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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多篇

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多篇

企業應急預案 篇一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爲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所發生的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依據水泥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紅山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於克什克騰旗煤電化基地,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爲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

下設應急救援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公司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指揮部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依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啓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廠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依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爲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國共產黨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爲:。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爲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啓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啓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啓動應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依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爲“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爲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啓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佈: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佈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爲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依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繫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繫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後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繫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爲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依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3、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4、事故處理完成後,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公司存檔備案。

企業安全應急預案 篇二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企業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爲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啓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爲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爲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爲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啓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爲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啓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爲應急反應行動的啓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啓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衆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繫;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啓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股室、加工廠、項目部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的副總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項目經理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爲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的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爲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的技術經營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爲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公司的工會、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股室人員爲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的財務股、機械管理股、物業管理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爲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的質安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爲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項目部的項目經理或加工廠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或加工廠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施工現場或加工廠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及加工廠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加工廠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公司的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公司每年從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公司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啓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公司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啓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企業應急預案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我局”)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活、協調有序、功能完備、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依據《西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局系統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主要分爲以下五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地陷等地質災害,颱風、雷電、暴雨、雪凍等氣象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局系統各類安全事故,車輛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在我局系統及我局管理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動植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針對我局系統或我局管理機構的恐怖襲擊事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羣體性突發事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與社會保險基金安全事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涉外的突發事件等。

(5)我局系統或我局管理機構發生的其他有重大負面影響事件。

爲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高到低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我局系統甚至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市應急辦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各方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我局系統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市應急辦、局應急辦調度市級其他相關部門和我局力量、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爲複雜,對我局系統較大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危險、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我局較多處室(局)和事業單位的力量、資源進行處置的緊急事件。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對我局系統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和財產損失,需要調度較少處室(局)和單位的力量與資源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局系統內以及我局範圍外、但可能對我局造成重大影響且須由我局協調指揮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第四條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統一領導、屬地解決、分工負責、快速處理”的原則,公正處理,妥善解決,及時處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突發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第五條我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預案是我局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計劃和程序規範,也是指導各處室(局)和事業單位編制各類預案的依據。

(2)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各處室(局)、事業單位爲應對某一種或幾種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個處室(局)、事業單位職責的應急預案。如防火防盜防暴防震防汛等應急預案。

(3)突發事件處室(局)、事業單位應急預案。處室(局)、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局有關處室(局)和事業單位根據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處室(局)、事業單位職責爲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預案。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應急處理預案、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預案、市人才市場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預案等。

(4)大型活動應急預案。主要是針對大型就業招聘會、大型考試及重要會議等重大活動中易發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以上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局、各職能處室(局)、事業單位不斷補充、完善。

第二章組織體系和職責

第六條設立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我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領導擔任,各處室(局)、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爲成員。其職責:研究確定我局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決策和指導意見;編制我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專項指揮組;指揮對我局系統突發事件的處置;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依法請求上級支援或提請市政府應急辦啓動更高層次的應急預案;分析總結年度我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作爲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局辦公室。局應急辦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負責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第七條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專項指揮組,分別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各專項指揮組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專項和處室(局)、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決定事項;及時向局應急辦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負責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信息發佈、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完成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對發生的一般(Ⅳ級)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或分管局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相應業務分管局領導或局應急辦主任及事件主管處室(局)或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處室(局)、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組成。其職責爲: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及時按級向局領導、市應急辦彙報有關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負責對事態的監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實際需要,下設辦公室和若干行動小組,具體負責承辦相關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預警機制

第九條各處室(局)、事業單位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信息聯絡員,做到信息網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實現我局系統內無縫隙覆蓋。開展風險研判,如有發生突發事件或預警,立即上報局應急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十條各處室(局)、事業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和排查工作機制。發現突發事件的潛在隱患和苗頭,必須採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時排除和化解,同時向局應急辦快速報告。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各處室(局)、事業單位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一般(Ⅳ級)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在獲知情況後5分鐘內如實向局應急辦報告,並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特殊情況下,事發地有關值班人員可直接向局應急辦報告。對發生在敏感時間、比較特殊區域,或可能演化爲較大(Ⅲ級)以上級別的一般突發事件,要在獲知情況後3分鐘內向局應急辦報告。報告內容要簡明、準確,應包括以下要素:信息來源、事發時間、事發地點、事件性質、影響範圍、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態控制及變化情況,必要時隨時續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進行終報。

局應急辦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況。對接報的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或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要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如實向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市應急辦報告。對接報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I級)或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要在接到報告後2分鐘內向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市應急辦報告。對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規定時限內向市應急辦報告的突發事件,局應急辦應在接到事件報告後2分鐘內報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市應急辦,並說明具體原因。同時,將市領導和市應急辦的批示意見及時報告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並傳達給有關處室(局)、事業單位,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第十二條一般突發事件(Ⅳ級):由局應急辦和有關處室(局)、事業單位啓動應急預案,並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可請市級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派員赴現場進行指導,或派出救援力量和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協助處置。

較大(Ⅲ級)突發事件:報市應急辦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突發事件:報市應急辦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實施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第十三條基本應急包括:

(1)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和有關處室(局)、事業單位應在事件發生或發現事件發生前兆的15分鐘內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爲主、專業處置”的要求,成立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職工羣衆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2)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區域安保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儘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事件處置方案。

(3)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處室(局)、事業單位,應在獲知情況後15分鐘內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局應急辦或有關突發事件專項指揮組,依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和種類,適時派出專業人員,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同時,應根據上報和收集掌握的情況,對整個事件進行研判和事態評估,研究提出處置措施,爲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諮詢。

(5)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並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發現後3分鐘內向上級應急管理機關報告,請求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同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區域通報有關情況,並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出預警。

(6)與突發事件有關的處室(局)、事業單位,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市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爲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7)發生涉外突發事件時,有關處室(局)、事業單位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和職責分工,派人蔘與現場指揮部工作,並負責承辦相關事項。

第十四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後,經請示後,由局應急辦通過發佈預警信息的機構發佈解除預警信息,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五條善後處理工作在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事發地有關處室(局)或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請求相關部門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局應急辦會同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儘快恢復事發地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十六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按照處置權限,要依法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件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於責任事件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突發事件處置結束時,局應急辦根據對突發事件的全面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發送有關處室和單位認真落實。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十七條我局應急處置隊伍體系建設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和互救相結合的原則,健全各處室(局)、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局應急辦和相關處室(局)、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是我局應急處置的骨幹和突擊力量,應積極參加應急處置工作。局信息中心的數據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廈服務大廳、市人才服務中心服務大廳以及各事業單位的檔案庫房,特別是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及各社保經辦機構檔案庫房的消防安全,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調解仲裁及信訪的件的防控等重點領域,要建立專業化的應急處置隊伍,並以此骨幹隊伍爲主體,整合現有各類處置力量,組建充實應急隊伍,加強人員訓練和設備配置,形成一隊多用和一專多能的專業隊伍。

第十八條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車輛交通運輸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運行,確保交通運輸安全快捷暢通和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處置突發事件期間,應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以搶險第一的原則加強交通管制,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十九條局應急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綜合管理辦公室、市人才服務中心、市人事考試中心、市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市技工學校應聯合駐地派出所,加強對重點辦公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第二十條局應急辦和各處室(局)、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值守通信系統,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強化應急管理培訓。應急管理培訓納入領導幹部和幹部職工培訓體系,完善培訓科目和課程,通過舉辦短期培訓班和專題研討班等形式,分別對領導幹部、安全維穩和應急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指揮水平和綜合協調能力。

第二十二條局應急辦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演練指南,提出演練規範化要求,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演練和綜合性演練,對演練情況進行指導和評估,並完善相關檔案資料以及應急預案。

各處室(局)、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啓動局應急平臺建設,按照統籌規劃、搞好銜接、標準規範、整合資源的建設原則,在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上,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高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局級綜合應急平臺,並實現與市應急辦之間的互通互聯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行政負責人,視情節輕重按照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