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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多篇)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多篇)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篇一

清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類型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特質之一,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研究創作類: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2、突出才能類:在人文與社會、創新與設計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關學習實踐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

3、學科奧賽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覈准的自主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招生專業類包含專業測試科目理科類建築學(含城鄉規劃)

數學與邏輯

理科綜合(物化)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含全球環境國際班)機械工程(含實驗班)測控技術與儀器能源與動力工程(含烽火班)車輛工程(含車身方向)工業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軟件工程計算機科學實驗班航空航天類(含錢學森力學班)工程物理(含能源實驗班)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數理基礎科學化學化學生物學(化生基礎科學班)生物科學醫學實驗班藥學生物醫學工程臨牀醫學(協和)經濟與金融(國際班)會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科學實驗班法學(含國際班)新聞學(新聞與傳播)理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文科類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數學與邏輯

文科綜合(文史)

會計學人文科學實驗班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英語(含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社會科學實驗班法學(含國際班)新聞學(新聞與傳播)文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

說明:

1、“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爲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瞭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打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2個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爲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覈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並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

學生無需郵寄申請材料,但因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並將“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補充證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可用複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信息”中的項目目錄,“補充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

2)儘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爲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並需在報名截止前確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後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或專業類,並在大學聯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或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需針對申請的每個專業志願分別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瞭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爲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爲: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覈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爲: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文科綜合(文史),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複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複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篇二

清華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華大學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類型及申請條件

綜合優秀且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在國際或全國權威性高、公信力強的學科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招生專業

2019年清華大學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覈准的自主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包括:建築類,土木類,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機械、航空與動力類,能源與電氣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數理類,化生類,臨牀醫學類,經濟、金融與管理類,文理通識類。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打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自主招生”。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僅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一個專業類。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爲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覈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綜合信息”內容需經中學審覈(校長簽字)公示無異議。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無需提交論文、專利信息);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zh__)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學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類,並在大學聯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類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及申請理由應與本人的志趣及特長密切相關。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清華大學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爲: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覈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初評“優秀”、“通過”學生提交的申請條件等內容將按相關要求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爲: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複試:學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專業考察、體質測試等,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複試結果將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1、學校將根據學生的初評情況、初試情況和複試情況擇優給予學生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專業類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降分一般不超過2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優惠分值可適當放寬,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予以優先錄取。

2、獲得認定學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應不低於本省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爲相應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類保持一致。

3、學生需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肺活量、臺階運動試驗、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無故不參加者將取消其獲得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認定的資格。對於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

4、獲得認定學生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後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學生科技創新因材施教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參加本科生海外學術研究支持計劃;(4)爲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學生前沿科技創新團隊等。

5、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參照清華大學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浙江、上海學生優惠分數將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佈。

6、清華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佈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作爲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篇三

清華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特質之一,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類型1:研究創作類)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創意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2、(類型2:突出才能類)在語言、邏輯、智力、記憶、國學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才能的學生;

3、(類型3:學科奧賽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覈准的自主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招生專業類包含專業測試科目理科類建築學(含城鄉規劃)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全球環境國際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實驗班)測控技術與儀器能源與動力工程車輛工程工業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軟件工程計算機科學實驗班航空航天類(含錢學森力學班)工程物理工程物理(能源實驗班)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數理基礎科學化學化學生物學(化生基礎科學班)生物科學醫學實驗班藥學生物醫學工程臨牀醫學經濟與金融(國際班)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科學實驗班法學法學(國際班)新聞學(新聞與傳播)文科類經濟與金融(國際班)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工商管理類(會計學)人文科學實驗班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英語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社會科學實驗班法學法學(國際班)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注:

1、“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爲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瞭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經簽字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根據自己的申請條件做出“報考類型”的選擇(即上文“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中的3個類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請1個類型。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2個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爲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由中學審覈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並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詳細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並將“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可用複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信息”中的項目目錄,“補充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

2)儘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爲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並需在報名截止前確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後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專業類),並在大學聯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需針對申請的每個專業志願分別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瞭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爲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爲: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覈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爲: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表達,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複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複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確認及公示: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大學聯考錄取。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複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將根據其複試成績(滿分30分)的總分不分省不分科類進行排序並確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類(專業)。

2、對於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

3、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一般爲20/30/40/50/6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並可被邀請參與以下某些後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4)爲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參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擬投檔線。高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5、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佈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是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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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篇四

2014年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清華大學“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2014年清華大學將繼續依據“中學推薦爲主,個人自薦爲輔”的原則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領導機構

清華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者優先:

1、參加省級(含)以上各類學科競賽並獲得獎勵;

2、積極參加創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學習並取得一定成果;

3、綜合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四、招生專業

考生需要參加“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簡稱“AAA測試”),在測試中“數學與邏輯”爲必考科目,另一選考科目與自主選拔專業的對應關係如下表。經過自主考覈合格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錄取專業也將在考生選考自主初試科目所對應的招生專業中確定。爲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養目標和要求的創新人才選拔模式,結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專業(或專業大類)將在自主選拔複試階段,根據考生申請報名時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及學科特長基礎來進行學科/專業面試,並給予表現優異者大學聯考相關專業錄取優惠政策。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篇五

清華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專業計劃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覈准的自主招生計劃。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學科類型

測試科目

包含專業類(方向)

理科類

數學與邏輯

理科綜合(物化)

建築類

土木類

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

機械、航空與動力類

能源類

電子信息類

計算機類

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

數理類

化生類

臨牀醫學類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法學類

文理通識類

文科類

數學與邏輯

文科綜合(文史)

人文與社會類

人文與社會類(經學方向)

人文與社會類(出土文獻方向)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法學類

文理通識類

說明:

1、“人文與社會類(經學方向)”專業方向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爲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與社會類(出土文獻方向)”專業方向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瞭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