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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山洪災害防禦預案

鄉鎮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鄉鎮山洪災害防禦預案

一、目的

爲做好水災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鄉範圍內水、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鄉防洪危機等自然災害。

三、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量、水利、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鄉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和防洪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部

鄉成立山洪災害指揮部,由鄉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鄉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鄉各部門成員、國小、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爲成員;本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區防汛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鄉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措施,

制定鄉山洪災害方案;組織全鄉的山洪災害、山洪災害工作;對全鄉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由鄉防指組織成立轉移安置組、衛生救護組、學校安全組、治安保衛組,實施安置保障。

1、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綜治辦負責出現山洪災害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鄉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鄉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山洪災害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處置因山洪災害引發的羣衆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5、民生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覈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鄉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6、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鄉山洪災害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鄉提出的申請,會同鄉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覈下撥山洪災害經費,並監督使用。

7、衛生院負責山洪災害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鄉防指提供山洪災害受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和流行。

8、國小負責學校山洪災害工作,防止山洪災害,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實戰演練,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9、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山洪災害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山洪災害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爲

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日14

時前報鄉山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並報鄉山洪災害指揮部。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鄉防指指揮長主持鄉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啓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由鄉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值班,及時發佈汛情通報及防汛措施;鄉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鄉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區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鄉防指指今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從鄉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爲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工作;鄉防汛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鄉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

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衆作出決策,

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

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

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円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鄉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區防汛指揮部。

七、預案的實施

預案啓動後,鄉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鄉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鄉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買施搶險救火、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鄉負責所屬預備役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衆。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鄉民生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鄉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鄉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買和爭取上級財政困又付,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農行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二)醫療衛生保障。鄉衛生院等單位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三)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鄉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四)災情覈查。民生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

解、收集、覈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鄉防指

(五)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莊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各村委會、鄉直各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15-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並報鄉山洪災害指揮部備案。

八、附則

對防汛搶險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鄉防指報鄉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