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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格式及範本【精彩多篇】

實施意見格式及範本【精彩多篇】

意見的寫作格式 篇一

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指導下級機關工作活動的原則、步驟和方法的一種文體,意見寫作格式。意見的指導性很強,有時是針對當時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發佈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的問題而發佈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內發生效力。

意見的格式包括:

(1)標題。標題必須把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寫清楚。

(2)發文時間。一般以定稿時間爲準。

(3)正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篇二

爲進一步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工作,確保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按照滄州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滄字〔2020〕14號)的要求,結合滄州市科協工作職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滄州。2020年,根據全市試點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協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組織架構,結合科協系統職能定位,完善推進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進一批重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良好順利開局。2021年,全力推動科協系統承擔的試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底前,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科協系統社會治理現代水平的明顯提升。

(一)啓動實施階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滄州市科協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集中推進任務落實,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據滄州市科協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2021年底,承擔的試點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

(三)攻堅提升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對未完成的試點建設任務,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突破,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測評驗收階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彙總相關資料,迎接中央、省考覈組驗收。

1、市、縣、鄉三級科協組織全面建成平安建設協調機制;

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組織協調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推動市、縣、鄉三級科協成立由科協主席任組長的的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及其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時限:2020年底)

2、發揮聯繫科技工作者的橋樑紐帶作用。

充分發揮全市科協系統聯繫科技工作者橋樑紐帶作用,按照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廣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以試點工作爲契機,深入指導、積極推進所屬市級心理、衛生類學會的建設工作,把條件成熟的學會做到應建盡建。充分發揮相關學會的作用,深入農村、社區和中國小校,廣泛開展熱點政策方針宣傳講座等,有針對性的做好科普宣傳工作,防範化解意外事件風險。學習貫徹《民法典》,邀請法律專家以舉辦《民法典》講座、法律諮詢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利用全市科協系統網站、公衆號等網絡手段,宣傳相關政策信息,加強正確政治輿論導向的引導,樹立正確價值取向。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資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協成立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谷文華同志任組長,市科協副主席韋士興同志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普及部部長李會巖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具體工作。各縣(市、區)科協要參照市科協做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抓好推進落實。各縣(市、區)科協要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三)推進機制創新。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蹟,宣傳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協系統營造良好的科普氛圍。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篇三

爲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全面強化社區黨委的領導力和組織力,構建黨委統籌、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區治理體系,提升我街道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重要部署,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以提升組織力爲重點,強化社區黨委領導核心作用,通過明確社區“六定”(定位、定責、定員、定崗、定費、定薪),構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進一步整合社區資源、理順體制機制、推動力量下沉、夯實基層基礎,最大限度發揮社區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把社區黨委建設成爲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羣衆、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爲建設“西部中心、智造重鎮、魅力蠔鄉”提供堅強保障。

(一)堅持黨的領導,固本強基。充分發揮社區黨委的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把黨的建設貫穿社區治理的各方面和全過程。以深化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層治理成效檢驗基層黨建成果,始終確保社區治理的正確方向。

(二)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服務羣衆。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爲座標,認真踐行黨的羣衆路線,創新聯繫服務羣衆的方式方法,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保持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

(三)堅持大開放大融合,統籌推進。建立多層次的區域化黨建平臺和組織網絡,注重系統謀劃、統籌協調,強化互聯互動、共建共享,推進全街道範圍內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共謀區域發展、共抓基層黨建、共育先進文化、共助人才成長、共同服務羣衆、共建共享家園。

(四)堅持創新發展,破解難題。圍繞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順應社區治理髮展趨勢和政府職能轉變需求,以問題爲導向,着力在體制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創新上下功夫,鞏固和深化社區黨建標準化建設成果,切實解決社區治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堅持重心下移,做實基層。進一步發揮街道、社區在基層黨建與社區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確職能定位、理順條塊關係、優化組織架構、加強綜合保障,使基層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務羣衆,落實黨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強化社區黨委領導核心

1.明確社區黨委領導核心地位。嚴格落實市委關於推進城市基層黨建“標準+”系列文件精神,明確社區黨委領導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夯實基層黨建基礎。社區黨委是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的基層委員會,是社區各類組織的領導核心,負責領導本社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羣衆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列爲社區黨委會議的重要議題,將十九大精神列爲“三會一課”的必學內容和黨員幹部培訓的必修課。充分發揮新時代講習所(社區黨校)作用,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圍繞講思想習理論、講黨史習初心、講憲法習法治、講民生習服務、講政策習發展、講傳承習文化等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講習活動,推進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區黨委運行機制。研究保障社區黨委充分行使社區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的具體措施,落實《中共深圳市寶安區社區黨委“四項權力”實施細則》,健全社區“四議兩公開”重大事項議事決策機制,充分發揮社區黨委在社區各項事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社區黨委對基層治理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落實兼職副書記參與社區黨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長負責社區集體經濟發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業等管理工作。根據區的統一安排,分批從區、街道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擔任社區黨委第一書記(副書記)。

3.強化對集體經濟的領導監督。以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換屆爲契機,加強股份合作公司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動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換屆工作順利完成;社區黨委領導、支持和監督公司的發展,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任免須經社區黨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項提交股東大會決策前須經社區黨委研究審議;支持社區黨委書記兼任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候選人建議爲中共黨員。

明確社區黨委對社區集體經濟監督事項。進一步規範社區黨委對集體經濟的監督範圍、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確保社區黨委對股份合作公司的領導、支持和監督。

嚴肅社區黨委對社區集體經濟的監督責任。對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報社區黨委審覈把關、或社區黨委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因街道各職能部門把關不嚴,造成社區黨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項權力”的,追究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實行社區財務管理黨委書記負責制。發揮社區黨委主動性,增強社區黨委對經費的使用權。凡是上級下撥到社區的各類服務羣衆經費,由社區黨委牽頭組織實施,統籌使用。社區財務管理實行黨委書記負責制,社區黨委書記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應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二)機構人員“標準化”

5.落實社區工作清單。嚴格落實社區黨委、工作站、居委會工作事項清單,凡未列入清單的事項,需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有明確規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區,並實行“費隨事轉”。進一步清理、歸併對社區的各類考覈、評比、檢查,制定目錄嚴格管理,爲社區“減負”。各相關科辦對照社區工作清單,梳理、制定工作流程,並開展業務培訓會。

6.合理設置社區工作架構。按照統籌、管理、服務、聯動四大職能,將社區工作架構設置爲“一辦兩平臺”。一是綜合辦,負責社區內部運作和監督工作;二是黨羣聯繫服務平臺,負責區域化黨建、羣衆聯繫服務、綜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動社區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綜治平臺(綜治中心),負責智慧管控、應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產、綜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維護社區平安秩序。按照區指導要求,修訂社區黨委(工作站)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辦法,指導社區科學設置功能組別。

7.完善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待遇體系。落實《寶安區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做好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設置,分爲負責人、主辦、輔助三類,建立分類分檔崗位管理體系。按區統一部署,做好人員過渡和聘用工作。落實社區專職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區指導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動態增長機制。堅持“能者多得、獎勤罰懶”原則,制定社區專職工作者的績效考覈辦法,鼓勵減員增效,切實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培訓。制定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計劃,分崗位、分批次開展人員培訓。抓好新入職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開展政治理論、依法行政、行爲規範等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依託“頭雁論壇”、“蠔鄉講堂”、“展翅行動”等品牌培訓項目,全面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切實提高社區工作者履行職責、服務羣衆、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9.推動“1+1+6”隊伍力量下沉。綜合巡查、社區綜合整治、安監3支隊伍由街道具體調配下沉,與社區工作人員“搭班幹活、捆綁作業”。社區治安消防隊伍由區公安分局統籌下沉社區,負責社區內出租屋、“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撲滅初期火災和公共區域內的治安巡邏防範工作。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等4支區專業隊伍由區主管部門統籌調配下沉,安排人員對接一個或多個社區,並在相關社區掛牌公示、接受監督,除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外,還要響應社區訴求,結合職能會同社區開展聯合整治。

10.理順下沉人員管理體制。下沉人員日常管理由主管單位和社區共同負責,其行政、人事、工資關係保持不變,組織關係原則上轉到社區黨委。其中,社區綜合整治、治安消防隊伍日常管理以社區黨委爲主,綜合巡查、安監隊伍日常管理以街道爲主,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隊伍日常管理以區主管部門爲主。

11.完善下沉人員考覈激勵機制。賦予社區黨委一定的考覈權限,下沉人員年度考覈由各主管部門、社區黨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區綜合整治、治安消防隊伍,社區黨委考覈比重不低於70%;綜合巡查、安監、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隊伍,社區黨委考覈比重不低於50%。考覈結果作爲評優評先、選拔使用、發放績效和獎勵工資的重要依據。考覈結果公示前應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12.提升下沉人員工作效能。各科辦要加大對下沉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力度,實行持證上崗,有條件的可按照相關規定授予執法資格,定期對人員到崗到位、專業能力、工作落實等情況進行跟蹤考覈,確保隊伍專業素質。對不服從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專業水平不足或連續年度考覈排名靠後的,社區黨委可對下沉人員實行“一票否決”,要求主管部門調整下沉人員。下沉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管部門應承擔連帶責任。街道相關科辦應結合工作實際和社區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下沉人數、時間路徑、工作職責、管理分工、績效分配、監督考覈、一票否決等事項,上報街道黨工委,再按要求上報區網格化管理工程領導小組審批,同時送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三)網格治理“精細化”

13.優化網格劃分。按照“規模適度、動態調整”的原則,按區網格辦的要求,適時調整基礎網格,以適應工作需要。以社區爲單位劃定警格、安格、交格、環水格、市監格、潔格等專業網格,並根據網格調整情況對人員配置、系統設置等同步調整。根據區公安分局優化布點的要求,做到“一社區至少一個警務室”。鼓勵各社區在網格劃分的基礎上,建立分片包乾責任制。

14.優化巡、撥、辦、督機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對綜合巡查事項、定點巡查事項進行優化。根據實有事件的發生規律和季節變化,對巡查頻次進行優化。按照“誰上報、誰覈查”對系統推送已整治的事件進行覈查,對於網格員覈查不通過的事件退回整治,覈查超過三次仍達不到結案標準的,納入整治單位績效考覈,限期督辦。

15.推行微小事件簡易程序。根據區網格辦制定的《網格員督辦微小事件清單》,由網格員對微小事件當場辦理或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由綜合整治隊強力整治。對於危險程度高、事態緊急的事件網格員以快採快報形式報告相關部門處置。加強巡查和整治隊伍的配合,巡查中隊向整治中隊派駐聯絡員提高採辦信息流轉效率,定期採取針對性的聯合整治行動,集中解決一批突出問題。

16.建設社區綜治平臺。根據上級要求,依託黨羣服務中心設置羣衆接待、矛盾糾紛調處、心理諮詢等功能區域,場所建設面積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設社區微型管控平臺。將社區綜治中心、應急值班室、視頻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調度室、巡查整治事件處理室等進行功能整合,高標準建設社區微型管控指揮中心,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深化推進“一社區一法律顧問”、“一社區一心理諮詢師”、“一社區一名以上禁毒社工”,爲社區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強化法律諮詢、矛盾糾紛調處力度。

17.建設實有人口動態管控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將社區內實有事件、實有人口等網格基礎信息進行集成、分析,加強與黨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門的業務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數據間的關聯性及規律性,分別以區、街道、社區爲單位直觀呈現,促進網格基礎信息在推進基層黨建、基本公共服務、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有效應用。

18.建設公共區域視頻監控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推進公安、城管、教育、環水等行業視頻資源聯網,實現視頻資源各部門各層級共享。建立視頻研判隊伍,對視頻信息進行深度挖掘應用,提升預測預警預防能力。

19.建設社區網格化智慧消防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加快網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統的深化建設,明確社區內的工廠企業、重點單位場所主體責任,監管對象信息在地圖上標註,與網格責任人捆綁,並將各類單位及場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級監管,實現對消防形勢的實時管控。加強社區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加強股份合作公司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和培訓。

20.建設城中村出租屋視頻門禁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區建設視頻門禁系統監控中心,在符合建設條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裝視頻門禁設備,將視頻門禁數據接入省、市、區三級大數據共享平臺,爲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預警提供大數據支持。

(四)主體責任“規範化”

21.明確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應在自主發展經濟、努力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嚴格按照社會公共區域治理標準,做好集體自有物業管理區域和屬於股份合作公司“圍合式小區”的內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責任,維護社區和諧穩定的責任不放鬆。有條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業資源,支持和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強化社區協同治理,推動形成社區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實工廠企業、物業管理公司等社會主體的主體責任。按照“誰受益、誰擔責”的原則,制定工廠企業、物業管理公司、清掃保潔企業、出租屋業主、樓棟長、承租戶以及各類經營商戶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責任清單,並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確社會主體的主體責任。優化購買社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考覈機制。按照區住建局的要求,對轄區商品房住宅小區開展星級評定、每季評比等工作,對轄區“村改居”小區開展“以獎代補”考覈工作,對排名靠後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通報,進一步提升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對物業小區的檢查、考覈、通報、監督,將各類主體的履責情況在社區內通報公示,並錄入寶安區誠信系統。定期評選表彰一批履行主體責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並給予一定獎勵。

推行“紅色”物業管理,成立物業管理公司黨組織,實施“黨建進物管,物管進社區”,積極探索社區黨委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雙向任職”,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內的各項監管職責,實現“多元”治理。

23.加強“樓棟長”隊伍建設搭建履責平臺。督促出租屋業主、工業區經營者配備專職樓棟長;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商品房樓棟組建兼職樓棟長,協助做好人員管理和安全隱患巡查工作。強化樓棟長制度,建立樓棟長協會,制定樓棟長獎懲及行爲規範,將安全監管落實到最基層。

24.對不履責的受益主體嚴格依法查處。推動條塊專業執法力量下沉社區,形成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的執法體系。公安、安監、市監、環水、消防、城管等執法部門,對拒不履行主體責任的,按照各自職能嚴格依法查處,對一些重點案例進行廣泛宣傳。

(五)居民自治“組織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內生動力。健全社區居民議事會制度,鼓勵居民參與社區事務。規範居務監督運作機制,強化對社區重大決策、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督力度。推進社區公益服務、社區家園網建設,拓寬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渠道,推動社區服務社會化運作。探索發揮社區基金會作用。活躍社區基層羣衆文化,以社區鄰里節爲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鄰里互助活動。做實源頭性居民調解,構建解決居民矛盾糾紛的緩衝帶。強化社區居委會“樞紐、議事、監督、服務”職能,從社區老幹部、老黨員、外來務工人員中物色和培養一批自治精英擔任“義務調解員”,打造“有事大家議”居民議事廳,成立企業、義工等聯合組織,充分發揮居民自治作用。

26.辦好家門口社區黨校。依託街道社區黨校、各社區分校,加大學習型社區建設力度,舉辦全民終身學習、市民大學堂、“民生培訓進小區”等活動,提升居民素質。建立社會工作人才激勵、交流、培訓機制。以社區黨校爲平臺,發揮主體責任宣傳教育功能,由網格長、網格成員、社區幹部等爲宣講員,深入出租屋、工業區、物業小區,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督促社會主體承擔起社會治理、安全生產等責任。依託街道地鐵口、主幹道等人羣密集區域的u站、社區微型消防站等載體,組織黨員、志願者開展社會主體責任、黨羣服務、治水提質等宣傳活動。

27.支持社會組織發展。賦予社區黨羣服務中心社會組織“孵化器”職能,鼓勵社區引進和培育發展政府需要、羣衆需求的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組織有償參與社區治理和羣衆服務。鼓勵社區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新選聘社區工作人員時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優先考慮,爲社區建設發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儲備。

(六)黨建覆蓋“全面化”

28.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社區黨委下設直屬黨(總)支部、股份合作公司黨(總)支部、居民黨(總)支部、“兩新”黨(總)支部,各類黨總支相應設置黨支部;在條件成熟的商住小區、城中村小區建立黨組織,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對組織關係不隸屬於社區黨委的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及臨時黨支部等的統籌協調;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探索將街道下派幹部、各職能部門下沉人員、駐區單位、兩新組織等的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到社區。加強社區陣地建設,有條件的社區探索建立社區黨羣服務分中心。

29.建立區域化黨建月度協調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區域化黨建月度協調製度,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到底到邊。建立黨建督導檢查常態化機制,採用日常指導、每月抽查、半年督導等多種方式,實現黨建督導與年終述職考覈掛鉤。積極推進區域化黨建網格建設,形成“區委—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基層黨支部—黨員”全覆蓋信息聯網管理體系,實現區域協同聯動、支部互融共建。

30.開展“五員”進社區活動。區機關處級以上幹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街道正科級以上幹部等“五員”定期到社區接待、走訪羣衆,及時瞭解羣衆需求和訴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問題難點解決在社區。制定街道“五員”進社區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活動任務、活動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處理及答覆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動社區律師共同參與,提供法律服務,並由社區統籌安排部分義工、社工、黨員志願者參與,也可安排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成員等參加。

31.實現黨員發揮作用全覆蓋。要求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進小區,開展“雙亮雙評”活動,使在職黨員到社區亮身份、樹形象、起作用。在社區推廣建設黨員示範戶、黨建示範街,引導黨員在“雙宜”小村建設、“三小”場所整治、消防隱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發揮帶頭作用。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把社區黨員的姓名、照片、服務承諾等,統一製作成公示牌,接受羣衆監督。

進一步加強“兩個責任”在基層落實,社區紀委在社區黨委和街道紀工委領導下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

32.推進社區“民生微實事”。突出社區黨委在服務羣衆中的主導作用,既讓羣衆真正得實惠,又讓羣衆知道惠從何來。按照上級社區“民生微實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優化“民生微實事”工作流程;切實突出社區黨委的統籌領導作用,搭建形式多樣、覆蓋廣泛的羣衆議事平臺,按照“羣衆點菜、黨委實施”的原則,做好項目徵集、評議、確定、實施、驗收工作;“民生微實事”實施情況列入街道黨工委書記、社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覈。

(一)高度重視,穩妥推進。各科辦要充分認識建設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的重要意義,按照區委區政府部署,將其作爲本單位重要工作內容抓實抓牢抓緊。由街道領導牽頭,推進分管領域各項工作。街道黨工委每週召開會議聽取各相關部門、各社區工作推進情況。鼓勵支持社區在確保基層平穩有序基礎上,先行先試,力爭打造一批精品社區。

(二)凝聚合力,齊抓共管。組織人事部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切實加強對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系統謀劃,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科辦要齊抓共管,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和優勢,凝聚各方力量推進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三)規範運作,落實保障。完善社區經費使用管理和審計制度,明確經費審批權限和開支範圍。社區黨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各項社區專項經費統籌整合力度。各相關科辦要加大社區經費保障力度,保障社區人員和工作經費開支,安排好社區專職工作者日常公用經費等,落實社區執法用車,統籌建設社區飯堂或採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決社區用車用餐等問題。

(四)加強督辦,落實責任。街道督查室對各科辦開展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建立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制度,街道各科辦要認真履行部門責任,落實分工要求,推動責任落實、任務落地。

(五)精準解讀,注重宣傳。各科辦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具體指導,確保各項工作統一推進;各科辦、各社區要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總結經驗做法;宣傳部門要加強宣傳統籌,對工作情況進行跟蹤和報道,要專題組織開展信息收集報送,營造良好氛圍。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篇四

爲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於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陝考察時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紮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着力防範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緻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徵、**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着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範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範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爲推動“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衆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擡頭等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髮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羣衆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徵地農民的徵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徵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範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爲,經舉報查實的,一併納入專項治理範圍。

8.落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範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範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覈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範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於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範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羣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於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覈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於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爲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爲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爲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裏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幹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幹部,加強跟蹤培養、考覈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幹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羣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範性文件,規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範委託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覈、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彙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爲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意見的寫作範例 篇五

XX公司關於發展服務業的意見

X發[19XX]XX號

隨着承包經營責任制的推行,我公司的生產、加工業有了很大發展,工業產值和利潤都比上年同期水平有所提高,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這是我公司發展的重要優勢之一,祕書工作《意見寫作格式》但是,由於長期以來人們對服務業的認識不足,一些基層單位在調整產業結構時,甚至任意砍掉服務業,致使公司內部職工需辦的事情無人去辦,服務網點少、面窄,大量的待業青年得不到安置,公司的壓力很大。爲了迅速改變這種局面,拓展就業門路,發揮服務業在我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確立發展服務業的指導方針,積極發展集體服務業,鼓勵和支持待業青年開辦個體服務業。

二、搞好網點建設,鼓勵優質服務,實行價格統一管理,反對和禁止違法違章經營。

三、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統一納稅,不搞統負盈虧,推行責、權、利相結合的經營承包責任制。

四、公司將加強對服務業的領導和管理,加快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

上述各條請各基層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並將實施情況及時上報總公司。

一九XX年X月X日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篇六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爲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範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爲推動“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衆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擡頭等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髮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羣衆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徵地農民的徵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徵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範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爲,經舉報查實的,一併納入專項治理範圍。

8.落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範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範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覈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範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於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範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羣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於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覈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於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爲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爲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爲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裏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幹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幹部,加強跟蹤培養、考覈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幹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羣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範性文件,規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範委託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覈、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彙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爲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