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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_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_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篇一

爲搞好校園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各類事故發生,保障全體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保衛處負責對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每月不少於兩次消防安全檢查。

二、每月由保衛處具體實施安全檢查,後勤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配合此項工作,檢查人員做好檢查記錄,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並責成相關部門予以整改。

三、消防安全檢查範圍包括:

1.教學樓、公寓樓、配電室、鍋爐房、餐廳、地下體育館、機房等重點要害部位的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及其他安全情況,

2.供電線路、配電櫃和用電設施、設備。

3.學院各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安全保障設施的維護情況。

4.檢查結束後,須將安全檢查情況寫成書面彙報,交由上級領導批示,並留底存檔。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篇二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爲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應儘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爲,一經發現,給予制止,併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製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篇三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l、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爲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項目經理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迴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採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於100m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7、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應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菸。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

二、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6、後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7、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並作出評審報告。

9、各人員集中和封閉場所有疏散圖和導向標誌。

四、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的落實。

一一級動火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週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於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於三級動火。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篇四

一。 檢查方式

1.日常巡視:由各個管理責任人對各自責任區內消防器材、設備進行日常巡視、養護,並做好有關記錄。

2.定期檢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對日常巡視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總結,根據檢查情況對下個月的工作重點做出安排,做好有關記錄。

3.突擊檢查:實擊檢查管理處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組織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

4.年檢:根據住宅小區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對管理的小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進行抽檢或綜合演練,並做好有關記錄。

二。檢查內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疏散標誌是否完好。

2.整個消防系統是否運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個小區是否存在火災隱患。

4.各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識的宣傳是否得到落實,有關資料記錄是否完整、真實。

5.抽查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演練,檢查隊伍建設和訓練情況。

三。火險隱患的整改

1.在各級檢查中發現火險隱患,立即填寫《火險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並讓受檢單位負責人鑑字接收。

2.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火險隱患整改完畢。

3.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後,或者規定整改時間到期後,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並做好複查記錄。

4.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管理處有權採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並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篇五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爲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