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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疫情防控暨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兩會”疫情防控暨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兩會”疫情防控暨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根據**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政協**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總體方案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爲保障大會順利召開,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兩會”疫情防控暨醫療救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區“兩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醫療保障組、疫情防控組、衛生應急組、衛生監督組等四個專項工作組,分別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細化疫情防控

(一)會前防控措施

1.會前健康申報

所有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人員及工作人員均須在會前填寫《流行病學史篩查與症狀檢測表》(附2)並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依法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健康申報正常並取得綠碼者方可參加會議或會議服務工作。會前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港澳臺地區,國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會。已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不得參會。未接受核酸檢測的,不得參會。會前有不適症狀或連續3日以上健康狀況異常的人員(包括:發熱、乏力、咳嗽、咽痛、打噴嚏、腹瀉、嘔吐、黃疸、皮疹、結膜充血等疑似症狀),一律不參會或不參與會議服務保障工作。

2.會場和賓館準備

(1)“兩會”舉行前,會場、住宿賓館等相關場所應配備相應疫情防控物資,並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嚴格做好通風消毒等工作。會議報到前1天,相關單位、酒店對會議涉及的會議室、大堂、餐廳、客房等人羣密集區域進行一次徹底的預防性消毒。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大隊負責開展轄區內公共場所、二次供水監督檢查,保障會議期間住宿、會場等場所內的室內空氣質量、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二次供水等各項衛生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2)參會代表、委員、列席人員報到時需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碼”由接待賓館進行查驗和體溫檢測(在賓館、酒店、會議室主要出入口實施體溫檢測(手持式額溫槍監測)。如有體溫異常(超過37.2℃),由駐點醫務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如仍不合格,將其轉入臨時發熱觀察點。

(3)會場、賓館應設置臨時發熱觀察點。臨時發熱觀察點設於相對獨立區域,與會場、賓館不在同一樓棟或同一樓層,儘可能保持間隔距離,避免人流交叉。臨時發熱觀察點內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洗手衛生設施、消毒藥械。

(二)會議期間防控措施

1.會場要求

在進入“兩會”會場及各分會場的相關通道配備手持式額溫監測槍、衛生防疫崗和臨時發熱觀察點。並配備一定量的備用口罩和免洗手消液,擺放專用口罩回收垃圾箱。對參加開幕式的代表、委員進行體溫監測(不再查驗“防疫健康信息碼”),體溫正常的方可進入。如有體溫異常(超過37.2℃),由駐點醫務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如仍不合格,將其轉入臨時發熱觀察點。參與會議服務的工作人員均需進行體溫檢測,全程佩戴口罩,如有體溫異常(超過37.2℃),不再參與會議服務工作。會場應加強開窗通風換氣,必要時通過機械方式加強通風。

2.就餐要求

餐廳實行錯峯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域桌椅、地面消毒,並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峯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餐前餐後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餘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餐廳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消毒時間、程序,建立就餐、消毒等管理臺賬。

3.通風與消毒

會場和賓館加強日常通風消毒,尤其是電梯間、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衛生間、公共休息區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會議室每日通風3次以上,每次20—30分鐘,會場內合理佈局,保證參會人員間距(最好大於1米),適當控制同時乘坐電梯的人流量。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關閉迴風,全新風運轉,並關閉空調加溼功能,確保新風直接取自室外,進風口清潔、出風口通暢,做好對空調進風口、出風口消毒。洗手間應擺放免洗手消液和消毒溼巾。

三、實行駐點醫療保障

由區人民醫院派出醫生、護士各1人(駐會)組成醫療衛生保障組,承擔會場、代表委員駐地的醫療保障工作,保障期間原則上不得更換醫務人員。駐點醫療衛生保障醫務人員於2021年x月x日前到德勝酒店報到,從報到之日起每天24小時駐會參與保障服務。

四、強化協調和應急處置

(一)衛生監督工作。“兩會”召開前和召開期間,由衛生監督組負責組織開展衛生監督檢查,要對代表、委員入住賓館(酒店)、會場及其周邊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傳染病防控等加強監督檢查,重點針對代表、委員入住酒店、會場集中式中央空調是否關閉迴風系統,是否在出入口設置新冠肺炎防控相關告知宣傳欄,是否嚴格落實體溫監測和查驗“防疫健康信息碼”,客房是否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醫療衛生保障人員是否到位並按要求開展相關保障工作。及時糾正、查處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爲。

(四)衛生應急處置。在代表、委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或其他傳染性疾病,以及其他現場無法處置的較嚴重疾病,駐會醫療衛生人員應立即進行醫學排查和緊急醫學處置,及時將患者送**區人民醫院或樂山市人民醫院治療,並向醫療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物資準備。執行任務的醫、護人員要備齊相應的急救或常用藥品、氧氣袋、器械,着正裝,佩戴胸牌,攜帶工作服、防護物品,嚴禁脫崗;救護車要配備車載急救設備(輸氧設備)和常用藥品、器械。現場救治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開展救治工作。承擔“兩會”醫療衛生應急保障任務單位的交通車輛自行解決。醫務人員和車輛,要特別注意自身和車輛安全,牢固樹立防恐意識,不準搭載與任務無關的其他人員。

(二)加強值班值守。承擔“兩會”醫療保障和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單位,在“兩會”期間,要加強值班值守,時刻待令,做好隨時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準備,確保“兩會”醫療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四)做好應急保障。區人民醫院要做好院內應急救治準備,完善院內應急救援預案,臨牀各科室特別是急診科、外科、手術室等重點科室加強一、二線值班人員配置,做好急救物資(車輛)的準備,配齊備足搶救設備、器械、藥品,預留牀位(含ICU牀位),暢通綠色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