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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書(多篇)

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書(多篇)

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篇一

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務工作,促進本所與貴司的溝通和融合;

2、通過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將貴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間,由事後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採取預防的方法,儘量減少糾紛和訴訟的發生,達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效果。

3、通過本所律師工作小組的“團隊共同作業模式”,保障對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性和專業性。

二、具體法律服務工作

(一)、在事前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1、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審查、修改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1)、協助貴司審查、修改貴司常用的合同樣本,盡力避免糾紛的發生。

2)、協助貴司建立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將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協助貴司審查、修改合同文本,並在必要情況下參與貴司重大項目談判,在法律方面提供決策建議。

2、協助貴司完善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建設,主要尋求在制度框架內協調勞資關係,爲公司營造穩定和諧良性互動的勞資環境。

1)、協助貴司完備人事管理制度。

2)、協助貴司完備勞動管理制度,盡力避免勞資糾紛。

3)、協助貴司完備公司各項諸如安全、消防、生產等各項制度的建設。

4)、協助貴司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程序及證據保全制度,防患於未然。

3、協助貴司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爲貴司保護其知識產權提供日常性、專門性法律服務。

1)、協助貴司建立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系,通過制度化的安排,對貴司的知識產權進行合理分類,並確定相應的保護方式。

2)、協助貴司完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注意尋求商業祕密與其他知識產權的合理銜接並提供相應的保護方式供貴司決策之用。

3)、爲貴司的商標註冊申請、各種專利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並進行專項代理,審查、修改各種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合同並參加重大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談判。

4)、律師的服務重點側重於協助建立知識產權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護機制。當發生侵犯貴司知識產權的事態或者出現這種可能時,律師將盡力促使事態的和平、迅速解決,並協助貴司準備證據,爲隨後的打擊侵權行爲做好一切法律準備。

5)、在日常合同的審查中,律師將特別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條款的詳盡審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貴司在知識產權的維護方面處於被動地位。

6)、重點對貴司與保護知識產權有關的部門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強化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從而降低貴司在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總之,律師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的原則是協助建立預防性的保護機制,把風險因素盡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4、根據貴司法制建設的需要,協助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增強貴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法律培訓包括兩種形式:

①講座形式:按照貴司安排的時間、地點及課題,由本所指派律師爲貴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專題講座,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規等等,其特點是對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

②專題研討會形式:根據貴司各業務部門的不同需要,按照貴司的安排,與各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人及相關領導就該部門在以往或現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其特點是針對工作上的法律問題進行具體分析、討論,以幫助管理人員做出決策,降低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2)、根據貴司的要求,對貴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在事中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師將定期到貴司各個部門走訪,與貴司各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相互認識、交流,並爭取獲得信任。這是因爲,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經營運作過程中,最先接觸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務,通過本所律師與其接觸、交流,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並讓其養成諮詢律師的習慣。這樣,就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貴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工作交流的過程,也達到本所律師與貴司中層管理幹部相互的瞭解與信任,從而促使本所爲貴司提供更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在事後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我們認爲,只有形成完備的預防機制,儘可能將糾紛在事前或事中解決,只有在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後,訴訟或仲裁纔是我們的必要選擇。在訴訟或仲裁前,本所律師將對有關案件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判決或裁決執行的可能性等各問題進行分析,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貴司參考,協助貴司做出決策。

三、對利益衝突的處理

在本所律師擔任貴司常年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如果貴司與本所另一業務單位或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本所律師將會在取得貴司和對方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對貴司與對方單位的糾紛進行調解,希望能幫助貴司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功,本所律師將會向貴司及對方單位彙報,本所律師將不代表任何一方參與有關糾紛的處理,包括訴訟和仲裁,務求在利益衝突中保持中立位置,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四、法律顧問團隊服務

爲使貴司及時得到各方面專才的幫助,避免因本所律師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現時間衝突,本所特組成法律顧問小組爲貴司服務,如法律顧問小組人員出差或出庭,無法應貴司要求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很小),本所會及時調派其他律師到場爲貴司服務。這樣,就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時間衝突的出現,也從制度上避免了出現“顧而不問”的情況發生。

五、服務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爲原則,爲貴司的服務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對固定的法律服務小組爲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3、貴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進行法律事務研究。

4、貴司亦可隨時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顧問小組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派員到本所與律師進行法律事務研究,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

5、本所設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負責與貴司進行制度性的溝通,及時反饋貴司的意見,以期持續改進本所的法律服務。

在服務過程中,懇請貴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於本所提高和改進法律服務質量。另外,本所將非常樂意爲貴司提供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具體事宜按具體工作議定。

(本文素材來源於網絡,侵權,請聯繫刪除。)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篇二

一、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第一月:瞭解情況

主要了解顧問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歷史(成長史、以往的失敗案例和成功經驗),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管理架構,部門結構,業務流程等;複印企業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材料。

第二、三月:着重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經深入瞭解企業情況,提出改進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建議;對歷史遺留問題加以梳理,重點解決突出的法律問題;保證企業的運營暢通。

第四、五月:規範各類合同文本

收集企業各類合同文本(包括勞動合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進出口買賣合同等)。針對收集到的合同文本,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從法律的專業角度進行分析研究,規範合同的各項要件,對原合同中欠缺之處加以修改和審定;協助制定標準的合同文本。

第六月:年中總結

針對企業上半年實際運營中所出現的問題加以分析、研究,並與顧問單位進行深入探討,總結過去,展望未來,對服務模式以及實施方案作相應的調整。

第七月:勞資法律培訓

針對企業的勞資問題,結合企業的實際勞資糾紛,委派我所資深勞動法專業律師,深入剖析相關法律;指導企業相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技巧。

第八、九月:協助完善規章制度

通過對企業總體架構運行情況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尋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調動企業各單元的活力;補充完善企業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尋求企業效益最大化。

第十月:一線人員法律培訓

對顧問單位的一線行銷人員進行免費的業務法律培訓,針對企業不同的情況委派相應的具備施教才能和擁有施教背景的專業律師擔綱,從整體上提高企業員工的法律素養和意識。

第十一月:稅務建議

針對企業在稅收交納、代扣代繳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派我所稅法方面的專業律師,爲企業講解、透析如何合法納稅,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稅收優惠,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

第十二月:年終總結 綜合評價

回顧整年度的服務情況,要求顧問單位對服務質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綜合評價;同時就顧問單位的現狀提出專業的整體評估。與顧問單位協商制訂下年度的服務計劃,簽定下年度商務顧問的續約合同。

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常年法律顧問在規範企業經營行爲、健全企業規章制度、處理訴訟非訴訟事務、防範企業經營風險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企業領導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經營管理的得力參謀和助手。概括地說,常年法律顧問提供以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顧問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顧問單位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爲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經濟合同,提供參考意見。

4、爲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5、協助顧問單位管理經濟合同,監督跟進合同的履行。

6、爲顧問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並提供可行性報告。

7、爲顧問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顧問 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8、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諮詢。

9、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10、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1、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提前介入企業各項投資活動,並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2、根據顧問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對企業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方案。

13、參與顧問單位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

14、不定期向顧問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15、協助顧問單位設立法律室,並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二)非訴訟法律事務

1、爲顧問單位進行有關的企業資信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2、爲顧問單位的法律行爲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3、爲顧問單位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併分立、清算註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

4、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各類公證。

5、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工商、稅務、海關、房管、商標、專利等登記、註冊、轉讓和報批手續。

6、代理顧問單位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商業貸款、專案融資、融資租賃及其它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7、代理顧問單位辦理房地產開發、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一、二手樓宇買賣、樓宇按揭、租賃抵押、產權登記過戶等房地產業務涉及的有關手續。

8、代理顧問單位辦理進出口貿易、保險信託、技術轉讓中涉及的法律事務。

9、辦理顧問單位委託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三)訴訟法律事務

1、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三、中小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爲中小企業傾力打造“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補救”三位一體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我們的服務將涵蓋以下十大板塊:

(一)公司法律事務:

指導管理層制定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治理結構、管理制度、授權制度、監察制度等,使公司有效防範因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而導致的法律風險;

代辦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等工商、稅務、環保、治安等各項前臵審批和登記手續。

(二)合同與應收賬款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爲客戶量身定做各類不同用途的合同範本,防範和化解合同法律風險;草擬和審覈企業各類合同,確保合同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及時、準確地爲聘請方提供法律意見,爭取使聘請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利益最大化。

代理企業處理各類合同糾紛,確保企業合法權益,並努力將企業損失降至最低;

代理企業以訴訟或非訴訟手段進行債權清收,必要時調查取證或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確保債權安全回收。

(三)人力資源專項法律服務:

草擬和修改企業人事常用的勞動合同、保密合同、培訓合同、服務期合同等各類合同範本;草擬和修改企業常用的職工代表大會、人力規劃、招聘、錄用、考勤、績效考覈、薪酬福利、獎懲、培訓、離職等各項管理制度範本和表格範本;代表企業以訴訟或非訴訟方式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爲裁減人員、辭退員工、調崗調薪等人事決策提供最佳方案設計;勞動爭議訴前與員工溝通,參與和解、調解;代表企業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程序,最大限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知識產權專項法律服務:

指導企業制定商標、專利等在內的整體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保護策略,避免企業被他人侵權和被訴侵權的法律風險,並提供前瞻性的品牌發展建議,變單純的品牌保護爲利用品牌爲企業創造價值;

代理企業商標註冊、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知識產權監控等;

指導企業申報政府科技基金、高新技術企業、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等;代表企業通過訴訟或非訴訟途徑解決知識產權糾紛。

(五)重大投資、購併、重組:

爲企業重大投資、購併、重組進行律師盡職調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應邀參與企業重大投資、購併、重組的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代爲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

代理公司處理與此有關的一切糾紛。

(六)經營合規管理:

參與企業重要經濟活動,通過建設性的方案設計,保證企業各項活動的合法性,防止企業可能因違法經營而導致的行政或刑事處罰。

(七)危機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企業危機管理機制和應對預案,以便危機來臨時能從容應對。

(八)法律培訓:

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爲企業提供合同與應收賬款管理、知識產權、勞動法、公司法等法律風險管理知識培訓,樹立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意識,提高企業預防和處理法律糾紛的能力;利用網站、電子郵件、期刊、“ 法律意見書 ”等多種形式,全面、及時、準確地向企業傳遞國家、我省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最新法律信息。

(九)訴訟仲裁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完善訴訟、仲裁應對機制,包括證據蒐集、內部配合機制等一系列應對策略,使企業在訴訟仲裁發生時有條不紊。

(十)法律風險評估報告:

公司的經營環境和商業戰略會隨着時間的發展而發生變化,法律風險應當重新評估,公司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也要做相應的調整。我們通過全面調查和梳理公司經營所涉及的法律事項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並就公司年度商業安排制定出法律風險防範重點,提出防範預案。主要內容包括:盡職調查、風險披露、方案論證、預案設計等內容。

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篇三

重慶華華律師事務所作爲一家專業型的法律服務機構,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是我們的基本服務產品,公司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爲公司決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爲公司的決策者需要有預見性地綜合的考慮企業的發展,在投融資、固定資產建設、公司法律結構的安排、項目安排等決策事務,面臨着衆多的法律風險,如果有了專業律師的介入,決策者的法律困惑都會迎刃而解。本所律師會給您提供最爲專業的律師服務,讓您在決策過程中,增加卓人一籌的智慧。

二、公司經營管理層的顧問服務

(一)爲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提供法律意見

1、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過程中,對內、對外都會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製作法律文件是律師的專長,對於一個管理完善的公司來說,藉助律師的服務,嚴謹的審查,無疑會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師將根據法律顧問單位的要求,通過與相關人員的溝通在勞資管理、債權催收、單證傳遞和管理、商務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時有效的律師意見,以保證公司經營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實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必要的時候根據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

2、爲公司提供法律諮詢,接受來自公司高層或普通員工有關企業運作和發展的建議並作出歸類總結,對企業存在的潛在法律風險作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3、合同簽約服務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體系是公司穩健經營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風險,專業律師具有獨到的專業經驗,由律師對重要合同文本進行審查修改是法律顧問工作的重要職能。本所律師可以針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合同,分門別類地建立合同體系。根據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的不同,在與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無法律風險的合同條款。在簽約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隨時安排律師參與,律師可以通過資質審查、簽約見證及傳遞律師函等方式,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參與公司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爲重大項目的投資、立項等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代理公司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如:經濟、勞動合同起草、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受公司的委託發表有關聲明以及合同見證、企業法律意見書等法律事務。

三、代理公司進行訴訟、參加調解、和解和仲裁活動,並根據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產生糾紛的事務做好預防或訴前的準備工作及應訴工作。

四、我所多年來面向各類單位,專項開展了勞動類專業法律服務。針對顧問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勞動用工法律風險控制及節約”的服務總目標,提出了一個合法的、完整、獨立的服務方案。

五、法律信息供應、諮詢服務

本所作爲專業的法律服務中介機構,有着廣泛的社會資源和涉及各領域的法律法規數據庫可供利用。顧問單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難以解決的法律問題,可以隨時與顧問律師溝通、諮詢、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資料,以避免由於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風險。對新出臺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及時向顧問單位宣傳、講解。對法律顧問單位員工私人法律問題,顧問律師也將免費提供諮詢。

六、法律培訓服務

本所律師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是本所的專長服務項目,本所具備具有豐富經驗的律師爲公司提供培訓服務,目的在於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整體素質,使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多一種法律思維。達到在顧問單位遵紀守法、工作敬業。

七、顧問服務方式及律師安排

爲規範顧問單位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我們基於“爲客戶提供最及時的法律服務”的原則,盡職盡責地爲顧問單位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本所擬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制度安排法律顧問工作。

對於緊急法律事務的處理,我們有24小時及時聯繫的工作制度。除臨時緊急事務外,定期工作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保證顧問律師每二週與顧問單位有不少於一次的親自上門的工作聯繫和溝通。主要工作內容是:

1、現場解答顧問單位所提出的各類法律諮詢;

2、收集、審查顧問單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經出現的各類情況;

3、對顧問單位需要提起訴訟及應訴的案件,及時收集齊全各類證據材料,提出辦案方案;

(二)每季度定期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碰頭會。顧問律師與顧問單位聯絡員集中討論顧問單位上階段法律顧問工作情況。對疑難問題、案件及顧問單位提出的各項問題予以討論解決。碰頭會主要內容:

1、總結上兩個月法律服務工作情況;

2、對顧問單位提出的疑難問題進行討論;

3、制定季度法律服務工作計劃。

(三)年終律師顧問向顧問單位提交法律顧問工作年度總結及滿意度調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顧問工作以外,對於重大項目,本所將組織本所專業律師完成顧問單位委託的各類專門性法律項目。

本所及律師顧問律師對在辦理顧問單位各項業務中所涉及到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顧問費用的收取

常年法律顧問費年費採取協商的方式確定,一般均在120__元以上,爲讓客戶瞭解、感受我們服務的水平和態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間收取常年法律顧問費,如果客戶感覺不好,第二年我們不再擔任法律顧問,如果客戶感覺好,顧問律師值得信任,可以長期合作,第二年開始我們每年不低於120__元法律顧問費,服務內容包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的各項非訴法律服務。當貴司涉及到訴訟、仲裁業務時,我所依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的規定減半收費。

如果我所能夠與貴公司合作,具體律師服務的內容我們視具體情況及貴公司的要求適時調整我們的服務方案及費用。

最新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推薦 篇四

聘請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爲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爲發佈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爲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爲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託乙方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爲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瞭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爲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爲其不能勝任、或認爲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覆。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並有權視甲方之舉爲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爲,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 ___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聘用法律顧問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法律顧問服務活動方案 篇五

重慶華華律師事務所作爲一家專業型的法律服務機構,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是我們的基本服務產品,公司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爲公司決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爲公司的決策者需要有預見性地綜合的考慮企業的發展,在投融資、固定資產建設、公司法律結構的安排、項目安排等決策事務,面臨着衆多的法律風險,如果有了專業律師的介入,決策者的法律困惑都會迎刃而解。本所律師會給您提供最爲專業的律師服務,讓您在決策過程中,增加卓人一籌的智慧。

二、公司經營管理層的顧問服務

(一)爲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提供法律意見

1、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過程中,對內、對外都會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製作法律文件是律師的專長,對於一個管理完善的公司來說,藉助律師的服務,嚴謹的審查,無疑會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師將根據法律顧問單位的要求,通過與相關人員的溝通在勞資管理、債權催收、單證傳遞和管理、商務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時有效的律師意見,以保證公司經營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實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必要的時候根據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

2、爲公司提供法律諮詢,接受來自公司高層或普通員工有關企業運作和發展的建議並作出歸類總結,對企業存在的潛在法律風險作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3、合同簽約服務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體系是公司穩健經營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風險,專業律師具有獨到的專業經驗,由律師對重要合同文本進行審查修改是法律顧問工作的重要職能。本所律師可以針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合同,分門別類地建立合同體系。根據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的不同,在與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無法律風險的合同條款。在簽約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隨時安排律師參與,律師可以通過資質審查、簽約見證及傳遞律師函等方式,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最新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推薦 篇六

一、法律顧問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_____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_____;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爲聘請方提供新頒佈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範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爲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繫處理。(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_____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於簽約後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_____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託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_____。法律顧問外出爲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聘請方的諮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於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 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活動方案 篇七

本所接受貴司清算組的委託,針對貴公司擬清算、解散之事宜,經認真分析、研究,根據《__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向貴公司報送本工作方案,供參考。

一、工作目標

依法辦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剩餘資產,確保公司解散清算後,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再爲公司承擔不可知的法律責任,避免法律風險,是本所爲貴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內容

指派專業律師及工作人員全程負責貴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體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如下事務:

1、爲股東和清算組成員提供法律諮詢,爲公司解散清算事務起草、制訂股東會決議、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報告等有關法律文件;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並協助清算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清算組參與訴訟、仲裁活動。

3、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解散備案、註銷登記等有關手續;

4、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作爲清算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並協助股東與法院和破產管理人聯繫工作;

5、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團隊與工作方式

本所將指派由周維坤律師、劉佩琪實習律師及其他律師助理組成法律服務團隊負責辦理,服務團隊採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務團隊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聯繫處理工作。同時,在必要情況下,服務團隊將邀請與我所有合作關係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參加,清理財務、稅務問題,包括在清算中處置資產和債權債務問題所引起的稅務負擔,避免法律風險。

四、具體工作計劃與步驟

1、根據公司章程與法律規定,召集股東會會議,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東會會議決議。

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序必須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十五日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會議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並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清算組成員備案,書面通知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計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清算期間,公司應停止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3、對稅務審計,進行彙算清繳(一般要求提供納稅鑑定報告),辦理註銷稅務登記、銀行賬戶銷戶手續。

4、全面清收各項債權,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

法律規定: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是清算組的法定義務,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並在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並結合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範圍,應在全國和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避免清算組因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未獲清償而承擔賠償責任。

5、接受債權人申報債權,與公司財務人員及聘請的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配合,覈對、確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

法律規定: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序終結前可以補充申報。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餘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覈實後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覈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覈定後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覈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6、清理公司財產,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覈實債權債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法律規定:債權爲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到期債權,清算組應及時清收;對於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債務人儘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不得執行。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製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7、分配清算財產。

法律規定:清算財產的法定分配順序爲: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各項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8、製作清算報告,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清算報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公司概況、解散原因、清算過程、清算組組成情況、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的情況、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淨資產)情況、企業財產的構成情況、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企業剩餘財產分配情況、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其它有關事項。

法律規定:清算組製作的清算報告必須報股東會決議確認。

9、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和銀行賬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並由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則相關清算事務將移交給人民法院,我們將協助股東與法院或破產管理人聯繫。

五、工作報酬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量與工作難度等因素,工作報酬確定爲人民幣元(不含案件受理費、財務審計、稅務鑑定和資產評估、拍賣費、公告等其他費用)。具體的支付方式按《委託代理協議》執行。

六、承諾與聲明

1、本所律師將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律師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優質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務義務;

2、本所律師將嚴格按照委託方的授權範圍與權限進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權範圍與權限的行爲;

3、本所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將不接受任何與貴公司有利益衝突的對方當事人的委託爲其辦理法律事務;

4、本所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期間獲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司法機關、監管機構要求或貴公司書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託時各種不可預知的原因可能導致解散清算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或者破產宣告申請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產程序不能終結,屆時將出現無法按正常程序註銷公司的風險,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絕對地排除股東或清算組成員法律責任的風險。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權利屬本所,非經本所書面同意,請勿提供給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參考。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與律師聯繫。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篇八

一、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第一部分 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一)、收集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法律信息和案例

爲控制公司法律風險,法務應廣泛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並至少收集與本企業相關的以下信息: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質量、安全、環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發生或易發生失誤的業務流程或環節;

4、員工道德操守的遵從性,以及因企業內、外部人員的道德風險致使企業遭受損失或業務控制系統失靈的因素;

5、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貿易合同;

6、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7、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二)、結合公司業務,對公司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分析

1、結合公司業務流程,查找企業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法律風險,有哪些法律風險;對辨識出的法律風險及其特徵進行明確的定義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風險發生的條件;評估法律風險對企業實現目標的影響程度、法律風險的價值等。

2、在評估多項法律風險時,應根據對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對目標影響程度的評估,繪製法律風險座標圖,對各項法律風險進行比較,初步確定對各項法律風險的管理優先順序和策略。

3、根據不同業務特點統一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即企業願意承擔哪些風險,明確風險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過的最高限度,並據此確定風險的預警線及相應採取的對策。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糾正忽視風險,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講條件、範圍,認爲風險越大、收益越高的觀念和做法;同時,也要防止單純爲規避風險而放棄發展機遇。

(三)、加強風險管理防範,建立內控制度

1、建立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各崗位明確規定授權的對象、條件、範圍和額度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做出風險性決定;

2、建立內控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報告人與接受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內容、頻率、傳遞路線、負責處理報告的部門和人員等;

3、建立內控批准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項,明確規定批准的程序、條件、範圍和額度、必備文件以及有權批准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責任;

4、建立內控責任制度。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

5、建立內控審計檢查制度。結合內控的有關要求、方法、標準與流程,明確規定審計檢查的對象、內容、方式和負責審計檢查的部門等;

6、建立內控考覈評價制度。具備條件的企業應把各業務單位風險管理執行情況與績效薪酬掛鉤;

7、建立重大風險預警制度。對重大風險進行持續不斷的監測,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制定應急預案,並根據情況變化調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大力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形成由企業決策層主導、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責任體系;

9、建立重要崗位權力制衡制度,明確規定不相容職責的分離。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和稽覈檢查等職責。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崗位可設置一崗雙人、雙職、雙責,相互制約;明確該崗位的上級部門或人員對其應採取的監督措施和應負的監督責任;將該崗位作爲內部審計的重點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務

(一)解答法律諮詢、爲合法經營提供建議。

(二)代爲修改或起草各類合同,爭取爲聘方獲得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大利益。

(三)對公司所簽署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並提出法律意見 。

(四)受聘請方的委託,爲聘請方作律師見證,製作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五)接受委託,擔任聘方的代理人,參加經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尋求糾紛的公正處理,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六)協助聘方清理債權債務、制定追債方案;受聘方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或訴訟,保證聘方債權的實現。(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七)根據聘請方需要,協助聘請方開展有關法律的宣傳活動,教育員工遵紀守法,運用法律手段加強企業管理。

(八)爲企業中層幹部提供應知會的法律、法規及最常用的法律條款。根據聘請方需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宣講。

(九)爲企業高層提供與其業務活動有關的經常性法律諮詢,向其提供有關法律信息資料, 解釋有關法律規定,爲高層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十)及時修改、補充合同,制訂出一系列公司對內、對外的標準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團各部門參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時追款的合同業務,列出追款方式及時間表,確保訴訟時效、以保障公司、企業效益。

二、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1、提供法律諮詢:

以口頭解答、書面解答、網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洽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就相關法律、法規、經營問題提供具體法律意見。(該項內容中涉及以律師所名義出具的法律文書如: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等另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2、代書

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件及訴訟文書。

3、代理仲裁、訴訟、執行。(此項另按執業律師辦案收費標準的50%--70%優惠收費):

代理公司經濟、民事、行政、勞務糾紛;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4、律師見證:(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依照法律規定對法律行爲、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見證。

5、審查、清理、修改、補充合同、提供標準格式合同。

6、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7、特色服務: 網上諮詢,在網上解答顧問單位的問題,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件及訴訟文書村過網上傳輸,服務快捷、高效,節約商務成本。

8、書面諮詢、合同修改審覈、發佈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務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9、由法律顧問定期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改進律師工作。

三、法律顧問服務承諾: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我們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終走上規範化、法律化的運營軌道。

必要時,貴公司根據公司的性質、經營特點、現在的狀況、亟需解決的問題、發展計劃等具體情況,書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務要求,以便我們有針對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決方案。

我們與客戶建立法律顧問合作關係後,不僅爲客戶本身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還可以應客戶要求,爲客戶的關聯公司或投資者個人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我們會與客戶協商固定的法律顧問年費,以便客戶作出年度預算;一般而言,客戶可根據公司的成長階段、業務特徵、營收數額、公司規模等確定可能的法律費用預算。

所有在法律顧問關係期間我們所知曉的客戶情況、商業祕密、經營手段等信息,無論我們與客戶是否存續法律顧問關係,我們都承擔保密義務。

四、法律顧問服務收費:

(一)法律風險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顧問的法律顧問費已包括在聘用單位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用當中。

(二)對於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服務項目,另行收費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標的金額較大的起草、制定、參與談判;

2、商務代理;

3、出具法律意見書;

4、出具律師函;

5、律師出面協商爲聘用單位收回款項;

6、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

7、其他經與聘用單位協商另行收費的法律事務。

(三)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收費服務項目標準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協商一致後收取。

(四)涉訴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收費,收費原則上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規定的標準基礎上協商優惠收取。

其他收費項目按協商優惠。

1、常年法律顧問:

①註冊資本低於100萬: 5-10萬元/年;

②註冊資本100--500萬:10-30萬元/年;

③註冊資本500萬以上: 30- 萬元/年。

2、專項法律顧問(法律風險管理)

法律風險管理,是在對法律風險主體的自身目標、狀況及其所處環境進行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圍繞企業的總目標、結合企業及所處行業的特點、企業外部因素等,採取綜合、系統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以事前控制爲主避免或降低企業法律風險不利後果的法律事務處理全過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信息收集需耗費時間、分析、決策以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等因素由雙方協商收費,如果以記時方式結算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該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及所需總小時數,然後按每小時1000-3000元人民幣之間協商收取。

【說明:法律顧問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禁止律師個人收費】

五、聘請法律顧問程序

(一)瞭解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收費,與律師事務所以及律師進行考查性會談;

(二)交換對企業、業務基本情況、法律顧問服務的要求;

(三)對於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文本條款進行磋商;

(四)簽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五)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法律顧問費;

(六)收費後被指定律師應當立即開展工作,《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定期舉辦法律講座、研討會等活動。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的期限一般爲三年,第四年經協商一致後續籤,也可以簽訂四至七年的長期法律顧問合同。

六、建議貴公司選擇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應注重律師事務所信譽、律師的業務能力以及律師工作態度。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進行是一個企業長期合作戰略,而不是短期行爲。因此應當將重點放在考查律師事務所與律師能力方面下功夫。“術業有專攻”切忌奔律師名聲去選擇;不要選擇什麼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師;也不要選擇明顯低價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律師費用需要支付稅收、事務所費用、社保費用、註冊培訓費用等後的餘額纔是律師個人勞動報酬,而前述主要費用佔律師收費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會談,應當由企業老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參加。

企業是什麼樣的狀況,需要處理什麼樣的事務,企業老總才“心知肚明”,企業內的其他員工是無法做到的。建議不要採取指派一般員工談第一輪的做法,一般員工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沒有決策權),與律師溝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會給企業造火星成“走過路過還是錯過”的結果。

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篇九

爲深入貫徹黨的精神,不斷創新社會管理,進一步深化“爲民服務零距離”新理念,不斷探索建立服務基層百姓的新模式,根據區委、街道黨工委的要求,結合我社區開展便民服務實際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服務宗旨

1.指導思想。以_爲指導,着眼於新形勢下社區職能和工作重心的轉變,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羣衆的聯繫,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以人爲本,積極主動爲居民提供各類政務服務和生活服務,更加有效地解決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2.服務宗旨:便民、爲民、公平、公正。

二、服務範圍

在社區服務大廳設立便民服務窗口,本着“一窗受理,便民服務。將民政殘聯、社會救助、勞動保障、勞動就業、計劃生育、科教文衛、等多個部門以及與廣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信訪、維穩、司法等部門進行整合,實行一窗口對外,集中辦公,爲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

服務內容:行政、黨務管理和矛盾糾紛兩大類。行政、黨務管理包括上交黨費和黨關係轉移、計生服務、社會救助,就業保障、政策 1

諮詢、戶籍遷移、醫務診療、家政服務、家電維修、專業配鎖、管道疏通、志願者服務等多項服務,採取“辦理加代理”的服務方式,能辦理的及時給予辦理;屬於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辦理的事項,代爲辦理,限時辦結。矛盾糾紛類包括有關鄰舍關係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矛盾糾紛類問題,給予協調解決、處理答覆或法律援助等。社區便民服務窗口開通專線電話,提供諮詢、預約等服務。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篇十

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

1、提供製度化的法律服務工作,促進本所與貴司的溝通和融合;

2、通過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將貴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間,由事後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採取預防的方法,儘量減少糾紛和訴訟的發生,達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效果。

3、通過本所律師工作小組的“團隊共同作業模式”,保障對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性和專業性。

二、具體法律服務工作

(一)、在事前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1、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審查、修改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1)、協助貴司審查、修改貴司常用的合同樣本,盡力避免糾紛的發生。

2)、協助貴司建立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將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協助貴司審查、修改合同文本,並在必要情況下參與貴司重大項目談判,在法律方面提供決策建議。

2、協助貴司完善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建設,主要尋求在制度框架內協調勞資關係,爲公司營造穩定和諧良性互動的勞資環境。

1)、協助貴司完備人事管理制度。

2)、協助貴司完備勞動管理制度,盡力避免勞資糾紛。

3)、協助貴司完備公司各項諸如安全、消防、生產等各項制度的建設。

4)、協助貴司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程序及證據保全制度,防患於未然。

3、協助貴司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爲貴司保護其知識產權提供日常性、專門性法律服務。

1)、協助貴司建立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系,通過制度化的安排,對貴司的知識產權進行合理分類,並確定相應的保護方式。

2)、協助貴司完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注意尋求商業祕密與其他知識產權的合理銜接並提供相應的保護方式供貴司決策之用。

3)、爲貴司的商標註冊申請、各種專利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並進行專項代理,審查、修改各種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合同並參加重大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談判。

4)、律師的服務重點側重於協助建立知識產權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護機制。當發生侵犯貴司知識產權的事態或者出現這種可能時,律師將盡力促使事態的和平、迅速解決,並協助貴司準備證據,爲隨後的打擊侵權行爲做好一切法律準備。

5)、在日常合同的審查中,律師將特別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條款的詳盡審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貴司在知識產權的維護方面處於被動地位。

6)、重點對貴司與保護知識產權有關的部門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強化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從而降低貴司在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總之,律師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的原則是協助建立預防性的保護機制,把風險因素盡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4、根據貴司法制建設的需要,協助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增強貴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法律培訓包括兩種形式:

①講座形式:按照貴司安排的時間、地點及課題,由本所指派律師爲貴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專題講座,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規等等,其特點是對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

②專題研討會形式:根據貴司各業務部門的不同需要,按照貴司的安排,與各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人及相關領導就該部門在以往或現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其特點是針對工作上的法律問題進行具體分析、討論,以幫助管理人員做出決策,降低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2)、根據貴司的要求,對貴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在事中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師將定期到貴司各個部門走訪,與貴司各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相互認識、交流,並爭取獲得信任。這是因爲,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經營運作過程中,最先接觸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務,通過本所律師與其接觸、交流,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並讓其養成諮詢律師的習慣。這樣,就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貴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工作交流的過程,也達到本所律師與貴司中層管理幹部相互的瞭解與信任,從而促使本所爲貴司提供更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在事後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我們認爲,只有形成完備的預防機制,儘可能將糾紛在事前或事中解決,只有在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後,訴訟或仲裁纔是我們的必要選擇。在訴訟或仲裁前,本所律師將對有關案件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判決或裁決執行的可能性等各問題進行分析,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貴司參考,協助貴司做出決策。

三、對利益衝突的處理

在本所律師擔任貴司常年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如果貴司與本所另一業務單位或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本所律師將會在取得貴司和對方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對貴司與對方單位的糾紛進行調解,希望能幫助貴司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功,本所律師將會向貴司及對方單位彙報,本所律師將不代表任何一方參與有關糾紛的處理,包括訴訟和仲裁,務求在利益衝突中保持中立位置,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四、法律顧問團隊服務

爲使貴司及時得到各方面專才的幫助,避免因本所律師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現時間衝突,本所特組成法律顧問小組爲貴司服務,如法律顧問小組人員出差或出庭,無法應貴司要求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很小),本所會及時調派其他律師到場爲貴司服務。這樣,就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時間衝突的出現,也從制度上避免了出現“顧而不問”的情況發生。

五、服務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爲原則,爲貴司的服務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對固定的法律服務小組爲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3、貴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進行法律事務研究。

4、貴司亦可隨時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顧問小組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派員到本所與律師進行法律事務研究,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

5、本所設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負責與貴司進行制度性的溝通,及時反饋貴司的意見,以期持續改進本所的法律服務。

在服務過程中,懇請貴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於本所提高和改進法律服務質量。另外,本所將非常樂意爲貴司提供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具體事宜按具體工作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