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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精品多篇

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精品多篇

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 篇一

一、總體要求

第一條

根據《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肅省聯防聯控機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生活物資保障組生活物應急保障預案》、《關於印發甘肅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應急預案的通知》及縣委、縣政府要求,爲進一步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和應急保供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類、方便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或脫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第三條

應急處置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縣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生活物資保障專責組統籌協調全縣生活物資保障工作。商務部門牽頭負責,發改、民政、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對應工作。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強化組織保障,健全工作機制,壓實部門、單位、市場主體責任。加強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政企之間協同聯動,按照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級別,根據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的性質、程度和影響範圍,由各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三)市場主體,政府調控。發揮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倉儲物流企業配置資源、保障供應的主體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統籌協調、統一調度作用,形成市場和政府有機統一、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格局。

(四)平急兼顧,隨時應急。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市場監測,及時準確掌握市場運行情況,加強預判預警。建立健全應急保供體系,強化政府儲備平時調節和應急調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的各項應急準備。

第四條

依據《慶陽市商務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對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照影響範圍大小,劃分爲市級(Ⅰ級)、縣(區)級(Ⅱ級)和鄉鎮級(Ⅲ級)三級。

(一)Ⅰ級市場異常波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人口超過50萬以上縣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在2個以上縣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特殊情況需要劃爲Ⅰ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1.縣城所在地鄉鎮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在2個以上鄉鎮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特殊情況需要劃爲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三)Ⅲ級市場異常波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Ⅲ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1個鄉鎮內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特殊情況需要劃爲Ⅲ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縣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生活物資保障專責組:

組長:張濤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夏設銘縣商務局局長

方智縣發改局局長

齊保存縣民政局局長

劉生科縣交通局局長

王哲博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職責:負責統籌協調做好生活物資保障工作;負責提出完善生活物資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議;承擔縣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員單位共同職責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單位職能,研究制定本單位(系統)生活物資保障工作職責、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增強應急能力,確保人員、物資、設備到位,一旦出現突發情況,能夠第一時間響應、果斷決策和有效處置。

認真貫徹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工作部署,自覺履行工作職責,主動配合牽頭部門做好工作;加強部門信息溝通與協作聯動,及時安排部署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工作進展,督導檢查應急處置工作。

第七條

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商務局:負責統籌協調做好生活物資保障工作;負責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議;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健全冷鏈物流體系、拓寬多元進口渠道。組織指導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加強貨源組織、加大采購力度、適當增加庫存,保障市場供應穩定。

縣發改局:負責生活物資市場價格監測和預警、組織實施糧(米、面)油應急物資的儲備、採購、加工調運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實施糧油應急供應保障預案,必要時負責向上級申請調用國家及地方儲備糧。

縣民政局:負責指導慈善機構、社會團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開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贈活動,規範捐贈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擊借疫情開展非法募捐活動。引導志願服務組織積極參與疫情防控。

縣交通局:負責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實政策規定的'生活物資運輸車輛免費停靠、優先通行措施,暢通生活物資運輸“綠色通道”,確保生活物資運輸便捷高效。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生活物資市場主體經營行爲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保障市場平穩運行。督促有關企業做好生活物資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八條

商務、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對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雞蛋、奶製品、飲用水、方便食品等重點生活物資、道路運輸通行等情況的監測。定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掌握市場總需求、總供給和銷售、價格變化、道路通行等情況。

各級各部門應通過監測市場運行情況,科學分析、綜合研判,評價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的性質、程度和影響範圍,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應及時發出預警。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方式進行。

四、信息報告

第九條

大型批發市場、糧油直營店、商場超市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導致價格在較大範圍內猛漲或商品斷檔脫銷,影響到社會穩定,企業負責人要在1小時內向縣商務、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部門報告,縣商務、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要立即對報告事項調查覈實。聯合對市場異常波動進行綜合評估,研判市場異常波動的嚴重性、緊迫性和變化趨勢,確定市場異常波動級別,提出是否啓動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條

覈實爲鄉鎮級(Ⅲ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縣商務、發改、市場監管部門要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商務、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通報相關部門,並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覈實爲縣級(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縣商務部門要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級商務、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向周邊地區相關部門通報。

覈實爲市級(Ⅰ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生活物資保障組在2小時內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向相關部門和各市(州)政府通報情況。

報告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信息應包括:報送信息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繫電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採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採取措施的建議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五、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

按照應急保供工作原則,建立分級應急處置機制,市級(I級)市場異常波動由市生活物資保障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經請示同意後統籌協調處置,縣級(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由縣級政府或生活物資保障組協調處置,鄉鎮級(Ⅲ級)市場異常波動由縣政府或生活物資保障組協調處置。

第十二條

根據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等級,結合市場運行和保障供應情況,科學分析、綜合研判,適時調整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級別,啓動相應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基本生活物資供應不短缺、不斷供。

第十三條

發生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可採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發佈市場信息,正確引導市場消費,穩定社會預期;

(二)督促指導生產廠家、流通企業、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增加市場供應;

(三)開展緊缺物資跨區域調運,進行異地生活物資餘缺調劑;

(四)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投放縣級儲備物資,當縣級儲備物資不足時,再申請投放市級儲備物資穩定市場;

(五)當國內生活物資供應不足時,協調組織外貿企業和跨境電商企業迅速開展進口;

(六)當突發事件導致生活物資不能及時充足供應時,可採取定量、限量銷售,或實行統一發放、分配;

(七)當出現商業網點無法營業的極端情況,通過設置臨時、流動商業網點、設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資供應;

(八)當出現生活物資市場斷供的緊急情況,縣政府及其部門可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勵引導通過“互聯網+”“線上下單+集體團購+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閉小區(社區)居民提供生活物資配送服務;

(十)動員社會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開展疫情專項捐贈。

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 篇二

根據《黔西市疫情防控物資保障預案》(黔府辦函〔2022〕21號),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靜默管控期間廣大羣衆生活物資正常供應和價格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中心城區水西、杜鵑、蓮城、文峯、錦繡5個街道範圍內設置60家生活物資供應企業、藥店(詳見附件2),其餘每個鄉鎮(街道)可結合實際確定生活物資供應企業,由市生活物資保障組統一發放生活物資供應企業車輛通行證和從業人員通行證。

二、各生活物資供應企業應保障物資充足,要重點保障糧、油、肉、蛋、蔬菜、麪條、鹽、基本藥物等生活必需品,嚴禁哄擡物價、以次充好、囤積居奇等違法違規行爲。

三、各生活物資供應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合理控制購物人員數量,並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查驗覈酸等防控措施,做好經營場所的消毒、通風等防疫工作,從業人員需每日進行核酸檢測。

四、市民可通過線上下單、線下錯峯出行方式購買基本生活物資,線上可通過區內重點超市、企業的微信小程序、官方APP、網上商城等渠道下單訂購(詳見附件1),實行無接觸式配送,各小區設立指定投放點,線下可通過區內設置的`生活物資保障供應點採購。

五、對靜默區域實行“人員限出、區內限流、嚴禁聚集”,村(社區)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區,倡導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勵每戶每天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持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到就近地點購買生活物資。

對封控區嚴格按國家高中風險區域規定管理。

六、目前我市糧油市場儲備充足,蔬菜、肉類和奶製品等生活必需品能夠滿足居民日常需求。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惡意哄擡物價,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請廣大市民朋友監督,監督熱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 篇三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地區特別是疫情封控區域米麪、食用油、蔬菜、蛋品、肉類、水產品、乳製品、方便食品、飲用水、能源等民生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現就有關方案制定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民生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

當前全球疫情仍處於流行狀態,特別是近期以來,我國部分地區出現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勢仍較爲嚴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深刻認識做好疫情地區特別是疫情封控區域民生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爲,壓實工作責任,在嚴密防範疫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擴散的同時,全力做好民生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保障民生物資供應充足,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二、積極做好民生物資運輸供需對接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商務、農業農村、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依託相關行業協會組織摸排民生物資重點生產流通企業運輸需求,精準做好運輸服務保障工作。要積極會同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依託轄區內骨幹運輸物流企業、城市配送企業研究建立涵蓋各種運輸方式的應急物資運輸儲備力量,提高交通運輸系統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能力。對於疫情地區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的民生物資運輸需求,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支持和指導相關地區交通運輸部門採取針對性保障措施,建立溝通對接機制,一事一處理,全力保障民生物資運輸暢通高效,全面滿足疫情地區特別是疫情封控區域人民羣衆生活需要。

三、切實做好應急物資運輸保障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下,全力做好供應疫情地區民生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要儲備足夠的應急運力,完善應急運輸保障方案,加強應急運輸組織協調和調度,確保應急物資運輸暢通高效。對於發自、途經疫情發生地區重要民生物資的運輸車輛及司乘人員,要堅持“保安全、保供應”並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實行全程“點對點”閉環運輸,確保“封閉式管理、人員不接觸、車輛嚴消毒”,保障其通行順暢。對於進京運輸民生物資的道路運輸企業及司乘人員,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其及時關注掌握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有關要求,實時瞭解進京貨車通行政策,提前做好進京運輸各項準備工作,保障進京貨車順暢通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優先保障運輸糧食等重要生活物資的港口集疏運車輛便捷通行,優先保障運輸糧食等重要生活物資的'船舶進出港作業。

四、研究設立應急物資中轉調運站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積極會同發展改革、商務、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交通便利、規模合理、功能齊備、銜接順暢”的原則,依託物流園區、貨運樞紐等各類存量資源,研究在城市周邊合理佈局具有貨物中轉儲存、車輛消毒停放、人員休息就餐等功能的物資中轉調運站。要健全完善運行機制與工作流程,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啓用,確保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區域的民生物資有序中轉、高效分撥和快速轉運。

五、加強貨運物流行業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交通運輸企業嚴格按照最新版《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及消毒技術指南》等要求,做好從業人員防護、運輸裝備及場站消殺、信息登記等各項工作,嚴格做好進口冷鏈食品運輸環節消殺,強化指導國際道路貨運車輛駕駛員、進口冷鏈貨物裝卸員等一線崗位,採取人員相對固定、輪班制度、集中住宿、定期檢測等舉措;對引航員、登臨國際航行船舶作業人員、進口冷鏈貨物直接接觸裝卸人員等港口高風險崗位人員,要相對固定、登記造冊,採取一定工作週期輪班制,工作期間集中住宿、封閉管理,定期核酸檢測,規範個人防護等措施,避免其與家庭和社區人員接觸,切實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過貨運物流渠道傳播擴散。

六、強化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值班值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29號)要求,保持聯防聯控機制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高效運轉,加強值班值守。劃定區縣或者城市市區爲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所在省份及周邊省份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要及時向社會公佈24小時應急運輸保障電話,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受理和解決民生物資運輸車輛通行中的相關問題,切實保障應急運輸順暢高效。

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案 篇四

爲有效應對突發性重大傳染病事件,切實加強防疫物資儲備管理,建立防疫物資儲備長效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應急防控物資使用效能,根據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保障應急需要。針對疫情突發性、緊急性特點,結合本地防疫物資的生產能力,科學合理確定防疫物資的儲備量,進一步增加物資儲備總量,爲高效地響應和處理突發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時輪換更新。爲防止儲備物資儲存時間較長、陳舊破損等原因影響到防護功效,將政府的防疫物資儲備與單位的日常使用結合起來,使存儲物資由“靜態”轉爲“動態”,保持儲存物資的不斷補充輪換。在確保政府對儲備物資支配權的情況下,使儲備物資不斷更新。

(三)儲備應急產能。在全縣篩選幾家防疫物資的生產企業,政府的儲備物資採購、各醫院日常物資採購,優先選擇其產品。目的是維持選定企業生存,儲備一定的富餘產能,確保突發疫情時應急物資的生產。我縣龍安公司日產84消毒液10噸,德洺服裝公司日產防護服5000套,卓夏等四家口罩生產企業日產醫用一次性口罩50萬隻,一次性民用防護口罩100萬隻,永盛公司日產95+熔噴布1.5噸,軒邦公司日產無紡布14噸,能夠滿足生產口罩原料需求。

二、儲備物資的範圍

(一)儲備物資的種類。按照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物資的需求進行物資儲備,主要儲備防護服、N95(醫用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物資儲備庫的設立。在縣衛健委疾控中心設立應急物資儲備庫。主要儲備防護服、隔離衣、N95口罩等防疫物資,其它消毒液和一般防護用口罩防護物資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儲備。

三、儲備物資的調控

(一)儲備物資總量的核定。按此次疫情防控實際使用量及本地企業生產能力,分項覈定物資儲備量。分別爲:防護服3000套、N95口罩5000只、醫用外科口罩10萬隻、一次性醫用口罩50萬隻、酒精(75%)3000箱。

(二)儲備物資的來源。按覈定的儲備物資總量,首先由此次防疫庫存的現有物資中劃轉,以減少財政資金佔用(劃轉後的剩餘部分可按市場價格予以出售)。其次疾控中心所需儲備物資由政府按市場價格集中統一採購。

(三)儲備物資的`輪換。縣疾控中心對政府儲備的物資負有輪換的責任。按照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對政府儲存物資予以更新,確保儲存物資的使用效能。各醫院所需的防護服、N95 口罩等防疫物資,通過同級疾控中心按照集中採購價格採購;各醫院上述物資的採購量均不少於日常需要量的 50%。

(四)儲備物資的應急調用。遇有突發事件等重大疫情發生,政府存儲於疾控中心和醫藥公司的應急物資,由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調配,統籌安排使用。

四、儲備物資的管理

(一)使用管理。政府存儲於疾控中心的防疫物資,其所有權屬於政府;各單位應將其視同本單位物資予以管理,根據日常出貨情況有序輪換存儲的物資,保證日常物資庫存量高於政府儲備於此的物資數量。

(二)日常維護。疾控中心對政府的儲備物資進行日常維護管理,及時進行庫存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同時,縣衛健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負責對疾控中心和醫藥公司儲備物資的監督管理。

(三)建立季報告制度。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對儲備物資的數量、生產廠家、功效等情況,向縣衛健委、縣市場監管局、縣發展和改革局進行報告,以便及時全面掌握全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確保應急之時統籌使用。

五、支持選定企業儲備產能

(一)篩選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按照疫情防護特點,結合全縣防疫物資實際需求,在全縣篩選實力雄厚、價格合理、質量過硬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重點選擇1 至 2 家防護服生產廠家,1家消毒液生產廠家4家醫用或一般防護用口罩生產廠家。

(二)優先採購選定企業產品。政府採購的儲備物資、疾控中心採購的防疫物資,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採購選定企業的產品。

(三)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及時足額落實政府出臺的對疫情期間新上企業的有關獎補政策;建立與定點企業的聯繫制度,幫助協調解決企業在原材料採購、生產期間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