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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書格式怎麼寫 上訴書格式(新版多篇)

上訴書格式怎麼寫 上訴書格式(新版多篇)

關於上訴書格式範文怎麼寫 篇一

上訴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上訴人因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_法院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字第___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變更原判決)。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以及程序違法方面的問題,提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關於上訴書格式範文怎麼寫 篇二

上訴人: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副經理,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__________ 路__________號。

被上訴人: __________ ,男,漢族,__________省某縣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廠推銷員,住__________市 __________ 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上訴人因離婚一案,不服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 )某民初字第 __________ 號民事判決中的第二項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撤銷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1996)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中的第二項判決;改判婚生女孩史_____(13歲)由上訴人撫養。

上訴理由

原判決說:“鑑於原告收入豐厚,有足夠的經濟力量培養孩子成人,因此本院認爲孩子歸原告撫養有利於下一代健康成長。”據此將婚生女孩史_____判歸被上訴人撫養。上訴人認爲此項判決不當,判決理由不能成立。其理由是:

第一,上訴人一直照顧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孩子與上訴人結下了濃厚的母女情誼;而被上訴人近十年來在__________工廠擔任推銷員,經常出差在外,有時幾個月不回家,對孩子生活、學習從來不問,與孩子也沒有什麼感情。因此上訴人認爲孩子由被上訴人撫養,不利於孩子成長,而由上訴人撫養則有益於孩子身心健康,有利於培養孩子成和。

第二,上訴人經濟收入也不低,完全有力量培養孩子成人。關鍵不在誰有錢,而在於由誰撫養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被上訴人說,他有錢可以請保姆照顧孩子,法院也認爲此種說法有道理,試問保姆照顧有母親照顧好嗎?此種說法不合情理。

孩子判歸誰撫養,應考慮孩子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你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原審法院根本沒有徵求孩子的意見,就主觀決定了。孩子聽說隨你生活哭了幾天,說不願意與父親一起生活,願意同母親一起生活。請上訴審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辦事,考慮孩子的意見,將孩子改判歸上訴人撫養。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一份。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關於上訴書格式範文怎麼寫 篇三

上訴人:陳,女,漢族,1x年9月12日生,住鄭州市二七區xx村。

被上訴人:劉,男,漢族,1x年8月25日生,住鄭州市xx區·辦事處x村18號。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離婚糾紛一案,不服鄭州市xx區人民法院(x6)x民一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書,特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錯誤判決,並予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2、訴訟費判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已無和好可能、感情確已破裂,判令離婚,錯誤。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於x1年戀愛至x2年4月10日登記結婚,在長達近一年的時間裏,兩人共同度過了漫長而又甜蜜的熱戀歲月。兩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關係從戀人到夫妻,兩人的感情也隨着甜蜜愛情的澆灌,由熱戀到結婚,雙方相互瞭解,性格相投,愛好一致,自然建立了較好的夫妻感情。

登記結婚不久,即x2年4月26日,上訴人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殘疾,在此情況下,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之間的感情不但û有破裂,反而使被上訴人更加關心、愛護、體貼上訴人,雙方恩恩愛愛、卿卿我我的步入了婚禮的殿堂,即x3年4月舉行了婚禮,這些都是鐵的事實,這些事實不會隨着上訴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殘疾,也不會因爲被上訴人的母親勸說被上訴人離婚甩掉累贅而改變。

被上訴人在先後離婚訴訟中,均系母親被迫而實施,被上訴人的表裏不一,內心對上訴人及和上訴人溫馨浪漫的共同生活非常思念、牽掛之戀,根本不願意棄這個以前曾經擁有溫馨的家,根本不願意和上訴人離婚,導致今天兩人離婚只是被上訴人父母被迫所致,因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礎,雙方相互思念,如果人爲的把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拆散,還不如成全被上訴人和上訴人,而一審法院對此不予查明,人爲的認定雙方已無和好可能,感情確已破裂,顯然錯誤,請二審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實後,予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二、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共同債務爲23876.70元,錯誤。

1、上訴人向其父親先後借款共計115600元的共同債務,應依法認定。

上訴人於x2年4月26日發生交通事故,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於x2年10月31日出院,住院治療費104660元。發生交通事故後,被上訴人母親看到上訴人傷情嚴重,就制止被上訴人不準到醫院陪護上訴人,在住院期間,所交的醫療費自然只能向自己的父母借款。出院時,共向其父親借款110000元整,而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於x3年3月26日才向上訴人賠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86300元。而一審判決連最起碼的先後時間不予考慮,就徑直對上訴人先後向其父親陳喜拴借款共計115600元因被上訴人δ簽名、系父女關係不予認定,明顯錯誤。 2、上訴人獲得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補助費等費用繫上訴人的個人財產。

上訴人因交通事故致殘,且在事故中承擔重要責任,獲得的賠償費用86300元僅是總費用的40%。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爲夫妻一方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因此,上訴人獲得40%的賠償費用應繫上訴人的個人財產。而一審判決混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概念,獲得賠償的費用86300元和共同債務115600元相互衝抵後,就是共同債務,顯然錯誤,望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後,予以改判。

三、一審判決對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共同擁有的四層¥房因拆遷而獲得的補償費16萬元的共同財產不予認定,錯誤。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於x2年4月10日登記結婚,倆人爲了有一個溫馨而又美滿的家庭,於x2年10月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棟十里鋪村建設了棟 400平方米的二層¥房,該¥房繫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結婚後共同建設的(有建築許可證爲證); x5年初,因規劃被拆遷,政府對該房屋補償了16萬元人民幣(ÿ平方米400元),該房屋拆遷補償費繫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共同所有。上訴人在一審訴訟中,再三申請法院對該¥房拆遷補償進行調查,而一審法院對該¥房的建設時間、坐落λ置、拆遷時間、補償標準、補償費用的多少不予查明,以證據不足爲由不予認定,明顯錯誤。

四、一審判決對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舉行婚禮時收取的禮錢5900元不予查明,錯誤。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結婚舉行婚禮時,收取的禮錢5900元,系被上訴人個人佔有,在一審訴訟中,被上訴人對此也予以認可,而一審判決對此不予查明,望二審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後,予以改判。

五、一審判決對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分居期間所需的撫養費隻字不提、人爲的不予查明,明顯錯誤。

上訴人因發生交通事故致殘喪失勞動能力後,被上訴人母親爲使自己的兒子擺脫累贅,爲使其再找到一個漂亮而又能幹的妻子,不顧街坊鄰居的勸阻和嘲笑,於 x3年6月底把上訴人驅出家門,遺棄上訴人。我國婚姻法第20條規定,“夫妻雙方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上訴人系被上訴人的妻子,因此,被上訴人應向上訴人支付從遺棄之日起至今的撫養費,即從x3年7月1日至x6年10月31 日期間的撫養費,ÿ月爲600月,撫養費共計24000元。而一審判決對上訴人遺棄至今的撫養費不予查明、人爲的迴避,顯然錯誤!請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後,予以改判。六、一審判決判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後一次補償9000元撫養費,不足以維持上訴人的正常生活,明顯太低,應予增加。

上訴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致大腦偏癱,雖傷殘程度僅爲八級,但勞動能力已完全喪失,現上訴人仍需要繼續治療,ÿ一年所需費用25000元左右,而一審判決判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判令被上訴人一次性支付上訴人撫養費僅爲9000元,該費用還不夠維持上訴人半年生活所需的費用(含醫療費)。因此,一審判決判令被上訴人一次性支付上訴人撫養費明顯太低,應予增加,或者按ÿ年支付撫養費一次(ÿ月按600元,ÿ年爲7x元),至上訴人再次結婚日止或恢復勞動能力日止。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明顯錯誤,請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後,予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此致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x6年11月27日

關於上訴書格式範文怎麼寫 篇四

法定代表人:張某某,董事長

住所地: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某某路南

代理人:山東法傑律師事務所王成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某某,董事長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縣某某街某某號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某某縣人民法院()來民二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

2、將本案移送至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和理由

年7月15日,上訴人山東某某有限責任公司就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訴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爲某某縣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該案應移送上訴人山東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x年7月22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來民二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爲某某縣人民法院的裁定違背了事實和法律規定,屬於錯誤的裁定,應根照《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規定,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將本案移送至上訴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具體理由如下:

一、原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裁定認爲:本案中的雙方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第十二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約定: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認定該院對該案具有管轄權。上訴人認爲: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之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無效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的規定確定管轄。”2、在本案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方式問題上,當事人雙方約定了“申請仲裁”或“起訴”兩個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因此,在合同中,既選擇仲裁機構仲裁,又選擇人民法院管轄,違反了仲裁管轄權與法院管轄權相排斥的原則,可以認定雙方對於以何種方式來解決雙方爭議並未達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應當屬於約定不明確,該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不明應屬無效,因此,上訴人認爲原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

二、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根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十二條條款中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應爲無效。故應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法定管轄界定本案管轄權,由於本案的上訴人(原審被告)山東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在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因此上訴人認爲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三、本案應移送至上訴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即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應爲無效,故應該以法定管轄界定本案管轄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確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由於本案的上訴人山東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在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因此上訴人認爲該案應移送至山東省濟南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即符合法律規定,也充分體現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顯得更爲合適。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爲: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必然導致裁判的錯誤,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裁如所請。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 山東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x年八月一日

關於上訴書格式範文怎麼寫 篇五

上訴人 國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石家莊市康樂街14號祥源大廈。

法定代表人 王,總經理。

薛建士訴上訴人國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xx省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馮現兵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柏鄉縣人民法院()柏民二初字第83—1號民事裁定書,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柏鄉縣人民法院()柏民二初字第83—1號民事裁定書;

2、將本案移送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或其它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和理由

依照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之規定,管轄錯誤也應再審,故請求貴院認真審查薛建士訴上訴人國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xx省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馮現兵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管轄權,在該案中柏鄉縣人民法院無管轄權,上訴人向其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後,一審法院無視相關法律規定,即裁定駁回了上訴人的申請。現爲保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上訴,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柏鄉縣人民法院()柏民二初字第83—1號民事裁定書,將本案移送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或其它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一、該案應移送至上訴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之規定,上訴人的住所地在石家莊橋西區。而另外幾名被告的住所地均不在柏鄉縣,故該案應由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管轄,柏鄉縣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

二、一審法院以“柏鄉縣中學食堂的標的物在柏鄉縣,經營權擔保的履行地在柏鄉縣。”的理由,認定其有管轄權是錯誤的。

首先,該案只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不存在對柏鄉縣中學食堂標的物的爭議,不應適用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的規定;其次,上訴人從未將柏鄉中學食堂的經營權向薛建士及任何人提供擔保,且薛建士也未提供任何有效證據證明其是柏鄉中學食堂的擔保權人,故一審法院在裁定中稱的“經營權擔保履行地”是子虛烏有的。所以,柏鄉縣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柏鄉縣人民法院()柏民二初字第83—1號民事裁定書,將本案移送至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此致

xx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國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xx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範文3

上訴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裁定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x民初字第x號民事裁定並將本案依法移送至x人民法院審理;

2、本案上訴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合同糾紛一案,上訴人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現xx市xx區人民法院做出()x民初字第x號民事裁定,駁回了上訴人對本案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對該裁定不服,提出上訴,具體事實理由如下:

一、本案理應只有一個被告,即上訴人xx有限公司。 xx市xx區人民法院()站民初字第374號民事裁定中認爲本案存在兩個被告是錯誤的。

首先,鄭分公司雖然進行了工商登記,但在註冊時無註冊資金,無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次,本案的《產品買賣合同》的簽訂主體是xx有限公司、及xx公司,xx有限公司分公司只是上訴人的分支機構,不是合同的相對人,因而,該分公司不應當成爲本合同糾紛的訴訟參加人。第三,被上訴人把上訴人的分支機構即分公司列爲原審的被告,並想以此獲得該分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權,此乃被上訴人濫用訴權。作爲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從更好保護訴權角度來講,對當事人濫用訴權的行爲,理應禁止。第四,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條件,分公司對外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因此,本案實際上只有一個被告即xx有限公司,xx市xx區人民法院()站x初字第374號民事裁定認定本案有兩個被告,屬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

二、xx市xx區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x年4月11日在xx公司處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約定合同履行地在。同時該合同雙方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明確約定“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和因產品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其他糾紛,首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合同糾紛應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被上訴人所在地xx市xx區既不是“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況且合同雙方當事人又在買賣合同中協議選擇了管轄的人民法院,因此xx市xx區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三、xx市xx區人民法院作出的()x民初字第374號民事裁定已嚴重超出法定審理期限

上訴人於x年8月30日收到應訴通知書,在x年9月3日提出管轄權異議,而x市xx區人民法院卻在x年12月1號作出駁回上訴人管轄異議的裁定,12月13日寄送給上訴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若干規定》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xx市xx區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已嚴重超出法定審理期限。

綜上,上訴人認爲: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程序違法,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裁如所請。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x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