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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保個人查詢【通用多篇】

新疆社保個人查詢【通用多篇】

2017年烏魯木齊社保報銷範圍 篇一

烏魯木齊市將從明年1月1日起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籌資標準、住院報銷比例、門診報銷比例都將上調。

調整後,烏魯木齊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成年人籌資標準提高至372元,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大中專學生提高至262元。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至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3萬元。

今後市民前往門診就診,報銷比例能達到50%,並增加了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和重性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兩種門診大病。門診大病報銷比例也提高至60%。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和白血病一年報銷限額爲3千元,新增的兩例大病年內報銷限額爲1500元。

烏魯木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處長唐恆毅介紹,住院上的報銷比例調整以後,跟職工住院的報銷比例差距在逐漸的縮小。居民原來反映雖然有門診統籌,但是門診的報銷限額比較低,通過這次調整,門診的限額做了提高,解決了日常的小病在門診的治療問題。

烏魯木齊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能報銷75%費用(不含自費部分)了。

27日,烏魯木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宣佈,爲了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鎮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一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升至75%;二級醫療機構由原來的50%提升至60%;三級醫療機構由原來的40%提升至45%。

據烏魯木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後,參保人員原先在二級醫院住院花費5000元(不含自費部分),扣除300元門檻費,能報銷4700元×50%=2350元;而按新標準爲4700元×60%=2820元,可多報銷470元。

他同時強調,此次調整中基層醫療機構(即一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提高最多,目的就是引導市民患常見病時到基層醫院就診。

如按新標準,參保人員住一級醫院花費2000元,扣除200元門檻費,可報銷1800元×75%=1350元;住二級醫院同樣花費2000元,扣除300元門檻費,則只能報銷1700元×60%=1020元;住三級醫院花費2000元,扣除600元門檻費,報銷的費用僅有1400×45%=630元了。

他還提醒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此次調整以入院日期爲準,而不是出院日期。市社保系統今起啓用新報銷比例結算住院費用(不含自費部分)。而目前已出院、已進行結算報銷的參保人員,可通過兩種途經享受提高待遇:一、到就診醫院重新調整結算退費;二、今年2月底前帶着入院結算的發票到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醫療待遇支付科進行結算退費。

據悉,烏魯木齊目前有55萬人參保城鎮居民醫保,將受益住院報銷比例調整。

新疆個人社保查詢窗口 篇二

      其他方式:

1、電話查詢:撥打新疆自治區12333查詢熱線;

“12333”熱線是全疆統一的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諮詢平臺,它在各地州都設有分支機構,各族羣衆在工作時間可以直接撥打這一電話諮詢相關問題。熱線及網站將向全區各族羣衆提供就業服務、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勞動工資等政策法規諮詢。

2、辦公查詢: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社保卡號到當地社保局辦公大廳觸摸屏查詢;

3、城市查詢:新疆各地市查詢請點擊上面的鏈接進入。

如果以上方法都無法查詢,您可以登陸12333社保論壇 養老保險查詢專欄求助。

新疆養老金調整 篇三

今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爲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是連續第十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的第二年。

2017新疆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今年,新疆將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今天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副處長孫戰學說,具體調整事宜將按照國家安排部署進行。

2016年自治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後,人均月養老金提高到2723元,增加了189元,全區14個地州及自治區本級中央行業單位符合調整政策企業退休人員92.26萬人。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在當年基本實施到位,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實現了86萬名在職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參保繳費,36萬名退休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發放待遇。

今年,自治區在繼續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將盡快制定職業年金實施辦法,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原試點政策、試點人員新老制度、新老待遇銜接辦法等,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

據悉,2016年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是在自治區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財政收入下降的情況下,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給退休人員辦的一件民生實事,體現了“民生優先”的執政理念,是我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我區制定了統一的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性、公平性、可持續性,通過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改善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具有積極的意義。

據介紹,2016年自治區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主要特點有:

一是機關事業、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調整政策,調整辦法,調整標準。

二是已連續9年對企業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進行了調待傾斜,今年,在繼續對企業退休高齡人員傾斜的同時,同步對機關事業高齡退休人員進行傾斜,初步建立高齡補貼正常增長機制。

三是爲企業退休人員繼續考慮艱邊因素適當增加養老金,逐步縮小各類退休人員待遇上的差距。

三、2016年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的範圍爲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調整範圍。其調整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2016年調待惠及全區127.4萬名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和標準爲:

(一)定額調整

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

定額調整體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每月增加3.5%(四捨五入到元)。

掛鉤調整體現養老保險“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激勵機制。

(三)傾斜調整

對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傾斜。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至7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30元。2016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80週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高齡補貼;企業退休人員按累加後標準執行。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0元;三、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5元;五、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20元。

3.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2016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