重建計劃,協調落實資金和物資,指導各地恢復被毀壞的各項基礎設施,開展生產自救,保障災區羣衆生活生產需要,儘快恢復人民羣衆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則

(一)市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相關人員及應急資金、物資,並報市防指。

(二)本預案由市水利局適時進行修訂並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暴雨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三

目前我縣正處於暴雨洪水高發期,在教育局、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全體師生要接受統一指揮,明確責任,確保防汛工作反應迅速,有序運作,處置得法有力。最大限度降低危急情況造成的危害,爲保障師生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要求

按照防汛工作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強烈責任原則,實行防汛責任學校領導負責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採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確保學校汛期安全。

二、防汛內容

本汛期主要有暴雨、洪水、地質災害等,這些災害可能對師生人身安全及教育教學秩序造成重大、特大的危害,學校應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機構和職責

爲有效處置本學校在汛期發生的緊急情況下最大限度地降低緊急情況造成的`危害,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經研究,決定成立靈壽縣初級中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李江海

副組長:韓力、吳國海、楊國志

成員:呂秀芳、武福斌、劉合庭、劉烈、董玉良、柳書林、閆梅生、江立波、段志英、史秀平、雷敏英、郝連英

學校防汛工作領導組長、成員職責

(一)組長、副組長職責

組長:在縣委、縣政府和教育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縣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學校防汛工作。

副組長:根據學校出現的險情,爲組長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彙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爲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送達搶險學校現場。聯繫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聯繫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師生撤離和轉移,負責學校穩定。協調和組織受災學校、迅速恢復教學活動。

(二)各成員職責

1、武福斌、江立波、張鴻志:全面掌握汛情、災情和各類動態等消息,按重要信息彙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學校的防汛和搶險工作,做好學校防災、抗災和災後恢復教學活動的指導工作。

2、劉和庭、劉烈、董玉良:負責檢查、監督所學校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學校的汛期防汛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組織一定的人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3、柳書林、段志英、史秀平:負責學校防汛項目經費安排,視實際險情,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到位,保障供給受災學校師生的生活必需品;負責關閉、拆除危房,確保師生安全,杜絕人員傷亡。

4、呂秀芳、雷敏英、郝連英、負責做好師生人員、教學物資的安全轉移,防止兩次災害發生;負責協助做好學校救災工作,協助安置受災師生人員,安排師生教學活動。

各成員除上述職責外,在學校汛情緊急時,均需承擔突擊性防汛救災任務。

四、汛期工作重點

1、防汛工作應以“責任重於泰山”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加強對全體師生進行開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如發生大暴雨學校應採取如停課等緊急措施,如在上課期間應組織師生有序回家,積極與家長聯繫接送學生平安返家,暑假前務必進一步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應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學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決不強行淌過,並教育學生不到池塘、水庫、低窪地帶等可能發生洪水及地質災害地區遊玩,並視當地雨情、災情,指定教師或家長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學校應認真地做好值班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的財產安全,學校應安排汛期安全工作值班人員表,要有帶班領導,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的職責是:要加強對汛情的監控,堅守崗位,做好值班情況記錄,處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應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教育局和縣政府報告,並向相關學校或幼兒園傳達處理意見,加強夜巡,確保學校的安全。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的手機或小靈通應24小時開機,學校應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洪澇災害的應急預案 篇四

1、在接到洪澇災害的預警警報或遇到突發的山洪災害後,立即啓動本預案。每一位教師都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不可有絲毫懈怠,要頭腦冷靜沉着,勇敢地面對,盡最大地努力,使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減低到最地程度。

2、一旦洪澇爆發,必須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保護兒童再保護財產的原則。情況危急時,應立刻將兒童帶到安全地帶,決不允許出現讓兒童回家、亂跑等現象。

3、第一時間搶險、搶救與呼救報告並重。被圍或事故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要及時以快捷、準確的方式發出求救信號。在場人員或事故發現者,無論有任何重要之事,都要立即放棄,以最快的時間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給幼兒園防汛保安領導小組,以便迅速組織搶救工作。

4、全力搶救,如實上報。幼兒園防汛領導小組要勇於面對山洪災害的發生,及時、全面的組織搶救工作,幼兒園領導和搶險隊員要恪盡職守、勇於參戰,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要身先士卒、衝鋒在前。要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時把災情向教育局彙報,決不允許有遲報、謊報和虛報現象的發生。

5、確保安全,注重實效。洪澇災害的搶險,首先要注重自身安全,不可盲目搶險而造成新的事故,並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由專人看守。

6、若出現貽誤戰機、見危逃避,謊報和緩報災情,玩忽職守或臨陣脫逃者,按有關嚴肅處理。

7、幼兒園搶險隊組成人員:

隊長:

隊員: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五

1.總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預警預防機制

4.預案的啓動

5.應急反應與處置

6.災後處置

7.附則

8.附件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提高抗洪搶險的應急處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緊急搶險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若干規定》《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若干規定》,編制本預案。

1.3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全市範圍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負責制、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一切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對不服從指揮和不執行調度命令的,實行責任追究制。

1.4.2以人爲本,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1.4.3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爲主。

1.4.4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4.5依靠羣衆,充分發揮基層羣衆自治組織的作用。

1.4.6依法明確有關部門、單位、個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依法規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1.4.7科學決策,快速反映,及時搶救。

1.4.8洪澇災害各類信息實行共享。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青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在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市建委負責組織協調城市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級政府防汛抗旱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針對重大洪澇災害,可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2.1.2市防指組織機構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市農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祕書長,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發改委、農委、建委、交通委、經貿委、水利局、氣象局、海洋與漁業局、民政局、財政局、市政公用局、國土資源房管局、人事局、公安局、衛生局、地震局、教育局、信息產業局、廣播電視局、林業局(城市園林局)、農機局、安監局、青島市通信管理局、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山東移動公司青島分公司、濟南鐵路局青島辦事處、青島交運集團、青島供電公司、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石化山東青島分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青島分公司、省引黃濟青工程管理局青島分局、山東青島水文局、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等部門和單位爲成員單位,其分管負責人爲成員。

2.1.3市防指職責

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山東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防指)和市政府的指示,統一指揮全市的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發佈洪水通告;負責防汛經費和物資的計劃、管理和調度。

2.1.4市防辦職責

市防辦是市防指的常設辦事機構,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掌握防汛信息,研究防汛工作對策,組織、協調全市的防汛工作;科學調控洪水。

2.1.5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把握全市防汛宣傳工作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洪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協調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防汛設施建設和重點水利工程除險加固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防汛項目的立項審批(政府投資)或覈准(自籌資金)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防汛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督促各區市政府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防汛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市農委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洪澇災情信息。指導農業防汛抗洪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等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分配意見,參與資金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物資以及破壞防汛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因防汛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物資的車輛暢行無阻。及時依法查處防汛期間發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在汛期特別要加強對礦山、尾礦壩及其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監督檢查。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覈查、評估、彙總災情並及時上報;積極爭取救災經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羣衆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防汛抗洪和救災經費預算,及時撥付經費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安排防汛抗洪、除險加固工程及通訊等專項經費,根據防汛抗洪的實際需要和水利工程的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在防汛經費上給予支持。

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監測、預防地質災害。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內四區受災房屋的搶險及災後建設工作。負責汛前對危病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接到颱風暴潮預報後,配合相關區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遷和安置工作。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海洋災害(巨浪、風暴潮)的監測與預報警報發佈。

市建委(市城市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城市防汛抗洪工作;負責市內四區的洪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城市防汛抗洪規劃的制定;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負責市內四區城市防汛抗洪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日常經費的落實和分配。

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辦事處(設防洪指揮分部)負責協調青島區域內鐵路系統的防洪工作;組織檢查防洪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防洪措施,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代表濟南鐵路局參加本地防洪搶險工作;組織運力運送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

市交通委負責做好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強行清除礙洪設施;組織運力做好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的運輸工作;開闢綠色通道,保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線暢通,及時組織搶修公路、橋樑和路面設施;對防汛指揮及運送防汛抗洪物資的車輛免徵過路過橋費。

市經貿委負責加強對災區重要商品市場的監控,負責市內四區重要救災物資、重要商品的供應工作,協調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及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以下簡稱五市三區)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重要商品的供應;協調經貿系統各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重要救災物資、重要商品的運輸車輛由市防指統一調配,災後對使用的救災物資由各單位統計上報,市防指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資金。

市信息產業局負責指導協調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建設和維護,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做好應急通信設施的協調調度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指導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必要時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及時向市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

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防汛抗洪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地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洪澇災情和各地防汛抗洪動態,以及災害性天氣預報。維護好防汛抗洪專用有線通信線路,確保汛期線路暢通。

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天氣形勢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汛期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及時作出滾動預報;向市防指及各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特別是災害性天氣預報。

市地震局負責全市地震預報預警工作。及時向市防指報告地震預報預警情況,預防和減輕災害損失。

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汛抗洪工作。負責通知各類學校做好預防洪澇災害的準備工作。

海軍北海艦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安排的具體任務,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協助做好防汛無線通訊及中繼臺的管理、維修工作,做好海洋及災區救助工作。

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安排的具體任務,指揮各自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市人事局負責協調解決各級防汛抗洪機構的人員編制;組織表彰、獎勵抗洪搶險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調度淺海灘塗以及養殖和捕撈船隻的避風、防浪工作。

青島交運集團負責防汛抗洪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汛期運輸車輛值班任務。

青島供電公司負責對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的照明用電及閘門起閉電源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並儘量保證使用雙迴路電源,確保搶險救災用電;負責對災區供電設施的搶修維護,優先保證防汛抗洪用電。

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負責對防汛指揮機構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有線通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管護,確保防汛期間有線通訊暢通;及時準確地傳遞水情、雨情、氣象預報等重要信息。

山東移動通信公司青島分公司負責對防汛指揮機構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無線通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管護,確保防汛抗洪期間無線通訊暢通;及時準確地傳遞水情、雨情、氣象預報等重要信息;確保無線調度專用車優先滿足防汛抗洪應急需要。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負責受災地區財產損失的調查工作,做好已保險財產的理賠工作;積極參與保險標的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爲保戶提供防汛抗洪技術性服務;適當增補防汛抗洪安全器材,落實有關防災措施。

市市政公用局負責市管供水、供氣、供熱等生產生活設施的搶修維護工作,確保城市生活生產穩定;負責嶗山水庫的防汛安全;負責做好市管雨污水管道的疏浚與暢通工作,確保排水設施運轉正常,排水暢通。

中石化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防汛搶險、抗洪救災用油的供應工作。

市農機局負責防汛搶險、搶修工程所需農業機械的組織調配工作。

市林業局(城市園林局)負責組織協調防汛搶險現場的伐木工作及河道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及時向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旅遊區(點)發佈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協助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星級飯店、A級旅遊區(點)的防汛督導工作,全力保證遊客安全。

省引黃濟青工程管理局青島分局負責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汛安全及該範圍內的高壓輸、變電設備和機電設備的安全工作。

山東青島水文局負責組織降水、洪水的監測及洪水預報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市防指提供全市的雨情、水情及洪水預報等水文信息。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洪澇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工作,及時將結果報市防指。

(2)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及時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並報市防指。

(3)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市防指應儘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大測驗頻率,及時報告測驗結果。其中,雨情、水情應在1小時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指,爲市防指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監測,及時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發生洪水地區的區市防汛指揮機構應在每日9時前向市防指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河道幹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時,應在險情發生後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

②堤防、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被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及通信聯絡方式。

(2)水庫工程信息

①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加大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道等關鍵部位的監測密度,按照上級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進行調度,並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水庫工程運行狀況。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

②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向下遊發出預警並處置險情,同時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和通信聯絡方式。

③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提前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指報告受災情況,市防指應全面收集動態災情,掌握災害情況,及時處置並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國家防總報告。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立即上報。發生重大災情的,有關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初步情況,並迅速組織覈實實時災情,及時上報,爲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各區市防汛指揮機構應嚴格按照《水旱災害統計上報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有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各級、各部門應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和防汛隊伍,完善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和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抗洪專業隊伍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問題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緊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全面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河流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和山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針對河道堤防險工險段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水管單位按照防汛工作標準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並進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足夠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6)通信準備。加強對社會通信公網的檢查維修,確保防汛通信專網、滯洪區預警反饋系統完好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檢查。實行以“五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立即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庫、灘塗、滯洪區內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建設。對未經審批擅自建設、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有關部門應依法下達清障令,強行清除。

3.2.2洪水預警

(1)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爲預警提供依據。

(2)市防指應確定全市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並及時發佈。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向市防指預報最新水情,爲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並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同時,應做好排澇準備工作,必要時,應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均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行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抗災指揮組織結構和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應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應加大觀測密度,加強巡邏。各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應落實信號發送員,確保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同時,應將險情及時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滯洪區預警

(1)滯洪區管理單位應擬定羣衆安全轉移方案並報市防指審批。

(2)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的監測,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3)使用滯洪區時,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啓動預警系統,按照羣衆安全轉移方案及時轉移羣衆。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風險圖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繪製城市洪水風險圖、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和水庫洪水風險圖。

(2)各級防汛指揮機構以各風險圖作爲抗洪搶險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禦洪水方案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需要編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並根據洪水變化情況,修定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主動應對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調度方案,應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對已經市政府或市防指批准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有關區市和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3.4預警預防機制

3.4.1預警信息包括:氣象、海洋、水文、地質災害等預報信息;保安信息:相關單位監測發現的異常信息;其他信息。

3.4.2信息分析

市防辦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篩選、評估、分析,根據洪澇災害的緊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應對意見。

4.預案的啓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啓動本預案:

(1)較大範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且市氣象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將發生大面積內澇;

(2)一條以上主要河道幹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並預報將超過警戒水位;

(3)市氣象局預報臺風(熱帶風暴)將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併發出緊急警報;

(4)大中型水庫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5)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標準洪水;

(6)其他需要啓動本預案的情況。

5.應急反應與處置

5.1本預案啓動後,市防指應立即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國家防總報告。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區市防汛指揮機構立即按照職責分工上崗到位。必要時,向社會公衆發佈有關信息和防範措施。

5.2市防指應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暴雨、洪水、颱風、潮汛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以及水利工程的險情狀況,提出處置意見,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根據洪澇災害和水利工程出險情況,有關職能部門赴現場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經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機構,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4洪澇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過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開展災情調查、災民慰問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市防指負責對洪澇災情進行彙總上報。

5.5市防指統一指揮有關單位協助各區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辦負責分析雨情、水情、險情、災情,提出洪澇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意見,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收集信息,傳達指令,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區市政府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區市政府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實施。市水利、建設、交通、電力、房管、通信等有關部門分別指導水利工程、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道路、電力設施、地質災害、公共通信設施等的搶險救災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海上漁船回港避風工作;鐵路部門負責鐵路設施的搶險救災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和搶險救災道路的交通秩序。

(2)預測預報。氣象、海洋、水利、水文部門做好暴雨、洪水、颱風、潮位及山地災害的預測預報,及時報市防指。

(3)應急物資、電力、通訊保障。市防辦牽頭,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委、衛生、鐵路等部門共同做好應急防汛物資、器材等的儲備和調運工作;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電力供應;通信部門負責保障通訊暢通。

(4)應急資金保障。市財政局牽頭,發改委、水利、民政、交通、房管、衛生等部門及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單位負責市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撥付工作,指導、督查救災款(物)的使用和發放。各相關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5)醫療衛生保障。市衛生局負責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6)後勤保障。災害發生地的區市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工作。必要時,市發改委牽頭,經貿、交通、糧食、民政、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7)新聞宣傳。重大洪澇災害及其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信息稿件,須經由市防指審覈後,根據重大突發性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6.災後處置

6.1市防指接到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安排或組織對災情進行全面調查,覈定實際損失,確認災害等級。

6.2市民政局應協調農業、水利、地震、氣象、統計等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綜合分析、會商、覈定,並將結果及時報市防指。

6.3災情發佈

災情數據以市民政局與有關部門會商的統計數據爲準,對外發布大災、特大災的災情及相關新聞報道,須經市防指批准。

6.4災後處置

災害發生地所在的區市政府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妥善安排災區重建工作。市發改、水利、電力、交通、通信、建設、市政、房管、民政、農業、教育等部門和警備區、武警支隊等單位負責受損水利、電力、交通、通信、城市供水、供氣設施的搶修及校舍、民房的修繕等工作,保障工農業生產和教學活動的儘早恢復。各保險公司應做好善後理賠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7.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2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情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組織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備案。防禦洪水方案一經批准,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防禦洪水方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7.1.3一般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4較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5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6特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於50年一遇的洪水。

7.1.7緊急防汛期:根據《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對雍水、阻水嚴重的橋樑、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應急處置;根據防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的範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採取取土佔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指揮機構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8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辦負責管理。本預案每3年評審一次,由市防辦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並報市政府批准。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人事部門聯合進行表彰;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依法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5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防辦負責解釋。

7.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暴雨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六

目前,雨季來臨,時有強降水過程,甚至會出現大到暴雨,極易引起山洪爆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洪澇災害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爲困難的自然災害,在汛期極易引發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事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爲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教育局和中心校有關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要求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汛期的安全工作,其嚴峻形勢要有充分的估計,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認識,工作上要有充分的準備。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災,立足高險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寧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園,精心周密部署,明確職責分工,不斷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制,着眼於汛期防洪抗災,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認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災應急安全工作,維護好校園社會治安,確保穩定、安全的良好環境。

二、工作原則

防汛救災工作在上級部門和梨埠鎮中心校的領導下,堅持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級分部門負責,以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爲首要目標,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原則,做到及時安排,及時佈置,及時搶險。

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學校防汛救災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 責: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爲指揮、協調和組織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梨埠鎮中心校、鎮人民政府領導彙報,請求指示;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學校防汛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小組:

1、防汛搶險、安全保衛組:

由張同志任組長,張同志爲成員;

2、救災安置、後勤物質保障組:

由李同志任組長,張同志爲成員。

3、通信聯絡、災情統計組:

由同志任組長,張彥平同志負責向上級及時彙報災情。

四、報告制度及程序

學校發生災情時,必須立即向校長報告,啓動學校汛期應急預案。並立即報告中心校辦公室。學校在最短時間內寫出災情書面報告,報告災情情況,災區已採取的措施和災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災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預防爲主,排除隱患。

要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要求學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庫邊、低窪地帶等可能發生山洪及地質災害的地區遊玩,做到防患於未然。汛期強風暴發生時,學校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低窪地帶、操場、校舍和易發生倒塌、滑坡等地方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根據天氣情況及時做好防災部署工作,做到早準備、早預防,嚴防洪澇、地質災害給師生造成人身傷害。

(二)、加強巡查,確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領導帶班,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必須注意收聽收看當地天氣預報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現大到暴雨天氣時,收集信息的老師應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學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範準備。並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交班時要手續清楚,簽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強排查

汛期期間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校區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並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四)、加強宣傳

做好防汛宣傳工作,加強對學生自我保護的安全教育。學校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搞好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師生的防汛安全意識,特別是加強師生應對突發自然災害自我保護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搶險隊注意事項

防汛搶險隊成員要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校長的指揮,全力搶搬學校的教學物資。

(六)、停課工作安排

學校接到上級的停課指示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學生;對無法回家而在學校停留的學生,學校要做好學生飲食、衛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學校突發事件措施

如若學校受淹,待洪水開始退落時,及時組織人力物力,清掃污泥垃圾。同時要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注意事項

(一)、防汛救災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二)、不能組織學生參加救災。

洪澇災害的應急預案 篇七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區5~11月爲颱風季節,平均每年有颱風影響3次,災害最大臺風爲20xx年8月8日,中心最大風力12級,20xx年9月15日出現最大臺風暴潮,中心風力達12級以上。由於颱風期風暴可引起增水,颱風增水或汛期漲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約爲1150mm,上述情況可能會對生產造成較大影響。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應急搶險工作實行公司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參與救援行動的公司人員和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救援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參與救援行動的全體公司人員要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務。

3、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總指揮:彭志洪

(2)副總指揮:吳小烽

(3)成員:蔡治寰、張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堯城、何文峯、尹克明、何貞貞、胡新華、王濤

(4)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等專業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

2)指揮機構職責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2)專業處理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負責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單位組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理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和公司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體由王濤負責。

安全保衛組:由公司保安隊負責,具體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由張清和負責。

搶險救援組:公司保安組負責,進行搶險救援;由張清和負責。

醫療救護組:公司保健室負責,行政部其它組別配合,聯繫XX醫院急救中心,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理;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後勤保障組:由行政部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救災物資和通訊保障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介入,配合現場勘察取證,以及上級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具體由吳小烽、高海同及有關專家成員組成。

善後處理組:由行政部和各單位等部門配合,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

(一)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1、通過設置的監控錄像進行監控,監控錄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負責進行監控。

2、通過現場工作人員監控,由現場工作人員通過巡檢方式進行監控。

3、通過日常氣象信息收集,應急指揮組成員應定製中國移動(聯通)天氣預報信息服務,隨時掌握天氣情況。公司任何部門收到政府機構發出的防颱風、防暴雨、防洪水緊急預防信息,必須馬上同時轉達到彭志洪、張清和、蔡治寰吳小烽處。

(二)防止颱風、洪水、暴雨災害的安全對策與措施

1、當氣象預報發出颱風、暴雨、特大洪水的紅色預警警報時,應急指揮組自然成立,總指揮召開會議部署應急響應工作。應急指揮組應至少提前6小時向全公司發出預報信息。

2、工務部、公共事務部、行政部必須安排應急值班人員,並將應急值班人員向全公司通報(包括姓名、聯繫方式、值班地點)。

暴雨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八

爲了有效防禦災害性洪水,規範防洪防汛程序,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的減輕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項目防洪防汛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防洪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事故現場總指揮由項目經理部經理***擔任;

2、傷員營救組由副經理***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

3、物資搶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4、保衛疏導組由後勤人員與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5、搶險物資供應組由物資負責人曾德與擔任組長、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6、後勤供給組由項目部辦公室人員組成;

7、現場臨時醫療組由現場醫護人員與施工隊各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8、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爲項目部辦公室。

二、項目經理部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能與職責

1、事故現場總指揮的職能與職責:

a、所有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與協調;

b、現場事故評估;

c、保證現場人員與公衆應急行動的執行;

d、控制緊急情況;

e、現場應急行動的指揮;

f、作好應急救援處理現場指揮權轉化後的移交與應急救援處理協助工作;

g、做好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繫工作。

2、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a、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b、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a、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b、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4、保衛疏導組的職能與職責:

a、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與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b、疏散場區外的居民撤出危險地帶。

5、搶險物資供應組的職能與職責:

a、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b、提供與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與安全配備;

c、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6、後勤供給組的職能與職責:

a、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

b、及時輸送後勤供給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7、現場臨時醫療組的職能與職責:

a、對受傷人員作簡易的搶救與包紮工作;

b、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三、調度值班

項目部成立相應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汛期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xxxxxxxx。

在險情發生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應急救援總指揮,同時上報公司總部領導。

四、應急準備

1、項目部辦公室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各施工班組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做好準備工作。

2、辦公室負責做好天氣預報信息的收集、跟蹤與傳遞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汛期的值班人員,並做好記錄。

3、接到項目部施工隊各班組按照所在地發佈的有關緊急警報通知後,項目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並組織作好抗災準備工作,督促做好各項應急措施,工地現場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備好搶險器材與物資。

4、辦公室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制定水災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措施。

5、施工隊各班組按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6、危險品存放應有明顯的標誌,防止洪水將其攪亂、混雜、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時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項目部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與檢查,辦公室督促各部門做好檢查並記錄。

五、應急響應

1、項目部辦公室負責聯絡防汛應急響應有關事宜,並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實施應急響應的預案。

2、施工隊各班組應積極配合辦公室工作,並按制定的應急響應預案實施。

3、當發生嚴重意外防汛情況時,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與指導,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當發生一般意外事件時,各部門按應急措施進行事件的處置,及時撤離人員與重要物資,控制與防止事件擴大,努力將損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當確認發生防洪防汛事故時,由現場負責人下令,報告值班室,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將施工機械加以安置保護,現場施工人員由班組長帶隊全部撤離。被困施工人員來不及撤離的,應選擇地勢較高地方躲避洪水,進行自我保護,等待組織救援。

六、組織搶險

1、項目部組織施工隊各班組及時清點人員,確認有無被困人員,並集結待命,不得私自外出;

2、項目部組織搶險突擊隊,由施工隊各班組抽調精壯工人組成,負責安裝堆砌砂袋,規範水流方向;

3、配備充分照明、救生設備,由項目部組織身體素質好、水性高的工人執行搜索救援活動;

4、在發生水災時,如設備不能撤離到安全位置,應使設備處於動力關閉、加固與適當防護狀態,防止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衛生員做好準備,並視汛情提前與定點醫院聯繫。

七、供電與照明

1、在洪水可能危及到現場變配電設施時,應果斷斷電,防止個別線路漏電發生意外;險情排除後,經檢查確認安全後可恢復供電;

2、啓動專用照明線路,保障現場必要的照明需要。

八、保安措施

1、在發生水災時,保衛人員應加強巡視,隔離安全地帶,禁止閒雜人員圍觀,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地方老百姓進入施工現場;

2、加強現場看護,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員。

九、預防措施

1、在現場顯著位置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2、對講機等聯繫工具保持暢通;

3、自備發電機與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現場預備砂袋等物,利於堵水與引導水流方向。

十、受影響區域的疏散機制

在對施工場區周邊情況的摸查基礎上,應確立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疏散路線與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網絡。應急狀態時,由應急總指揮決定下達應急疏散令。保衛疏導組引領受影響區域的居民從疏散網絡通道疏散、撤退。

十一、交通管制機制

交通管制機制由事故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兩部分構成。

1、警戒

事故發生後,對場區周邊必須警戒隔離。其任務與作用是: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外來干擾、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安全等。

2、交通管制

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周邊道路實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爲救援工作提供暢通的道路。

十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本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按《****局集團有限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與演練的有關要求執行。

十三、事故報告及預案的評審

事故發生後,由辦公室負責督促事故發生地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並組織相關人員評審本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如發現該預案部分條款不適應時則對本預案予以修訂。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篇九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本方案的指導思想是,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信息暢通、反應及時的原則,保證在洪澇災害後,能夠及時調動應急資源,有效地實施預防、控制措施,及時控制災後易發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災區羣衆的身體健康,實現災後無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縣衛生局成立“洪澇災害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洪澇災害救災防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根據災情和疫情,組織調度醫療衛生力量,深入洪澇災區防病治病和進行技術指導。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爲組長,流行病、傳染病、消殺滅、監測、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爲成員的疾病防控工作組,負責指導災區衛生防疫,並協助開展疫情監測、飲用水監測及消毒處理、健康教育、外環境消殺滅等疫病防控工作。

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成立由大隊長爲組長的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對災區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開展監督檢查。

各鎮鄉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由一把手爲組長,單位業務骨幹爲成員的抗洪救災應急工作組,負責對轄區內災區現場開展醫療、飲用水消毒、疫情監測、健康宣傳、外環境消毒等衛生防疫工作及對災區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開展監督檢查。並隨時待命,等候調遣。

三、應急準備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預案要科學、合理,具有實際操作性。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對專業人員和應急隊伍開展抗洪救災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培訓和演練,提高實戰能力。縣疾控中心要儲備一定量的消殺藥械、藥品,以備應急所需。

四、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所在地鄉鎮(中心)衛生院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深入災區現場開展救災防病疫病防控工作,並將受災情況報告縣衛生局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縣衛生局抗洪救災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立即啓動《新津縣洪澇災害衛生應急預案》,並依據本工作方案調派縣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應急隊伍,落實各項衛生防疫措施,領導開展各項醫療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強疫情報告,確保信息暢通。縣衛生局、縣疾控中心、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疫情、行政雙值班制度,確保疫情報告渠道暢通。受災地區在救災防病特殊時期對甲乙類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實行疫情每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每日報告單位一把手負責審覈,並簽字留底,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堅決杜絕漏報、遲報、不報。

(二)、作好疫情監測。縣疾控中心派專業人員深入災區開展疫情監測工作,在重災區建立疫情監測點,主動搜索疫情,加強霍亂、傷寒、痢疾等腸道傳染病以及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瘧疾、乙腦等蟲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傳染病的監測,分析疫情發展趨勢,提出有針對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早控制。

(三)、加強消毒、管好飲用水。開展飲用水消毒管理,重點抓好水源保護和飲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發生。特別要加強縣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來水廠兩個集中供水點的監督監測檢查,加大水源保護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應急水源,同時加大監測頻率,每2小時監測一次,加大淨水劑和消毒劑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廠被淹,洪水退後要進行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對徹底清理,並檢修供水設施,全面消毒,經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供水,確保供水安全。

對分散式供水(自備水源)的,免費發放飲用水消毒藥劑,把飲用水消毒措施落實到每家每戶,強化淨化消毒處理,保證分散式供水的安全衛生。

(四)、加強監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縣衛生監督所要在災區開展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加強集體食堂和災區供應食品、食具監管,特別要加強對熟食和滷菜的監督檢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學品污染食物,堅決取締無證食品生產經營,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五)、消滅蚊蠅鼠害。環境消毒、滅“四害”工作實行轄區負責制,各鎮鄉動員抗震救災消殺滅隊伍,按“一村一人一機”原則落實消毒、殺蟲人員及設備,組織實施環境消毒、滅“四害”。對水淹地區和居民住宅、廁所、垃圾點、臨時住所等地全面實施藥物噴灑消毒和衛生處理。在洪水消退後,應重點做好蚊蠅孽生地的處理,在人羣居住較集中地區和被垃圾、糞便污染嚴重的地區,重點進行藥物噴灑處理,消滅蚊蠅,並開展滅鼠工作。

(六)、開展羣衆性健康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媒體,通過短信、傳單、通告等方式,廣泛開展災後防病知識宣傳,重點宣傳環境衛生、飲水飲食衛生的重要性和飲用水消毒、環境消毒等具體方法,促使羣衆自覺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和自我防病能力,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七)、醫療救治見《新津縣抗洪救災醫療救治工作預案》。

五、結束響應

根據洪澇災害後疫情往往滯後於災情的特點,受災地區救災防病工作各項應急措施要在災後持續一段時期。所有工作結束後,受災地區要對本次救災防病應急工作進行系統地總結、分析、評估。並將報告上報縣衛生局和本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