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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合同

第一篇: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合同

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合同

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務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

地址:xx0層xx03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帳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改制、收購兼併、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爲常年財務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財務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常年財務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財務顧問分爲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爲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爲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財務顧問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

服務內容

1、代理記帳報稅:乙方爲甲方提供代理記賬服務,內容爲乙方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會計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檢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賬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2、政策法規諮詢:乙方利用本公司財務資訊網絡及時發佈與資本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等,併爲企業資本運營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3、企業項目發佈:乙方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及時發佈各類財經和企業(更多請關注:)有關產權交易與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的需求信息,同時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網站進行項目的發佈和推介。

4、財務諮詢:爲客戶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推介創新業務品種,爲客戶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5、投融資諮詢:當企業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企業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諮詢服務。

6、產業、行業信息與業務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網站提供宏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爲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服務方式

1、爲提高日常諮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以乙方的網站()作爲日常諮詢服務的主要渠道。甲方通過乙方網站提交項目發佈需求和顧問諮詢需求,乙方通過網站平臺發佈日常諮詢服務之相關信息和諮詢意見等。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財務顧問費用

1、乙方作爲甲方聘請的常年財務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在本協議簽訂後10日內(一次性/分次)支付,付款方式爲銀行轉賬。

戶 名:武漢匯智財務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發展大道支行

乙方賬號:8618xx1710756

2、雙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專項顧問服務

服務內容

1、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2、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爲企業(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資產或債務重組、收購兼併等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化的重大事項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3、直接融資顧問:包括企業融資和項目融資,以及對股權或債權融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建議和實施。

(1)企業融資:依據企業需求、市場狀況,爲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方案,包括私募、ipo、增發、配股、可轉債、公司債券等,並負責編制有關文件,協調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報批和實施。

(2)項目融資:協助企業編制項目融資的商業計劃書,組織項目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並促成交易。

4、企業重組顧問:爲企業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文件,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並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5、兼併收購顧問:爲企業兼併收購境內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篩選目標公司;實施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合理評估,協助分析和規避財務風險、法律風險;協助制定和實施併購方案;設計和安排過橋融資;協助與地方政府、證監會、財政部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文件的報備和審批。

6、管理層收購(mbo)及員工持股計劃(esop):管理層和員工持股方案的設計;收購主體的設計和組建;收購融資方案設計和支持;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文件的報備和審批。

7、投資理財:爲企業項目投資提供方案策劃、項目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8、管理諮詢:針對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爲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服務方式

1、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財務顧問費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乙方承諾對甲方按低於非會員客戶10%-20%的優惠標準收取專項顧問費用。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改制、兼併收購、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財務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以及轉載從乙方網站上獲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本公司網站,確保其正常運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日常諮詢服務年費後,開始爲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第二篇:常年財務顧問合同-範本

常年財務顧問合同

()顧字第號甲方:

聯繫方式:

乙方:投資有限公司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財務顧問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及費用

乙方提供的財務顧問分爲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部分。日常諮詢服務爲基本常規性的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爲有選擇的針對性項目提供的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基礎上增加的服務內容,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的專業財務與投資顧問服務。

(一) 顧問目的

1、 對創業、再創業企業的全程投資、融資、經營、管理、上市的策劃-諮詢-服務;

2、 利用市場融資的方式提高企業的市場開拓能力,使企業市場份額快速增長;

3、 利用項目融資的方式形成資產的多元化經營,增強企業的投融資能力;

4、 利用資本融資的方式提高企業整體的抗風險能力和化解不良資產與危機的能力;

5、 提高企業發展的再投資能力,向國際化、規模化、科技化的立體經營的方向發展;

6、其他。

(二) 服務內容

日常諮詢服務

1、 財務諮詢:爲解決企業的資產結構合理性問題、投資與財務支付的風險問題、合理納稅問題、投資贏利與投資保障問題、財務結算的合理性問題、項目預決算等方面提供諮詢服務,爲國有與民營企業改制、不良資產改造、重組上市、資產置換、股權業務代理、託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指導、諮詢、服務。

2、 投融資諮詢: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投資資金短缺、流動資金不足、項目資金不到位、缺少融資渠道等問題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諮詢服務。

3、 政策法規諮詢:乙方利用本公司財務顧問網絡及時發佈與資本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等,爲企業資本運營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認識與理解運用投資財務技巧,合理使用金融財務工具實現企業發展目標。

4、 產業發展方向、行業科技信息與投資經營管理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網站提供宏觀經濟與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的有關研究報告,併爲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科技、財務、投資、上市的經營管理運作指導。

5、專項顧問服務:另行簽訂專項顧問服務合同

(三) 服務方式

1、 日常諮詢。甲方通過乙方網站及在線msn提交項目,發佈需求和顧問諮詢需求,乙方通過網站平臺發佈日常諮詢服務之相關信息和諮詢意見等。

2、 雙方根據實際需要,經乙方同意,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協助談判、定期舉辦培訓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四) 服務時間及費用

1、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2、 乙方作爲甲方聘請的常年財務與投資顧問,諮詢顧問費用共計人民幣整。在本協議簽定後3日內首先支付。

3、 雙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協助談判、定期培訓、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4、 服務收費參考乙方提供的標準確定。

二、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甲方的責任

1、 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 向乙方提供有關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如有虛假和遺漏必須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

3、 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和相關的差旅費用。

4、 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爲甲方制定的財務策劃報告、投資計劃書、融資方案、市場拓展與上市融資相關的材料與文件以及轉載從乙方網站上獲得的信息。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 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敵意業務的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願與甲方建立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係,負責建立維護本公司網站,確保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正常執行。

4、 乙方爲甲方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三、 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約定法院爲解決本合同爭議的管轄法院。

4、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權人代表:授權人代表:

簽約日期:

第三篇: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協議

abc (2014)7019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經辦機構: 住所:負責人: 郵政編碼: 經辦人:電話: 傳真:

乙方: 負責人: 郵政編碼: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協議1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財務顧問。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第項日常的財務顧問服務:

(一)乙方在能力範圍內爲甲方提供相關政策分析及金融產品信息;

(二)乙方接受甲方企業財務管理、投融資、理財等方面的決策諮詢,提供

相關政策及財務、金融產品運作等方面的專業意見;

(三)乙方爲甲方提供每年不少於次的財務分析報告;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每年不少於次的經濟、金融、行業、產業相關政

策分析及金融新產品介紹等專題培訓;

(五)乙方爲甲方提供符合財務顧問身份的顧問支持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第二條甲方承諾:

(一)及時向乙方提供開展常年財務顧問服務所必需的財務報表、文件、資

料,並對這些報表、文件及資料提交時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

及時向乙方告知甲方的重大經營行爲和其他重要信息。

(二)對乙方製作的各項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議給予及時反饋。

(三)對乙方進行常年財務顧問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及支持。

(四)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提供服務的費用。

第三條乙方承諾:

(一)組建高素質的工作團隊,爲甲方提供服務。

(二)盡職進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內容,及時向甲方通報工作進度。

(三)對甲方提出的與常年財務顧問服務有關的意見予以及時反饋。

第四條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交甲方的各項諮詢意見、文件、方案等資料,

僅供甲方參考,最終決策由甲方獨立作出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聘期及費用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財務顧問期限爲年,從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依據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項目和標準等內容

收取甲方相應的服務費用爲每年人民幣(大寫)元,合計人

民幣(大寫)元。

(二)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1)一次性支付,由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2)按年結算,由甲方於每年支付給乙方。

(三)其他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對合作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祕密以及其他與利益相關的財務數據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根據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漏上述信息。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未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變更本協議。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不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要求,雙方應及時協商,儘快修改有關條款。

第八條協議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發生其他影響本協議目的實現的不利情形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執行與協調

(一)甲方確定,並指派,負責具體事務的協調以及與乙方的聯絡溝通。聯繫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確定_,並指派 __,負責具體事務的協調以及與甲方的聯絡溝通。聯繫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上部門和人員的變動須在變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將變更聯繫人情況表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履行和解除,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前兩個月內雙方均無書面異議的,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長年。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條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

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第四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四川岷江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招標文件附件: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甲方:四川岷江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2014年1月甲方組織的邀請招標活動,乙方報價爲萬元;經甲方評標及報請公司批准,決定聘任乙方作爲甲方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間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並嚴格遵照甲方相關招標文件(詳見附件一)及乙方投標文件(詳見附件二)就常年法律顧問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法律事務服務內容

一、乙方作爲甲方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間的常年法律顧問,負責的法律事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招標人日常法律事務工作,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參與商務談判,參加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並出具法律意見書,對重大經濟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辦理商標、專利、股權(或資產)的質押(或抵押)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過戶登記等非訴訟法律事務,對經濟活動或糾紛提出處理建議等,以及其他招標人要求中標人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對於甲方要求常年法律顧問提供的不另計費的法律事務服務,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或要求另行計費;如該事項確實難度較大或勞動量較大,則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展的前提下先行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書面提出相關要求。

三、如有重大經濟活動或訴訟發生而需要委託律師機構辦理的,原則上甲方有權通過招標或比選活動確定代理機構,且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一)如在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下確定由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務的,應當就費用等具體事宜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二)如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另行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時,原則上標的或難度較小的採取一次性費用代理方式,標的或難度較大的訴訟採取 1

風險代理方式,具體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根據乙方的投標文件,並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項下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用爲萬元(大寫:萬元)。

該服務費由甲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且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票據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乙方履約情況及本協議相關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二、本項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已包含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通訊、食宿、文印等其他費用。

(一)如在法律顧問服務期間,因甲方要求辦理事務確需在工商、司法等政府機關發生費用或發生其他必要費用,則乙方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後,憑真實、合法、有效票據由甲方報銷;

(二)交通費方面

1、如在法律顧問服務期間,如應甲方要求在大成都範圍(即包括成都市周邊全部郊縣在內的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辦理不另計費的常年法律顧問事務,則相關交通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如應甲方要求而須自行超出大成都範圍辦理不另計費的法律事務,則乙方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方式處理相關費用:

如中標人自行駕駛車輛外出辦理法律事務,

(1)如乙方自行駕駛車輛外出辦理法律事務,則由甲方憑甲方提供出差當天的的合法有效單張汽油票據及往返過路費票據報銷;

(2)如乙方自費購買公交車票,則由甲方憑乙方提供出差當天的合法有效交通票據予以報銷。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辦律師及時通報服務進展情況,對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有權提出批評建議,對不能勝任的承辦律師有權要求更換。

二、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的本委託合同約定之外的報酬、報銷、補貼、津貼或者饋贈要求。

三、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指派人員應當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服務進展情況,遇到重大決定,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二、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三、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如出現甲方投訴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代理工作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予以更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五、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現場法律服務,乙方應當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供法律服務。

第五條 文件傳遞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交證據材料時,只能提交證據複印件或複製件,證據原件或底稿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否則因證據原件遺失而造成的損失不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承辦律師因案情需要必須借用證據原件或底稿,應當由乙方代理律師書面出具借條,並在借條上註明歸還時間。

二、雙方文件往來應當嚴格執行簽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導致的不利後果將根據簽收記錄確定雙方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對於甲方要求乙方到現場提供法律事務服務,而乙方累計超過三次未到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二、在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間,如甲方認爲相關律師不稱職或不敬業,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選;如乙方拒絕更換律師或者更換兩人次律師後仍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三、如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應在三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

額等同於服務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如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利益受損,則甲方有權在相應損失額度內核減乙方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汶川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主要內容,需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有效期爲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時,以未經塗改的正本爲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號簽約時間:2014年月日

第五篇:常年諮詢財務顧問合同-房地產

常年諮詢顧問協議

甲 方: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劉東

通訊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

電話:69816653

乙 方:北京國信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諮詢分公司

負 責 人:楊維紅

通訊地址:北京門頭溝區濱河路115號濱河大廈1108室

電話:69823642

根據甲乙雙方於2014年5月就齋堂鎮整體產業轉型及區域開發建設事宜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甲方決定在齋堂鎮鎮區整體規劃、旅遊資源整合、土地開發、商業項目運營、舊村改造、新農村建設等方面聘請乙方作爲常年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顧問。爲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提供的常年諮詢顧問分爲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類。

一、日常諮詢服務:

日常諮詢服務爲基本服務,乙方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在齋堂鎮整體產業轉型及區域開發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包括:

1、應甲方要求,爲甲方齋堂鎮鎮域整體規劃、旅遊集散鎮建設、鎮區旅遊資源整合等事項提出相應建議:

2、應甲方要求或受甲方委託,協助甲方與第三方就齋堂鎮旅遊集散鎮建設事宜進行磋商和談判,並作爲評審顧問對第三方的資質、能力、方案等提出評價意見;

3、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齋堂鎮旅遊集散鎮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設、運營及企業管理、運營等一般的管理諮詢服務;

5、在甲方需要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應甲方要求,爲甲方提供資本運作、投融資等相關的基本財務諮詢服務。

二、專項顧問服務

專項顧問服務爲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項或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顧問服務,包括:

1、項目診斷:爲甲方旅遊集散鎮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分析、評價,並提出相應建議和實施手段;

2、項目策劃:爲甲方旅遊集散鎮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全程或階段性策劃、包裝等;

3、評審服務:爲甲方項目選擇高水平、高規格的諮詢、策劃、運營單位,並提出相應的評審報告;

4、管理分析:依據甲方需求,爲甲方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5、其他:依據甲方需求,利用自身專業優勢,提供其他相關事項的深度服務。

第二條服務方式

1、甲方通過向乙方書面或口頭提出顧問諮詢需求,乙方以電話、郵件、會晤或書面等方式向甲方提出相關信息和諮詢意見。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亦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研討會等方式進行交流。

3、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第三條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作爲甲方聘請的常年諮詢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萬元整。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生效後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爲

銀行轉帳。乙方帳號:;戶名:開戶銀行:

2、雙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進行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諮詢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協議。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2、協議履行期間,無法定或約定事由,甲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的,甲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乙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的,按協議生效之日截止到終止之日計算甲方應付款項,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剩餘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的10%作爲違約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日常諮詢服務年費後,乙方即開始爲甲方提供常年諮詢顧問服務。

6、本協議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滿,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