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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一

根據集團《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作風效能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爲進一步轉變公司幹部員工的工作和學習作風,加強企業管理與執行效能建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公司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治懶促勤政、治散正風氣、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實、治拖促高效、治貪優環境、治奢促節儉爲目標,嚴剎“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懲治“懶、散、庸、浮、拖、貪、奢”等不良風氣,創新思想,提升效能,改進作風,廉潔自律,全面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範圍對象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四、實施階段

(一)思想教育階段——提升道德思想(20xx年11月啓動,按要求實施)

結合集團狠剎“四風”,積極開展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活動的相關部署安排,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影片宣傳、黨務企務公開欄、oa轉發作風建設專題文章 等方式,加強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遵守廉潔紀律,嚴肅自我管理。

(1)嚴禁在辦公區域、項目工地等場所參與賭博活動;

(2)嚴禁在高檔娛樂會所消費。

2、建立學習型組織,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提升思想認識。

(1)組織領導幹部實地參觀學習活動,現場感受先進企業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和優秀嚴謹的管理模式,參觀後及時總結心得體會

(2)做好員工業務培訓,做實基礎性工作。加強業務交流,與互動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崗位體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習的實效性。

3、及時更新“公司黨務企務公開欄”,保證重大事項的透明公正。

(二)監控檢查階段——規範行爲管理(20xx年12月啓動,按要求實施)

嚴格考勤,嚴明紀律,營造認真高效的工作環境,具體如下:

1. 結合《公司關於加強員工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期進行考勤檢查和辦公紀律的監督監控。

(1)嚴禁上班期間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擅離職守,以及非特殊工作需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借工作之機大吃大喝;

(2)嚴禁工作時間利用電腦、電話和手機等從事上網聊天、觀看影視(集團在線學習除外)、玩遊戲、炒股票基金、上網購物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嚴禁對平行部門、項目工地、合作單位態度冷漠、作風蠻橫、言語粗暴,刁難怠慢服務對象;需加強相互支持力度,擴大彼此互動交流空間,及時解決問題。

2、明確會議與會人員提前5-10 分鐘到場,嚴禁遲到、早退、交 頭接耳、手機響鈴,不遵守會議現場要求。

3、鼓勵員工考取與崗位對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給予一定獎勵措施等手段,實現人崗匹配。

(三)整改優化階段——營造工作氛圍(20xx年12月啓動,按要求實施) 優化辦公環境,加強制度執行,具體如下:

1、緊盯集團重點督辦、一般督辦項目的完成情況,做到事事有反饋,執行有結果,每月對督辦未完成事項形成專項報告上報集團。

2、結合5s檢查,不斷提升企業辦公環境,並對錶現好的提出表揚,建立學習模範標杆。

3、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如上班着裝不規範、下班不關電腦、打印機、重要文件未妥善放置等。

4、不定期抽查領導幹部在休假期間的電話暢通情況。

(四)總結反思階段——固化作風建設模式(啓動後,每半年總結完善)

結合上述內容,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隔半年總結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實施過程,通過對照反思和參照檢查,尋找彼此差距,及時歸納問題、提出解決思路、改善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實施方案。

公司企業作風效能建設初期以階段性步驟開展實施,後期逐步進入常態化管理運作,最終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形成積極主動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項 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切實推進我司作風效能建設。

(二)注重培養樹立先進典型。各部門要認真總結作風效能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注意發現典型,樹立典型,推廣典型,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就各部門的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結果作爲員工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二

第一章 行政管理方面

第一條 國防生認真執行部隊條令條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管理,遵守紀律。違反日常管理規定,情節較輕者,予以扣分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

第二條 實行根據國防生的紀律獎懲予以加扣分原則。

加分項目:連隊嘉獎,大隊通報表揚。

扣分項目:連隊批評,大隊誡勉談話,期末民主測評較差。

第三條 在條令條例、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日常抽考與各項理論考覈中,不及格者扣除評比分。

第四條 各類、各級骨幹認真履行職責、模範作用好、完成任務堅決,且年終測評爲優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條 着裝、隊列或軍容風紀方面不符合規定,在各級檢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條 國防生違反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根據有關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章 學習管理方面

第七條 獲得國家和學校各類各級獎學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條 通過語言類國家四、六考試者,予以加分。

第九條 不遵守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日常檢查中發現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者,予以扣分。

第十條 各學期末專業(以個人成績單生成課程爲準)考試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實踐活動方面

第十一條 積極參加國防生大隊組織的各項考覈、比武、競賽及活動,根據個人表現予以加分。

第十二條 大力支持連隊及國防生大隊新聞報道工作,稿件被各類報刊雜誌錄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競賽,取得一定成績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條 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撰寫專業學術文章,取得一定成績,在各類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內務衛生方面

第十五條 違反大隊內務建設標準,在各級檢查中存在問題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條 內務標準高,衛生保持好,在內務衛生檢查評比中,被大隊表揚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條 被大隊評選爲月份“內務標兵”,評選爲“優秀寢室”內成員,予以加分。

第五章 軍政訓練方面

第十八條 國防生應遵守軍政訓練有關規定,認真積極參加軍政訓練,違反軍政訓練規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條 連隊每天的早操、每週日組織的日常訓練中,無故缺勤、遲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條 無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由辦公室組織的假期集中訓練、野營拉練和新兵鍛鍊,且不能補訓補練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條 在辦公室組織的年度軍政訓練考覈項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條 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運動會或國防生大隊組織的軍事競賽,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評實施

第二十三條 國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選培辦的領導之下,成立由國防生大隊長爲組長,糾察隊副隊長爲副組長,各連隊副連長爲組員的評審工作小組,負責國防生大隊量化考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個人量化考評規則:

1、國防生個人每學年起評分爲100分;

2、個人學年最後得分爲該學年內加減分相抵後最終結果;

3、個人分數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並上交書面檢討;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體國防生大會作個人檢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國防生大隊進行約談家長;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該年度個人組織發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參評學校各級表彰獎勵活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報考應屆研究生資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認定爲年終考覈評定差,予以警告處分,緩發當年度國防生獎學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認定爲年終考覈評定不合格,予以留隊察看處分,停發當年度國防獎學金。

4、個人學年得分作爲年度獎懲依據。

第二十五條 國防生大隊可根據此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規定未盡事宜由駐校選培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三

爲了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交效能,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大局的意識,樹立嚴明、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四屆八次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機關幹部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工作效能,推進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創造優良經濟發展環境,爲加快打造“首善之區”、建設“和諧愛輝”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庸、懶、散”問題和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問題。建立辦事高效、運動協調、行爲規範、依法行政、

清正廉潔、不斷創新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四屆八次會議確定20xx年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三、行政效能監察的範圍和內容

(一)加強對局機關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監察。檢查是否緊緊圍繞衛生事業發展這個中心,在思想和行動上,與區委、政府保持一致。着重檢查對重大決策部署以各種理由頂着不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爲;爲了個人利益損害全系統乃至全區利益的行爲;自行其是,各自爲政,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無政府主義行爲;其它影響政令暢通的行爲。

(二)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察。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工作不紮實的問題,樹立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作風;重點檢查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是否存在串崗聊天、遊戲、打盹、中途離崗、灑後上班等現象,着重治理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作風渙散、不恪盡職守、互相址皮、效率低下、拈輕怕重、“虛、浮、懶、散、慢”等問題。樹立紀律嚴明、辦事高效的作風。

(三)加強行政成本支出情況的監察。主要檢查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情況。一方面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財務

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有無講排場、鋪張浪費,有無用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尤其要看成本支出與完成的業務工作總量之間的比例大小。提高行政資金的利用效益,要牢固樹立行政成本觀念。

(四)加強政務公開和制度建設情況的監察。加強制度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不斷探索並推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辦法。重點檢查政務是否公開、是否接受社會的監督,包括政策公開、收費公開、程序公開等,是否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

(五)加強對局機關履行職能及開展業務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職工辦事、辦證、辦文等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範有序,有無拖拉推諉、吃拿卡要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業務數量和辦理質量是否與之相匹配,完成任務進度是否符合目標考評的要求。

(六)加強對局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察。檢查機關辦事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違反規定耍特權,搞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爲;是否存在緩作爲、亂作爲、不作爲現象。 (七)強化行政決策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局機關重

大事項是否按制度辦理,做到民主、公開、公正;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決定命令,明知故犯的錯誤決策行爲;是否存在不調查研究、不民主協商的主觀盲目、主觀武斷、暗箱決策行爲;是否存在當斷不斷貽誤時機或因私廢公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失職行爲。

(八)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追究責任人。重點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否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招投標制度。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瞞案不查、查而不究的問題,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爲。

四、行政效能監察的方法與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衛生局按照此次開展的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和範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單位職工進行學習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羣衆監督。全面啓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並將實施方案於7月30日前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9月,衛生局將按照行政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檢查內容,對今年工作運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徹底自查,不留死角。深挖本單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糾正。對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影響大易引發羣體事件的問題要及時發現

及時整改。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形成局面報告,將自查及整改情況於9月30日前報區監察

局執法監察室。

(三)監督檢查階段。衛生局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明察暗訪、組織座談、聽取羣衆意見、重點抽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單位實施監察。對工作不認真,查擺問題不細緻、不徹底,不認真進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員,進行行政問責並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覈,對問題嚴重的要採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典型事件要在全系統範圍內通報。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30日,認真總結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和舉措。使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工作作風根本改善。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並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紀委監察局。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要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受理、協調、處理本單位行政效能投訴問題。

(二)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落實。局機關要組織人員 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機關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熟悉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爲實現加快衛生職能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政令暢通,羣衆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狠抓落實。把工作做細、做精。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

(三)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情況。局機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解決在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按時間、按要求、按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實施方案、自查清理報告、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四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範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根據財政部《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及《貴州省省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遵義市兩城區及比鄰鄉鎮的公務活動不得界定爲出差。遵義市兩城區爲:紅花崗區、匯川區;比鄰鄉鎮爲:高坪、新卜、牛蹄、南白、李家灣。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費用。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及限額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實行定額包乾。

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如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院長或書記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三)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燃油附加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四)工作人員出差均可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列車設一、二等軟座的,上述一類人員可乘坐一等軟座,二類人員可乘坐二等軟座。乘坐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普通列車可按規定購買同席臥鋪票,全列軟席列車均可購買同席軟臥票。

(五)在省內或重慶出差,因單位未派車自帶交通工具而無法提供往返車票的,按長途汽車票價予以報銷;由醫院派遣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往返交通費。

住宿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

第七條 出差人員住宿標準:一類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二類人員原則上兩人住一個標準間。若二類出差人員(含異性人員)各出現單數,單數人員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財務處應根據出差人數及性別的實際情況,在規定限額的兩倍以內憑據報銷。

第八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未按規定限額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節約部分按節約金額的一半予以補助。

伙食費及公雜費

第九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30元。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乾辦法,出差人員如向接待單位交納了伙食費的,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並在上述規定標準以內憑接待單位正規發票或收據據實報銷。

第十條 到貴陽及重慶當天往返的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爲:貴陽:60元,重慶:80元。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省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6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出差人員由醫院、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出差人員因時間緊急等原因乘坐的士車的,由分管院長審批後可憑票報銷,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十二條 鼓勵出差人員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乘坐列車、汽車、輪船出行,符合下列規定的給予相應補助。

(一)符合乘坐臥鋪規定而未購買硬臥、軟臥車票以及軟臥改乘軟座的,普通列車按同席硬座標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二)符合乘坐臥鋪條件的因公傷殘人員出差,如按規定優待價購買硬(軟)座票的,應按硬(軟)座全票價給予補助。

(三)連續乘坐(中轉未住宿可將乘坐時間連續計算,下同)列車滿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連續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滿6小時的,每滿6小時加發伙食補助費30元。

參加會議和外派工作的差旅費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主辦單位費用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外出參加食宿自理的會議,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外出參加會議在途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三條 赴本市兩城區以外掛職鍛鍊、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由醫院發放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往返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醫院按照差旅費規定各報銷一次。在外工作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由掛職鍛鍊或支援工作所在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外出進修、學習超過30天的,學習地爲北京、上海、廣州的,住宿費35元/天,學習地爲其他地區的,住宿費30元/天,憑據報銷。外出進修、學習人員每人每天發放10元伙食補助,學習時間超過30天的,一次性發放交通補貼100元,另發放每月200元生活補助。

第十五條 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國內費用按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國外期間費用實行包乾制或由對方承擔的不再予以報銷,未實行包乾制或對方單位不予承擔的,按國內差旅費標準執行。

工作調動及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六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俱等託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第十七條 因工作人員調動,家屬(父母、配偶、子女)隨同調動且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傢俱託運費等,由各自調入單位按相應規定報銷一次。

第十八條 因工作人員調動,非就業家屬(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的搬遷旅費(指交通費、住宿費、傢俱託運費),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未滿16週歲的子女按被調動人員標準),由本院統一報銷一次。

第十九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髮給,到達本院後結算,多退少補,作爲增加或減少醫院差旅費處理。

附則

第二十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按工作人員出差對應交通工具等級的直線單程交通費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交通費少於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時,據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遊覽。

第二十二條 科研課題差旅費按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 月 日起實行。原差旅費報銷文件不再執行。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五

第一條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規範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學,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辦發〔20xx〕22號)及工信部、江蘇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學校各機關部處、學院及直屬單位的公務接待行爲。本細則所稱公務,是指來賓來校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活動。

第三條 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等原則。

第四條 上級部門、地方政府、兄弟院校、合作單位等領導帶隊來校進行綜合性的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其餘來校進行的專項檢查、調研交流、評估驗收等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按照對口對等接待原則,由對口或者相應的職能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範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學校部門之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第六條 公務接待執行審批程序,事前制定接待方案,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對能夠合併的公務活動統籌安排,無公函或電話記錄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原則上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並由相關負責人審籤。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第七條 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組織師生迎送活動,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八條 公務活動中,接待對象應按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以自助餐爲主,如不具備自助餐條件的,可安排桌餐。用餐地點原則上在校內賓館或餐廳安排,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菜餚以家常菜爲主,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接待用餐標準按南京市公務接待標準執行。

第九條 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有關規定,原則上安排在校內賓館,以標準間爲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 公務活動期間,各類會議會場佈置要簡樸,不製作背景板、歡迎牌,不擺放花草、香菸、水果,不安排茶歇。

第十一條 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根據人員情況儘量集中乘車,合理安排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第十二條 公務接待中可根據情況安排校內參觀,參觀點要與活動內容相關,並能展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成果,參觀過程中不鋪設迎賓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校園內一般不設交通禮儀崗,嚴禁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第十三條 學校將公務接待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單獨列示。不得另立名目在會議費或其他費用中支出,或者以任何名義向下屬單位和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轉嫁報銷公務接待費用。

財務部門要加強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控制,強化對公務接待經費日常使用的審覈。

第十四條 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或電話記錄和接待清單。接待費資金支付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公務接待堅持誰接待、誰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爲,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由學校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務接待暫行規定》(校字〔20xx〕44號)同時廢止。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六

爲全面實施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生產經營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省農委、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科[20xx]153號)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皖農科[20xx]5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承擔任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科技需求爲導向,以提高農民對現代科技的吸納轉化應用能力和綜合發展能力爲重點,以培養職業農民爲目標,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實施、機構培訓、農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爲加快農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縣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農業產業化、農村社區化、農民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全縣承擔陽光工程培訓1697人,其中職業技能農藥經銷人員97人,農民合作社骨幹成員50人,美麗鄉村創建培訓50人,農業專項技術培訓1500人。

三、組織實施

(一)確立培訓機構。按照省農委、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申報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的通知》(皖農科函[20xx]138號)要求,確定濉溪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濉溪縣農業執法大隊、濉溪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3個培訓機構承擔陽光工程培訓任務。對照各培訓機構職能(資質)及申報情況,現將全縣陽光工程培訓任務量化分解實施(見附件1)。培訓推行動態管理,對培訓工作開展不力的,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二)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機構要根據農業主管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類別、專業和任務數量,精心編制培訓計劃,報農業主管部門審批後按計劃實施,確保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落到實處。

(三)選強師資。培訓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選聘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熟悉“三農”工作且具有較強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業務技術骨幹作爲培訓教師,也可聘請省、市、縣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成員擔任教師。聘請教師要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填寫《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教師登記表》(見附件2)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每個教師要根據農時和培訓內容制定詳細的教學計劃及課程安排,教師教案留存入檔被查。

(四)確定培訓學員。對照下達確定的培訓對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採取自願報名的形式確定培訓學員。原則上要求參訓學員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6歲-60歲之間。

(五)教材選用。規範選用培訓教材,以省統編培訓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適當選用正規出版的相關培訓教材。培訓機構也可組織培訓教師按照培訓內容,編印通俗易懂、簡明實用,適合農民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教材,教材封面統一印製“濉溪縣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教材”字樣。務必確保一個產業一套資料,一個學員一套實用教材。每次培訓必須要結合所講知識要點、農事季節和管理環節給所有參訓農民發放一張“技術明白紙”。

(六)培訓內容。陽光工程培訓內容按照農業部制定的分類培訓規範執行。

(七)培訓方式。因地因時制宜,分類辦班,組織教師集中授課。原則上每班(期)集中授課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各類培訓都要在開展理論知識培訓的同時,安排學員到實訓基地實習,並進行現場講解與指導。每期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安排參訓農民進行考試,有條件的鼓勵進行現場測試,鼓勵引導參訓農民接受職業技能鑑定,切實提高培訓質量。

(八)建立班級管理制度。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要建立規範的班級管理制度,各培訓班要選好配強班主任,負責班級日常管理,成立班委會,加強學員之間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證培訓工作順暢有序,結業時要組織學員填寫《陽光工程參訓滿意度調查表》(附件4)。

(九)培訓時間。陽光工程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爲4天。按照我縣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工作計劃安排,20xx年9月底培訓任務全面完成,11月初進行檢查驗收,11月底完成年度總結報告。

四、培訓管理

(一)實行目標責任合同制度

爲確保項目實施,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書,明確責任、權利和義務。培訓機構與聘請的培訓教師簽訂工作合同書。培訓機構也可與培訓學員簽訂培訓合同。培訓機構負責具體開展培訓,法人對培訓的真實性負責。

(二)建立項目實施公示制度

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佈培訓機構、培訓任務、培訓內容、培訓教師及有關培訓政策,公佈舉報電話:0561—6082419;

(三)堅持開班報告制度。

培訓機構每期培訓班開班,必須向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提出開班申請(包含開班時間、地點、專業、人數、完成時間、授課教師等),上報當期培訓計劃和課程安排,經批准後組織開展培訓。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安排有關人員上好“第一堂課”,逐班次宣講陽光工程相關政策和項目實施有關要求;會同財政部門人員覈實學員身份、參訓人數等情況,並做好開班情況記錄。

(四)建立臺帳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要建立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臺帳(見附件5、附件6),記錄培訓時間(天數)、從事產業、培訓專業、學員個人信息和學員簽字等。建立學員簽到制度,由學員本人簽名,陽光工程培訓每天簽到一次。

(五)建立培訓進度報告制度

培訓實行月報告制度。培訓機構按培訓進展情況每月25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培訓辦班情況(辦班次數、天數、培訓人數等情況)和培訓資金支出情況,縣項目辦公室彙總後通過陽光工程監管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上月培訓進展情況,定期公佈培訓任務完成進度。

(六)建立100%電話回訪制度

各培訓機構上報培訓臺帳前,要做好培訓學員的電話回訪工作,建立電話回訪記錄表(見附件7),確保培訓學員的真實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根據培訓機構上報的培訓臺賬,對已培訓學員進行100%電話回訪,並做好學員的核定確認工作,不符合培訓要求的,全部刪除。

(七)建立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項目檔案管理辦法,建立項目資質培訓檔案和補助資金使用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告,項目總結驗收材料、公開發表的宣傳材料及需要歸檔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時,建立學員電子影像資料,每個培訓班次留下開班、結業等培訓過程全員覆蓋電子影像資料,保證所有學員有電子影像備查。做到檔案資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資料清晰,案卷規範整齊。具體見(附件12)

(八)執行檢查驗收制度

培訓機構完成培訓任務後,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財政局依據批覆的培訓方案、簽訂的培訓合同,採取查看培訓臺賬、檔案資料和財務憑證、電話回訪等方式,逐期(班)對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驗收。合格的出具檢查驗收報告,培訓機構憑檢查驗收報告和培訓臺帳按項目資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縣財政部門撥付餘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目標責任合同制、培訓機構法人負責制及管培分離、項目公示、臺賬管理、月度報告、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項目驗收、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重點落實第一堂課及100%電話回訪要求,推動培訓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

(二)構建培訓體系。一是發揮農技推廣服務體系作用。鼓勵農業技術推广部門發揮科技推廣前沿陣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場和效益這個主題,從主導產業、農民家庭重點經營項目和農民實際需求入手,開展針對性的培訓。二是發揮縣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作用,充分利用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的人才和技術資源優勢,開展農民科技培訓。三是發揮社會各方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縣職教中心、農業部門的資源開展農民培訓。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政府激勵機制,鼓勵農業科研單位、涉農企業、農業科技示範園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各類社會教育機構等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新型農民培訓。

(三)加強培訓能力建設。一是嚴格基地認定。切實按照基地認定條件,面向社會擇優認定培訓基地,確保認定的培訓基地具備資質要求以及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教學場地、設施設備、師資力量、實習實訓基地等培訓條件。二是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培訓機構要與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產業化示範區、糧食高產創建示範片和農業科技示範園等聯辦、合辦培訓,構建農民培訓實訓實踐基地。三是強化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建立充實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實現優質培訓師資資源共享,保證培訓師資質量。建立以省統編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機制,保證培訓教材質量。

(四)強化項目監管。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財政局隨時進行培訓過程檢查,發現問題,現場反饋。根據審定的培訓計劃和內容,隨時電話回訪、進村入戶走訪農民,系統評論培訓工作開展情況、農民技能掌握情況和農民培訓後滿意程度等;年度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將會同財政、監察等部門開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點監督培訓開展情況及項目資金使用;對不合格的,培訓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培訓單位,取消繼續實施的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項目及資金資金管理辦法》(皖農科[20xx]58號),培訓任務下達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按50%比例預撥培訓機構補助資金(陽光工程培訓人均約爲650元),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嚴格項目檢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全額撥付項目資金。培訓機構必須建立資金使用明細賬,規範使用資金,足額用於培訓,保障項目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六)創新培訓模式。積極推行多樣化培訓模式。一是“校企聯合”培訓模式,根據企業對職業崗位的技術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二是“校社聯合”培訓模式,依靠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農技協等組織,解決農戶在實際生產中遇到的關鍵技術問題。三是現場推廣模式,組織農技人員進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魚塘圈舍指導服務,組織生產大戶、示範戶對左鄰右舍現身“說法”,示範引導。四是現代遠程培訓模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網絡,通過舉辦農情報道、科普專欄和諮詢熱線、農技110等,大範圍開展農業政策法規、農業科學技術、生產經營信息等培訓服務,提高培訓效率。

(七)做好總結宣傳。重視加強新形勢下新型農民培訓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辦法。切實做好月度統計和總結報送工作,分別於7月20日、10月20日前將項目實施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加大宣傳力度,在淮北日報、農業信息網等媒體上,推出農民培訓的一些標誌性活動專題,注重對典型經驗和培訓成效的推廣和宣傳,通過多途徑、廣覆蓋、高頻率的廣泛宣傳,努力營造新型農民培訓良好氛圍。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七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的發展,學生的發展爲目標,更好地落實《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及《馬嶼鎮小國小生文明禮儀教育讀本》,把學校的文明禮儀規範評分標準和班級的班規結合,促進良好的班風,學風,校風的形成。

二、實施方案

總負責: 班主任

分管人: 班級八個組長。

評分標準:以學校的文明禮儀規範達標標準進行打分爲標準,再進行班級同學的評議。

具體操作方法:

1、把評分標準表發到各組長處,由組長對組員進行評分和管理,評分嚴格遵照上面的分數。

2、路隊管理、體操管理、晨讀管理、課前管理、衛生管理由專門的組長負責,各組長把當天的分數打好,掛在中隊角,每個組長再把自己組員的分數打好。

3、八大組長,實行全班同學互相監督,認真負責得打好分數。

4、建立獎罰制度:

獎勵: (1)每個星期五組長將自己組的分數統計好,彙報給班主任,分數在98分以上的評爲文明禮儀優秀的隊員。評上班級文明禮儀的同學,可在班級五彩繽紛欄裏表揚一次,獲得一個大蘋果和一些學習用品。

(2)在班級文明禮儀優秀隊員中評選出一名推薦到學校參加評比,並且能在兩個星期裏能爲班級,同學做好事的同學,優先推薦。

懲罰:分數在60分以下的同學接受教育批評,並告知家長,一起進行教育。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八

爲積極響應中央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下發的《 關於印發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強化我市農業現代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農機化技術專業技能培訓,從而加快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今年,我校申報並獲准成爲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實施基地,根據我校實際,結合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收益”的原則,圍繞本地農業發展方向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配合國家在農業領域和農村地區實施的重大項目,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創業培訓和農村帶頭人短期農機化技術技能培訓,引導農民轉變觀念,提高農民創業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向農業產業延長鏈轉移,拓寬農民的致富增收渠道,爲我市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訓目標任務

我校按照國家“關於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通知精神,採取集中培訓與專項指導相結合,突出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農機化技術培訓範圍,努力實現定點、定向培訓,以農機操作駕駛技術、農機維修培訓爲重點,以增強農機化多領域服務能力爲目標,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專業技能培訓,實現我市農村勞動力由體能型向技能型轉移的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的教學資源和職業技能培訓優勢,並積極與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聯繫,採取“訂單教育”的培訓摸式,實行“短期培訓、長期跟蹤指導教授”。以定點培訓和定向培訓爲重點,針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農村新增勞動力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實現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專長,以適應市場的選擇,爲阜康農業經濟發展服務。安置學員實習推薦就業的“訂單”(協議)有:阜康市九運街鎮九龍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鎮天山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溝鄉柳城子西村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機經營實體開展委託培訓、聯合辦學,解決學生實習(實訓)、安置培訓實習與就業問題。

20xx年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對我校下達的工作任務指標,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現擬製定我校本度年農村勞動力培訓的工種和人數:農機駕駛操作員技能培訓100人、農機維修員技能培訓100人。爲更好的實施陽光工程培訓計劃,我校積極響應國家的相關政策,對接受培訓的農牧民實行收費補貼制度,使他們真正從經濟和物質上得到實惠。爲減少我校在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損失,現申請培訓補助金人民幣8萬元。

三、培訓對象、內容及形式

(一)、培訓對象。在本市各鄉、鎮、場、站範圍內招收學員,年齡在18週歲以上,55歲以下,身高不低於150釐米,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兩眼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無紅綠色盲,兩耳能辨別聲源方向,四肢運動功能正常道德品質好,持農村戶口的青壯年勞動力。

(二)、培訓內容。20xx年我校培訓工種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技能培訓。培訓內容涉及農機構造原理理論基礎、農機的技術維護和安全使用技術、農機田間場地作業安全技術、機具保養和田間作業、農機現代化發展方向、場地訓練、道路駕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等。通過培訓提高農民農業機械操作和維修專業技能,讓他們掌握一技之長,能夠順利實現致富增收的願望,是我們開展陽光工程培訓的根本目的。

(三)、培訓形式。採取全日制脫產培訓學習,每天培訓6課時,其中理論課佔60%,實際操作佔40%。培訓時間爲每期7天。本着方便農民,減輕農民負擔的原則,在農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訓。

(四)、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大中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800元、小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400元的有關文件執行,報名培訓的學員按照自治區“關於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訓補貼標準每人400元的補貼政策爲準。

四、培訓實施步驟

20xx年3—6月爲籌備期,成立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制定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分解細化培訓任務,確定培訓計劃、內容、工種。

20xx年9—11月初爲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期,根據制定的培訓計劃,具體組織實施,開展招生、培訓、考覈、推薦就業等各項工作,同時接受陽光工程辦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爲總結驗收期,整理完善陽光工程培訓資料。全年總結匯報材料,先期自查自糾,接受市陽光工程辦檢查、驗收和評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配合。

爲了切實抓好陽光工程培訓的組織實施,成立以局委領導班子及農機化技術學校教職工爲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陽光工程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培訓項目的指導、協調及實施。

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如下:

(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確保農民受益。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積極爭取我市財政支持,以保證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到專款專用,把補貼資金通過培訓收費補助補貼(培訓券)的形式補貼給農民,使參加陽光工程培訓的農民真正減輕經濟負擔。

總之,爲確保陽光工程培訓的質量和效果,我們將滿懷信心,以最大的熱情,全面認識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黨的各項政策,圍繞“三農”問題,加強農牧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組織實施“農牧民素質教育工程”和“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努力做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爲農牧民增加收入、實現共同富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