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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多篇)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多篇)

步 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 篇一

7月20日-9月20日在網上實時進行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址:

初次申請學生登陸網站並註冊賬戶,用註冊賬戶登陸,錄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線貸款申請,導出並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

再次申請學生無需註冊,直接登陸網站並登錄個人賬戶,在線貸款申請,導出並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

再次申請學生請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錄”方式登錄系統。

初始密碼爲本人身份證上的8爲生日數字。

合同簽訂 篇二

出示材料

借款學生身份證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新生)或學生證原件(在校生)、戶口簿原件(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戶口上,則需雙方戶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

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借款學生身份證複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複印件

(1) 借款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時,應與共同借款人同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

(2) 若借款學生《學生證》原件丟失,縣中心可要求學生提供所在高校開具的`《學生在校證明》,查驗通過後留存。

(3) 縣級資助中心應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內核查首貸學生是否已進行高中預申請。

對於未通過預申請且未經有權部門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要告知對方前往指定部門蓋章。

回執錄入 篇三

(1) 使用系統中的“合同套打”功能打印《借款合同》。

(2) 若打印合同後發現信息錯誤,縣中心應先在系統中修改數據,並重新套打《借款合同》,再與學生重新簽訂合同,原《借款合同》作廢。

(3) 對於系統提示的未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點擊《約定與承諾書》的,縣中心應要求申請人現場簽署紙質的《約定與承諾書》,原件由縣中心保存

高中預申請 篇四

1、範圍: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2、流程:

3、通過預申請的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正式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貸信息,導出並打印《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再次申請學生貸款需攜帶: 篇五

初次申請學生申請表蓋章,再次申請學生申請表不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